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班的孙明浩光着膀子提着一个外卖袋子从里面走了出来,那架势,好像是打算到楼道口扔垃圾。
见到林旭后,孙明浩好奇的问道:
“这几天你忙啥呢林旭,早出晚归的,食堂大妈都想念你了,今天还问金融系那个帅帅的男孩去哪了。”
林旭疲倦的笑了笑:
“我弄了个小饭店,白天一直在店里忙呢。”
“在哪啊?叫啥名字?我靠你咋不说一声啊,让兄弟们去捧捧场。”
林旭把钥匙往锁孔中一插:
“就在迎春街上,店名叫林记美食,不过捧场就算了,大家都挺忙的,没必要走这种形式。”
寒暄两句后,他便开门进去了。
现在浑身疲惫,还带着浓浓的汗臭味,得赶紧洗个澡上床睡觉。
林旭进屋后,孙明浩觉得自己同学开了饭店,理应帮着宣传一把,便掏出手机,点开金融系的大群,哒哒哒的发了条消息:
“给大家说个事儿,我们班的林旭在迎春街开了个饭店,名字叫林记美食,有在附近的同学记得去捧个场啊。”
这消息刚发出来,潜水的同学就纷纷冒泡了。
“什么?林旭开饭店了?”
“是那个长得贼帅的林旭吗?”
“我靠,这不是真的吧?”
“迎春街离我们公司不远啊,叫林记美食是吧?我搜一下有没有外卖。”
“我也离迎春街不远,赶明儿我去看看。”
“他咋想起开饭店了?现在的餐饮不是不挣钱嘛?”
群里的同学有好奇的,也有惊讶的。
堂堂财经大学的毕业生去开饭店,让人有种“北大毕业生卖猪肉”的唏嘘感。
大家正聊着的时候,一个名叫沈佳悦的女生突然发了一张截图:
“我在外卖上没搜到林记美食,便在百度上搜了一下,然后找到了这个,林旭的林记美食居然在社交平台上有自己的话题了,还有上千的关注量。”
这下,群里的讨论变得热烈了起来。
“啥时候开业的啊,居然都有话题了。”
“我还以为只有全聚德之类的名店才有自己的话题呢?”
“他是怎么做到的?”
“不会是仗着自己长得帅整饭圈那一套吧?”
沈佳悦继续发截图:
“话题中并没人提林旭有多帅,反而都称他为大魔王,说他是大家减肥路上的最大阻力,都在夸林旭做饭好吃呢。”
接着她又发了一连串的截图:
“这是林记美食的顾客们发起的空碗打卡活动,每个人都要把碗里的饭吃干净。你们能看出里面是什么饭吗?”
群里的同学们全都看傻了。
“卧槽,凭我八年吃盖浇饭的经验,居然看不出这到底是什么饭。”
“林旭做饭这么好吃吗?”
“妈的我居然有点饿了。”
“明天我打算去尝尝林旭的手艺,有一块儿去的吗?”
“我去,我也想尝尝。”
“还有我还有我!”
“……”
林旭冲了个澡,又把拿过来的厨师服洗干净挂在了阳台上。
躺在舒服的床上后,他拿着手机刚要订明早的闹钟,却发现手机上多了一连串的消息。
有室友,有班上的同学,还有各种同学群,大家全都在问开饭店的事儿。
大家有惋惜的,有好奇的。
林旭一一回复后,发现社交平台上关注的话题也有更新,便点了进去。
话题的关注量成功突破一千,热度也有所上升,虽然没冲进地区前一百,但数值却比之前高了一截,这应该是大家发动态比较多的缘故。
现在话题下面比较杂。
林旭翻了翻,看到了那个名叫车仔的网友发的新动态:
“哈哈哈,今晚我排队吃上了林老板做的茄丁面,咱也是林记男孩啦!面真好吃,顾客们也都好融洽,好几个顾客吃完饭还义务帮忙,我超喜欢这样的工作环境,好想跳槽到林记,可惜林老板不要我呜呜呜……”
喜欢这样的工作环境?
林旭当即点开私聊功能,给车仔发了条消息:
“你现在月薪多少?”
车仔应该在玩手机,不到一分钟就回了条消息:
“你谁啊?打听隐私犯法的你知道不?”
林旭莞尔一笑。
“我是林旭,林记美食的老板。”
对方立马发来一个惊恐的表情:
“啊?林老板?我居然也有被翻牌的一天吗?我现在每月工资4500,部门奖金200,一共4700。”
林旭皱了皱眉,这么少的吗?
怪不得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愿当厨师呢。
一个月累死累活就这么一点工资,进厂打螺丝都比这挣得多吧?
他回复道:
“我现在需要一个帮厨,试用期工资6000,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工资8000起,你有兴趣来林记上班吗?”
第十八章 新员工报到!鸡爪起虎皮的秘密!
“有有有,我太有兴趣了,我做梦都想去你店里上班!”
车仔激动的发了一连串动态烟花的表情。
刚刚还在憧憬跳槽到林记上班呢,没想到不到五分钟,林老板就给自己发了消息,这简直是生命中的惊喜。
“老板,我明天几点到?”
他恨不得现在就投入到新店的工作。
林旭好奇的问道:
“你不处理辞职的事了?”
车仔回复道:
“没啥好处理的,我刚发完工资,也没社保啥的,跟厨师长发条微信就行了。”
这么随意的吗?
林旭给他发了条消息:
“那明天早上带着你的健康证去店里报到,就这样,我得睡了,明早四点钟还得起床买菜呢。”
林旭把手机放在一边,然后关灯睡觉。
而另一边,车仔激动过后,在林记美食的话题下面发了条新动态:
“兄弟们,从现在开始,我就是#林记美食#的一员啦,感谢林老板给我提供工作岗位,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我的工作,多多支持我们林记美食!!!”
很快,动态下面就出现很多回复。
大家既恭喜车仔找到了称心如意的工作,也为林旭有了帮手而感到高兴。
第二天早上,林旭在沈大叔的摊位上买好需要的青菜,又去干菜店买了需要的辣椒面,然后来到了昨天买肉的摊位前。
“哟,林老板来啦?还跟昨天一样要五花和大骨头吗?”
连着几天都准时出现在菜市场,里面的摊贩都认识林旭了。
林旭挑了一些五花肉,又买了几根大骨头让店主砸开。
昨天做的鸡汤和猪骨高汤还没用完,他买这些大骨头主要是熬卤汤用的。
做虎皮鸡爪用的卤汤不能用清水调,那样味道就太寡淡了。
得用猪骨高汤,这样做出来的鸡爪才更香,口感也更加油润。
挑好猪大骨,林旭看着胖乎乎的肉摊老板问道:
“你们这里有冰鲜的鸡爪吗?”
“有啊有啊,高中低档全都有,林老板要什么级别的?”
“要最好的。”
“这种鸡爪一箱是二十斤,林老板要多少?”
“十箱!”
全部买好后,肉摊老板殷勤的开着车,帮林旭把所有买来的食材全都送到了林记美食。
这种一次能买十箱鸡爪的大客户得巴结着,不然哪天换了别家,那损失就太大了。
回到店里,林旭把食材分门别类的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