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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嫡女(重生)_分节阅读_第13节
小说作者:沉云香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527 KB   上传时间:2017-08-05 14:36:36

  就这般不起眼的杂草,笼络了江宁王的心,江宁王待王妃的好,众人皆可见。代表正室的红穿在身,鬓发里插着的永远是最时兴的样式,料子也是最好的。

  江宁王是皇室中人,生的伟岸英俊,娶妻之前只有一个通房丫鬟,王妃去了之后,娶了继王妃,因为通房丫鬟去了,再不填一人,竟是独宠王妃。

  江宁王膝下有两子,长子是通房丫鬟生下,叫做赵桓辰,次子便是嫡子赵淮之。

  贺明莲嫁了王爷后,并没有生下一儿半女,看过大夫也求过佛,一直无所出。因为没有孩子,贺氏便把江宁王的两个儿子视若己出,对庶长子嫡次子都是一视同仁。他们两人原本就相差岁数不大,没有入学前都是请了最好的师傅,能够进学之后,便到书院一同修习。

  贺氏的行径全府上下交口称赞,京都里也是人人夸耀,毕竟一个不能生育的女子,无论是庶长子还是嫡次子,皆是一视同仁,男人羡慕有这样的贤妻,女子佩服这般的女子,只因为自己是万万难以做到的。

  视若己出?赵淮之是不信的,他还记得娘亲临终时候拉着他的手,让他小心行事,千万要小心贺明莲还有……父亲。母亲的吩咐他不敢忘怀,因为母亲最终病发太快,她似乎有许多的事情都没有办法同自己讲,就呕血而亡。

  赵淮之那时候年岁太小,只能把所有的事情放在心中,等到大了些,重新打开那尘封的回忆,寻找里面的蹊跷之处。

  母妃在真正亡故之前,她对前来投奔的贺氏,便心有忌惮,原先母妃对父亲是有说不清的眷恋,毕竟他们的相识纯粹而美好,而日复一日,那眷恋便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提防是畏惧是掩饰是绝望。

  赵淮之每当觉得贺明莲或者是父亲可亲的时候,便会回味母亲的那眼神。母亲一定是发现了什么,所以才会露出那样的神色,只可惜他探不出。

  想到了仝宸舟的本事,赵淮之想着今日里的发现。他大约猜到了仝宸舟的本事,但是今日里仝宸舟的阐述,才让赵淮之明白了自己还是太过于低估这位友人。

  赵淮之跟着仆人往正厅方向走去,长睫垂下不让人窥见他眼底的情绪。他未过门的妻子生了这般的事,他不用回书院,自然是要回王府的。

  赵淮之见着王妃的时候,她正闷着气,手中飞针走线,做着针线活。

  “你回来了。”贺明莲站起。

  赵淮之应了一声,便道:“母亲应当也知道浩然寺里发生的事了,我便不用回书院。”

  王妃知道了浩然寺的事情,一双眼便带着盈盈泪水,“我以为她是个好的,谁知道竟然做出这般不堪的事情。”贺明莲已经发作过一回,此时见到了赵淮之,便是怒悲交加。

  赵淮之口中客气道:“母妃何必在意,要庆幸这事幸好是发生在现在,若是成了亲才发现,那才是真正的……”他一边摇头一边说道。贺明莲会做戏,他也便做戏,母妃让他提防贺明莲,他的未婚妻大约是她第一次真正向他露出了狰狞的獠牙。

  “若是这样的人入了府,让整个王府都面上无光!”贺明莲愤愤说道。

  赵淮之听着贺明莲的说辞,一边想着仝宸舟的本事,简宝华那个小丫头忧心吴生的事情,他莫名的不想让小丫头失望,便让仝宸舟应下这活计。寻人也是要有时间的,仝宸舟是不方便,可他因为未婚妻生了事,加上贺明莲对他的优待,若是不想去书院,他便可以不去。

  想到了书院,就难免想到了兄长,贺氏对自己是宽容,对这位兄长要严厉的多。

  溺杀两字,他总是会把这词往身上套。只是总是有些蹊跷之处想不清楚。为何母妃让自己提防贺氏与父亲?他是嫡子,另一个则是庶长子。他刻意放荡不羁,也没有让父亲或者是圣上改了主意,让兄长继承世子之位。

  赵淮之没有仝宸舟的推断能力,贺氏与父亲面上好似总是悬着厚重的面具,让他瞧不清他们的内里。从情感上,只是隐隐觉得,他若是放荡不羁不学无术,他们看似关心,实则是有意纵容。于是赵淮之便往这条路上越行越远,越发不羁。

  若是有仝宸舟的能力便好,赵淮之心中想着,或许也就能够推断出全貌。想到仝宸舟告诉自己去寻什么样的人打听消息,如何同他们说话,如何从他们的神情分辨他们的话语的真假,赵淮之的目光是赞叹,若是经过这一番,他能学到仝宸舟推敲本事的皮毛即可。

  “你这孩子,关系到自身的事情……”贺明莲见着赵淮之不上心,便嗔道,“怎的漫不经心的。”

  “母亲,我想同书院告假。”赵淮之说道。

  “告假?”贺明莲先是一怔,苦笑道:“也好,出了这桩事,便歇息几天,我让人去同山长说一声。”

  赵淮之不意外贺明莲的回答,又听着贺明莲说道:“若是府里头带着闷了,便去外面散散心。”

  这算是瞌睡遇上了枕头,赵淮之便应下。

  贺明莲的眼底滑过一丝笑意,很快就收敛了下来,“田家的婚事,我会退了,母妃定然好生替你寻一个姑娘。”

  赵淮之没有错过贺明莲眼底的一丝笑意,心中的凉意升腾,第一个是田姑娘,会不会还有旁的姑娘?他忽然想到了今日里离别时候,简宝华扯了他的衣袖,让他蹲下身子,与他说起悄悄话来。

  孩童的呼吸喷在他的耳廓上,她的声音软软糯糯,“你的两个友人是极好的。”

  “这是自然。”赵淮之记得自己这样说道。

  “我总是没有见到你的仆人,他们呢?”

  赵淮之并没有回答。他身边的人都是贺明莲安排的,他顺手用着,许多事情他不愿意带上他们,总觉得隔着心,两个小厮也并不在意。

  他听到小丫头认真地说道,“这样不够,有些事情总不能自己亲手去做,要有得用的人才行呢。”她还小大人一般的叹了一口气。

  简宝华的语气逗笑了他,赵淮之摸了摸小丫头的脸,“人小鬼大。”

  简宝华的话此时他在心中细细品味,她说的是,他得有自己得用的人。前些年,他只是一味藏拙,藏得有些过了,让他自己也当了真,暗地里还是要多做一些准备。

  简宝华的点拨让今生命运的齿轮转动,赵淮之不知道,若是没有这个小丫头,他的人生会是截然不同的。

第23章 简父继室

  “瘦了。”面前的人穿着的是淡彤色的对襟上襦,绣着的竹叶飘落,落到了下裙,那青色的裙色自腰侧到裙摆处,颜色几近成了湛青,银丝缀着裙,行走时似水波流淌,银浪翻腾。

  “姑母。”简宝华乖乖地喊着,眼前的人是父亲嫡亲的妹妹,唤作简琦。

  姑母的这一生在京都里是颇为传奇,上一次简宝华同周若苒说起简琦的事情,也引得对方是唏嘘赞叹。小户之女嫁入到了高门大宅,夫家是京都之中赫赫有名的宋家,宋家出了三朝阁老,可谓是书香门第,而简琦的夫婿宋文清,也是为人称赞的才子。宋文清是翰林院的编修,此子才华横溢,他的诗作所呈现的场面,宏伟瑰丽。他能写的了大江东去的豪迈,也可以写的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婉约。他的诗作不仅仅是在大梁传颂,就连那附属的高丽也流传他的诗作。

  “身子全好了?”

  简宝华点点头。

  “现在这样也挺好的。”简琦说道,牵着小姑娘的手,她说话带着江南女子的婉约,带着吴语的媚好。

  与简琦的声音相比,她的容貌就算不得起眼了,她有些消瘦,容色略显得寡淡。没见过简琦的,总以为宋文清的妻子定然是才貌双全,若是见了简琦,恐怕会大所失望。

  这般容貌寡淡的女子,如何能配得上宋文清?简宝华是知道答案的。

  姑母与宋文清在一场诗会上相识,初次相识,彼此只留下淡淡的痕迹,一次上香的意外事故,让两人有了交集。宋文清并不是在意颜色之人,简琦吸引他的,是她的才情,是她身上的韧性,两人相知相恋,加上宋家并不大看重所谓的高门大宅,简琦的兄长也就是简宝华的父亲简延恩在京都里也是初露锋芒,只等着春闱大放异彩。宋文清的父亲见过简延恩,对他的品性赞叹,宋母心中有一小点儿的不愿,但最终宋家定了简琦。简延恩高中之后,宋文清也娶了简琦。

  这一婚事,为京都之人赞叹。

  “姑母亲自来接我,真是受不住。”简宝华说道,“外祖父说昨个儿见到你了,说想要知道我的身子状况,那我也应当去拜访,而不是让姑母亲自过来接我。”

  简琦听到了简宝华的话,便笑了,“宝丫头也长大了,不过与你姑母,哪里有这么多的讲究?”

  简琦拉着简宝华上了马车,两人便往东市行去。“听说琉璃巷里又有新的好玩意,我们去瞧瞧,若是你瞧着累了,就到茶楼里坐着等我。”

  东市的东南方向又一株巨大的榆树,绕过枝叶繁茂的榆树,就是一条极其热闹的巷子,叫做琉璃巷。最早的时候,这里的商户都是买卖琉璃饰品,等到后来多了玉石与珠宝,再然后又有了笔墨纸砚古玩之物。

  读过书有些文化,又不至于囊中羞涩之人,才常去这里。简琦便十分喜欢这条巷子,简宝华小时候是不爱这里的,刚开始的时候有些新鲜,孩童时候少了些耐性,总是沉不住,等到大了,后来又入了宫,更是不曾踏足这里。

  “许久没有见到柒夏那丫头了。”

  “她耐不住性子。”柒夏耐不住性子,一听要去拜会宋府,就推脱了。

  简琦觉得好笑,简宝华也是坐不住的,不过到底要比柒夏强一点。笑着摇摇头,也随着简宝华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今个儿在黄历上是宜娶嫁的好日子,敲锣打鼓,有穿着红衣的新郎骑着高头大马,神气活现要娶妻。

  简宝华的目光有些失神,上辈子最大的憾事莫过于未曾光风霁月嫁人,简家虽然家底不丰,她到底是嫡女,父亲将她视若掌上明珠,她却只是一顶青衣小轿抬入了九皇子的府邸,做了九皇子的妾。

  就算是最后登上了高位又如何?她还记得父亲后来见到她,他心疼与懊恼的眼。一生之中,她只见过父亲落过一次泪,便是见到她以九皇子的侧妃回去时候的那一次。

  原本被秋风吹着,见着热闹的街景,简宝华的心中是快活的,想到了父亲的眼,便低沉了起来。

  “怎么了?”简琦的性子最是敏感,温柔地同简宝华说话。

  “我想爹爹了。”简宝华说道,她原本就很是思念简延恩,说出这句话之后,郁结于心的思念之情喷薄而出,让她克制不住,红了眼圈。从理智上,她当然知道,不需要一个月的世间,她就会见到父亲,从情感上,从前世到今生,她与父亲已经隔了一世。

  这些日子,她一直克制自己不去想父亲,却偶然从路上见着的迎亲的队伍,想到了父亲来。

  简琦见着简宝华的模样,只等她安安静静地冷静下来,小姑娘红了眼圈,却抿着唇不肯让眼泪落下,那模样懂事的让人心疼。前些日子生了一场病,病中身子不舒服,父亲不在身边,心里头恐怕更是难受,身心的两重疼,简琦自然怜惜简宝华。

  兄长虽说过些日子就要回京,简琦想到他兄长这次会带那个叫做刘珍珠的小姑娘来,便有些头疼,原本是想今日里告诉简宝华刘珍珠的事情,如此只好缓缓了。

  简延恩在前些日子救了一人,便是肖氏。肖氏是许过刘姓的人家,她原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但父亲却性情古板,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不让肖氏识字,将她养的性子怯懦。家道中落后,肖氏匆忙嫁了人,她的丈夫还算是怜惜她,但娘老子实在是个不好想予的人家。一条街的人大半都见过肖氏的夫家打骂肖氏,若是旁人劝说几句,刘母就骂肖氏与那人勾搭,怀疑她的妇道。如此以来,谁敢相帮?简延恩忙着政事,也曾见过一两次肖氏,她身上大半是带着伤的,见着男子便低垂着头,如临大敌一般,怀中抱着木盆匆匆走过。

  肖氏的身子不大好,只有一女,唤作刘珍珠,前些日子丈夫去了后,肖氏的婆婆就要卖了肖氏。肖氏知道这个消息,如同五雷轰顶,哭得跟泪人似的表示要守节。

  肖氏的婆婆是个性子武断的,不喜欢肖氏,刘珍珠也是个小丫头,可以舍了。便要把刘珍珠交给人牙子,另外也让人牙子做线,寻个人把肖氏卖了,做个富贵人家的妾室,或是娶不上媳妇的老实汉子都可。只要钱给的足,就把肖氏这般“嫁”出去。

  肖氏无家可归,决绝之下,竟是要自尽,刘珍珠央着娘亲,要一块儿死。两人抱着投了湖。

  简延恩正与人在湖中小舟商议海运之事,因为朝廷是禁海运,船上只有简延恩与那商人,并两个仆人。肖氏与刘珍珠投湖的地方是桥的正中,阴天下雨没有旁人,恰巧船上只有简延恩会水,他便毫不犹豫跳入湖中救了母女两人。

  简琦看到这里,已经猜到了大概,兄长大约是要娶肖氏为继室了。当时一叹,继续往下看,果然应了她的猜测,兄长在心中表示,他要娶肖氏为妻。这桩事的始末也已经修书一封告知了齐府,这一次上京是述职,也要同齐家请罪。

  刘珍珠虽然不是他的血脉,他也会当做亲生的一般对待,名字已经改做了简宝珍。这次上京特地带上简宝珍,想让简宝华先见见简宝珍,信中称赞简宝珍的才学品性都是上佳,让简琦把这桩事缓缓告诉简宝华,让她不要对简宝珍有了偏见。信中最后写到,让简琦莫怪他的决定,他实在不忍见着两人在他面前自戮,若是齐氏在天有灵,也当会理解他的行为。

  简琦看着简宝华,她面上消瘦了一些,就与嫂嫂越靠近一分。简琦在遇上齐氏之前,平生最佩服只有娘亲一人,再遇上了齐氏之后,就又多了嫂嫂一人。

  面容清丽,性情温婉,骨子里却是有着傲骨的,若不然也不会做出那般精彩的诗作。涉猎极多而广,偏生又十分谦逊;洞悉力强,与人相处又是处处熨帖与体贴。她似春风又似细雨。这般美好的女子,大抵苍天都不容,所以红颜早逝。

  兄长与她伉俪情深,自齐氏死后,虽然只有一女,也并不准备另娶他人。母亲也是难得开明的人,并不逼着兄长娶妻,还同她感慨,虽然只有简宝华这一孙女,也是够了。

  简琦想到了齐氏,忍不住轻轻一叹。若是齐氏还在该有多好,也不至于有眼前的这桩事。

  “怎么了?”

  简宝华听到了简琦的叹息声,便仰着头问道,过些年姑母便会与宋文清和离,莫不是现在就有了苗头?

  简琦见着简宝华的关心眼神,心中一暖,简宝华的性子也似嫂嫂的性子。越是这般,她越是不知道如何开口,去说肖氏与简宝珍的事。

第24章 前世夫君

  简琦这般为难的神情,欲言又止,因为她的面容似乎想到了她的娘亲……

  肖喻丽还有简宝珍的事?

  也只有他们这两人才会让姑母露出这样的神情。算算时间,大约前世也是这个时候,姑母告诉了自己她们的事情。

  肖喻丽与父亲至始至终都是相敬如宾的,父亲从来喜欢的都不是肖喻丽那般的女子,攀附他人而生的菟丝子,蔓生缠绕着一人,就算是那人不堪也断断不可能离开,若是离开她便会死。肤如堆雪,长眉若柳,瞳眸含情,她待自己总是有几分的讨好,有几分的惧怕。肖氏的好容貌因为她的性情大打折扣。

  虽然是一个如同菟丝子一般的女子,简宝华却生不起厌恶之心,只觉得她有些可怜。肖氏觉得自己嫁过人,还带着一个与简家没有血缘的孩子,她小心翼翼地讨好每一个人,简母不喜欢她,她也是日复一日礼不曾少,作为一个继室,从来没有穿过正红色。

  另外则是简宝珍了,想到了妹妹,简宝华露出一个笑容,简宝珍从肖氏那里得了好容貌,聪敏而好学。一开始的时候有些怯懦,毕竟只是孩童,她一点点的绽开属于自己的光华。

  简宝华坐在马车里的长椅上,背靠着软枕,悬着空的一双腿悠悠又晃晃,父亲自从母亲去后,只是孤身一人,祖母年轻的时候太过于操劳,亏空了身子,许多事情无法照顾到父亲,父亲不爱用婢女。家无主母,到底有时候缺了些什么。

  有了主母,父亲居住的宅子不再是空落落,像是随时要搬走似的,有了各式的花草,肖氏的手巧,经过她的手种出的花,总是能灼灼怒放。一点点的生命力注入,父亲的衣裳也总是合身而有精致的暗纹,得体而不浮夸。就连清隽的父亲,面颊也多了些肉与血色。

  最重要的是,除了自己之外,肖氏与父亲生下了一个男婴。她有了嫡亲的弟弟。

  想到了弟弟,她面上的笑容越盛,她与简宝珍是半路出家的姐妹,到底差了一些,这个亲弟弟,从始至终与她关系很好。学会的第一个词是姐姐,他总是用信任的目光看着她。从牙牙学语的孩童到风姿卓秀的少年,他在见到她的时候,眼睛总是亮起,与她相似的眸弯起,亲昵地叫她。

  简琦回过神的时候,便见着简宝华笑得甜滋滋的。有福气的面相因为这一泓微笑,笑得吹皱了春水,吹软了人的心。

  简琦见着简宝华心情好些,也打算暂且放一放信中的事,缓缓再说吧。

  简宝华不知道,她只是情绪的变化,就让简琦改变了主意。她们的马车轻快地始动,最终到了目的地。

  秋日的晴天碧蓝如洗,万里无云,绕过那郁郁苍苍的榆树,往来人很明显不是富家子弟,便是儒生和闺阁之中的小姐。

  简宝华拉着简琦的手,随着她走走停停。

  这巷子最前面的是各式的琉璃制品,在阳光底下灿灿然,五彩的光芒折射到青石墙上,煞是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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