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如果范飞早早对丁诗晨表白,或许丁诗晨并不会觉得这份感情有多么值得珍惜,甚至可能只是一笑了之。但世上最珍贵的东西之一就是“得不到”,丁诗晨越得不到这份意料之中的表白,就越无法淡定,后来竟隐隐地有了一份期盼,最后甚至演变成一份执念或者说怨念,活生生地掉入了范飞无意间挖好的大坑中……其实严格来说,应该是丁诗晨自己为自己挖好的坑……
这种微妙的心态,一直维持到那晚龙凤餐馆外的英雄救美大戏上演……
那场大戏中,丁诗晨其实并不需要范飞救助,但当她见到范飞终于肯为她出手和罗秋那帮人死磕,敢为她得罪不可一世的罗家,甚至将唾手可得的保送名额让出,自然是芳心大慰,内心里很有些感动,同时也进一步印证了范飞一直在暗恋着她的判断。而因为保送名额的事,丁诗晨的心底还很有些内疚,总觉得自己欠了范飞一个清华。
因为既感动又内疚,这个平日里一直恬静、被动的乖乖女也终于主动出击,想帮助范飞走出经济上的困境,并试图让范飞离开追债公司……
在范飞出于自尊拒绝帮助后,丁诗晨在那次去买手机的路上,经历了范飞的碰触“骚扰”,从而更加坚信了范飞一直在暗恋自己,正在找机会表白这份心意,于是满心欢喜,在心底里认定了这个准男朋友。之后在买手机的过程中,她被那个“经摔”的字眼刺激之后,便义无反顾地做了件让范飞大出意料的事,之后便经历了一系列的误会……但在误会之后,她又在父亲和范飞的对话中,重新看到了范飞的决心,再次芳心窃喜……
再之后,便有了这一次范飞的生死考验,在生死关头,长久压抑在丁诗晨心中的情感终于如火山般喷发出来,让她大胆地敞开了自己的心扉。
但这一切,其实更像是一场美丽的误会。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或许都是因为那一份催眠资料。
不过严格来说,这也算不上什么大误会。因为范飞确实一直对丁诗晨心存好感,觉得她既清纯又漂亮还很温柔,心眼也挺不错,只是他那时一直有些自卑,也就长期地压抑着自己的这种念头,一心想考个好大学、出人头地之后再来考虑情感上的事,直到最近他和丁诗晨之间发生了一系列交集,才不得不重新正视自己这份埋藏在心底的感情。
而当他父亲范之然指名道姓地钦定了丁诗晨这个儿媳妇,他也终于鼓起勇气要去追求丁诗晨,之后更是在生死关头,将这份压抑着的感情催发到了极致,并最终达成圆满,也算是这场意外之灾之后的一个大收获了。
所以丁诗晨的说法其实也没大错,范飞确实在暗恋着丁诗晨,只是他自己以前一直不肯承认罢了,而且他的暗恋程度没有丁诗晨想象中的那么深,时间上也没有丁诗晨想象的那么早……
说到底,这还是一个闷骚男的闷骚故事罢了,而每个男孩,生命中必然都有这么一段闷骚历程,直到一个女人出现,彻底地打开他的心扉,让他的心中从此充满阳光,从此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反之亦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丁诗晨也算是个闷骚.女。当两个闷骚的人撞在一起时,那种瞬间喷发出来的能量足以摧毁一切。
所以这一份感情虽然有些阴差阳错,终究还是个两情相悦的故事,有过将近两年的感情基础,最终喷发而出,结成正果。
范飞的推算能力无疑是强悍的,丁诗晨只说了这么几句话后,他便在脑海里快速推算了一番,把两年来的一些片断都串到了一起,并基本得出了正确答案。
想通了这个关键环节后,范飞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毕竟,困扰过他很久的疑惑现在总算得到了解决,当浮一大白。
“你笑什么?我说得不对吗?”丁诗晨鼓起了腮帮子,有些不满地说道。
她的神情有些紧张,一副生怕范飞赖账的样子,毕竟女生主动总是一件值得害羞的事情,所以她内心里还是很希望范飞能坦白从宽,如实交代暗恋自己的经历的。
“我还以为我像特工那样隐藏得很深,没想到这点小心思……早就被你看出来了,唉,失败啊失败。”范飞挠了挠头,露出一副害羞的样子。
“噗哧……”丁诗晨顿时乐得笑出了声,一副“我早就看穿了你的心肝肺”的小得意神情。
范飞微微一笑,心里也很快活。
如果善意的谎话能哄自己心爱的女人开怀一笑,那么说说又何妨,何况这并不算谎话。
看着丁诗晨那俏丽而开心的笑脸,他心中激荡,于是一把揽住丁诗晨的肩膀,把脸凑了过去,小心翼翼地吻住了那两片嘴唇,就像在品尝世界上最珍贵的一道菜肴。
“唔……”丁诗晨微微地挣扎了一下,也就放弃了无谓的抵抗,尽情地享受着这真正水乳.交融的一吻。
这是有些漫长的一吻,直到范飞不再满足于嘴唇的碰触,并想起了水中的一幕,于是开始用舌尖入侵,试图挑开丁诗晨的牙关防线。
“得寸进尺!”丁诗晨忽然推开了范飞,白了他一眼。
“刚才在水里,你不是也这样吗?”范飞满脸无辜表情地说道。
丁诗晨顿时满脸通红,偷偷地看了身后几眼,半晌才低声哼道:“那时是救你……”
“对了,你怎么会人工呼吸这一套的?”范飞有些好奇地问道。
“我跟过最好的游泳教练,上过专业的救生课……”丁诗晨说到这里,看了看范飞脸上的坏笑,忍不住拍了他一下,哼道,“喂,你可别瞎想,那教练是女的,被救助对象也是充气娃娃!”
“充气娃娃……”范飞惊叹道,脸上的笑意顿时更浓了。
“喂,还有没有人管我的死活啊!我快要冷死啦!”
听到“充气娃娃”这四个字,一直躺在冰冷甲板上装睡的吕恒浑身一震,终于忍无可忍地嚷了一句,“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把我弄出了满身的鸡皮疙瘩……”
“到了!”这时小金笑眯眯地说了一句,把冲锋舟停在了一个码头上,说道,“上岸后有车来接,马上送你们去县人民医院。”
船上的龙哥、凤姨、齐风和吕恒顿时都吁了口气,被这两个肉麻家伙骚扰了一路,确实听得他们浑身的鸡皮疙瘩。
而丁诗晨却忽然紧张起来,因为她的手机这时忽然响了起来。
“我爸找我。”丁诗晨看了看那个号码,有些无助地看了范飞一眼。
范飞的心顿时一沉,这种从幸福天堂跌落到冰冷现实中的感觉,还真是有点不爽……
第九十章 总有一天,我会腰缠万贯!
“丁诗晨,马上回家!”电话里先是传来了丁易冷冷吐出的七个字,然后便是一串“嘟嘟”的忙音。
丁易甚至没有给丁诗晨说话的机会,而这声连名带姓的称呼,也让丁诗晨感觉到格外的陌生。
“我爸这回看来是动了真怒了,不过我可不怕他!我就不回去,偏要和你在一起,嘻嘻……”丁诗晨伸了伸舌头,做了个有些俏皮的鬼脸,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听你爸的话,先回家吧,咱们……来日方长。”范飞看出了丁诗晨笑容中带着的苦涩,也看出了她眉目间藏着的那丝隐忧,于是尽量平静地说道。
丁易的这个电话打得不早不晚,刚好在停船的这一瞬间,显然是跟后面快艇上的那些人保持着联系,一直掌握着范飞和丁诗晨之间的一举一动,包括他们刚才在冲锋舟上的亲热劲儿。范飞和丁诗晨对此自然都是心知肚明,只是都没说破而已。
范飞已经听说了丁易逼丁诗晨转学的事情,也知道丁诗晨回家后必将会有一场父女间的大战,心里自然很有些担忧。但他现在无法参与,只能隔岸观火,静静地等候着斗争结果出来,等候着命运的宣判。
“那……我先送你去医院,然后就回家。”丁诗晨犹豫了一下,说道。
“不必了,你赶紧回家吧,先把你老爸搞定,我已经没事了。”范飞微笑道,“你爸要发火,你就先让他发个够,然后再求求他,万事好商量嘛。”
“他……嗯,好吧。”丁诗晨苦笑了一声,然后忽然蹲下了身子,轻声说道,“来,我背你下船。”
“不用了吧?我现在好多了,能自己走下去了。”范飞被微微地吓了一跳,赶紧站起身来。
男人总是应该强大的,如果让一个女人背,那是一件有些可耻的事情。范飞还记得小时候姐姐用自行车带着自己去上学,就被村里的伙伴嘲笑过——母鸡带公鸡,公鸡笑嘻嘻……
“不行,你现在太虚了,赶紧上来!”丁诗晨坚定地说道。
她的语气不容置疑,就像昨天执意要给范飞买那个昂贵手机时那样。
“我……我太重了,你背不动。”范飞苦笑着看着那个娇小的背影,继续推辞道。
“哪那么多废话?上来!”丁诗晨不由分说地抓住范飞的手,搭在了自己的肩上。
“唉,这多难为情啊……”范飞叹了口气,扭扭捏捏地趴在了丁诗晨的背上,然后哭笑不得地看了看身后。
身后的韩龙等人都用很怪异的眼神看着范飞,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丁诗晨背着范飞,轻轻一纵,便轻松地跃上了码头,倒让范飞吓了一跳。
“喂,你怎么这么有劲?练过功夫?”范飞惊讶地问道。
“练过一点咏春拳,也就是刚够防身。”丁诗晨轻声笑道,“不过你以后若是想欺负我,可得掂量掂量哦。”
“原来你身上还有这么多秘密……嘿嘿,原来是咏春拳啊,不知道和我的霸王拳比起来,哪个厉害?以后咱们较量一下就……”范飞嘿嘿一笑,却忽然把话咽进了肚里,眼神里也忽然多了些伤感。
以后……真的还有以后么?
你这一去,还真的会回来么?
丁诗晨也默契地没有再说话,只背着范飞,一步步地往前走着,登上了一级又一级的台阶。
她走得很慢,因为她背上不仅仅是条一百多斤的汉子,还是她两年来所有的情思,甚至是她整个的青春,很重很重,比三座大山还重……
韩龙等人都没有下船,只静静地看着这一幕,想让他们俩人在一起多呆一会。
但台阶总共只有三十多级,丁诗晨走得再慢,也有走到头的时候。
“我出生在一个冬天的早晨,那天大雪纷飞,地上一片洁白。我奶奶说这是个诗意的早晨,所以给我取了诗晨这个名字。”丁诗晨仰着头看着最后几级台阶,忽然停下了步子,低声说道。
“我记下了。”范飞深吸了一口气,轻声说道,“我爷爷想让我放飞自己的梦想,所以给我取了范飞这个名字。你瞧,放飞,大雪纷飞,咱们这两句话里都有个飞字,算不算前世修来的缘份?”
丁诗晨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半晌才轻声问道:“知道我为什么要背你吗?”
“知道。”
范飞的眼眶忽然湿润了,一字字地答道,“从现在起,我就不再是一个人了。”
在武昭县有一个古老的婚礼风俗,新郎要徒步背着新娘走上一里路以上,一直把新娘子背进家门。不管新娘子前面是坐板车、马车还是汽车,但进新郎家门的那段路,一定要由新郎倌亲自把新娘子背进去。因为从那一刻起,四条走路的腿就变成了两条,男人从此要背负起女人的一生,背着她走到白头,走完一生一世,一直走向生命的终点。
而现在,却是丁诗晨背着范飞走向了离别的三岔路口……
“嗯,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人了。”听了范飞的话,丁诗晨微微一笑,柔声说道。
“诗晨,你今天背了我一回,我也就欠了你一回。你放心,这笔债我会还的。总有一天,我会开着宝马,腰缠万贯地来接你,然后把你背进我的家门!”
范飞忽然从丁诗晨的背上挣脱下来,将丁诗晨紧紧地搂在了自己的怀里,在她耳旁轻声说道。
“腰缠万贯……喂,你好俗耶,你的终极理想就是当个暴发户么?”丁诗晨忍不住笑了,“你知不知道一千文是一贯,一贯有八斤,一万贯就是八万斤,你腰上能挂得下吗?”
宝马车,腰缠万贯,这些对于丁诗晨来说都是浮云,她早就不稀罕了。只是在范飞的心里,便固执地认为这些他没有的东西,就是横在他和丁诗晨之间最大的障碍。
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这是穷小子们永远的梦想,也是小农意识心目中的最高境界,但就像丁诗晨说的那样,他们甚至想象不出一万贯铜钱挂在腰上会是个什么情形。
穷小子和富家女之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穷小子毕生所追求的东西,却是富家女一出生便不再稀罕的玩艺。
“对,我就是要当个暴发户,我就是要把一万贯铜钱全挂在身上!我现在一无所有,没权力让你跟我走,但总有一天,我会有很多很多的钱,多得让你爸爸都羡慕我,再也不敢拦着我!我……我要用钱砸昏他!”听了丁诗晨的取笑,范飞却没有丝毫动摇,坚定地答道。
丁诗晨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眼眶里却雾蒙蒙的一片,她仰着头,静静地看了范飞好一阵,才轻声说道:“好,我等着那一天。”
说完这句话后,丁诗晨便牵着范飞的手,和他一起走完了最后几级台阶,然后松开紧握着范飞的手,独自走向路旁那辆早已在等着她的奔驰房车。
四个黑衣大汉垂手站在车旁,同时对着丁诗晨微微鞠了个躬,却没有说话。
丁诗晨微微点了点头,也没有吭声。她的脚步有些迟疑,仿佛不是要去坐车,而是去坐牢。
那辆银色的房车很高,外型很有些奇特,是范飞从来没有见过的车型。他不知道这辆车到底能值多少钱,只知道这辆车一定很贵很高档。如果他不利用潜能去赚钱的话,这辈子不吃不喝或许都买不起。
我要赚钱,赚很多的钱,赚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看到这辆车和这些保镖,看到这富贵逼人的一幕,范飞忽然觉得有一股熊熊烈火在心中燃烧着,仿佛面对着一个面目狰狞的敌人。
以往他一直想着要多赚点钱以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但赚钱的欲望从来没有这么迫切过,也从来只敢去想一个叫作小康的玩艺。而现在,他的内心正在悄然地发生着巨变,一个叫做野心的东西,开始迅速地在他心中生根,发芽,然后怒放。
“诗晨,总有一天我会腰缠万贯!我会买一百辆比宝马还宝马的车,组成车队来接你!”范飞忽然捏紧了拳头,在丁诗晨身后大声嚷道。
听到“比宝马还宝马”这几个字,那几个保镖都是脸色古怪,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憋得很辛苦。
范飞以往从不关心汽车那些离他很遥远的东西,所以他现在还是一只井底的蛤蟆,并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什么车子比宝马更好,也不知道一百辆好车组成的车队究竟能不能打败丁易,他只知道,眼前这个女孩是个好女孩,比什么宝马之类的东西还要珍贵许多,值得他用一生去呵护。
“以后别说腰缠万贯这四个字了!俗,让人笑话!”丁诗晨回过头来白了他一眼,然后快步地跑了起来,一直跑到奔驰房车前,飞快地钻到了后座里。
在保镖为她关上车门的那一刹那,她忽然紧紧地捂住了脸,肩膀轻微地颤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