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希希趴在妈妈的怀抱中,只是安静了一小会儿,突然爆发出一阵更大的哭声。
叶米有点被她吓傻了。
怎么哄不好?
她忙又哄了起来,可是孩子还是越哭越大声,小手甚至还抗拒地推搡着叶米,整颗小团子都在蠕动着挣扎,似乎不想让她抱。
这让叶米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为什么女儿突然不喜欢她了。
正想向更有带娃经验的母亲求救,一道平淡儒雅的男声适时响起。
“可能是叶小姐身上的烟酒味刺激到孩子了。”
叶米闻言,下意识低头嗅嗅自己,冲鼻的味道别说小孩子,连她自己都受不了。
忙将希希塞回红秀娟怀里:“妈你再帮我抱一会儿,我上楼洗个澡换身衣服。”
话都没说完,她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消失在长辈眼前。
洗澡洗头加上换衣服需要多少时间?
叶米用实际行动证明,三分钟足以。
她从不知道自己居然能这么快,等她一身清爽,带着一头湿漉漉的短发从楼上直奔下来的时候,红秀娟也被她给惊呆了。
“那么快?”
她泡茶的热水都还没开呢。
“嗯,我着急。”
叶米从婴儿摇篮里抱起还在哭的女儿,这一次,闻到妈妈身上熟悉的馨香气息,小宝贝总算是安分下来。
“她吃了没?”叶米问红秀娟。
“半小时前我给她冲了你那个什么婴儿奶粉。”
女儿留下的母乳不好保存,只能喂孩子吃到中午,到了下午没得吃,她就只能翻出孩子奶奶给买的进口婴儿奶粉。
还好小希希不挑食,只要是能吃的都爱。
跟她妈一个德行。
“抱歉,刚刚事出紧急,让您看笑话了。”哄好了孩子,叶米这才将注意力重新放在沈先生身上。
“没关系。”沈先生好脾气地表示不在意。
他这次是用A市家乡话回应,对比起他撇脚的普通话,显然沈先生说起家乡话还算流利。
A市位于南方,那边地区的话语都带着一种水乡特有的吴侬软语,这让他们说起普通话来的声调也比北方人更软。
例如红秀娟,她性子说好听点叫风风火火,说难听点叫泼辣。
她本人都自认为自己说起话来嗓门大,声音粗,偏偏落入这边新认识的老姐们耳中,个个都说她声音很软。
甚至还有人因此觉得她性格很温柔的。
这可是天大的误会。
这位‘温柔’的南方女性,可是能撸起袖子,以一敌二,将丈夫和继女全给干趴下的剽悍存在。
可是现在,叶米惊愕地睁大眼,看着她妈以一种优雅又端庄的贵妇姿态,得体地接待着昔日丈夫的弟弟。
完全看不出往日半点的粗鲁。
这还是她亲妈吗?
她不禁产生怀疑。
“你是沈泽鑫吧。”不用沈先生自我介绍,红秀娟只是稍微多打量几眼,就从记忆深处扒拉出一张更加稚嫩些的面孔。
她的记忆力和女儿一样强大,很多年前的事情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更何况大儿子长得像丈夫,也像他小叔,或者说像沈家的大多数人。
所以时隔多年再次重逢后,她很快就能认出对方的身份。
“是我,二嫂。”沈泽鑫摘下帽子,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在娇小的红秀娟面前竟然显得有些局促。
因为心底的愧疚。
红秀娟这么多年也不是白活的,她几乎一眼看穿对方的心思。
“你不用感到愧疚,当年你二哥那个模样,谁都知道怎么回事,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就算丈夫能跟着沈家一起出国,凭他那副早已病入膏肓的身子也活不了多久,这一点红秀娟很清楚。
所以她也不愿意跟着出国。
在国外,人生地不熟,语言不通,没有丈夫的庇护,还带着两个年幼孩子的女人,生活是肉眼可见的艰难。
哪怕有夫家帮衬,但是沈家二老又不止沈泽钰一个儿子,就算能帮,又能帮多少?
所以红秀娟才毅然决定留在国内。
至少国内还是她熟悉的环境,她有娘家人能依靠,四周围都是说着一样言语的人,哪怕生活同样不容易,但也不是活不下去。
“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你们不用觉得对不起我们。”红秀娟再次强调。
看着她这样,沈泽鑫也稍微放下一点心结,略过这个略显沉重的话题,转而和红秀娟谈起了各自的近况。
俗称:拉家常。
叶米在旁边充当吃瓜群众,一边带娃一边竖起耳朵听着长辈们的谈话。
红秀娟的情况就这样,因为后来嫁的第二任丈夫偏心前头生的那些孩子,苛待她的孩子,两边闹得几乎撕破脸,所以她硬气地离了婚,带着儿女们搬回A市的小洋楼居住。
“我现在带着小亦暂时跟着小米过,顺便帮她带孩子。”红秀娟说。
顺便一提,A市的那栋小洋楼是红秀娟第一任丈夫沈泽钰的私产,还有那笔数目不菲的遗产,也是沈泽钰留给他们母子的,和现在的沈家毫不相干。
未免人家误会,她还是多解释了一句。
“泽钰留下的那些东西,我给分成三份,一份已经给了老大,一份给老二,剩下一份我留给自己养老,养小米和小亦的钱是我自己这些年工作赚的,没碰你们沈家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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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我知道的二嫂,您的人品,我是信得过的。”
沈泽鑫有些哭笑不得,他发现了一个华点,似乎二嫂和二嫂的女儿都不喜欢被他们误会她贪污了他二哥留下的钱。
可是这笔钱本来就是二嫂的。
说难听点,这是沈家留下给二嫂照顾他二哥的‘酬劳’。
所以那些钱,她想怎么用都是她自己说了算,哪怕她把钱全给了后头生的两个孩子,他们沈家也根本没有追究的权利。
但显而易见地,他二嫂是个人品高洁的善良人。
她不仅含辛茹苦地养大了二哥留下的两个儿子,还将他们培养成才,甚至于,她当年改嫁的初衷,只是为了保住自己和两个孩子的命。
其实说到底,反而是他们沈家亏欠了二嫂。
“老爷和太太在国外过得怎么样?”红秀娟问。
她这称呼过于古早了,只是以前叫惯了,现在想改也不知道该叫什么好,干脆还是沿用从前的称呼。
“老爷子和老太太过得都挺好,现在还健在,就是想家得紧,人老了,就想求个落叶归根。我这次回来,也是想看看国内局势,如果可以的话,沈家想举家回迁回国。”
沈泽鑫并不隐瞒他回国的目的。
投资只是一个幌子,打探国内局势才是真。
不过如果沈家能搬回国内,也意味着一笔庞大的产业回迁,这可是什么大投资都比不了的。
毕竟人家可是把全家都投资回来了。
想当初沈家就是A市最大的资本家,这些年在国外发展得好,子孙也大多都有出息,产业早不知道翻了几翻。
那庞大的财富,连从前对沈家有些了解的红秀娟都无法估量。
但这也不是红秀娟想关心的话题。
“你现在住在哪?”她问沈泽鑫。
“招待所。”沈泽鑫回答。
“那离这边还挺远,阿礼现在上学不在家,要不我们约个时间,安排你们见见面?”
严格来算,红秀娟改嫁过,已经不是沈家人,所以沈泽鑫真正的亲人应该是沈诚和沈礼兄弟俩才对。
沈诚在军校上学,那边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根本见不着人,但是沈礼就近在咫尺,还是可以叫他回来见见他小叔的。
“也不用那么麻烦。”叶米插嘴:“沈先生不是明天要去B大参观吗?我二哥就在B大,您完全可以直接过去找他。”
反正知道了人名班级,找到人轻而易举。
红秀娟拍了女儿一下,顶着她懵逼的目光,虎着脸道:“叫小叔,叫什么沈先生,没大没小。”
“……”叶米:“小叔。”
声音里多少带着点委屈。
又不是她亲小叔,她乐意叫,人家乐意认吗?
没想到沈泽鑫不仅愿意认下这个便宜侄女,还应得挺大声:“哎。”
他双手在身上寻摸一会儿,因为没料到能这么快找到亲人,身上也没提前准备什么能送给小辈的见面礼。
最后只能抽空皮夹里的所有大额钞票,当成红包送给叶米,又摘了脖子上常年佩戴的玉佩,送给叶米的孩子。
这见面礼太贵重了。
叶米一开始不敢收,看了她妈一眼,直到红秀娟说:“这是你小叔的心意,收下吧。”
她这才礼貌地拿了:“谢谢小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