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吴嘴里叼着烟傻了,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真不该乱说的,他应该相信,凌天宇是个绝对的吃货。
凌天宇和唐一峰正要走出办公室,黄斐然就从外面抱着教案走回来,凌天宇急中生智,夺过黄斐然手中的教案,很大气的说道:“为了表示我的歉意,中午我请你吃大闸蟹。”
“喂……”陆吴正要开口说话,凌天宇打断,“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说话,难道你不想让我带着美丽的黄老师一起共进午餐?难道你讨厌黄老师么?”
陆吴愣住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得罪黄斐然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所以,陆吴只能忍了,请客吃饭还要让凌天宇占便宜。
唐一峰是无所谓的态度,只要有他吃的就可以,办公室一共五个老师,黄斐然,音乐老师。陆吴、唐一峰,体育老师,还有一个老古板,是个美术老师。本来凌天宇的办公室是在高二组,和其他主课老师在一个办公室,但是凌天宇和陆吴还有唐一峰号称“淫.荡三人组”,所以凌天宇和院长申请,来了这个办公室。
金太阳大闸蟹。
凌天宇和黄斐然坐在一边,陆吴和唐一峰坐在对面,服务员问道:“欢迎光临,有什么可以为您服务的?”
凌天宇说道:“二斤大闸蟹,我自己吃,一峰吃什么自己叫。”
唐一峰一听凌天宇都吃二斤了,自己也不能示弱,“我能吃三斤大闸蟹。”
黄斐然撇撇嘴,点了一些别的菜,陆吴这个心疼啊……
大闸蟹上来之后,凌天宇撬开一个蟹壳,放在黄斐然碗里面,对面的陆吴不放过任何一个挖苦凌天宇的机会,“黄老师,一个螃蟹可换不来一个4S,是不是?”
黄斐然白了陆吴一眼,凌天宇脸上露出坏笑。不经意间目光落在右前方的桌上,那个位置坐着一个女孩,女孩的对面是一个穿着西装留着马尾辫的男子。面对着凌天宇的女孩虽然脸上带着墨镜,但是仍然难以掩盖她身上独特气质,女孩此时也看到凌天宇,墨镜下面,滑落一滴晶莹的泪珠。
黄斐然在一边推推发呆的凌天宇,说道:“吃完了,快点再帮我撬开另外一个螃蟹壳。”
凌天宇低下头,他相信自己不会看错的,一别十年,他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再次见到李梦璇,当凌天宇再次抬起头的时候,那个位置已经空了……
凌天宇匆忙的站起来,追出了饭店,看到李梦璇坐上一辆玛莎拉蒂……
十年前,凌天宇和李梦璇都是骑着单车上学的高中生,十年之后,李梦璇的座驾是玛莎拉蒂,凌天宇的座驾是一辆走私摩托。
豪车内。
李梦璇摘掉墨镜,擦拭眼角的泪,身边的男人问道:“我的大明星啊,你怎么哭了?不是吵着嚷着要吃这里的大闸蟹呢?怎么又要走呢?”
李梦璇冰冷的说道:“张经纪送我回酒店,我累了。”
马尾辫男子叹口气,用着一口娘娘腔对司机说道:“回酒店,别走错路了。”
凌天宇转身走进饭店,迎面看到的就是李梦璇要举办演唱会的海报,怅然若失,凌天宇已经没有心情去吃大闸蟹了,和陆吴打个招呼,直奔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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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误入美女房
凌天宇对于李梦璇来说,那是深埋在内心的挚爱,无论时光如何流逝,凌天宇当年为她杀人的那一幕,时常会出现在她的脑海中。分别的最后画面是凌天宇穿着囚服,随着火车奔跑的瞬间,那张写着联系方式的纸条随风而逝,李梦璇苦哑了喉咙,而车窗外的凌天宇却听不到。
李梦璇去了法国留学,回来之后再次来到这个监狱,而凌天宇已经被释放,去凌天宇曾经长大的孤儿院寻找,孤儿院的阿姨也无法告诉李梦璇他的下落。
从那时候起,李梦璇就想着让凌天宇知道自己的消息,所以李梦璇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改行当了一名歌手,开始参加各种比赛,从出第一张唱片开始,李梦璇就期待着凌天宇可以看到,期待着凌天宇可以来找她……
李梦璇的成名和许多明星一样,几乎是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凌天宇当然会在各种媒体上见到李梦璇,只是此时的凌天宇,已经没有勇气去寻找当年的那一份爱,他认为自己配不上李梦璇,怕自己影响到李梦璇,如果被狗仔队挖出来,李梦璇的初恋男友是一个劳改犯,那对李梦璇绝对是致命的打击,为了李梦璇的前途,凌天宇宁愿放弃那份深埋在心底挚爱。
回到学校,凌天宇也没心情教训那群小兔崽子了,在办公室闷闷不乐的坐了一个下午,下班之后,骑着摩托来到“心语酒吧”。
下午六点,心语酒吧刚刚开门,唯一的店员小雅看到凌天宇,亲切的叫道:“凌大哥你来了。”
凌天宇点点头,径直走向二楼的入口,二楼只有一个房间,是这间酒吧老板张大海的卧室。每天这个时间,大海都是在这里打盹,养好精神来应付一晚上的生意。
凌天宇推开门,半躺在沙发上,随手从沙发边的箱子内拿出一瓶啤酒,四根手指握着瓶颈,拇指突然用力,将啤酒瓶盖弹飞,仰起头一口气把一瓶啤酒喝光。
大海躺在床上,丢给凌天宇一根烟,继续眯着眼睛打盹,凌天宇在一边抽烟喝酒,直到喝的酩酊大醉,大海也没有多问一句话,凌天宇也没有多说一句话,喝到再也喝不下去了,凌天宇才发现,大海已经去一楼招呼客人了,凌天宇也晃悠着身体,离开了大海酒吧。活着,能有一个这样的朋友,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凌天宇骑着摩托晃晃悠悠的走了。
吧台内的大海对小雅说道:“我跟着去看看,你先照顾一下客人。”
大海一直跟着凌天宇回到他住的小区,看到凌天宇上楼了,这才放心的掉头回心语酒吧。大海不会去问凌天宇为什么喝醉,这也是大海第一次看到,凌天宇也有喝醉的时候,朋友之间需要的是理解与信任。
夜已深,凌天宇拿着钥匙的手几次都没有将钥匙插进钥匙孔,最后倒在楼道里面就睡下来,一条长长的走廊内,只有凌天宇一个人倒在门口,楼道内的声控感应灯也暗了下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电梯再一次打开,当空姐的叶秋灵刚刚反抗,拉着行李箱从电梯内走出来,远远的看到楼道内躺着一个人。
叶秋灵走上前,故意让高跟鞋和地面接触的声音大一些,试图惊醒凌天宇。
凌天宇倒在地上,完全一点反应都没有,叶秋灵来到他身边,用脚尖轻轻“踢了”凌天宇两脚,凌天宇像没事一样翻个身,继续睡。
叶秋灵绕过凌天宇,打开自己的房间门,回去洗漱之后换好睡衣,竟然又起了好奇心,打开门偷偷看了一眼,凌天宇还是躺在楼道里面打呼,叶秋灵于心不忍,想到凌天宇曾经还帮他换节能灯的事,走出房间,拉着凌天宇的两条腿,把凌天宇拉到房间内,这才回到房间睡觉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凌天宇迷迷糊糊的从地上爬起来,本能的找到卫生间,解个手之后,还知道给自己洗个澡,穿着四角内裤晃晃悠悠的跑去叶秋灵的卧室,一头栽在床上,再一次进入熟睡状态。
“啊——”叶秋灵发出刺耳的尖叫,一脚将凌天宇踹下床,堆坐在床头,双手抱着被子,打开了所有的灯看着滚到地上的凌天宇。
凌天宇迷迷糊糊的坐在地上,揉着脑袋,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
叶秋灵大叫:“你想干什么?”
凌天宇很委屈的看着叶秋灵,“怎么是你?你怎么会在我的房间?”
“什么?”叶秋灵眼睛瞪的大大的,“你的房间?”
凌天宇四周看了看,改口问道:“那这里是哪?你带我出来开房的?”
“你……”叶秋灵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是我的房间,我看到你睡在楼道内可怜你,把你拖到了客厅。”
凌天宇揉揉脑袋,“好像有点印象。”
叶秋灵怒目瞪眼,“那你都清醒了还不走?还赖在这里想做什么?”
凌天宇目光下移,落在叶秋灵的胸前,心里感叹:很有型。
叶秋灵双手抱在胸前,警觉的看着凌天宇,凌天宇撇撇嘴,晃悠着身体走出叶秋灵的房间,在客厅内找到自己的裤子。叶秋灵拿着防狼棒跟在凌天宇后面。凌天宇出门之后,叶秋灵立即关上房间门,还加了两道锁。
凌天宇走到自己房间门口,右手往裤袋一摸——没有!钥匙不见了,凌天宇把兜里都翻出来,还是空的,只好再一次回到叶秋灵房间门口,敲了敲叶秋灵的房门。
房间内,叶秋灵趴着猫眼看了一眼,问道:“你想干什么?”
凌天宇很委屈的说道:“我钥匙不见了,是不是掉在你房间了。”
叶秋灵很不情愿的打开房间门,对凌天宇提高了十二分防备,凌天宇在客厅内转了一圈,也没找到钥匙,可怜兮兮的对叶秋灵说道:“能不能在你客厅寄宿一夜,我的钥匙不见了。”
“不行!”叶秋灵说道:“你在这里,我没有安全感。”
凌天宇拱起手臂,亮出坚实的肌肉说道:“别人请我到保镖我都不去呢,免费给你当一夜,你竟然说没有安全感。”
叶秋灵立即反驳,“就是因为你在这里,我才没有安全感。”
凌天宇立即闭嘴了,默默的向外面走去。
“等等!”叶秋灵见凌天宇还算诚实,对凌天宇说道:“你要去什么地方?”
凌天宇指着门外,“当然是在楼道内睡一夜了,现在都凌晨三点了,明天还要上班,哪还有心思找旅店呢,况且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叶秋灵想了一下,对凌天宇说道:“你只能睡在客厅,哪里都不许去。”
……………………
第二天早上,叶秋灵挪开堆在门口的椅子,打开自己的卧室门,看到凌天宇正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打鼾,走过去推推凌天宇,凌天宇本能的翻身,从沙发上滚了下来,立即清醒了。
叶秋灵说道:“天亮了,我要走了。”言外之意就是:你也该滚蛋了。
凌天宇坐在地上揉揉眼睛,问道:“有早点么?牛奶面包就行。”
叶秋灵有点想晕的冲动,说道:“冰箱里面有。”
凌天宇来到厨房,拿出冰箱里面的牛奶,喝了一口,自言自语道:“要是热的就好了。”
叶秋灵大怒,“有你吃的就不错了,我要上班了,你还不走么?”
凌天宇左手拿着牛奶,右手拿着面包,和叶秋灵一起走出公寓。
小区门口,叶秋灵挥手拦下一辆计程车,坐上车正要关门的时候,凌天宇喊道:“等一下。”
叶秋灵透过车窗,问道:“你又怎么了?”
凌天宇摸着裤兜,说道:“能不能借给我一块钱?我钥匙不见了,摩托也不能骑了,只能坐公交去上班了,现在又身无分文,走着去要二十分钟,会迟到的。”
叶秋灵真怀疑自己见到的是不是男人,打开钱包,里面面值最小的是五元钱,拿出一张递给凌天宇。凌天宇拿过钱,又说道:“能不能在多给一张?你给我的是五块钱,我就想着去买一包中南海,肯定不舍得坐车了。”
叶秋灵倒抽了一口气,从钱包内又拿出五元钱,交给凌天宇,说道:“这一次你不是打算买一包十元钱的烟吧?”
“放心。”凌天宇说道:“自己花钱,我只抽五元钱的中南海。”
计程车远去,凌天宇发现小区门口的保安都鄙视的看着自己,不过凌天宇不在乎,伸个懒腰,星期三,美好的一天又开始了。
高二二班教室内,凌天宇抱着语文课本走进来,几个男生热情的调侃道:“宇哥早,听说昨天教数学的刘老师和你聊了一上午?”
凌天宇眯起眼睛,坏笑着看着这些男生,说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来日方长我们走着瞧。”
赵大虎和丁小豆乐屁了,凌天宇有时候也感觉自己真的拿这些小兔崽子没办法。
把课本放在讲桌上,转身在黑板上写到:《滕王阁序》四个字,说道:“今天我们来学习本单元的第二篇文言文,滕王阁序,作者是王勃,字子安。王勃也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齐名,齐称‘初唐四杰’,其中王勃是‘初唐四杰’之冠。在古老的西方有一句谚语,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意思就是不同人对同一事物的感受也是不同的,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就是它的语句优美,其中还有千古流传的名句,有哪位同学知道?”
林雪、刘云、田萌等几个女同学同时举起手,凌天宇微笑的看着林雪,说道:“小雪来说说。”
林雪说道:“应该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田萌很不服气,在一边说道:“应该也把后面的加上,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这样才完整。”
凌天宇说道:“我刚才说了,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所以会有歧义,在学习每一篇文章之前,我们都要先熟悉一下作者,我们之所以知道王勃,多半是因为这一片文章,流传百世,但是你们知道写这篇文章时候还有一个特别的故事么?”
这一次,没有人知道了,凌天宇也觉得有点骄傲自豪了,要是每个问题学生都知道,那自己这个语文老师还教个屁啊,于是,凌天宇开始得意的介绍,“关于《滕王阁序》的创作,还有一个很有趣的故事……”凌天宇打算用自己的方式讲述这个不为人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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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滕王阁序
就在凌天宇得意的时候,林雪说道:“凌老师我知道这篇文章的写作背景,公元676年,王勃去交趾(在今越南境内)探望做县令的父亲。途经洪都(今江西南昌)时,都督阎伯屿因重修的滕王阁落成,定于九月九日重阳节在那里宴请文人雅士和宾客朋友。他的女婿吴子章很有文才,阎伯屿叫他事先写好一篇序文,以便到时当众炫耀。王勃是当时有名文士,也在被请之列。宴会上,阎伯屿故作姿态,请来宾为滕王阁作序。大家事先都无准备,所以都托辞不作。请到王勃时,他却并不推辞,当场挥毫疾书,一气呵成,写就了著名的《滕王阁序》,各宾客看了一致称好。阎伯屿读后也深为钦佩,认为这篇序文比自己女婿写的要高明得多,也就不再让吴子章出场著文了。”
凌天宇心里很满意,虽然林雪说得只是预习中得到的部分之心,其中有很多重要的情节没有说出来,凌天宇还是很欣慰,至少自己的学生中有知道预习的,而且是预习课外的知识。
“小雪说的不错……”凌天宇的话还没有说下去,就听到下面刘云小声鄙视的说道:“算得了什么?买的教学辅助书里面都提到了,能不能有点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