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紧紧的抠住冰冷的墙面,绝望的呼救着,英文没有用,她就用汉语,她知道,这附近住了几个中国人。也许他们听到呼救声,会看在同是国人的份上来搭救她。
可惜,并没有人来救她。
她被拖进了巷子里,被狠狠的甩在肮脏潮湿的地上。
看着那醉汉朝自己扑过来,杨乐乐绝望了……
楚森跟着朋友往住外走,他今天刚刚抵达Y国,在Y国这边的朋友去机场接到他,死活不让他住酒店,要拉着他去住外参观。
刚走到一条巷子附近,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呼救声。
两人很默契的没有多事,异国他乡,这种事尽量别沾手。尤其是他们并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贸然出手,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
朋友指了指马路对面,打算从那边走,绕过巷子。
楚森点点头,跟着走了过去。快要走到巷子口的时候,那呼救声突然变了汉语。楚森觉得那声音有几分耳熟,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求救的女人,是中国人!
这就不得不管了!不管是什么情况,先把人救下来再说!
两人二话不说,扔下手里的行李,拔腿朝巷子冲过去。
巷子里很黑,他们刚跑进来,根本什么都看不见。只听见从巷子里传来一阵衣物被撕碎的声音,及女人绝望的哭泣声。
杨乐乐绝望了,那个醉汉她根本打不过。为了不让自己被辱,她试过撞墙!哪怕死,她也要死得清清白白!可是她现在连死都做不到,那个醉汉压在她身上,不停的撕扯着她的衣服,身上套了几层的衣服,几下就被扯成了碎布。
就在那个醉汉扯掉她身上最后一件衣服的时候,她听到了脚步声。
“救命,,help!”
醉汉也听到了脚步声,扭头骂了两声,喝斥来人不要多管闲事。
楚森伸出脚,一脚踢翻了醉汉。这几年在国外,他为了防身,特意学了拳脚功夫。
醉汉被踢得一头撞在了墙上,倒在地上抽搐了两下,没了动静。
楚森的朋友大步上前,准备询问杨乐乐的情况。
杨乐乐吓得直往后缩,她现在不敢相信任何人,这两人虽然打倒了那个醉汉,可是谁敢保证他们不是坏人?
楚森拉住朋友往后退了几步,跟她保持了好几米的距离之后,才问到:“姑娘,你是中国人吗?”
杨乐乐抽噎着应了一声:“是的。”
楚森说到:“我们也是中国人,刚刚听到你的呼救声,所以赶了过来,你现在还好吗?需要我们帮助吗?”
杨乐乐听到这话,才放松了下来,流着眼泪说到:“我需要一件衣服。”
楚森二话不说,把身上的大衣脱了下来,远远的扔了过去:“先将就一下。”
杨乐乐接过衣服,把自己裹了起来。衣服上的味道和残留的余温,让她的心莫名的安定了下来。就像那人的声音一样,让她觉得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番外:楚森和杨乐乐2
对于这个老地球女人,她一点好感都没有。虽然这个老地球女人每天都是笑着进来的,但是她能感觉出来,这个老地球女人并不喜欢她,也不喜欢杨丽华。
不过,这个老地球女人送进来的东西,似乎很味道很好的样子。每次闻到那些食物的味道,她的口中就开始不停的分泌唾液……
刘春妮把碗递了杨丽华之后,往床边一坐,伸着脖子朝林姝看了看:“昨天晚上没闹吧?”
杨丽华坐在椅子上,边吃鸡蛋边摇头:“没闹,姝姝很乖的,都不怎么哭。”
这话可不是杨丽华夸自己闺女,林姝是真的很省事,每天不是吃就是睡,醒了就安安静静的睁着眼睛四周看。饿了尿了,最多也就哼哼两声。
她还从没见谁家的孩子有这么省心过。
刘春妮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姑娘家就得文文静静的好。对了,那绳子还是得绑,志国是个男人家,啥也不懂。这小孩子的腿,不绑哪里成?特别是姑娘家,以后真要长成了个罗圈腿了,那得多难看?你看看志国他们几个,那腿可都是绑出来的。”
杨丽华迟疑了一下:“可绑着多难受啊,平时多注意着点,应该不会长不直吧。”
刘春妮脸上的表情不变:“是吗?随便你吧,你说不绑就不绑。”反正是你自己的闺女,以后长成罗圈腿了,也怪不了人。
房间里安静了下来,没人再说话。等杨丽华把鸡蛋吃完,刘春妮端了空碗出门。
杨丽华起身倒了些开水,兑了杯子里的冷开水漱了口,又坐回床上。
把林姝抱起来,亲了亲,说到:“姝姝,咱们不理你奶奶。她不喜欢你,咱们不稀罕。”
杨丽华很清楚,她的婆婆刘春妮并不满意她,更不喜欢林姝。
她跟林志国的婚事,是姚心兰和穆文军两口子撮合的。
刘春妮不满意她,是因为她没有娘家。她是被人收养的,收养她的杨奶奶早几年前就过世了。
杨奶奶是个苦命人,一家人在文||革那几年死的死,散的散,就剩下她一人。杨奶奶对她很好,倾尽全力地把她培养了出来,让她成了一名人民教师。可惜,在她参加工作的第二年,姚奶奶便去世了,留下她一个人。
杨奶奶临走前的时候告诉她,她是被人贩子拐到S省的,应该是要把她卖到哪个山窝窝里去。她逃跑的时候失足掉下了山,摔得几乎没命。那些人贩子自然是不可能救她的,扔下她便走了。
刚好杨奶奶在那不远处做农活,把一切都看了个清楚,等人贩子们都走了之后,才过去把她救了下来。
杨奶奶为了救她,几乎花掉了毕生的积蓄。她醒过来之后,竟是把以前的事全都忘了干净。杨奶奶看她实在可怜,又想到自己孤零零的连个养老送终的人都没人,干脆就把她给收养了,那年,她十四岁。
除了这些之外,奶奶还交给她一只刻着“丽华”两个字的银制长命锁,告诉她,那是当年她救下她时,从她脖子上取下来的。她的名字便是根据那长命锁上的字取的。
姚心兰和她是同事,对她很照顾,所以一来二去的,两人感情好得跟姐妹一般,她也时常去姚心兰家里蹭饭。
穆文军跟林志国是好兄弟兼同事,林志国也喜欢没事儿就往哥们儿家跑,于是两人就撞见过几回。
后来林志国就托了姚心兰向她说媒。
她觉得林志国人长得不错,看着挺踏实,工作也稳定,便试着跟他交往了一段时间。
交往之后,她才发觉开朗乐观的林志国,身世原来也那么坎坷。
林志国家里姐弟四个,大姐林翠芳,二哥林建国,小弟林报国,他排行老三。按说在农村,男孩子应该是很招大人喜欢的,可偏偏林志国在林家却是最没有地位的那一个。
据说刘春妮生林志国的时候难产,几乎去了半条命才把他生了下来。结果林志国出生没两天,刘春妮的妈赶来看闺女,拖拉机翻了,连人带车掉进了山崖下,同车其他人都没什么大事,唯独刘春妮的妈,被车子砸得连个人样子都没了。
刘春妮知道这事之后,一病不起,差点一命呜呼。后来便有人在私下传闲话,说林志国命硬,克亲。刘春妮是个迷信的,加上给为了给她治病,林家都快揭不开锅了,于是便生了要把林志国扔掉的心。
后来还是林志国的爷爷奶奶,把刘春妮给拦了下来。
可刘春妮说什么也不肯再养着林志国了。林志国的爷爷奶奶舍不得小孙子,便咬咬牙,自己养着。后来刘春妮生了林报国,更是当这个二儿子不存在。
林志国的爷爷奶奶对林志国很好,一路供着他上完了中专,又托了关系,把他送去当了两年兵。林志国自己也争气,从部队里出来,想办法进了派出所,成了一名人民公安。
六年前,林志国的爷爷奶奶相继去世,爷爷临走前,逼着林保成答应,要给林志国娶妻。开始的时候刘春妮说啥也不肯,怕林志国再把家里人给克了。后来不知道是谁给刘春妮点拨了两句,说林志国在单位上着班,一个月能拿不少工资。刘春妮考虑到还在上学的林报国和已经马上就要结婚成家的林建国,这才咬牙同意了下来。
林志国其实并不想回家,除了爷爷奶奶,他对林家人都没有多少感情。从小到大,林家的几兄妹没少奚落他,刘春妮和林保成更是连看他不想看见他。他又不傻,那样的家庭回去做什么?
可毕竟是爷爷奶奶的遗愿,爷爷奶奶希望他能跟父母和好,他不想让他们走得不安心,便答应了。
刚把爷爷的后事办完,刘春妮便找到他,问起了爷爷的遗产和他的工资,说是林建国要结婚,林保国又要上学,家里有些困难,希望他能帮忙想想办法。
林志国知道刘春妮打的主意,也没说什么,便把自己的工资都拿了出来。至于爷爷奶奶留给他的那些东西,谁也别想碰!
番外:楚森和杨乐乐3
楚森这次来Y国,是打算在这里长住一段时间的。
大卫很是热情,尽了地主之谊,好好款待了楚森和他的朋友彭程。知道楚森要留在Y国,更是帮忙给他找到了合适的住所——杨乐乐新住处的隔壁。
杨乐乐之前住的那个地方,她是不敢再回去了。那个醉汉很可能就是那一带的人,她再回去,无异于自投罗网。
本来大卫和露西对她之前那个住处就颇多不满,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赶紧把她安排到条件比较好的地方住着。
这一次杨乐乐没再反对,那天晚上的事真把她给吓坏了。若不是楚森他们正好路过,她绝对没有逃脱的可能。
挣钱固然重要,可她的安全更重要。她可不想再来这个种意外,让她客死异乡。
所以,她更是感激那天晚上仗义出手的楚森和彭程。
楚森抵不过大卫的热情,搬到了杨乐乐的隔壁,彭程过来参观了一次之后,发现这边的环境比他之前住的地方好太多了,于是也厚着脸皮搬了过来。
三人便成了邻居。
杨乐乐感念之前两人的救命之恩,又因为和楚森本来就认识,心里还有那些点同情楚森,于是便时常做些吃食,送给那两个单身汉。
她的手艺很好,楚森两人在国外已经好几年没吃到过正宗的家乡味了,所以杨乐乐每次送东西过来,他们都没有假装客气。
两人吃了她的东西,平时也都很照顾她,她家的体力活,基本都被两人承包了。
三人间的关系,也渐渐变得热络起来。
楚森安定下来之后,便开始了自己投资炒股的事业。这几年在国外,他没做别的事,都是在炒股票。他眼光还算不错,这几年也挣了不少钱。
杨乐乐的工作,跟楚森的事业算是对口了,两人没事的时候,就坐在一起讨论股市的行情和走向。
对于杨乐乐的专业性,楚森很是欣赏。
而楚森的投资眼光,也让杨乐乐折服。
两人偶尔也会对对方提出的某个看法而产生分歧,进而争执,激烈的讨论。当最后一方说服另一方的时候,便会更加的佩服对方。
以前在国内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过多的交流过。那时候的楚森是骄傲的,眼里只有锦绣,其他人都只是锦绣的朋友。甚至可以说,杨乐乐几人并没有给楚森留下太大的印象。当然,白月除外,那毕竟是他的弟媳。
如今杨乐乐给他的感觉实在太惊艳了,这种惊艳,不是视觉上的冲击,而是精神层面上的感受,是被对方的能力才华所折服。这是他所认识的女性中,除了锦绣之外,唯一一个能让他有这种感觉的姑娘。
他是真没想到杨乐乐竟然这么优秀,能力并不输给锦绣。
两人因为这个关系,逐渐发展成了无话不谈的异性好友,尤其是楚森,对杨乐乐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
两人讨论问题的时候,彭程基本上是插不上嘴的。他对股票投资一窍不通,听他们谈论这些,就跟讲外星语一样。
不过,他倒是觉得两人在一起讨论里的画面很养眼。杨乐乐长得虽然不算顶漂亮,但也是特别有自己的特色,柳叶眉,杏核眼,明明一张很温婉的面容,却满是精明干练的气质。
楚森本来就长得不差,身上带着与生俱来的贵气。这几年在国外漂泊,不但没有把他身上的那股儒雅给磨掉,反倒多了几分随性和洒脱,往那里一站,绝对的鹤立鸡群。
关键是两人都还单身!
楚森单身的原因,他是知道的。可杨乐乐一大姑娘家,长得又漂亮,又有本事,为啥还单着呢?姑娘家过了三十,可就不好嫁了!
要不,他给两人撮和撮和?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他简直忍不住要给自己比个大拇哥了。他要是能把楚森的人生大事给解决掉,楚家人肯定要把他当活菩萨供起来了。
这几年虽然楚森人在国外,可楚家人从来没有放弃让他赶紧找个对象把婚结了的念头。楚森才来Y国两三个月,他这个朋友就接到了楚家不下五通电话,全是拜托他多劝劝楚森的话。
他能怎么劝?楚森有在意张锦绣,楚家人自己心里没个数吗?这么几年了,楚森都还没能释怀,这么深的执念,是他几句话就能劝得动的吗?
楚森这几年,不是没有遇到过条件好的姑娘。可惜楚森对那些主动扑过来的姑娘们,从来都是不假辞色的。那么多热情美丽的洋妞都打动不了楚森,他一个糙老爷们儿能有啥办法?
可现在他突然觉得有点希望了。毕竟他还从来没见过楚森对哪个姑娘家,像对杨乐乐这样和颜悦色的(锦绣除外)。虽然那只是英雄惜英雄似的欣赏,但是努力一把,也是有可以把这段同志间的情谊升华一下的嘛。
于是彭程开始计划着给两人多制造一些相处的机会,好让他们能更加深入的了解一下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