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ForeverInMyLife◎
“约翰呢?”卡罗琳没见到弟弟。
“他去买东西了。”艾森伯格随手一指, 是一家电器店。
张文雅说:“我过去找他。”这人去电器店干什么呢?
她刚走到店门口,肯尼思出来了。
“honey。”他兴高采烈,“瞧!我听说这个用来听歌很不错, 小巧又方便。”
他手里拿着几个卡纸包装盒, 张文雅仔细一看:嗐!居然是早期的MP3播放器!帝盟公司(Diamond)出品的Rio PMP300。
这台MP3只有卡带大小,比起walkman小了一半,轻盈时尚, 本月初刚上市就在年轻人中迅速风靡。其实它的内存小得可怜,硬盘可以存大概十首歌,还可以外插一个32MB的存储卡。
而且售价高达170美元,真不便宜。
肯尼思一口气买了四个, 颜色不同。自己留一个黑色的,给了张文雅一个大红色的, 给了卡罗琳一个蓝色的,萝丝得到了白色的。
萝丝高兴得很。小朋友还在上小学, 私立贵族小学同学们家里都不差钱, 已经有同学带着MP3来显摆啦!
张文雅也是喜欢的。Rio PMP300的热销刺激了乔布斯,两年后苹果终于推出了自己的MP3:ipod,ipod更小巧精致、容量更大, 横扫全球, 成为“千禧一代”最时尚的装饰物。
还买了配套的耳机,就是现在的头戴式耳机普通的音质一般,想要音质好一点的耳机也很贵。
*
回了家两个人就开始捣鼓怎么从电脑里将歌曲下载到MP3里,倒也不难, 很快下好了。萝丝急得不行, 求约翰叔叔赶紧帮她下载。
最近年轻人最爱的Teen Pop歌手是布兰妮·斯皮尔斯, 十月底发行了单曲EP《...Baby One More Time》, 立即红遍全美,当周便一跃成为各地电台播放榜冠军,很快在公告牌榜单登顶;十一月初同名MTV在电视台播出,顿时,全美青少年全都被这个相貌甜美的双麻花辫女孩迷倒了。
男孩沉迷布兰妮的甜美可爱,女孩则都想成为布兰妮,她的发型、穿着火速席卷全美。十岁的萝丝也不例外,要不是卡罗琳家教严厉,她也想穿布兰妮同款呢。
肯尼思觉得这首歌不怎么样,就是甜腻腻的泡泡糖口水歌,也没有什么深度,说的只是小女生的恋爱。但架不住外甥女喜欢,没说什么,给她下了几首Teen Pop,小女孩高高兴兴的拿着MP3跟妹妹弟弟显摆去了。
肯尼思也听流行歌曲,听王子Prince但不听玛当娜,他给张文雅下载了一首王子的《Forever In My Life》,歌名直译为“永远在我生命里”。
他还会抱着吉他为她唱这首歌呢!
*
“I never imagined that love would rain on me
我从未想过爱情会如雨般降临在我身上
And make me want to settle down
让我想要安定下来
……
I want to keep you for the rest of my life
我想与你共度余生
All that's wrong in my world you can make right
我的世界里所有的错误你都可以弥补
You are my savior you are my light
你是我的救世主,你是我的光
Forever I want you in my life
我希望你永远留在我的生命里
……
Ho ho you are my hero you are my future
你是我的英雄,你是我的未来
When I am with you I have no past
当我和你在一起我不会忘记过去
Oh baby my one and only desire
宝贝我唯一的愿望
Is find some way in this doggone world
在这混乱的世界里找到出路
To make this feeling last
让这份感情永存”
*
歌曲本身就很好听,以他的嗓音唱出来就更动听了。
说不感动是假的,一个男人肯抱着吉他给你唱情歌,那无论如何是挺让人美滋滋的。
一开始孩子们还在他俩身边蹦来跳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忽然都不见了。
壁炉里点着木柴,木柴燃烧剥裂,发出细碎的迸裂的声音。
暖烘烘的空气。
张文雅屈膝坐在地毯上,一条手臂撑在他身边的单人沙发椅上,托着下巴。
肯尼思放下吉他,轻弹了一下她脸颊。
她的脸庞被燃烧的木柴的热量烘的热乎乎的,脸色绯红。
这次她没有大呼小叫喊疼,反而向他温婉一笑。
“你喜欢吗?”
她点点头。还没有谁为她弹吉他唱情歌呢,很俗,但很能满足她小小的虚荣心。
开心得不得了。
他轻拍了一下大腿,她便站起来,坐在他腿上。
“你要是喜欢,我可以每天唱给你听。”
甜蜜的情话谁不爱听呢,她笑盈盈的点点头,给了他一个奖励的亲亲。
*
在暖烘烘的壁炉前面亲吻,呼吸都带着灼热的气息。
不过不太方便继续深入交流,于是很快,抱着她上楼了。
*
泰德叔叔照例每天过来给大侄子上课,张文雅旁听。
泰德叔叔是九兄妹里最小的一个,上面四个姐姐罗斯玛丽、尤妮丝、帕特里夏、珍妮都还健在,尤妮丝住在洛杉矶,帕特里夏住在曼哈顿,珍妮现在是美国驻爱尔兰大使,住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
帕特里夏今年感恩节没有到海恩尼斯港来合家欢。
另外就是嫂子埃塞尔,埃塞尔在丈夫被刺杀后常住海恩尼斯,养大了十一个孩子。这是个性格坚毅的老妇人,丈夫死在她眼前,两个儿子也已经先她而去。
大姐罗斯玛丽是肯尼思家族几乎从不提及的“神秘人物”。她相貌美丽,富有魅力,但有轻微智力障碍,这在要求完美的老约瑟夫看来是无法容忍的缺陷。成年后由于她的美丽和富有,老约瑟夫担心长女会被不靠谱的男人诱惑,他们很难为她找到合适的丈夫,要是女儿未婚先孕,在这个严谨的天主教家庭来说是绝对的丑闻。
于是,老约瑟夫决定让长女接受脑叶切除术。这个手术后来被禁止了,但在四十年代,医学界普遍认为这个手术能“缓解”精神病人的症状。不幸的是,罗斯玛丽的手术是灾难性的,手术之后,罗斯玛丽从一个生活能够自理、活泼外向、表面看不出来智力缺陷的美丽的年轻女人成了一个只能坐在轮椅上的、智力只有四五岁的残疾人。
老约瑟夫认为这个长女成了家族的耻辱,于是将她送进威斯康星州的一家精神病院,再也没有去看望过他。
肯尼思兄妹们都不知道这个姑姑到底住在哪家精神病院,老祖母过世之后,肯尼思家族唯一还惦记着罗斯玛丽的只有泰德叔叔了。
泰德叔叔蛮有宗族观念,小约翰是二哥唯一的儿子,他很自觉的就把大侄子看成下一代的大家长继承人了,默认大侄子将来要成为肯尼思这个大家族的核心人物。
这天上完课,泰德叔叔郑重的拿出一张罗斯玛丽二十岁的照片,背面是威斯康星州那家精神病院的名字和地址。
他很伤感,“这是你们的罗斯玛丽姑姑,她很可怜,你们祖母在世的时候一年去看望她一次,每次回来她都很难过。”
张文雅看了一眼肯尼思,接过照片,“她现在身体怎么样?”
“还行,有护士照顾她。”
“你想……让我们去看望她吗?”
“我……这要看你们愿不愿意去看她。她是我们家的‘遗忘的孩子’,你们父亲在世的时候每年会接她回来过几周,不过她很难适应家里的生活,她需要持续不断的特殊的照料。”
这个倒是他俩都不知道的。张文雅想着肯尼思总统对这个可怜的妹妹真是很不错呢,再想想老约瑟夫是怎么教育孩子的,纪录片里怎么说来着?长子小乔、次子约翰、次女凯瑟琳是这个家庭里的“黄金三人组”,小乔是长子,跟弟妹们相争从来没有输过,总是赢。
肯尼思总统回忆到哥哥的时候说,他在跟哥哥的竞争中学会了“体面的认输”;而弟弟成了战斗英雄,得到了民众的欢呼和赞美,这对从来没有输过的小乔来说根本无法忍受。
肯尼思家族的悲剧从小乔的死开始,接着是罗斯玛丽做了额叶切开术,成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废人;黄金三人组里第二个死去的是次女凯瑟琳;接着是肯尼思总统;接着是鲍比叔叔。
可怕呀!
而泰德叔叔遭遇过两次几乎丧命的危机,一次是飞机失事,泰德这个走运的家伙幸存下来,只是躺了几个月养伤;另外一次是车祸,,车子撞出公路掉进波士顿的一个湖泊里,与他同行的是鲍比叔叔之前的竞选助手,结果那个女助手不幸死去,泰德再次幸存。
听说有人称他是“幸运的泰德”,不得不说,他确实是幸运的。
想想看,泰德叔叔只是“幸运”吗?很难有人接二连三遇到生命危险,他第一次飞机失事是肯尼思总统遇刺半年后,第二次车祸是鲍比遇刺几个月后。
时间太巧了,不得不让人心生疑虑。
最后泰德叔叔怎么逃脱第三次危险的?可能是因为车祸事件后人们认为他扔下女助手自己逃生,是个孬种,他不得不在电视上公开道歉,就此断绝了成为总统的可能,敌人才放过他的吧。
过了十几年泰德终于宣布参加总统竞选,但连party内初选都没有打赢,不足为惧,就更不被敌人放在眼里了。
所以明智的做法要么是远离政治,要么早早放弃竞选总统。
呵。
现在不是六十年代了。
去硅谷买个公司吧。
或者跟谷歌的创始人谈谈。
或者跟别人谈谈。
*
《国家调查者》报在圣诞节这周的周三搞了一个大新闻,封面是张文雅在纽约南区法院门口简短新闻发布会的照片,她身旁是小约翰·肯尼思。封面故事称有匿名线人爆料,NSA监听二人长达三年多,录音带几大箱,时长数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