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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_分节阅读_第613节
小说作者:指尖灵   小说类别:都市娱乐   内容大小:2.45 MB   上传时间:2023-11-14 16:42:10

  “万一成了,说不定元宝还会领出一群好的狗子来。”

  “希望吧!”

  养殖场越办越大,要照看巡查的面积也越来越大,多有几条好的狗子,也能帮着看看场子。

  至于说打猎,有元宝它们就够了,关键是也没几年好打了。

  风停了,雪还没停,几人一看这情形,回到雪屋里,把火稍微加大一些,煮了些雪水,泡了点茶叶,一边喝一边唠,研究着接下来的狩猎,还有哪些需要改良的地方,然后各自裹着褥子,放开来好好睡上一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发现天空依然阴霾,但雪却是停了。

  眼见可以行动,相互帮着做饭、喂马,然后踩着木马,早早地进山,开始了新一天的狩猎,也在不断地朝着牙克石市的方向靠近。

  那是历史悠久的地方,过了牙克石,再走就到满洲里了,不过,这还需要不少时间。

  随着狩猎技巧和能力的不断积累,雷蒙和张韶峰也有着长足的进步。

  以猎队五人的情况来说,放到别的地儿,那都是能称之为炮手的存在。

  也正是看到了他们的成长,吕律也不再将几人集中在看得到的地方,而是彼此间扩大搜寻范围。

  搜寻面积的扩大,布置陷阱的范围也增加了不少,柔丝绳套阵、捕猎网、网兜、铁夹等陷阱随着使用的不断纯熟,再加上诱饵,命中猎物的几率也越来越高。

  早上出门,一路设置着陷阱走,见到的立马处理,临近傍晚又收着陷阱和猎物回来,然后吃饭,赶着爬犁迁移到下一个地点。

  就连负责值守的,也不忘在附近转悠,寻找着能打的猎物。

  没几天的功夫,爬犁上的皮毛又增加了好几袋子,打到的鹿肉、熊肉、灰狗子肉和飞龙肉,又堆满了爬犁。

  送出去的肉,自然是以鹿肉、熊肉和灰狗子肉为主,熊掌、熊鼻子、波棱盖之类的肯定留下,还有那些飞龙肉,都是能卖钱的,自然得留着。

  转眼又过去了八天时间,林木渐渐变得稀疏。山势也变得平缓起来,站在山丘上,已经能远远看到远方看不到边的大片雪原和成片的牛羊。

  吕律知道,这是在山林和草原的交界处。

  牙克石快到了。

  晚上宿营的时候,吕律回到帐篷里,看到今天值守的张韶峰扔在雪地上的几只小动物的时候,立马提起来走得远远的,扒开雪层给埋了。

  正在忙着做饭的张韶峰一看:“这咋还给扔了?我觉得这小东西的皮毛挺好的!”

  “皮毛是挺值钱,但这东西咱们不打,送到面前来都不打,不要想着吃,也别拿来喂狗。”

  吕律义正言辞。

  “为啥呀?”张韶峰不解地问。

  “因为这是旱獭!”

  吕律的回答让几人都觉得有些莫名。

第722章 记忆中该有的烙印

  旱獭,是松鼠科中体型最大的一种,大伙比较熟悉的是它另一个称呼——土拨鼠。

  当然也有叫哈拉的,在内蒙被牧民叫做塔尔巴干,各地有各地的叫法,在大荒里也有,数量要少很多,远没有草原上的多。

  “还是清朝的时候,旱獭的皮毛就如同现如今的‘貂皮’一般,是一种十分流行且象征‘高贵’身份的毛皮,通过鞣制加工后,成色堪比市场上一向盛行的貂皮,因此,旱獭皮毛成为市场上非常受追捧的商品。

  知道当时一张旱獭皮毛能卖到多少钱吗?”

  吕律看着几人,微笑着问。

  因为在大荒里比较少见一些,张韶峰是第一次见,有些发懵,但同时又充满好奇:“多少?”

  “当时,大多数皮毛是卖往老毛子那边,当时能卖到一卢布还多的钱,而你们要知道,当时的一卢布,相当于一两银子,很值钱了。”

  卢布在当时比美刀还坚挺,这些年却是有些不太行了,贬值在往后的日子里,越来越厉害。

  吕律一边说着一边往雪屋里走,几人也跟着钻了进去。

  “那时候的一两银子……确实很值钱。”梁康波点了点头:“可是,收购站也有收购啊,咋就不要呢?”

  “收购站确实收购,而且收购价格也不低,在草原上,捕捉起来也很容易,找到一个洞穴,就能弄到好几只,向阳坡面上不少,这玩意儿打洞厉害,骑马都得小心些,特别容易伤到马脚。可这事儿……”

  吕律摇摇头:“满洲里当初爆发过鼠疫,然后席卷大荒,死了很多人。这鼠疫并不是家里的老鼠之类的东西引发,而引发这东西的,就是旱獭。

  因为这玩意儿价值高,促使东北和老毛子那边的地方官员和商人为了牟利而雇佣猎人大量捕杀旱獭,甚至许多没经验的人从内地闯关东到东北加入捕猎旱獭的行列中。

  当初满洲里还只是个偏僻的小地方,但每年都会有上万的猎人汇集到满洲里捕捉旱獭,满洲里也就变得一天比一天热闹起来。

  但是,这其中有很多没有丝毫打猎经验的人,他们分不清哪些旱獭是好的,哪些旱獭是病的,打到的旱獭成堆地摆放,有的人就在腐臭的旱獭皮毛上睡觉,没吃的,直接吃旱獭肉,一场前所未有的鼠疫就此爆发。”

  早年见过这种惨象的人到了现在,估计很多人都已经无了,毕竟是七八十年前的事情了。

  过了那么多年,很多东西已经淡忘。

  但吕律觉得,这仍然是非常需要警惕的事情,毕竟哪怕到了后世,这病的致死率都还是很高的,就更别说现在了。

  就吕律所知,鹰酱那边,有一段时间就非常流行用旱獭当宠物,一只旱獭就能卖到两百美刀,但突然有一天人们发现,旱獭在他们那边,一下子就没什么人饲养了,原因自然不用多说。

  而吕律上辈子看过不少短视频,国内不少人似乎又开始对这种被认为很“萌”的旱獭开始变得喜爱,有不少人在养,还有不少人到处投喂,近距离接触,各种摆拍,吕律当时也觉得有意思,可是随手一查资料,把自己吓了一跳。

  他们似乎忘了,至今医生所用的那种里层包裹着药棉的口罩,就是在那场鼠疫中发明出来的。

  “这事儿,以前听老辈人提过一些!”

  梁康波神色变得严肃起来:“是挺严重的,只是我一直以为是老鼠。这旱獭我偶尔也打到过,看着肥肥壮壮,还吃过,味道还不错。没想到是这玩意儿。”

  他有些心有余悸。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这场鼠疫是从老毛子那边爆发的,只是人家那边地广人稀,出现情况,很快就控制住了,流传到咱们这边就不一样了,那叫一个严重。”

  吕律也叹了口气:“但话又说回来,在更早的时候也出现过,在清朝中前期的时候,东北被称为满人的龙兴之地,那时候没什么汉人移居东北,当时的就有过不少病症。

  只是,在大荒里当时也是地多人少,而且,生活在里边的人有自己的一套方法避免感染鼠疫的危险。

  比如,对旱獭只能射杀,不能设陷阱捕获。

  看到某个旱獭活动懒散要避免与之接触。如果看到附近的土拨鼠群出现生病迹象,人们都直接拆掉帐篷搬到其它地方。

  他们都知道如果违背祖宗的传统,会受到上天的惩罚。但正是这样的传统,却非常合理,因为有效降低了被感染的概率,即使偶尔有人中招了,也被认为是邪物附身,他们有着自己的传统应对方法。

  可是闯关东的人可不管这些,为了高效抓捕,设置大量陷阱,无论是活蹦乱跳的还是病怏怏的,一律进行捕杀,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有些被认为是迷信的东西,其实也有着自身的道理,不遵守,还真的会有灾祸。

  总之,尽管这东西还有收购,但我还是不建议打。最起码,我不会分辨这玩意儿什么是有病的,什么是没病的,万一带回去了,无论是对家人,还是屯子里的人,是真的不好。”

  “既然是这样,那就不打!”雷蒙沉声说道。

  其余几人也是纷纷点头,张韶峰更是提着挂在火堆上的锑锅跑了出去,将锅里煮着的肉全都给倒掉,用雪将手擦了又擦,顺便也用雪将锅好好擦上一遍,这才回来冲着几人尴尬地笑笑:“我都煮上了……今天吃饭可能会晚一些。”

  “没事儿,烧点开水,好好洗一下,慢点就慢点!”吕律笑道。

  事情引起重视就好。

  在吕律看来,这该是在记忆中形成烙印的事情。

  “接下来咱们怎么走?”动手帮忙做饭的时候,梁康波问道。

  吕律想了想说道:“满洲里那边,向来是防守重地,咱们想从那里找到进入老毛子那边的机会很少,而且,距离这里,少说也还有两三百公里,就没必要过去……我们到牙克石补充些吃的和用的东西,也把爬犁上的那些肉食送给牧民,然后转向西北方,靠近边境线,一路看着往漠河方向走。

  咱们打狼,打鹿、紫貂、水狗子、熊瞎子、豹子这些东西……山里的东西,这些地方也有不少,估计狼、狐狸、水狗子、獾子之类的动物,还会更多一些,地势开阔,也好施展!”

  说这话的时候,吕律摸了摸竖在一旁装了瞄准镜的半自动和在一旁木墩子上站着的白玉。

  开阔地带,正是它们一展威势的时候。

  “其实,咱们为什么不直接从鹤岗、嘉荫方向去看看,那里也靠近边界,往来也方便。”赵永柯有些疑惑地问。

  “我也知道哪些地方离咱们屯子近,但是你别忘了,大江两岸的是人口居住最多的地方,尤其是老毛子那边,好些个重要城市都在沿岸,也是防守最为严密的地方。这年头可不容易过去,反倒是山野地方,防守的人比较少,进出最是方便。

  别忘了,我们不是单纯地过去,是要带着很多东西回来的。自然得尽量避免往对方枪口上送。”

  虽然心里有想法,但进出边境,向来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尤其是现在这年头,自然是越隐秘越好。

  吃过晚饭,几人收拾东西,继续赶着爬犁朝着西北方深入,远远看到有几个蒙古包分布在山间,也就赶了过去。

  五架爬犁加上六条狗在山野中奔跑,这动静可不小,羊群受惊,显得有些慌乱,看护的狗子更是早早地狂吠起来。

  很快,有一个身材魁梧的蒙古壮汉骑着马领着狗迎了过来,还隔着老远就叫嚷起来:“干啥的?你们吓到我的羊群了,停下……”

  “老乡,我们是山里的猎人,来打猎的……爬犁上的肉放不下了,还想再多打两天,看到你们这里有人,就把肉给你们送过来了,腾出爬犁好拉东西!也想来问问,周边附近,有没有狼群、豹子、熊瞎子之类。顺便借宿一晚上。”

  吕律勒马停住爬犁,叫住已经挡在前面冲着那壮汉狂吠的元宝它们,迎上去说明来意。

  听到说是来送肉的,那汉子立刻从马背上跳下来,看着爬犁上堆放的那些肉食,之前不是很好看的脸色,立马缓和下来。

  事实上,在这年头,猎人是很受欢迎的存在,毫不夸张地说,凭借手头的枪和领着的狗子,就能在有人的地方受到款待。

  打杀野猪、熊瞎子、棕熊、跳猫子、獾子、野鸡之类能保护庄稼,打杀狼、豹子、狐狸之类能减少牧民的损失。

  这对他们来说,是很有利的事情。

  何况,这还是送肉来的。

  很自然的,几人放慢速度,随着那蒙古汉子去了他们家的蒙古包,吕律等人也不墨迹,当即就将自己那些不准备带走的猎物从爬犁上卸下来。

  几人也跟着被请进暖和的蒙古包里。

  里面的火塘边,一个老人正在熬着糊糊粥,火上架着一个铁盒里装着的则是乌黑的液体。

  吕律一看就知道,这是在准备制作铅粒。

  再看看墙上,挂着两把双通猎枪。

  这是在准备制作子弹啊。

  这年头的人,动手能力特别强,很多人可不舍得像吕律他们一样花钱去猎具店买子弹。

  大部分人,猎枪子弹都是自己做。

  双通猎枪用的散弹枪,用可重复使用的弹壳放入火药、散弹进行复装使用。

  散弹用的铅粒,那也是自己做的。

  铅这种东西,熔点不过三百多度,很容易就能融化,猎人们在制作散弹的时候,那也是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用玉米面熬一大锅糊糊粥,把融化的铅水倒入沸腾的粥里,铅水就会随着糊糊粥的沸腾,变成细小的铅粒,凝固后落入底部。

  再把火药和铅珠按一定的配比和方法装入弹壳,封装后就能获得猎枪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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