傅闻宵望着奔驰而过的马群,朝官员道:“你下去罢,不必在这里候着。”
官员应了一声,躬身告退离开。
很快周围没有其他人,只有傅闻宵和郁离。
见郁离目不转眼地盯着马群,他心思微动,问道:“阿离,你喜欢马?”
“喜欢!”郁离毫不犹豫地说,“只要是正常的动物,我都喜欢。”
傅闻宵有些疑惑,什么叫正常的动物?那不正常的动物又是什么样的?
他将心中的疑惑压下,说道:“阿离,这匹马王给你当座骑,如何。”
郁离的注意力终于从马群拉回来,惊讶地看他,“给我?”
他嗯一声,“最近西北的部族上贡一群野马,听说有一匹马王,我便去找舅舅,让他将马王送给我。”
“普通的马见到你就跪下,不知道这马王怎么样。”他笑着说,“马王的性子烈,要是能承受得住,日后你也能有个坐骑,不必出行总是坐马车。”
坐马车到底不如骑马出行方便。
郁离总算明白他的意思,心里的惊喜自是不必说。
她又有些迟疑,“能行吗?”
她对这个世界的正常动物都不太有自信,怕自己一靠近,马王也得跪下来,不肯驮她。
傅闻宵朝她笑了笑,鼓励道:“试一试也没什么。”想到什么,他继续道,“我记得在青石村时,那些下山的野猪在你靠近时都会被吓走,还有屠老大养的狼狗,也能夹着尾巴躲起来,可见性子越烈的动物,越不会屈服。”
经他这么说,郁离也想到这回事。
在她看来,好像都没差,所以她对这些一直没怎么在意,毕竟当时她也没想过要驯服动物。
现在傅闻宵特地去向老皇帝讨了一匹马王送给她,倒是可以试一试。
马场很大,马群到处奔驰。
傅闻宵翻身坐在一匹马背上,手持缰绳,追赶着那群马,将它们驱赶过来。
等马群再次奔驰而来时,郁离突然跃起,朝着马群靠近。
当她的脚踏在一匹马的背上,那马的身体一歪,直接瘫软在地,周围靠得近的马的反应都差不多。
奔驰的马群就像遇到天敌,纷纷软倒。
这一幕非常神奇,如果有人看到肯定会震惊不已。
傅闻宵骑坐在马背上,远远地看着,不管看多少次,同样也为之震撼。
终于,郁离来到最前头的那匹马王附近。
马王的速度非常快,然而全速之下的郁离的速度居然比它更快一些。
她飞身跃起,落到马背上。
傅闻宵下意识地抓紧缰绳,紧紧地盯着。
奔驰中的马王瞬间停下,甚至身体因为惯性往前趔趄,不过到底站住了。
它没有像其他的马那样瘫软在地,但也没有再动,安静地站在那里,若是仔细看的话,能看到它的四肢微微地颤抖着,像是遇到什么可怕的天敌。
郁离站在马背上,低头看着脚下的黑马。
它顽强地站着,光是如此,已经看出它的不凡。
好半晌,她慢慢地坐下,伸手拍了拍紧绷的马腹,想了想,摸着它的脑袋,给它输了些异能。
充满生机的异能输入,黑马明显精神不一样,只见它身体的肌肉又颤了颤,然后朝前走了几步。
郁离有些惊讶,尔后了然。
末世的异能者身上会散发一种强大的磁力场,这种磁力场会让敏感的动物本能畏惧,无法动弹,越是柔弱的小动物,越容易被震慑。然而生命异能又是一种充满生机的力量,会让动物感觉到舒服,本能地亲近。
黑马一边被她震慑,一边又被生命异能吸引,渐渐地安静下来。
好半晌,傅闻宵骑着马靠近。
他看着那匹悠闲地低头啃草的马王,虽然它没怎么动,但至少它没有瘫软在地,算是个好的开始。
“阿离,看来可以的。”傅闻宵笑道,“日后你多与它相处,让它习惯你的……力量。”
像这样的烈马,一般人难以驯服。
对郁离而言,就怕它不够烈,承受不住她身上的震慑。
现在好啦,不愧是野马的首领,被称为马王,再与它多磨合,便能给她当坐骑,日后她出行就方便许多。
郁离跳下马背,摸了摸黑马。
黑马被她抚摸时,明显想要避开,不过很快又忍住了,由着她继续摸。
“宵哥儿,这马真好。”郁离高高兴兴地说。
看到别人骑马而行,她其实是羡慕的,这年代最快的交通工具就是马,她自然也想弄一匹马。
现下这匹马王虽然还不能载着她奔跑,不过以后应该可以。
见她高兴,傅闻宵心情也很愉悦。
他翻身下马,朝黑马走过去,刚靠近时,黑马就朝他喷气,像不是高兴他的靠近,等郁离伸手拍了拍它,它又默默地缩回脑袋,继续低头啃着地面的草。
傅闻宵有些忍俊不禁,特别是发现那面地都要被它啃秃时,哪里看不出它此时外强中干。
虽是马王,在郁离面前还是有些撑不住。
“这是宵哥儿,你别对他喷气。”郁离对黑马说。
黑马的四蹄默默地动了动,往旁移了移。
作者有话说:
今天第二更
第 214 章
◎悔恨◎
在郁离得到一匹马王时,关于傅闻宵高中状元的消息终于传到南郡省。
省城这边是最先得到消息的。
南郡省的巡抚袁崇山看到从驿站送过来的消息时,丝毫不意外,甚至和身边的管家笑道:“我早就知道,以傅世子的才华学问,六元及第是应该的。”
这位可是从小就和那些皇子们一起在上书房读书,被大儒教出来的,连帝师都曾夸过他的才学。
傅逍当年可是一直力压那群皇子,可见其有多优秀,优秀到不少人暗叹可惜,为何此子不是皇子。
若傅逍是皇子,或许如今京城的局势就没这么乱。
袁崇山心里也暗暗可惜。
不过也不算太可惜,他虽不是皇子,却是元安长公主之子,若是元安长公主能……
袁崇山暗叹一声,也不知道元安长公主的身体如何。
如今傅逍已经回京,希望元安长公主的身体能继续支撑下去,转危为安。
袁崇山看过驿站送过来的消息后,让人将傅闻宵被钦点为状元的消息传出去。
很快,省城的读书人也知道傅闻宵高中状元的事。
而且还是六元及第。
这可是大庆朝第一个六元及第,可想而知有多让人惊喜,特别是傅闻宵还出自南郡省。
南郡省作为大庆朝最南边的一个省,素来被当作未开化之地,有一股蛮横的风气,这里的文风不如江南那边鼎盛,素来被人瞧不起。
南郡省的读书人都乐疯了。
现在还有谁敢说南郡省是蛮横之地,嘲笑他们未开化?一个六元及第的傅闻宵就能打他们的脸。
在省城做生意的郁金也第一时间得到消息,惊喜不已。
虽然她知道姐夫的学问很好,但有多好却没个准确的概念,哪里想到,姐夫居然高中状元。
高兴的郁金大方地给店里的姑娘们涨月薪,同时宣布店里的商品打折,以作庆祝。
不仅是郁氏胭脂坊,省城很多商铺酒楼等都在打折,说要庆祝南郡省的士子高中状元,还是六元及第。
对于整个南郡省而言,都是喜事一桩。
同样来省城帮忙的郁银、郁珠和孙芳娘都很惊喜。
当天晚上,姐妹几个聚在省城的房子里,备上一桌好酒好菜,坐在一起庆祝了一番。
她们喝着桃花酒,吃着菜,聊起在京城的郁离等人。
“二姐,大姐的信来了吗?”郁珠一脸期盼地问。
自从郁离去京城后,每个月都会寄信过来,和妹妹们说她在京城里遇到的事。
郁金姐妹也不忘记给她回信,姐妹几个虽然分隔两地,书信却是一直未曾断过。
不过到底路途遥远,有时候信会准时到,有时候会延迟一些。
这个月的信一直未见过来,郁珠和郁银心里都惦记得厉害。
郁金道:“还没到,可能是在路上耽搁了吧。”
送信的是傅家的人手,一般没什么事的话,信都会准时到的,不会轻易遗失。
郁金心里很清楚,虽然大姐和姐夫他们去了京城,但这边仍有傅家的人手在,暗地里庇护他们。
半年间,她又将生意扩大一倍,已经组建自己的商队,并未遇到多少波折。
郁金并不蠢,事情太过顺利,哪里不知道有人在暗中帮助他们,为他们打点。
除了傅闻宵外,她想不出还有谁。
当日傅家过来帮忙的那些人手,一个个都非常能干,郁金和他们学到很多,心知傅家不简单,或许并非北地的行脚商。
两日后,郁离的信终于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