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这世间让人不理解的事太多了,特别是男女之事,不能拿正常人的眼光去看待。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原告举证。”女法官说完开始翻看原告之前提交的证据。
“第一份证据,第三人通过银行账户向被告转款的记录,证明第三人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五年间向被告陆续赠与了十五万三千元。
第二份证据,第三人与被告的QQ及微信聊天记录,该记录是第三人提供给原告的,证明第三人与被告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时间长达五年之久。
举证完毕。”原告律师道。
“被告质证。”女法官道。
“以上证据的真实性,被告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第三人给被告赚的款项并不是赠与款项,而是为了支付生活费用。质证完毕。”方轶道。
“第三人质证。”女法官道。
“我对原告的证据全都认可。完了。”第三人道。
“被告举证。”女法官心里也烦,她不想审理这类案件,尤其是她这么年轻的法官,尚未婚配,接受这类负面信息多了,会影响她的婚姻观。
庭里除了她,全是三四十岁的老法官,而且以女性法官居多,基本上都已结婚生子,处理起这类案子来显然比她更有经验。之前有个年轻的男法官分到庭里,后来申请调到了执行庭,现在庭里只有她一个年轻人。
“第一份证据,被告与第三人的QQ和微信聊天记录,被告曾多次向第三人索要钱财支付房租和两人的日常开销。原告提供的第三人向被告转账的时间与双方聊天记录时间吻合,证明本案第三人向被告转款系用于两人共同生活。
第二份证据,被告的租房合同和支付租金的银行转账记录,被告与第三人同居期间,均是租用的同一套房产,双方一年一签合同。因为时间太长了,被告只能找到三份租赁合同,但是支付的租金是连续的,每年被告都会向房主的银行账户支付租金。证明被告租赁房产所付租金金额及时间,与第三人给被告支付的款项金额及时间吻合,第三人支付给被告的款项大部分用于支付租金。
第三份证据,被告与第三人分手前的聊天记录,证明被告与第三人同居期间的所有花费均由第三人承担。
第四份证据,第三人向被告借款的QQ及微信聊天记录及转款记录。所借款项用于车辆加油及请朋友吃饭等,共有三万六千多元。证明第三人与被告之间存在账目往来,第三人转给被告的款项不是赠与,其中包括同居花费和欠款的归还。
以上聊天记录均有公证机关的公证书。举证完毕。”方轶道。
“原告质证。”女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被告与第三人的QQ和微信聊天记录,真实性、关联系、合法性原告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即便款项的出入时间相符合也不能说明第三人支付的款项就是专门用于支付日常开销的。如果真是用于支付日常开销,第三人完全可以代被告支付,没必要绕弯子。
第二份证据,被告的租房合同和支付租金的银行转账记录,原告认为该份证据与本案无关,被告支付租金是用的自己的钱还是用的第三人的钱不确定。
第三份证据,被告与第三人分手前的聊天记录,原告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认可,但是证明目的不认可,两人口头上这么说,但是并不代表实际中就是这么做的。
第四份证据,第三人向被告借款的QQ及微信聊天记录及转款记录,原告认为该证据与本案无关。这是第三人与被告间的借款纠纷,应另案处理。”原告律师道。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她虽然经验不足,但是从方轶提供的证据中她已经对整个案情有了初步判断,之前原告来找她时,所说的话是存在偏差的,比如原告和第三人故意隐瞒了,第三人向被告借款的事。
但是她接受了委托,就要替当事人说话,即便知道了真假对错又怎样,她的工作不是去探讨案件的是非曲直,而是去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虽然她的心里也很矛盾,但是她必须这样去做。
“第三人质证。”女法官道。
“我认可被告提供的聊天记录,但是对证明的内容不认可。完毕。”第三人道。
“不认可的理由是什么?”女法官问道。
“我……我跟她聊天归聊天,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我给她的钱就是赠与。”第三人眼神恍惚,时不时的瞟一眼坐在原告席上的自家媳妇。
“原告,你们说第三人转给被告的钱是无偿赠与,除了已经提交的证据外,有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这些钱是无偿赠与?”女法官问道。
“没有其他证据,这十五万三千元,是分批转的,小额的款项一二百元,大额的款项三五千元,因第三人和被告双方存在非正常关系,从常理来讲,这些钱都应该属于赠与。”女律师辩解道。
“被告代理人,第三人与被告是共同居住生活,还是偶尔住几天?”女法官问道。
“基本上在原告不在家期间,第三人都是在被告处居住。”方轶道。
“原告,你的工作性质是什么样的,是否需要经常出差?”女法官问道。
“原告是公司高管,六年前被派往外省担任总经理,所以属于常驻外省,每隔一段时间可以休假。”女律师道。
原告不在本省工作这是事实,只要法官到单位一调查便可了解,所以女律师犯不着为这事撒谎。
“第三人,是这样吗?”女法官看向胖子,眼神中闪过一丝厌恶。
“是,我媳妇经常不在家。所以我就一失足成千古恨。”第三人的态度很好。
“第三人,你是经常居住在被告处吗?”女官问道。
“大部分时间是在她哪居住。”第三人道。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女法官问道。
“我在县里开了一家劳务公司。”第三人道。
第132章 吴小清凌乱了
“被告是做什么工作的?”女法官问道。
“被告刚认识本案第三人时,是在KTV工作,后来两人同居后,被告便辞职在家待业了有三年多,再后来,被告通过同学的介绍认识了一家知名白酒公司的代理商的老板,开始给那家代理商的老板做助理。”方轶道。
这些情况都是被告柴瑶瑶告诉方轶的,方轶让她提供社保交费证明,以佐证她工作的事实,但是她说县里的公司很多都不给上社保,只提供了工资单。
其实所为的代理商助理,并非字面上那么简单,她的工作很杂,说白了主要工作就是卖酒,各种方式的卖酒。
“第三人,是这样吗?被告与你同居后辞职在家,三年后才入职白酒代理公司。”女法官问道。
“差不多是这样。”第三人低着头不敢看对面。
……
“被告进行最后陈述。”女法官道。
“……被告认为,原告及第三人仅仅证明了转账的事实,没有充足证据证明第三人的转账行为属于赠与。
而被告提供的证据恰好可以证明,第三人给被告的转账不是赠与,而是其与情人的共同开销。
另外,第三人与被告同居时间长达五年,期间双方互有资金往来,县里一个家庭一年的开销,正常算下来,也不会少于一两万。
对于被告,一个爱美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吃穿用度都比价讲究,所需费用自然要比一般家庭高,第三人与其同居,一年三万左右的开销并不高。
第三人每次给被告的转账金额都比较小,次数比较多,符合日常花费的特征,因为前述费用并非赠与。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陈述完毕。”方轶道。
……
庭审结束,方轶签完笔录离开法院后,给柴瑶瑶打了电话,将庭审情况说了一遍。
下午方轶回到律所,刚进门便被前台叫住了。
“方律师,有您一封EMS快件。是海淀法院发来的。”前台说着将一封快递递给了方轶。
方轶打开后,抽出一份判决书,正是李书明借名买车案的判决书。
法院认为,李书明与四S店签订《车辆销售确认单》时朱明并未在场,且各方约定如发生退款,应将款项直接退还李书明,实际购车人应为李书明。四S店在李书明支付三万元款项时对其不具备京城购车指标的情况属于明知。
李书明借用他人名义向四S店购买机动车,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及内容均违反了《BJ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且扰乱了京城对车辆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应属无效。
法院最终判决四S店退还定金三万元,因李书明对本案合同的无效具有过错,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故法院未支持李书明要求赔偿资金占用费的请求。
拿到判决书后,方轶立刻给李书明打了电话,告知其相关情况,并拍照片发给了他。
方轶本想将判决书邮寄给李书明,但却被李书明拒绝了,两人有段时间没见了,现在案子赢了,他想要请方轶吃饭,让他周末去市里顺便把判决书带给他。
周五晚上下班,方轶刚走到小区门口,一位身材苗条,有姿色的中年女人走了过来,来人正是公平律师事务所的吴小清。
“方律师您好。”吴小清见方轶走进小区,立刻迎了上去。
这段时间吴小清一直在搜集关于方轶的资料,试图挖出一些料来,找出方轶的软肋好完成顾主任交办的任务,将他挖过来。
但是方轶早先离婚加失业,很多朋友慢慢都不来往了,唯一的一个至交好友李书明也在市里,人家是辉煌的老板,财大气粗,又不是她能利用的。
想来想去,她唯一的办法就是直接面谈,许以好处,引诱方轶转所到公平律师事务所。
方轶看了她一眼:“对不起,我不买房。”说完,方轶快步向公寓楼走去。
吴小清凌乱了:不买房?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着装,这身西服套装是她特意换的,为的就是让方轶感觉她很重视今天的会面,否则这大热的天她疯了穿西服,难道自己长得像是卖房的?
眼看着方轶要进楼了,她急忙小跑着追了上去:“方律师,方律师您等下。我不是卖房的,我想跟您谈合作……”
这一声谈合作,还真让方轶停住了脚步,他现在正在为案源发愁,虽然周围的朋友会时不常的介绍个案子给他,但是不稳定,做律师的谁不想要个稳定的案源啊!有了稳定的案源就意味着有稳定的收入。
吴小清来到近前大口的喘着气,可能是办公室坐久了,太久不运动了,刚才的小跑让她胸脯一起一伏的,有点喘不上气来的感觉,双腿也有点发软。
她从西服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又用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香汗:“您好,方律师,自我介绍下,我是公平律师事务所的行政主管,兼主任助理。”
“公平律师事务所?”方轶看过名片后,心中疑惑:自己跟对方历来没有什么交集,他们的行政主管找自己什么事?
“您找我有什么事?我好像跟你们没有什么业务往来。”方轶狐疑道。
“是的,在今天之前没有,但是我相信在今天以后,我们会有交集。您要是不忙,小区门口有一家咖啡馆,我想请您喝杯咖啡,不知道您能否赏光?”吴小清微笑道。
方轶感觉她的身上撒发着一股成熟女人的韵味,这让他想起了云梅,但是她没有云梅那么高雅,除此以外吴小清身上多了一份风尘气。
他想弄明白眼前的女人口中说的交际或者合作指的是什么,便点头同意,跟着她去了门口的咖啡馆。
咖啡馆内,两人挑了个靠窗的位置,相对而坐。
“方律师,我今天来是代表我们顾主任,想邀请您转所到我们律所执业。当然您不用急着表态,先听我把条件讲完,好好考虑下再做决定。”吴小清说完,抿了一口咖啡。
第133章 脸皮薄吃不着,脸皮厚吃个够
方轶有些吃惊,他没想到对方如此直截了当,一点铺垫都没有。他本想直接拒绝对方,毕竟都在县城里,池子小,客户资源就那么多,换来换去的没有什么意思。但是对方既然这么说,不如就听一听再做决断,人家都请喝咖啡了,他怎么也得给人家个面子。
想到此处,方轶一笑,做了个有请的手势,示意对方接着说。
“您所在的正义律师事务所的待遇我就不多说了,您比我更清楚,我们公平律师事务所的待遇比你们律所要好很多,基本工资我们律所是二千五百元,提成待遇是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之间,具体我们有提成管理办法,总的来说就是律师费越低提成越高,律师费越高提成越低。
您的个人案源按照百分之四十提成,做个人案子我们是不扣工资的。当然个人案源的提成上,我们不如正义律师事务所高,但是我们律所是县里的第一大所,不论是办公场所还是名气比你们律所要好很多,可以为您带来跟多的客户资源。
而且我们律所目前的客户都是县里及市里的大型企业,盛丰集团就是我们的法律顾问单位,像盛丰集团这种体量的顾问单位,我们有好几家。这个有可能您了解。
我们可以给您提供一个更大的平台,一个比正义律师事务所更好的办公环境,您接触的客户也将提升一个档次。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过来,咱们一起将公平律师事务所做成一家大所,一家比肩市里大律所的律所事务所。”吴小清微笑道。
说来说去,方轶感觉除了基本工资高了,其他方面未必比正义律师事务所强多少,个人案源提成更低了。
公平律师事务所再大也不是他的,客户质量再好,也不是他的客户,就像是产房传喜讯,别人生了个大胖小子似的,听着好听可是实际上跟自己毛关系没有。
再说了,听吴小清的意思,是想让他过去继续做工薪律师,对方的客户质量越好,客户越多,活就越多,否则人家为什么要给两千五百元的工资,这帮开律所的合伙人精着呢,这种福利待遇的设置摆明了就是不想让手下的律师有自己的业务,只想让律师踏踏实实的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