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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豪门千金(作者:洛水三千)_分节阅读_第100节
小说作者:洛水三千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1.14 MB   上传时间:2019-08-12 16:45:39

叶明珠想了想:“成琨哥,我恐怕也有件事要请你帮忙。”

叶天玺弹了一下叶明珠的头顶:“有啥事儿你就直接说,还和他客气什么?”

秦成琨不满的努了努嘴:“天玺都这么说了,我还能说什么,明珠小姐,下命令吧!”

叶明追看着笑闹的两人,心头的烦闷也散去一些,笑着说:“那就请成琨哥哥想办法帮我搞到今天晚上我在封家的录像,找到媒体,卖个好价钱。”

“你确定有录像?”秦成琨有些不信。

叶明珠点点头:“在会客厅里,别的东西与我以前去的没有区别,但这次桌子上多了各异巨大的留声机,喇叭还恰好正对着门口。先不说这东西是不是封老爷子的一时心血来潮,就算真是,以封老爷子的习惯,也不会把这么贵重的留声时随意放在会议桌上,而且还是那么诡异的角度。那就只有一个原因,暗格留声机,其实是在我们到封家前,封翎或封翎假别人手,送给封老爷子的,只不过没来得及收起来罢了。”

秦成琨看了一眼叶天玺,见他眼中也满是赞许,点头道:“可以,不过你得给我一下封翎的QQ号或者其他电脑常用账号。”

这点自然难不住被封翎骗了多年的叶明珠,她很快就把封翎的账号写好留给了秦成琨。

这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但叶明珠的车被撞毁,为了避免暗处的人再下手,叶明珠决定带着白胜男直接回公司睡觉,车子就用秦成琨救她们的那辆改装车。

而叶天玺,则会开着秦成琨医院的车子,一起把叶翠花送回家,也是为给叶明珠打掩护。

商量好这些后,叶天玺就催着叶明珠和白胜男先回公司休息,等叶明珠走后,秦成琨才拉起叶天玺一直垂着的左手:“跟我过来吧,也难为你忍了这么久。”

“什么?”叶天玺抬起头,一副意外的样子。

秦成琨指着叶天玺肿胀的左手中指和食指:“我都看到了,你接叶明珠的时候,用力太过,伤到手指了。”

叶天玺仿佛这才看到自己手上的伤,端详着肿胀的左手,嘴角有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是么……当时看到她没事,我自己怎么样了到不觉得……”

第119章 打包合同

虽然到公司已经是凌晨一点,但叶明珠还是在早晨七点醒来, 洗了个热水澡,觉得身体不那么疲劳后,又对着镜子把长发挽起来,做了简单的护肤,涂了点口红,就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过了八点半,总裁办公室外面才渐渐热闹起来,电话也开始接连不断的打了进来。

叶明珠整理完昨天的资料,又打电话和封栩以及单毓雯敲定了一些细节后,又打电话,让关晓菡到自己办公室来。

没等两分钟,关晓菡就小跑着进来了,怀里还抱着一沓文件。

“叶总,这是各部门送来需要您终审的合同以及计划书,合同的流程单上,法务以及财务的意见都写好了,您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叫相关负责人解释,还有,最上面的一份是风投王总监刚刚发来的一份调查报告,也需要您过目。”

叶明珠示意她把文件放在自己桌上,然后吩咐道:“很好,这些文件,今天下班前来取,还有一件事需要你去做,现在距离吃饭还有不到一个小时,你让法务和财务的新任领导,把最近五年的所有的法务合同,以及财务交易的电子版以及合同扫描件打包给我。邮件不能发就放到移动硬盘里送上来。”

等关晓菡答应着出去,叶明珠才随意拿起一份合同,翻看起来。

她来的前两天,故意只对业务岗位进行了比较大的变动,财务和法务除了同意了几个不那么听话的管理的辞职外,就连他们的工作内容,都没有刻意打听一句,原因很简单,她不想一开始就引起这些人的防备。

毕竟,这两个部门是最容易动手脚的。

昨天下午,她忽然解雇了几个管理,这几个人办理手续的时候,她也是派人一直盯着,不给他们任何做手脚的可乘之机的。

而今天,这些碍手碍脚的人走了之后,新的管理又是上班头一天,自然会对工作尽心尽力,所以今天她忽然要的合同和财务数据,既不会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可以隐瞒,也不会被一些做久了的人刻意忽略,完全可以拿到最全的资料。

她要这些资料,一个是为了更加快速的熟悉公司的业务,但也更是为了尽快查出风投部门那几个有问题投资的背后,是不是有其他推手。

果然,新上任的财务和法务管理的效率没有让她失望,刚刚过了半小时多一点,关晓菡就抱着四个移动硬盘放到了叶明珠的桌上:“叶总,法务的合同扫描件很大,一共用了三个移动硬盘,已经安装年份整理好,移动硬盘也做了标记,另外一个写着财务报表的,里面就是您要的最近五年的所有数据。”

叶明珠点点头,让关晓菡先出去了,然后挑出了存有最近那一两年合同的移动硬盘,插到了电脑上,搜到那家鲜花快递公司的合同,刚刚扫了几眼,办公室的门就再次被推开了。

叶明珠有些不满的抬起头,想看看是谁不敲门就闯进来,但待她看清来人的时候,就忍不住笑了。

叶天玺手里提着两个硕大的塑料袋,笑眯眯的看着叶明珠:“傻丫头,到午饭时间了,我从莫婆婆家给你带了你最喜欢的小羊排,正好她家还有刚从江里捞的鲈鱼,知道你爱吃,还专门给你清蒸了一条,趁热赶紧来吃吧!”

莫婆婆是临江市有名的一家私房菜馆,做饭的就是姓莫的老奶奶。地处郊区,非常偏僻,路也难走,知道的人并不多,但只要吃过一次,基本就再也难以忘怀。

前世叶明珠的确喜欢是莫婆婆的菜,但莫婆婆已经年过七十,一天午饭和晚饭都只做一桌,不管你是达官显贵还是富可敌国,都只按预定顺序排序,谁的账也不买。

以前也发生过仗着自己家里有几个臭钱,想强行插队的纨绔扬言说不给他做就砸了莫婆婆家,但还没等他摸到莫婆婆家的门,这个纨绔就在临江市消失了,就连他老爹,也莫名其妙额破了产。

自那次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挑衅莫婆婆的规矩。

记得前世,叶明珠也跟着叶天玺吃过几次莫婆婆家额饭,每次都好吃的让叶明珠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叶天玺到美国后,叶明珠为了讨好封翎,也动过带封翎去莫婆婆家吃饭的念头,但一打电话,听说饭都排到半年后了,也就只好放弃了。

再后来,自己死前半年,莫婆婆去世,算起来,她也有五六年没有再吃到莫婆婆家的菜了。

这边,叶天玺已经把塑料袋打开,袋子里不是那种一次性饭盒,而是十分精致的一个个保温杯,刚刚拧开一个保温杯的盖子,一股浓烈的鱼肉香味就直钻叶明珠的鼻子。

叶明珠咽了一口口水,手也没洗就拧开另一个保温杯,问着里面的羊肉香味,叶明珠直接伸手去抓里面的羊排,刚刚拿到手,就被叶天玺打了一下手背,羊排又掉回到保温杯里。

“天玺哥哥,你干嘛?”叶明珠不满的皱起了眉。

“去洗手!”叶天玺虎着脸道。

叶明珠没有办法,只好跑去把手用凉水冲了一下,就跑了回来,这边叶天玺已经在一边的茶几上,将饭菜一一摆好,笑眯眯的看着叶明珠。

叶明珠心满意足的吃了两块羊排,才想起叶天玺还在一坐着,急忙挑了一块看起来肉很多的羊排递给他,问道:“天玺哥哥,你什么时候开始约得莫婆婆啊!真好吃!”

叶天玺接过羊排,却没有吃,而是放在米饭上,似乎在想什么,叶明珠又追问了一次,叶天玺才说:“刚才去办事刚好路过,就去莫婆婆那里拿了一些。”

说完,似乎又陷入了沉思。

叶明珠却忽然有些震惊了,一直只可以预约的莫婆婆,竟然可以随时接待叶天玺,现在想想,前世叶天玺带她去吃莫婆婆,似乎也都是心血来潮。

她想知道原因,但不知道如何开口问。

想去回忆,却也丝毫追寻不出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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