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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千金巨星_分节阅读_第273节
小说作者:采蘑菇的熊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1.22 MB   上传时间:2014-07-22 21:12:51

  托尼也在劫难逃,他被风华的演技震惊了,站在原地久久不能说话,只能随着众人一起鼓掌喝彩!

  “我亲爱的姑娘,你的美貌和演技,简直是上天的杰作!”

  风华谦虚的笑了笑,没有丝毫狂傲与娇纵:“谢谢您的夸奖,托尼先生,毕竟是你给了我这次机会。”

  托尼脸上露出苦笑:“真是个记仇的小东西。”他当然能听出风华话语中的讽刺,女孩吐吐舌头,显得俏皮可爱,仿佛刚才只是无心之失水,引起众人的哈哈大笑。

  就这样经过这次的托尼脱口秀,风华在美国有了一定的名气,从此开启了崭新的演艺之路,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话语,事实上风华参加这个综艺节目的目的既不是为了名也不是为了利,她是为了找到莲风,女孩却似是人间蒸发一般迟迟没有现身。

  谁都不曾知道,在美国街头某个雕塑旁边,莲风看着大屏幕上的那个女孩,眼眶之中满是泪水。

  “少主,果然已经开始征服米国的旅程。”

  莲风话音未落,远处传来不同寻常的声响,女孩微微蹙眉,转眼就不见了。

  “少主,等我。”

  此刻剧组之中,风华似是听到什么,眸光微暗。

  “莲风,你在哪,我等你。”

  张继然不明所以,朝着风华挥手:“来,下一场就是你的表演了。”

  哈德脸上满是得意:“你就让我的东方美人好好休息一会嘛,这叫酝酿感情,小美人真给我面子啊,托尼已经第三次打电话,希望有机会让小美人再一次上节目。”

  张继然偏头:“那一档已经是第三次重播了吧?”

  “谁说不是呢,大家看到小美人的演技都惊呆了,制作人甚至希望举办一期专门比拼演技的活动,让那些年轻的女孩前来表演,最后选出胜利者。”

  看着眉飞色舞的哈德,张继然忍不住哈哈大笑:“你们太落伍了,这个节目在华夏早就举办过,叫做魅力之星,喏,站在你面前的就是第一期冠军,只可惜后面几届都比不上华凤这一期的精彩。”

  哈德挑眉:“既然有先例,那就好办很多,我会打电话通知制作人,让他前去华夏购买版权。”

  风华忍俊不禁,以往的综艺节目向来是从其他国家买进,尤其是喜欢搞怪的米国,这一次情况却反了过来。

  风华摸着下巴:“其实我有一个不错的建议,选择的范围不需要局限于普通的观众,可以从明星中选择,让实力派的男女明星互相飙演技的话一定非常带感吧。”

  风华话音未落,张继然与哈德骤然愣住。

  这似乎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建议啊,只是在华夏似乎弄不起来,毕竟华夏的演员太在乎名声,不愿意承认技不如人,那些乱七八糟的规则也很多,如果真的将这些东西弄上去,恐怕冠亚军早就提前商量好了,但在米国就不然,这个国家的娱乐性很重,胜负反倒是次要。

  “我现在就打电话告诉他们。”哈德兴奋地不能自已:“简直太棒了,我要去当评委,以后我选择演员也就更加轻松了。”

  风华眨眨眼,阻止了哈德的举动:“亲爱的导演,在这个国度创意和灵感都很值钱的。”

  哈德咳嗽一声,知道戏肉来了:“亲爱的姑娘,你想要什么代价,当然不会是免费的。”

  风华摸了摸下巴:“我要参与其中。”

  哈德哈哈大笑:“没问题,有你参加的比赛肯定更加精彩。”

  风华微微摇头:“不好意思,我不是想作为选手参与。”

  哈德有些难办地摇头:“亲爱的华,你要知道现在的你虽然名气不小,但作为评委的话还是有点……或许在华夏还可以。”

  风华开门见山,没有让哈德继续猜测:“放心吧哈德,我没有直接参与的意思,我希望能以投资商的方式参与,获得最终的利益份额。”

  “投资商,亲爱的姑娘,你要知道在这里,一档节目的制作可是需要非常大的一笔费用,你虽然是有名的演员,但是……呃……”

  话说到一半,哈德忽然想到,等等,是谁说女孩只是一个演员来着,陈家千金,两位人肉吸金机的哥哥,陈氏影视的大股东,还有澳门看到的那个赌场,这位大导演终于意识到,面前这个女孩不仅仅一位演员,更是身价不菲的小富婆,还真是——不差钱。

  “投资可以,但是要求先说好,我知道你不缺钱,亲爱的姑娘,总要告诉我投资原因吧,让老哈德心中有个底,不要被卖了还得帮你数钱。”

  哈德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和明白人说话就是轻松,风华索性直言。

  “哈德,你知道我是陈氏影视的股东,因此我投资这个节目也希望能让华夏的演员有更宽广的戏路,所以参赛者中我希望能给华夏一定的名额。”

  哈德挠了挠头:“这有点难办啊,毕竟不是我的节目。”虽然他笃定那帮老家伙会答应,毕竟能增强节目的可看性,但哈德也不能做主。

  “我愿意让出一部分收益。”

  哈德立刻拍板:“肯定能同意。”

  他太了解那帮老家伙了,一个个为了利益绝对能退步不少,只是哈德心中不禁感慨风华的高风亮节,自己出名后不忘带动国内,这才叫真正的德艺双馨。

  风华似是看穿哈德想法,只摆了摆手:“你可不要把我想的太高尚,我也是陈氏影视的股东嘛。”

  哈德看向风华的目光满是欣赏:“但你首先是华夏的艺人。”

  二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果然如同哈德所想,当那边知道风华的条件后立刻同意,只是没有想到女孩身家竟然如此丰厚,实在令人诧异。

  恐怕谁都没有想到,一个偶然的想法,竟然引起娱乐圈无可匹敌的潮流风暴,甚至设立出一个奖项,这一切漩涡的中心都是因为这个女孩。

  电影拍摄的节奏很快,路易斯所扮演的正是当初百老汇一位非常出名的歌手,男主角艰辛求职,想要加入百老汇的演职员协会,在这里及时一个小小的配角都需要费劲千辛万苦,才能加入其中的音乐剧,男主因为华夏人的身份受到歧视,无法加入,却在协会门口碰到高高在上的歌星维安。

  剧情从此展开。

  “action!”

  陆域站在柜台前,看着手中的表格皱紧眉头。

  “演绎经历,不不,我们不需要你在华夏的经历,这里是百老汇,你在哪一个音乐剧或者戏剧中露过脸?”

  “都没有,很抱歉,那我们不能给你提供这样的机会。”

  毫不留情的拒绝让陆域眉头紧锁,面对对方看似礼貌却刻薄的拒绝,他心中一片冰冷。

  “我希望,我可以获得一次试唱的机会。”陆域努力想要赢得工作,但他磕磕巴巴的英语在旁人听来带着股别样滑稽。

  几位协会人员对视着,眼角有着不加掩饰的轻蔑,其中一个鹰钩鼻的男人毫不留情地开口。

  “很抱歉,我想你的气质并不适合歌剧,或许出门左拐的那家餐馆更适合你。”

  “喔,你是在说他更适合当服务员吗?别闹了,那家餐馆我经常去,我可不希望遇到他。”

  陆域所扮演的墨霭死死咬住牙关,这些人语速很快,虽然他听不清楚他们的意思,但语调和表情赤果果的嘲讽却让他青筋跳起。

  男人转身,一言不发地离开,刚一出门就被台阶绊倒,不由自主地跪坐在地上,后面又是一阵嘲笑。

  “小伙子,你要注意点,我们这里门槛很高呢。”

  一语双关的话语被刻意缓慢说出,好让墨霭能尽情品味这份羞辱。

  男人狠狠抱住自己的脑袋,那梦魇恍若一张网让他无法挣脱,曾经师傅的期盼,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吊嗓练功的折磨,还有大师兄古玉凌那高傲的眼神,甚至让剧场老板甘当下脚石的孤绝。

  “为什么,难道我注定一事无成,成为一个失败者?”

  墨霭笑容中带着苦涩和自嘲,他忽然想起当初拜师的那一天,跪在玻璃渣上的自己年少气盛故意偷师被抓个正着,那一日膝盖疼得快要碎裂,嗓子却痒痒的。

  “看大王在帐中和衣睡稳,我这里出帐外且散愁情。轻移步走向前荒郊站定,猛抬头见碧落月色清明。”

  不知不觉墨霭唱了起来,这一次他的嗓音不似远山怒日带着磅礴钝痛,而是凄凉沙哑凄凄惨惨,是啊,当那日虞姬四面楚歌,从营帐中看着清凉月色,恐怕心中也和自己一样无奈吧,碧落月色清明,果然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现在却只能清淡地说一句,天凉好个秋,好个秋,好个月色啊。

  墨霭惨笑着唱了下去,身旁一个男人却蓦然停驻脚步。

  他本以为这台阶坐着的是一个醉汉,却未曾想到竟然能听到这样的声音,应该被称为是歌声吗?为何这样奇异,好似……心伤无处诉说,整个心都被割的支离破碎,这种语言自己不曾听过,但这调子却美得惊人。

  男人转身,看到颓废坐在台阶,自顾自开腔的墨霭,这一幕定格在镜头之中,一眼便知日后的纠缠。

  “导演,还继续拍吗?”副导演看了过来,因为哈德与张继然两位导演统统出马,他这个副导演基本没什么用武之地,降格成了小助理,接下来如果继续拍摄就是长镜头,但路易斯作为一个从来没有过演戏经验的新人,长镜头很容易失败。

  张继然与哈德沉吟不语,看着二人对视,似是有一种宿命的纠葛。

  “继续吧。”两人同时开口,他们在赌,赌路易斯与陆域的默契,赌陆域能带动这样一个新人。

  陆域今天的状态非常好,他们担心浪费这样一个镜头,但更相信这位陛下的实力。

  “你、是、谁?”路易斯所扮演的维安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往外蹦:“我没有见过你。”

  “你又是谁?”

  墨霭看了过去,对方衣着光鲜长相出众,周身天然就带了一股傲气,真是讨厌啊,又想起那位大师兄,两人都是一样的傲气,好似整个世界都能被踩在脚下。

  “维安。”男人报出姓名,他的态度随意而自然,好似所有人都应该认识这个名字,事实上百老汇也的确无人不识,维安作为音乐剧中的男主角,在黄金时间连续演了十二场,场场爆满,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忌讳十三这个数字,观众还会要求加演更多的场次。

  “呵呵,不认识。”墨霭摇摇头,狼狈地站起身,摇摇晃晃朝着远处走去,他的脚踝已然红肿。

  维安眯起眼,倏尔快走几步拉住墨霭的胳膊,碧蓝的双眼微微眯起。

  “你是,华夏人?”

  ------题外话------

  咳咳,继续加油~今天五号了哟╭(╯3╰)╮

  ☆、第二百一十四章 接受挑战

  谁都以为这只是一个偶然的意外,毕竟路易斯出了一个新人他的演技很不稳定,属于程咬金的三板斧,只有风华读到了两个人眼神中的纠葛,这种感情通常被称为——基情。

  “我去过华夏,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我曾经听说你们有一种跟我们一样的歌剧,叫做京剧,是这样吗?”

  路易斯所扮演的维安看向墨霭:“你刚才唱的就是这种东西吗,似乎很好听,可以给我再唱一遍吗?”

  墨霭转身就走,面前这个面目俊朗的男人总是会勾起他们些不愉快的回忆,有些人看起来天生就是与众不同,整个人就像闪闪发光的水晶,正如那,睥睨众生的大师兄古玉凌,在台上纵横飞扬,一双水袖恍若花朵团团盛开,而那圈中最大的老板却甘当下脚石搀扶着他离开。

  从本质上说,维安与古玉凌是同一种人,刚才自己擅长的领域有着无比的骄傲,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为,墨霭在看到维安的第一秒钟,就决定和这个男人说再见。

  可惜事与愿违,在墨霭转身的那一秒钟,维安拉住了他。

  “你来这里是为了参加歌剧吗?或许我可以帮助你。”

  墨霭的心情百感交集,一方面只感觉到对方是一个毫无交集的陌生人,另一方面却因为对方话语中的高高在上而感到不由自主的愤怒。

  “不必,谢谢你。”

  听到墨霭毫不留情的拒绝,维安面色多了几分青白。

  “你为什么要拒绝别人的帮助,真是奇怪的华夏人。”

  墨霭怒目而视:“你又是谁,我为什么要接受你的帮助。”

  “就凭我是维安。”

  男人淡淡开口话语中没有炫耀,没有自豪,但却有一股你应该认识我的自信。

  这是他第二次说出自己的名字,似乎这个名字就代表着一块沉甸甸的招牌。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在百老汇,维安这个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作为一个在百老汇连续出演12场音乐剧作为主角,场场爆满,并且被最出名最刻薄的评论家称赞,被誉为本世纪最有灵魂的歌者,维安的确有这个自信,如果不是因为不能打破第13场这个惯例,加上这个数字的不吉祥,恐怕维安到现在一直还是被称为最受欢迎的男主角。

  在米国,尤其在这个地方,的确没有人不认识维安,但是这个范围,却没有包括来自于华夏的墨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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