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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变美后,我躺赢了_分节阅读_第1147节
小说作者:萨琳娜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2.94 MB   上传时间:2024-09-26 20:37:18

  左侧上铺的女孩快速从床铺上下来,来到顾念慈身边,小声说:“同学,这真是你妈妈?亲的?”

  不是后妈?

  顾念慈还是乖巧的笑着,“嗯!亲生的!”

  女孩满脸羡慕:“你妈妈好会保养啊!对了,我叫李梦君,京城人,刚才那个和你打招呼的就是我妈。”

  “我对面床铺上的叫赵乐乐,C省人。”

  “对了还有一个舍友,听说啊,是港城人,还没来报道,就在学校里引起了轰动。”

  “她的爹地很有钱,直接就给学校捐了一个实验室……”

  李梦君不愧是土着,兴许家里还在学校有些关系。

  小道消息那叫一个灵通。

  顾念慈脸上笑着,心里却在犯嘀咕:港城人?

  不知道为什么,顾念慈莫名有种预感,这个港城人,或许会跟自己有所牵扯。

  顾倾城这边已经跟两个家长寒暄起来。

  叶昊则默默的来到妹妹选定的铺位前,开始打扫、收拾。

  就在这个时候,门又被推开了。

  进来的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

  长相普通,还带着某个地方的容貌特点。

  开口也是有些不标准的港普:“就是这里?好小啊!连家里的卫生间都不如。”

  一边嫌弃着,一边四处打量。

  然后,她就发现,四张床铺,已经被占据了三张。

  剩下的那个,位置最不好,就在卫生间旁边。

  满口港普的女人,目光转了一圈,最后落在赵乐乐身上:“这位同学,你的位置能不能让给我们家小姐?”

  “我家小姐喜欢阳光,有洁癖,闻不了怪味道!”

  赵乐乐和她的妈妈、姐姐:……

  这人嘴里说着“能不能”,态度却十分生硬。

  她更是来到了床铺前,试图把已经铺好的被褥扯开。

  还有,什么叫“我家小姐喜欢阳光”,我也喜欢阳光,好不好?

  先来后到的道理,懂不懂?

  这个年岁考上大学的,就算不是独生子女,也是家里的老小。

  且,B大啊,顶级学府之一。

  考上了,那就是光宗耀祖。

  赵乐乐正是一生中最风光、最得意的时候,她没有恣意任性就不错了,哪里会当个受气包?

  “对不起,介位阿姨,我也喜欢阳光,我也有洁癖!”

  赵乐乐一时气恼,竟故意学着港普阿姨的腔调,故意说了个“介位”。

  噗嗤!

  李梦君作为京城姑娘,最是活泼、外向。

  听到赵乐乐的话,直接喷笑出声。

  顾念慈等人也都忍不住的莞尔。

  “菲姐,不许胡闹!”

  港普女人正要发作,门外便响起了一道清脆的女声……

第910章 拿了炮灰剧本(五十五)

  门板被打开,又挤进来一行人。

  只是,这个组合,莫名的有些眼熟——

  一个气质的妈妈,一个帅气逼人的哥哥,还有一个看着就很娇贵的大小姐。

  李梦君不确定是不是自己敏感了,但看到这样的组合,还是忍不住去瞥了眼已经避到角落里的顾倾城等三人。

  这一看,好家伙,那种熟悉感更明显了。

  顶多就是、就是新来的这个组合,是顾念慈一家人的低配版——

  妈妈不够年轻、漂亮,哥哥虽然也很耀眼,到底稚嫩了些。

  还有“女儿”本尊,虽然一身名牌、骄矜十足,可、可就是差了点儿什么。

  李梦君作为京城土着,家里也算是“小康之家”,见识、眼力都不差。

  虽然第一次见面,还算不得多么了解,可她就是有着敏锐的直觉。

  顾念慈和这个新同学,一个自然、不做作,一个就、咳咳,到底是要在一起住四年的舍友,李梦君不想太刻薄。

  她收敛心神,与她的京腔妈妈交换了一个眼神,就也学着顾家人的模样,退到了角落里。

  将房间正中的“舞台”,留给了新鲜登场的那一家人。

  “菲姐,不许没规矩!”

  这次开口的,不是刚才那记清脆女声,而是那个看着就很贵气的中年妇人。

  她容貌清秀,气质却极好,像极了有故事的电影女明星、的妈妈。

  她没有穿戴夸张的首饰,但每一件首饰都恰到好处——精致、富贵。

  还有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张扬与自信,也是用充足的金钱才能堆叠起来的。

  她扫了眼不算大的学生宿舍,目光重点略过有些局促的赵乐乐身上。

  然后,用训诫的语气对那个港普阿姨说道:“不管是在哪里,规矩都是一样的。”

  “先来后到!先到先得!Lisa来晚了,只剩了一个铺位,那就只能住着一个。”

  “当然,若是人家同学善良,愿意交换,自然是好事儿。可人家若是不愿意,那也是人之常情。”

  这话、说得大义凛然,正气十足。

  可嘻嘻品来,还是茶味十足,并意有所指。

  什么叫“同学善良、愿意交换”?

  这句话的意思,岂不是说不愿意交换的同学,就不够善良?

  而且,这个文艺老女神,张嘴“没规矩”,闭嘴“讲规矩”,似乎极有教养,分明在暗示什么——

  比如赵乐乐,刚才故意学着人家港普阿姨的口音,多少都失了厚道呢。

  能够考上B大的学生,基本上都是学霸。

  脑子都是极聪明的。

  且这位中年贵妇并没有太过隐晦,她的言外之意,赵乐乐听懂了。

  本就有些局促的姑娘,脸变得更红了。

  她嘴唇蠕动着,想要说些什么:她不是故意嘲笑人家的口音,就是、就是被这个菲佣,哦不,是菲姐的盛气凌人给气到了。

  这才——

  “这位同学,真是对不住。”

  就在赵乐乐搓着手指头,极力组织措辞的时候,刚才那个清脆的女声又响了起来。

  她看着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穿着C家的最新款夏装,名媛范儿十足。

  人虽然看着像个高贵的大小姐,开口却极为“平易近人”。

  她挂着得体的浅笑,柔声对赵乐乐说,“我家菲姐刚来内地,不太懂这里的规矩。”

  “失礼之处,还请见谅!”

  一边说着,一边从背包里取出了一个包装精美的口红。

  “同学,一点儿不值钱的小玩意儿,送给你,请你不要跟菲姐计较。”

  赵乐乐更加傻眼了。

  她不认识那个口红的品牌,但只看包装就知道,应该很贵。

  李梦君更识货一些,轻声说了句:“D家的999,还是港城的专柜货!”

  赵乐乐:……什么D家,什么999?

  不过既然沾了一个港城专柜,应该不便宜!

  赵乐乐家不算穷,父母都是双职工,但也没有达到可以随意用名牌的地步。

  在这个年代,化妆还没有那么的普及。

  尤其是在人们传统的认知里,学生的主业是学习,学生就该有学生的样子。

  这个学生,包括大学生。

  作为爱美的女孩子,赵乐乐偷用过妈妈的口红,但从未有过属于自己的化妆品。

  更不用说这种看着就很贵的港城货。

  “不、不用了!”

  赵乐乐赶忙用力摆手,无措的说道,“本来、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你快收回去吧,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我不能收!”

  大小姐的笑容愈发明媚,直接将口红塞到了赵乐乐的手上:“拿着吧,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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