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轻松的闲聊,方悠知道了王子安除了音乐方面的才华,文化成绩也相当的不错。王子安没说他的成绩到底有多好,只是说还行。但是通过和王子安一天接触下来,她知道这家伙是个极其谦虚的人,《遇见》这么好的歌在他嘴里也就是个“还将就”的评价。现在他说自己的文化成绩“还行”,方悠便认为他的成绩肯定是很好的了。王子安还说他现在并没有朝音乐方面发展的打算,音乐对他来说目前也就是个兴趣好爱。以后的他很可能考个综合性的大学什么的。当然,现在他高二才刚开始,人也没太定性,处于一个多变的时期。等到了高三的时候,说不定又改注意了呢。
谁知道?
王勃的话让方悠熄灭下去的“星星之火”又再次的燎原起来。她想,既然王子安暂时不打算走唱歌这条路,那么,她是不是可以向他要《遇见》的表演权和使用权?如果自己开口,他会给么?还是会心生警惕,将自己看成是马丽婷那样急功近利,工于心计之人?或者向自己提什么条件?如果提条件,他又会提什么条件,钱?还是……
方悠发现,一度平静下去的心绪,又一次凌乱了起来。
有几次,她真的想不管不顾,抱着死就死吧,笑就笑吧,鄙视就鄙视吧的心态把自己的想法大胆的说出来,然后闭上眼睛等待对方的“判刑”。话已经在喉咙间打转,但转了几圈,终究还是被她吞了进去。
而在和方悠的闲聊中,王勃也更多的了解了眼前的这个大三女生。
方悠来自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江南水乡,独女,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自幼爱好音乐,艺考的时候报了央音,上音和川音,结果只中了川音。最大的理想自然是走唱歌这条路线,当个演唱家,流行歌星啥的。但声乐老师却说她的嗓音虽然有特色,但不主流,很难红得起来。目前主流的嗓音是像孟庭微,许如云,王非那种轻柔,纯净,空灵的音色。而且,即使有了先天的好音色,离成名成星也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这是真正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比高考还难无数倍。所以,她现在最大的愿望便是留校当个声乐老师,一辈子和音乐结缘下去。
王勃听方悠这么一说,就觉得万元波对川音很多老师“浪得虚名”,“误人子弟”的评价,还真是没说错。
在方悠诉说自己故事的过程中,在某些点上,好几次,王勃都发现对方似乎有些欲言又止,想说什么,但因为某些原因又难以启齿。
因为有过马丽婷的“前车之鉴”,王勃本身又是个比较敏感,内秀型的人物,现在闲聊又听了方悠诉说自己的人生理想,他大体上便有些明白了对方的欲语还休和未尽之言。
如果王勃不是穿越者,只是一个十七八岁二十几岁的人,冲动之下,说不定就成人之美了——一首歌而已,反正他也是剽窃来的,他不唱,方悠不唱,甚至说马丽婷不唱,过几年,等孙燕紫的原版《遇见》一出来,他这首剽窃的也就只有作废了。
可惜,他已经过了单纯冲动的年龄,隐藏在这副十七岁嫩皮之下的,是一颗饱经风霜,三十好几的苍老的心,基本现实,没被女色诱惑的时候大体冷静。这个社会,勤勤恳恳,辛辛苦苦,老老实实的人都经常得不到什么回报,他直接将一首后世注定要大红大紫的好歌毫无所求的送给方悠这个只见过两次面,没什么过深交往的异性朋友,他还没糊涂,脑袋发热到那种程度。
所以,尽管隐约明白了方悠的心思,这首歌也的确适合她的嗓音,他也对跑前跑后,热心帮忙,知书达理,家教良好的方悠怀有好感,但《遇见》这首歌实在不同一般,关系重大,毫不客气的说,一旦甩出去,便足以改变这女人一生的命运,这让他很难下定决心,大方洒脱,毫无所求的白送。
王勃对方悠的欲言又止心如明镜,但他却恍若未知,每当方悠的脸上呈现出纠结犹豫的表情时,他就端起泡好的廉价茶水,将头偏向一边,开始喝茶。他虽然面色平静,处之泰然,心中却波澜涌动,既想大方一点,当回好人,做次善人,但善举的太过庞大,太过厚重又让他颇为不舍,总之,十分的纠结。到了最后,王勃干脆的想,如果现在方悠真能拉下脸来当面向他开口要歌,他便把这首《遇见》的使用权给她吧。《遇见》让方悠来唱,适得其所,珠联璧合,不亏!
但对方终究还是没有开口。
时间快到十一点的时候,方悠一看表,发现已经快十一点了,很是有些吃惊。她站了起来,抿了抿不厚不薄,泛着光泽的嘴唇,对王勃说:“王子安,时间已经很晚了,我不打扰你了,你也早点休息吧。明天早上……呵呵,我就不来送你了哟?我们的宿舍门,要六点才开门的。那个时候,想必你已经走了吧?”
“我又不是不认识路,哪里还需要送?”王勃摆摆手,“悠悠姐,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今天的事,真是麻烦你了。再次感谢。有空就到四方来玩嘛,把小琴姐和云湘姐她们都叫上。对了,你也可以把你男朋友叫上哈。到时候我一定带你们好好玩玩。”王勃笑着道,故意朝方悠眨了眨眼。
方悠面色一赧,有些尬尴,却也没否认王勃的话。“我会的。四方我还没来过呢。有空的时候,一定过来打扰你。”她道。
两人一起走到门口,走在前面的方悠顿了顿脚步,转过身来,冲王勃展颜一笑,挥了挥小手:“回去吧。别送了。拜拜,欢迎你再次到川音来。”
“拜拜,悠悠姐。”王勃也挥了挥手。
方悠点了点头,随后转身而去,很快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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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市录歌这个情节,原本打算两三章一笔带过,结果竟写了十来章。写得我心力交瘁,疲惫不堪,删删改改,速度奇慢无比。开书怎么久,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状况。不过总体上而言,自我感觉还可以。对某些情节的处理,尽管很多人觉得不爽,或者爽也只爽了一半,用某位书友的话说“裤子都脱了,猪脚还在那里唧唧歪歪,东想西想个没完,真是看得人捉急”;但是,瞎子这么处理,自然有这么处理的理由。《俗人》虽俗,但俺尽量想让它俗得“合情合理”,有夸张,但不至于太过夸张;有超越现实的部分,太不至于太过超越。
总之,说了这么多,一言以蔽之:会有爽的时候,但还请耐心等待……
下一章开始,回归主线,预热了好久的高潮也要慢慢展开了,诸位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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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回校之轰动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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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天不见亮,王勃坐最早的一班车赶回了四方。匆匆回家,换了套衣服,在书包塞了几盘磁带后又马不停蹄的朝学校赶,紧赶慢赶,正好赶上第一节课的铃声。
“还以为你今天又不来了呢!”廖小清摸出语文书,朝王勃狡黠的一笑。
“有你们想着我,哪怕是刀山火海,连滚带爬,我也要爬回来啊!”王勃咧嘴,开了个玩笑。
“谁想你?你的面皮才厚哟!”廖小清粉面微红,白了王勃一眼,心间流淌着淡淡的温馨。说来奇怪,以前还不像这样,但昨天一整天都没看到王勃,身边的座位空空如也,让她的心也有些空落落的,一节课至少要朝身边的空位望四五次。
过了会儿,廖小清见语文老师唐素珍还没来,便小声的问,“你昨天去成市还顺利吧?伴奏录好了?”
“perfect(完美)!”王勃冒了句鸟语,“不仅录了个伴奏,还录了首单曲,过了吧当歌星的瘾,嘿嘿!”
“单曲?”
“就是一盘磁带,或者一张cd,歌星如果在里面灌录个七八首,十来首,用上周学的一个英文单词来说就叫album,中文就叫专辑。如果只录了一首,就是单曲。”王勃解释。
听王勃这么一解释,廖小清立刻美目大张。她从小学就开始听歌,从最早的卡带式手提录音机,到现在小巧玲珑,可以揣在兜里或放在书包里的随身听,听了十几年的歌,不论好听与否,对磁带里面唱歌的歌星,歌唱家,总觉得好遥远,好神秘,好高不可攀!她从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能够跟磁带中的“歌星”面对面的坐在一起。录了一首歌的王勃当然不是歌星,但是对五音不全的廖小清而言,那也是相当的“高大上”。
“王勃,那你能把你那首单曲借给我听一下嘛?”廖小清一脸期待的看着王勃。
“这多简单!”王勃右手伸进自己的书包,窸窸窣窣一阵摸索,掏出一盒磁带放在廖小清的面前,眨了眨眼,“送给你的,有很多签名哦!”
廖小清拿起王勃放在自己眼前的磁带,很简陋,就一空白盒子,里面装着一盒没任何标签的磁带和一张托底的白色卡片,没歌词单,也没明星的宣传像。但廖小清却当成了什么神秘的宝物般小心翼翼的拿在手里,慢慢的打开,轻轻的取出磁带,很快注意到在磁带盒子的托底卡片上,龙飞凤舞的写了六排字:
《遇见》
作词:王子安
作曲:王子安
编曲:王子安
原唱:王子安
1999年9月25日
“《遇见》,王子安?”廖小清小声的念了出来,而后疑惑的看着王勃,“这不是你写的那首歌?”
“美女,重新认识一下:本人姓王,名勃,字子安。可以叫我王勃,也可以叫我王子安。安啦!”王勃看着廖小清,脸不红,心不跳,有些玩世不恭的道。
廖小清看看磁带,又看看王勃,嘴巴张成了一个大大的o型!
王勃去省城灌了单曲,录了磁带的消息还没到下课,就不胫而走,被他前后左右的“邻居”一传十,十传百的传遍了大半个教室。伴随着这个消息的,还有《遇见》这首歌的歌名,以及更惊人,更让人难以置信的作词、作曲、编曲和原唱,都是由王勃一人包办这一爆炸性的消息!一时间,知道这一消息的人,全都心痒难耐,迫不及待的想听听王勃这首自写自唱的歌到底是啥水平!
而几个早就知道王勃写歌一事的“十人团”的队员,心头更是痒得如猫抓,恨不得立即去找王勃要磁带来个先听为快!
一时间,班上的大部分人,都有些坐立不安,心不在焉,要么叽叽咕咕,交头接耳,让上语文课的唐素珍频频皱眉,不得不多次打断讲课节奏,强调上课纪律。
终于熬到下课,一大波人朝王勃冲来,将他的座位围了个水泄不通,嚷着要听他写的歌。廖小清摇了摇手中的磁带,一脸兴奋,又带着些自豪冲周围的人嚷嚷:
“谁带了随身听的?赶紧拿出来!”
“我带了!廖小清,快拿给我感受一下。”唐建高举着自己手中一千多个大洋买的sony超薄带线控耳机的随身听。
“不得行!先把你的机子拿给我,我听了再拿给你听。”廖小清将拿着磁带的手背在身后,无比得意的道。
“一起听,一人一个耳塞!”唐建讨价还价。
“成交!”廖小清愉快的交出磁带。
唐建一拿到磁带,急忙将磁带放入机子,分了一个耳塞给廖小清,一根食指放在嘴边,朝周围的人大声“嘘嘘”,同时按下了播放键。
将王勃,廖小清和站在她身边的唐建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的学生,前面的顿时安静下来,仿佛他们的耳朵也塞了个耳塞般,目不转睛的盯着正侧耳聆听的廖唐二人;后面不明所以的人却一个劲的朝前挤,嘴里喊着“我要听”,“我也要听”。
几分钟后,一首歌放完。
“好听不,廖小清?”
“贱人,咋样?”
“快拿给我们听一下呀,你们两个!”
“……”
询问声四起,目光全都看向刚听了歌的廖小清和唐建。
廖小清不开腔,微闭着眼睛,神情愉悦而陶醉,又带着点淡淡的哀伤,一副明显还在回味的模样。唐建的脸上则直接现出惊疑不定的异彩,将手里的sony看也不看一把塞给了离他最近的韩琳的手里,嘴里哆哆嗦嗦,同时手舞足蹈,一副激动得找不着边的样子,最后干脆抓起王勃的胳膊,语无伦次的说:
“勃勃勃哥,以后我我我当你的小弟,行,行不?”
王勃直接将唐建抓自己的手弹开,“怒”道:“死开!老子不玩黑se会!”
廖小清和唐建,一个痴迷,一个癫狂,让周围一帮原本就兴趣盎然等待听歌的人更是如同火上浇油,加入了拼抢,争夺韩琳手中另外一只耳塞的行列。
“韩琳,给我!”
“给我,韩琳!”
“你们都别挤嘛,一个一个的来嘛!”
“……”
汹涌的人群你推我攘,一只又一只的手,如同末日世界里面见到活人的丧尸,齐刷刷的朝韩琳伸去!
如此阵仗,“吓坏了”人潮中的韩琳,也让事件中心的王勃吃惊不已,哭笑不得,赶忙从书包里再次摸出两盘磁带,大声疾呼:“哪个还有没有带随身听,这里还有两盘!”
“我有!我这里有!”
“我带了,勃哥,给我!”
人群中先后响起两声叫喊。王勃遂将两盘磁带递了出去。围在他和廖小清身边的男女学生也为之一空,转瞬间消失了大半。
廖小清终于回过神来,以一种别样的目光注视着王勃,脸红红的。“这就是你准备在国庆文艺表演上准备唱的歌?”她道。
“嗯!”王勃点头,“嘿嘿”一笑,反问,“能拿出手?”
“肯定会一鸣惊人!”廖小清重重的点头。
即使是王勃又掏出了两盘磁带,《遇见》这首歌差不多三分半钟,十分钟的课间休息时间,一盘磁带也只能放三次,三盘九次,一次两人,也仅仅够18个人在第一时间有幸聆听王勃的这首“成名曲”。听过的人,无不拍手叫好,交口称赞,对王勃五体投地——会弹吉他已经是超出很多人想象的事了,但这家伙竟然还会写歌!
不仅会写歌,还会作曲!
不仅作曲,而且还会编曲!尽管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是编曲。
不仅编曲,而且还会演唱!
不仅演唱,而且竟然唱得这么好!和那些流行歌星相比,也一点也不逊色!
他们开始议论纷纷。有的议论这首歌本身——歌的类型,特点,带给他们的感受。有的则议论起写歌的人来。王勃前段时间的吉他弹奏已经给他们展示了一点他音乐方面的天赋和才华,这次的这首带伴奏的《遇见》,则是他音乐才华的总爆发,充分说明了这家伙完全有成名成星的潜质。他们十分的好奇,既然王勃能写出这么好的歌,他以后是不是就要走音乐这条路了?是不是就要去考音乐学院了?他会当歌星吗?莫非自己的班上以后会出现一个大歌星?大明星?
而还没听过《遇见》的人,在听到那些听过之人对王勃的赞扬和议论后,一方面恨得牙痒痒,恨没机会先睹为快;一方面则对《遇见》更加的好奇不已,心痒难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