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先尝尝……这烧鸡太香了,我曾经拜师的师父都做不出这么香的烧鸡。”
林旭也没客气,他捏了一块鸡腿肉送进嘴里,肉已经彻底软烂,卤汤的味道也彻底渗入到了肉中。
不过咸味并不突出,吃起来鲜香软烂。
他又尝了一块鸡胸肉,汁水丰盈,非常入味。
过去吃烧鸡,鸡胸肉老是没有滋味,但这鸡胸肉,味道已经完全渗入进去,口感也不再干而柴,而是多了几分油润。
卤味想要好吃,果然还是得浸泡啊。
“你们吃吧,我继续往外盛烧鸡……把窗户打开吧,这一出烧鸡居然觉得操作间里闷闷的。”
一个帮厨一听,赶紧将卤品部外面的窗户打开。
这个窗户正对着大街,刚打开,烧鸡的香味便飘了出来。
隔壁超市门口,于大爷正坐在马扎上,和前往少林寺旅游的闺女外孙一家视频通话,正聊着的时候,一股浓郁的香味让他眼神有些迷离。
“哎哟,哪来的烧鸡味儿啊,也太香了吧?”
不远处胡同里,提着钓鱼工具准备再去垂钓一会儿的老孙头也吸吸鼻子,眼神中满是惊讶:
“确实够香的,哪飘来的啊?难道是……”
他和于大爷对视一眼,然后把目光瞄向了林记美食。
第三百一十四章 烧鸡还没晾好就卖出一半!宠粉菜品:烤羊排!
“我这边有点事儿,回头再聊啊。”
于大爷匆匆结束视频通话,和十钓九空的老孙头循着香味,向林记美食的大门口走去。
到了门口,他们没有进去,而是闻着烧鸡的香味继续向前走,一直走到林记美食外墙拐角的地方,发现香味正是从敞开着的窗口飘出来的。
透过这扇敞开的门窗,两人看到里面密密麻麻摆了很多散发着浓郁香味的烧鸡。
烧鸡的鸡皮完整,颜色呈诱人的枣红色。
看到这颜色,两人不自觉咽了下口水,古早时期的烧鸡就是这颜色,把鸡炸到发红再放到卤汤里卤制。
而不像现在,追求什么颜色金黄,稍稍过油炸一下就开卤,甚至有些卤肉店连炸都不炸,直接用热水紧一下皮就开卤,那色泽看着就让人没胃口。
烧鸡还挺热,帮厨时不时就会被烫一下。
卤品部的操作间里,林旭正忙着,抬头猛然看到窗口站着俩人,顿时被吓了一跳:
“于大爷?孙大爷?您两位这是……”
于大爷咽了下口水:
“小林老板,这烧鸡……卖吗?”
卖啊,这么多不卖,吃到长毛都吃不完。
林旭点了点头:
“卖的,这刚出锅,还没弄好。”
正说着,他看到刚刚徐新华抖散的烧鸡还剩一些,便端着碗伸到窗外:
“正好您两位来了,快帮忙把把关,没在京城卖过烧鸡,也不知道口味轻重。”
老孙头平时喜欢钓鱼,来林记吃饭的次数不多,脸上多少有些扭捏。
但于大爷就不一样了,于大爷最近连早饭都经常来店里吃,见林旭把碗递了出来,当即捏了一块带皮的鸡肉送嘴里。
鸡肉鲜香软烂,鸡皮软糯中带着劲道。
他尝了一口来不及说话,又捏一块塞进了嘴里:
“好吃好吃,太好吃了,能不能给我来两只?老孙头你咋不吃呢?等着给你拿筷子吗?”
老孙头见老于夸好吃,也忍不住捏了一块送进嘴里。
尝了尝之后说道:
“我来四只,晚上几个孩子回来吃饭,我还寻思坐公交去郊区钓两条鱼呢,现在倒不用跑这一趟了。”
于大爷说道:
“你最近哪钓出来过啊,都是来我这里买两条回家……”
老孙头钓鱼水平一般,加上他都是去郊区的小河沟里钓,每次都是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技术,而剩下九十分,就纯看运气了。
偶尔会爆护,比如上次林旭在于大爷这里买到的小河鱼,就是老孙头半天的劳动成果。
但更多时候,不是在郊区路边买了桃子回来,就是买了几根玉米棒子,最不济的就来于大爷这里买两条鲤鱼回家。
用实际行动恪守着钓鱼佬“永不空军”的诺言。
林旭问道:
“现在就装?”
“现在就装,对于我们这种牙口不好的人来说,这种卤得烂糊的烧鸡最美味。”
林旭拿出几个卤品部用的打包盒,小心的把烧鸡放进去,一个盒子正好可以放一个烧鸡,盒子上面和两侧有气孔,能最大限度的让热气散出去,免得水蒸气过多把鸡皮泡烂。
先把于大爷要的两只装起来,再把老孙头的四只装起来。
装好后两位老人也懒得进店里付钱了:
“小林老板,你把手机上的收款码打开,我们直接扫给伱就行了,要不干脆在这里贴一张收款码也行,老街坊们也不用进去买了。”
这提议让林旭眼前一亮。
别说,这办法还真行。
他掏出手机收了两位老人的钱之后,立马让前台那边来人,把店里的收款码贴出来,再放一个收款播报机,这样卤品部就能独立对外经营了。
“老板,要不你还是安排个收银员过来吧,我们做卤味可以,但算账的话,多少有些迷糊。”
徐新华并不想管账,因为卤肉不比别的菜品,这玩意儿生的熟的重量不一样,账目上很容易出现对不上的情况。
所以为了不出现争议,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碰钱不管账。
林旭也没勉强,他让一个服务员守在这里负责给顾客打包收钱。
不过这只是临时的。
等回头还得让窦雯静找人把这个窗户改一下,改成一个对外的窗口,里面再简单装个不锈钢工作台,这样更方面收银员的操作。
为了不影响白天的营业,改造工作只能在晚上进行。
这活儿不大,估计最多一夜就能搞定。
另一边,于大爷回到店里。
把其中一只烧鸡按照林旭的吩咐放到冰箱冷藏室中,另一种则打开盒子直接摆在超市门口的收银台旁边。
烧鸡是一种可以热吃也可以冷吃的美食,热着吃是软烂浓香,而凉着吃就成了咸香劲道,相对来说更下酒。
于大爷安排得很好,冰箱里那只晚上拿回家下酒。
而收银台上这只,先趁热炫几块过过瘾。
他给自己戴上一次性手套,从鸡腿上扯下一块颤巍巍的肉,热乎乎的送进嘴里,这口感,这味道,简直太过瘾了。
正吃着,旁边胡同里住着的钱大妈和王大娘进来买东西:
“嘿,老于,搁这儿吃啥呢,这么香。”
“隔壁小林老板做的烧鸡,刚出锅,我跟老孙头就一人买了点,您两位尝尝,这肉烂糊又入味,还不那么咸,好吃着呢。”
于大爷这人身为迎春街的情报站长,本身就喜欢嘚瑟,卖弄第一手情报。
现在他第一个买到烧鸡,那就更得好好炫耀炫耀了。
之所以摆在收银台上吃,也是这个想法。
咱跟小林老板的关系,那叫一个铁瓷,不然咱为啥是第一个买到烧鸡的人?
钱大妈和王大娘也没客气,一人尝了一小块,顿时被这软烂的烧鸡口感给迷住了。
上了年纪的人,牙口多少都有些不好,现在好不容易碰到这种不挑牙口的烧鸡,那高低不得买两只解解馋。
两人也不买东西了,出了超市就往林记美食的大门走去。
于大爷还在身后交代着:
“不用进去,去东边卤品部的窗口那买,刚刚我就是在那儿买的,小林老板亲自打的包。”
钱大妈和王大娘一听,也没进店,直接去了大门口东边的卤品部窗口。
见到林旭在里面,赶紧说道:
“小林老板,给我们一人来两只烧鸡,不就比我们早买了一会儿嘛,看老于嘚瑟的,尾巴要翘天上了。”
老街坊们虽然表面和谐,但私底下暗戳戳比较的心思却一直没停过。
在林旭打包烧鸡的时候,两人还热情的建议着:
“小林老板不是也在咱社区群里吗?下次上新品了在群里吆喝一声,别老等着我找过来。”
晚了于大爷一步,让这两位老人很是不爽。
林旭边打包边说道:
“群里不是不让打广告嘛,上次我见有人在社区群里发拼多多的砍价链接,结果被踢出去了。”
钱大妈说道:
“你该发就发,我儿子是社区主任,他敢把你踢出去,晚上我就把他从家里踢出去。”
林旭:“……”
您这个踢,够物理啊。
王大娘用手肘碰了一下钱大妈:
“小林老板不好意思发,你替他发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