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小说网
最新小说 | 小编推荐 | 返回简介页 | 返回首页
(好看的都市小说,尽在久久小说网,记得收藏本站哦!)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加大 ]   
选择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_分节阅读_第571节
小说作者:指尖灵   小说类别:都市娱乐   内容大小:2.45 MB   上传时间:2023-11-14 16:42:10

  “就是说,又要有经验,又要够狠的?”

  张韶峰显然听出了其中的意思:“身强体壮,骨子硬,眼睛毒,这样的选择,怎么看都像是要选一个敢打敢杀的人。”

  “有这层意思,没个强悍点的,那也护不住不是?”

  老黄咧嘴笑了笑,眼睛看着在火上冒了好一阵热气的锑锅,咽了下口水。

  吕律没少注意他,这小小的举动看在眼里,他当即揭开锅盖,从里面捞了一块兔肉出来,自己先试了下,发现肉已经变得松软了,再煮就稀烂了,赶忙将锑锅从架子上提下来,招呼几人动筷:“煮得差不多了,都赶紧吃吧!”

  他说着,顺便又给老黄把酒倒上。

  老黄捞了块肉出来,简单吹了两下,直接一下子丢进嘴里,一边哈气,一边快速地嚼动,直到将骨头让出来,把肉咽下去以后,还提溜着骨头吸得滋滋响。

  放下骨头,喝了一口酒,老黄接着说道:“淘金行帮也和参帮一样,也供奉山神爷和老把头,山神爷是老虎,老把头不是孙良,而是孙继高,据说,孙继高从小到关东山来淘金,后来腿疼烂死在老白山里头,死后成神了!”

  老黄说这话的时候,很随意,并没有那么多所谓的敬畏。

  这些东西,吕律也知道。

  他对这些事儿,除了有些奇怪为啥这些被供奉的老把头都姓孙外,别的也没啥。

  他还知道,也有祭某某矿的开山鼻祖的。

  比如,鼎鼎有名的夹皮沟老矿,当年祭奠的就是他们的矿祖马文良。传说马文良是死在井底成神的。

  这样的祭祀场景,吕律也曾见过。

  每年大雁北飞的日子里,滨河开冻了,沙土化开了,歇气猫冬的“金伙子”们就陆陆续续地回来,开工之前,就由金把头领着,一起到山神庙和把头庙,杀猪上供奉,这叫喝“开流酒”。

  把头领着大伙齐刷刷地跪下,把头说一句,大伙就跟一句,往往是:山神爷,金把头,我们来祭你来了,这一年保佑我们多拿疙瘩……

  和抬棒槌的参帮一样,他们也忌讳直接说金子,而是把金子称为疙瘩,能成疙瘩的金子,自然是大块了,都是类似的太平话。

  不管是打猎的、抬棒槌的,伐木的,只要是在山里行当,几乎都有树墩儿是山神爷的板凳、饭桌这一说法,进山后都不能坐。

  祭奠的时候是绝对不允许女人跟来的,据说是因为山神忌讳女人不干净,所以,金矿、淘金的江边、河滩,往往是女人的禁地。

  老黄话匣子打开,侃侃而谈,像是说不够一样。

  这些东西,吕律没啥好奇的,但张韶峰、陈秀清等人好奇,跟着老黄聊得很有兴趣,反倒把吕律想探问的事情给带偏了。

  一听老黄说起这个忌讳,陈秀清又忍不住问了:“既然淘金的地方是女人的禁地,那之前那窝棚里的女人是咋回事,咋又能呆了?”

  “社会不一样了呀,你没看到矿场里边,淘金的,溜槽的,不都有女工人吗?大家见怪不怪了,再说了,很多人有需求,也不用跑老远不是,去了城里还怕被抓。”老黄如是说。

  规矩都在变!

  “我当年,也在淘金帮里混过,从把头到小打,每天都在等着‘分包’这一天。所谓分包,就是一年到头的‘开饷’的日子,每人一份,这劳金就是‘金沫儿’。把头比别人多,就像抬棒槌的有‘拉露水钱’一样,金把头也要多拿一份‘冷腿子钱’,这时把头多点少点,大伙都没有怨言。”

  老黄继续说着他的事情。

  这话听起来倒也有些意思,参帮把头的拉露水钱,金把头的冷腿子钱,都说得挺形象。

  参帮的人整天在山里用索拨棍在草木间翻找,经常被露水湿了裤腿。可不就是拉露水,淘金沙的整天站在冰冷的水中,冷的就是腿子啊!

  “我们那时候,最犯愁的就是如何把金沙带出去……”

  在当年,各处出金子的地方,外围各种路口,山口都有“大爷”把守,专门等着金工出来,他们好收拾淘金的人。

  所谓的“大爷”,就是大兵、胡子、地痞、无赖等人,甚至有白道上有权势的人暗地里组建的团伙专门劫道。

  对,没错,在黑白两道看来,淘金客就是些金工。

  想要出去,金把头就要早点摸好通往山外的主要路口是那位大爷的手下,这叫“下底”。然后早点打通关节,这个举动叫“上疙瘩”。

  往往是金把头带着两个徒弟找到“大爷”的寨子里送上礼物,通常都是金疙瘩和质地纯的金沙沫儿,还要拜这位大爷为“靠人”,也就是寻找靠山。

  只要礼物上足,他们往往也收买金工。而且有的“大爷”也划地为己有。

  这其实才是真正的淘金行帮,有势力有组织,不是个把头带着几个小打那么简单。

  淘金行帮之间,经常为抢这些地盘、资源,斗得相当厉害。

  所以淘金人投靠那位大爷,一定要看准,不然,弄不好一年白干不说,往往还要搭上性命。

  “俺下定决心,甚至往自己手臂上来了一刀想要离开的那一次,就是因为把头投靠的人不对,所有人那就是送上门让人抢,还死了两个不愿意交出金沫儿的,其他被抢光的人又只能回来。”

  老黄说到这的时候,有些咬牙切齿:“俺那一刀算是白挨了,自打那时候起,俺就再不去想着离开呼玛了。”

  “那么大片地儿,总会有漏掉的地儿,就没人能闯出去呢?”张韶峰忍不住问。

  “有啊,但能闯出去的真没多少。淘金的人谁愿意把自己辛苦淘来的金子白白送给那些“大爷”,每年都有不少人独闯‘卡子’,那法子,有很多是你们想都不敢想的。

  有的把金子藏在猪肠子里,吞到肚子里,等过了卡子再拉出来;有人把金子藏在小葫芦里,然后塞屁眼里。但就即使这样,也只有少数闯卡子成功的。

  不少人啊,淘到了金子,最后却被金子给“药死”,尸抛荒山。

  而金场出来的人,死后都不得安生,还被人开肠破肚,翻扒肠胃找金子。

  有的人,为了把金子带出去,宁愿死去,让兄弟们将金子装在他肚子里,再把他的尸首送回家乡,以此来把金子带出这荒山老林。”

  老黄说到这些的时候,总忍不住长吁短叹:“侥幸过了卡子,也要把自己打扮成最穷的要饭花子,千万不能露富,不然定没有好处!”

  “你说的这些都是解放前的事儿了,现在呢?”吕律看他说得差不多了,趁机引导一下:“现在总没人敢那么明目张胆了吧?”

  “谁说的?这矿场里,分帮的少说也有十多个,人数多的几十上百人,少的也有八九个,尤其是那些敢直接开着机器粉碎矿渣进行选矿,就地用土炉熔炼的,这些人不要招惹,手头不只是有刀子,还有枪。

  他们甚至有人专门去找金子,也有人跟着矿场勘探队的,还有找金子的黄金兵,人家根本就不怕,哪里开始放地标,机器跟着就抬到地方,架起机器就开始淘。

  同样的,淘了金子的人,一样被盯着,明面上不敢乱来,暗地里下手更黑。去年就有个姓汪的,在老矿渣堆子里找到一块指头那么大的一块狗头金,被人盯上了,只是去林子里上个厕所,人就死在林子里。

  这暗地里啊,有张大网,在这儿吃了饵,就随时有被捕捞的可能。

  这碗饭不是那么好吃的,你们要走就赶紧走,走了就莫回头……莫回头!”

  老黄这话一出,让几人都不由有些心惊。他们才真正意识到吕律的担心一点都不为过,吕律的小心也很有必要。

  “这些人找金子,都往什么方向去了?咱们可得绕着点!”吕律又试探着说了一句。

  “什么地儿都可能有!这个可说不准,山里随便遇到的,都可能是!当然,山里野兽多,有本事儿独闯的没几个,大都是一伙一伙的。反正小心吧。”

  这话听得吕律一点脾气都没有。

  看来,不管去哪儿,都可能碰上,既然如此,那就只能各凭本事了!

  一顿饭吃得汤水都干干净净,米饭粒儿都没剩下一颗。

  老黄酒喝得有点大,打着手电筒摇摇晃晃往回走。

  远远地听到他扯开嗓子断断续续地嚷嚷:“出了山海关,两眼泪涟涟;今日离家去淘金,何日才能把家还?一把金砂亮闪闪,得拿命来换……”

  “怕了没有?”吕律笑着问了一句。

  “说得谁没枪似的,谁怕谁啊!”张韶峰一脸无所谓。

  其余几人也是淡淡笑了笑,没有丝毫惧怕。

  吕律却是没笑,沉声说道:“接下来的路,好好走,都认真点,别不当回事儿!”

第677章 反劫

  帐篷内,蚊香泛着微弱的红光,散发出的轻烟完全融入黑暗中,淡淡的艾草气味显得有些浓烈。

  “汪……”

  这是元宝和其余几条狗子第九次起身吠叫了。

  帐篷外,靠坐在火堆边守夜的张韶峰朝着元宝他们吠叫的方向看了下,将怀里的半自动步枪打开保险。

  等了好一会儿,元宝它们重新在帐篷门口趴下睡觉,他也跟着关闭保险。

  也就在这时候,吕律轻手轻脚地从帐篷里钻了出来:“去睡会儿,换我来!”

  “你之前才守过,这才睡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咋又起来了,该换清子出来守了!”张韶峰压低声音说道。

  “没事儿,清子睡得很沉,就让他睡吧,我替他,反正一听到元宝的叫声,我也会醒,一时间也睡不着,明天只是赶路,也不做别的事儿,没事儿的!”

  吕律拍了拍张韶峰的肩膀,抱着半自动在旁边坐下。

  “那……行吧!”张韶峰犹豫了一下,最终在打了个呵欠后,钻进帐篷里面。

  不多时,他轻微的鼾声已经响起。

  元宝的吠叫,每一次都是有人靠近的提醒。

  十六里长的兴隆沟里,数千人在里边折腾,即使宿营的地方已经在远离矿场的下游,依旧能感受到夜里的波诡云谲。

  这些夜里还在蠢蠢欲动的人,也不知道在窥探什么。

  好在一夜也没出什么状况,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吕律添加了柴火,开始煮早饭,就是简单的小米、苞米和豆子熬成的大碴粥,配上带着的酸菜,东西看着简单,却也是难得的美味。

  在大多人的印象中,粥是一种很细腻的食物,但在大荒里,却吃出了别样的感觉。

  大荒里的人喜欢喝粗粮粥,经常会在米粥中加入许多五谷杂粮,对玉米粥尤为喜爱。跟大荒里的人家喜欢在门前挂晒一串串黄灿灿的玉米一样,成为农村的一大特色。

  而各类粗粮熬制成的粥,也恰到好处地应了大荒人豪爽而不拘小节的性格特点。

  熬着粥的时候,吕律顺便取了些苞米、豆饼给几匹马喂料,也给元宝它们熬了些苞米面。

  一应事情准备妥当的时候,才看到陈秀清猛然翻身坐起,提着半自动钻了出来:“到我守夜……呃,天都亮了呀?”

  他看着吕律有些发愣:“律哥,咋不叫我?”

  “别废话了,叫大伙赶紧起床,吃过早饭后,收拾一下,咱们得早点启程!”

  “哦……好!”

  很快,陈秀清将几人全都叫醒,钻出帐篷,打着呵欠伸着懒腰地往前边水沟里走,抄着冷水洗了脸,回到帐篷边,各自取碗筷喝粥。

  吃饱喝足,几人快速地将行李收拾妥当,绑在马匹身上,骑着穿过兴隆沟,上到大路上,朝着塔河方向赶。

  从兴隆沟到塔河,有着车子通行的大路,倒也好走。

  一行人所过之处,都有盯着的目光。

  一直到走出矿区范围,那种莫名的压抑感觉才消失。

  “这种要钱不要命的人还真多!”张韶峰长长松了口气。

  吕律笑笑:“其实,我们也是!”

  这话听得张韶峰愣了下,随后就笑了起来:“也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咱们也好不到哪里去,都是为钱来的。”

本文每页显示100行  共774页  当前第571
返回章节列表页    首页    上一页  ←  571/774  →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小提示:如您觉着本文好看,可以通过键盘上的方向键←或→快捷地打开上一页、下一页继续在线阅读。
也可下载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txt电子书到您的看书设备,以获得更快更好的阅读体验!遇到空白章节或是缺章乱码等请报告错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