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秦时鸥便兴致勃勃的问道:“这种新发现的鱼类化石有结果吗?”
他感兴趣的原因是黑盖巨虫,那种海底甲虫现在还没有得到官方认可,不知道这种未知鱼类和巨虫是否有关系。
巴顿泼了一盆凉水:“很抱歉,之前我们的观测出现了误差,其实这种鱼类化石以前出土过,被命名为‘鳃腺鱼’,属于白纪时代的史前生物。”
说着,他带着众人到了一条宽阔的长桌前,上面组装起了一个完整的鱼类化石。
秦时鸥听说这种鱼的化石以前出土过,便没了兴趣,比利也是这种态度。
巴顿察觉到了他们的态度转变,于是笑了起来,道:“虽然这种化石早就发现了,但是此前完整化石很少,具体信息并不被人所知,所以我们的化石依然是有价值的。”
哈姆雷在化石博物馆工作过,问道:“现在对这个化石的研究,有什么新的进展吗?”
巴顿点头道:“是的,有一些新的认识。以前我们认为鳃腺鱼靠捕食软体动物为生,因为它们拥有细小而锋利的牙齿。其实并非如此。”
“现在看化石,它们应该类似于今天的大海鲢,食物是浮游生物和海藻,采食方式是滤食,有点像是须鲸。当然,相关研究还在进行,相信很快会得到更多信息。”
最多的化石来自金厨鲨和沧龙,它们是海洋中的死对头,在某个时代,它们互相为捕食者。后来不知为何,沧龙体型变大,成了更高级的捕食者,专门喜欢猎杀金厨鲨。
对于沧龙,看过最新《侏罗纪世界》的人都印象深刻,电影中的大boss暴龙最后就是被一头海王龙给吞掉了,海王龙是沧龙科中的一种。
介绍到沧龙的时候,巴顿笑了起来,道:“我们这批化石的价值不仅在于鳃腺鱼,还在于这些大家伙,它们给我们带来了一点惊喜,那就是剑射鱼。”
1074.小休斯大作用(4/10)
剑射鱼的生存时代是晚白世,这个时代的顶级掠食者很多,这种大鱼战斗力在其中只能算弱鸡。可是,它们却拥有与战斗力不成正比的残暴性情。
在某种意义上,剑射鱼可以认为是剑鱼的先祖,至今为止,剑鱼还习惯于巡航在大洋的水面下伺机猎食,敢于同鲨鱼搏斗。
而现在剑鱼最大也就是两米长,在八千万年前,作为先祖的剑射鱼,那可是足足有六米长的!
成群结队的剑射鱼在海洋中游荡的时候简直就是个噩梦,它们甚至敢于挑战金厨鲨和小型沧龙,就像是一群响马,呼啸而来、驰骋而去,所向披靡。
巴顿问秦时鸥对剑射鱼的了解,他就说了这些,这是当初发现化石后他从网上搜索到的资料。
听了他的介绍,巴顿点头道:“是的,这种鱼非常残暴,你知道最能体现它们残暴的是哪一点吗?跟我来,到这里,看这是什么?”
一行人去了隔壁的帐篷,里面有两个拼装起来的六米长大型鱼化石,自然就是剑射鱼化石了。
这两条鱼的体内都有一些其他鱼类化石,这并不奇怪,剑射鱼是掠食性鱼类,通过以前的化石,专家们就在其胃部最少发现了12种猎物。
巴顿给他们介绍了当头一条剑射鱼,它的腹部那条鱼的化石很大,足足有两米长:“根据我们的研究和推测,当时这条鱼,是在高速游行中整吞了一条鳃腺鱼。一条两米长的鳃腺鱼!现在你们明白它们有多可怕了吗?”
比利吹了声口哨,说道:“如果我们能穿越到白纪末期。那最好隔着它们远点不是吗?我宁愿被霸王龙咬死吃掉,也不想被一条鱼整个吞到肚子里。然后窒息而死,临死前还要看着自己肌肤被胃酸腐蚀!”
秦时鸥咧了咧嘴,比利这家伙说的真有够恶心。
帐篷里的化石大小不一,看轮廓,差不多都是剑射鱼,可是有几条却不到半米长。
而巴顿着重介绍的就是这些鱼的化石:“这就是我们的惊喜,有关剑射鱼我们的了解不少,但那仅限于成鱼,实际上这种鱼的幼鱼是什么样子、是怎么回事。之前并没有发现什么化石。”
“现在,历史要改变了,伙计们,瞧这些可爱的小家伙,我们搜集到了剑射鱼的幼鱼化石!”
哈姆雷等人露出惊喜的表情,秦时鸥不明白这有什么好高兴的,小鱼有什么好研究的?
不过这时候最重要的是就是随大溜,于是他也做出了惊喜的表情,实际上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惊什么喜什么。
巴顿对众人的反应很满意。介绍过剑射鱼幼鱼之后,又带他们去了一个混合区。
这个区域展示的是一场凶残的捕食,化石不多,可不管是什么生物化石。体内都有其他物种化石,沧龙肚子里有金厨鲨,金厨鲨肚子里有剑射鱼。剑射鱼肚子里有鳃腺鱼等等。
秦时鸥一行人跑去看化石了,小休斯还在训练少年们。
这是一个很痛苦的活。不是因为无聊,而是无奈:除去米歇尔。其他人的技术太烂了,事实上不光技术烂,他们身体素质也不行,小休斯从他们身上感觉不到篮球这项运动的魅力。
对于篮球爱好者来说,最折磨的事情就是训练一群注定不可能在这个领域取得任何成果的家伙,小休斯甚至预想到了,再过个三四年,这些家伙上了高中之后,他们就会扔掉篮球,转而去做该死的宅男。
少年们训练的动力,不是对篮球的热爱,而是对秦时鸥设定的奖品的觊觎。
秦时鸥规定,这个周训练最努力的一个人,可以得到一台x-box360,这是当初去圣劳伦斯湾捕捞龙虾时候买的,后来没怎么玩,秦时鸥索性废物利用了。
对于少年们,x-box360还是一个很有诱惑力的东西,于是他们就拼命的训练起来,至于训练结果如何?谁在乎?
小休斯实在看不下去,就叼着一根烟跑出了体育馆,借着抽烟的名义坐在外面看蓝天白云。
就是看蓝天白云,他感觉也比面对一群篮球小白好受的多,就是有点无聊。
他这边正无聊着,几个少年打打闹闹的跑过,其中一个少年跑在最前面,好像一头健壮的野马一样,奔跑中风声呼啸,其他少年围追堵截都没用。
“该死的,戈登,你这个狗niang养的,快把我的手机还我!”
“哦,奥格雷,你这个小婊砸嘴巴好臭!别想拿回手机去,让我瞧瞧你给莉莉发了什么短信——哇,好恶心,我要大声读出来!”
“法克鱿,给我干死这混蛋!”
“呼呼,奥格雷,我们追不上!呼呼,戈登跑的比狗还快,怎么追?!”
小休斯本来只是被少年们的打闹吸引,他猜测应该是一个孩子用手机给女孩发情书短信,结果被戈登给抢走了,事实上当然也是这样,否则这群少年不会这么玩命追戈登。
但是很快,小休斯的注意力改变了,他的眼睛死死盯着跑在最前面的戈登。
戈登一边跑一边大喊大叫,众所周知,跑步属于心肺运动,心脏控制节奏、肺部吸收氧气提供动力,运动时候最好不要开口,否则很影响运动力。
可是这对戈登几乎没有影响,或许有影响,已经制裁了他的速度,可即使这样,这小子的速度依然快的惊人!
不光是速度快,戈登还特别灵活,五六个少年围追堵截都堵不住他。另外他的爆发力也很可怕,有时候眼看被追上了,‘嗖’的一下子又加速,再度甩开了后面的少年……
小休斯越看越兴奋,突然之间他跳起来,吼道:“秦,你这混蛋!谁说我没用?谁说助理教练必须得负责训练?老子的价值要体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