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治他们当然也可以托付,但是他们手下暂时没有合用的人,欣妩跟着黄氏住在内宅里,黄氏又是寡居,他们想要盯着欣妩并不容易,与其那样,还不如让他们把精力放在别处。
而萧韧是最合适的。
萧韧是知道沈家还有个小女娃存在的,那个小女娃是跟着黄氏一起来的,据说是黄氏的义女,想来是黄氏在南边收养的孩子,毕竟这世上像沈彤这样的小女娃是少之又少的,因此,萧韧并没有在意。
现在沈彤说让他盯着欣妩,萧韧同样没有讶异,他认识沈彤两年了,无论沈彤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他都不会讶异了,何况只是让他帮着盯梢而已。
“有报酬吗?”萧韧忽然想起被他安放在珍宝阁上的糖桂花。
“死士营的事还没有查清,或许我还能帮你呢。”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这是耍赖吧,一码归一码不好吗?
“榆林很繁华,西安买不到的东西,榆林也能买到,你到了榆林随便买点什么,就当报酬吧。”
萧韧说完就走了,他走得很快,后来还小跑了起来,害得小栗子在后面狂奔着追了过去。
沈彤觉得十四五岁的孩子真的是太莫名其妙了,好吧,到榆林就给他买点什么吧,免得这孩子别扭起来影响发育,长不成前世的样子。
前世的萧韧高大挺拔,英俊睿智。
又过几日,秦王果真召见了沈彤。
他婉转地提出沈彤可否愿意到榆林小住?
沈彤爽快地伸出一根手指:“一千两。”
秦王想过沈彤会答应,也想过沈彤会拒绝,但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沈彤会提出报酬。
虽然他也一定会给沈氏母女好处的,但是却没有想过会以这种方式。
不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这世上最难还的是人情债。
“好。”秦王说道。
“黄金,黄金一千两。”沈彤补充说道。
秦王有理由怀疑,沈彤一定是看他答应得太痛快,才会狮子大开口临时加价的。
一千两黄金,那就是白银一万两。
即使是对秦王而言,这也不是小数目。
这个小姑娘口气居然这么大,一开口就是一万两。
看他迟疑,沈彤慢悠悠地说道:“王爷,这世上能用银子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最难还的是人情债。”
噗,秦王手里的茶杯在半空中抖了一下,险些溅出水来。
“好,本王答应你。”秦王说道。
他的宜宁可不是金钱可以换来的,即使几个几十个一万两,也比不过他的宜宁。
“那好,成交,王爷选个黄道吉日,我就动身。”沈彤说道。
“你若是不放心令堂,本王就让丁夫人收拾处院子,接令堂到王府暂住。”秦王说道,这也是他计划好的。
“多谢王爷,阿娘住在书院街,有邻里守望相助,也是她住惯的地方,我想她更愿意留在那里,当然,若是王爷能让府里的御医每隔些日子去给阿娘把把平安脉就更好了。”
只是让御医去把平安脉,这是小事,况且,还能以此为机会,正大光明看看黄氏的情况,秦王自是满口答应下来。
次日,一千两黄金,连同一名御医来到了书院街,黄氏直到此时此刻才知道沈彤要去榆林陪伴宜宁郡主。
第181章 火儿的久别重逢
“彤彤,这么大的事为何不商量一下?”重逢之后,黄氏从未责备过沈彤,但是这一次,欣妩在黄氏的声音中听出了不悦。
说走就走,还是涉及到秦王,沈彤的主意怎么就那么大呢?
沈彤微笑,声音不紧不慢:“阿娘,是我的错,我不该自做主张。”
欣妩没有想到沈彤会主动认错,虽然沈彤从未在黄氏和她面前发过脾气,但是无论大事还是小事,沈彤都是说一不二,这次怎么就认错了呢?
黄氏叹了口气,伸手握住了沈彤的手:“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阿娘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只是你还小啊。”
“阿娘,宜宁郡主和我差不多的年纪。”母亲的手很柔软也很温暖,沈彤有时会很羡慕那些从小到大都被母亲抓住手的孩子。
“什么时候动身,阿娘要抓紧时间给你赶制几身衣裳,也不知榆林那边夏天热不热。”黄氏松开了手,叫了欣妩,去箱笼里翻找料子。
沈彤的手依然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她的嘴角也依然挂着刚才的笑容,她在炕沿上坐了好一会儿,这才起身出去。
一千两黄金,满满当当装了一箱子,沈彤给黄氏留了一些,自己拿出几块托阿治到钱庄里换成银票随身带着,余下的则让许安四人拿去分了。
许安他们吓了一跳,这不是小数目,他们现有的四间铺子,不吃不喝五六年,也赚不下这么多钱。
“不行,你如果担心放在家里招贼,我给你想办法,总之,这么多金子,我们几个不能收。”许安年长,他便是四个人的代表,他说话,其他三人连连点头。
沈彤正色道:“这箱金子不是我家祖传的,而是秦王给的酬劳,此番去榆林,并非我一个人的事,许大哥路大哥要跟我一起去,双喜哥和阿治哥要留下打理咱们的铺子,还要帮我照顾阿娘,更要留意西安的一举一动,所以,这些酬劳我拿大头,余下的你们平分,有错吗?”
沈彤的话说到这里,许安四人是再也没有不收的道理,可是他们知道,凭他们四个别说从秦王手里拿银子,就连走到秦王面前也是不能。
路友是个直脾气,他从自己分的那一堆里挑出一个十两的金元宝,递给芳菲:“小丫头,给你的,别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好好侍候你家小姐。”
芳菲吓了一跳,慌忙摆手:“太大了,我没地方放,不要,你还是给我个小银锭子吧。”
众人哈哈大笑,许安和王双喜、阿治也各捡了一个金元宝给了芳菲,芳菲把四个金元宝都推到王双喜面前:“双喜哥,你帮我拿着,别让人偷了。”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芳菲托付给王双喜的不仅是金子,还有桔子。
比起刚刚被偷来的时候,桔子长大了,也胖了。
沈彤郑重地想了想,才决定把桔子交给王双喜。芳菲是想把桔子带着一起去的,可是沈彤也无法保证在榆林会不会遇上危险,如果有危险,带着桔子太不方便了。
何况桔子还是偷的萧韧的,萧韧又是从宜宁郡主那里得来的。
芳菲把桔子抱到隔壁的时候,王双喜奇怪:“怎么不留下给婶娘做伴儿?”
芳菲道:“小姐说要交给你。”
芳菲觉得自家小姐不把桔子留在家里,应该是担心桔子被妩姑娘悄悄放跑了。
芳菲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样想,可是她就是这样想了。
几天后,沈彤和许安、路友一起上路,只是和上次南下时不一样,这次多了一个芳菲。
萧韧奉秦王之命同去榆林,既是护送沈彤,也是了解榆林的实际情况。
沈彤四人出了城,远远就看到大路上二十余人的马队,为首的少年鲜衣怒马,神采飞扬,正是萧韧。
火儿看到了萧韧,不等沈彤催它,就撒欢似的跑了过去,它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到萧韧了,它想他!
萧韧的目光却都在沈彤身上,和许安几人一样,沈彤只带着一个小小的背囊,这就是她的全部行装了。
她带的东西甚至比他都要少。
萧韧想起宜宁离开西安时,带了整整八车的东西,这还是因为要去清修,精简了再精简。
沈彤应该只带了几件换洗衣裳吧。
火儿没有等到萧韧摸它,有些着急,闷着脑袋就朝萧韧的坐骑追风撞过去,讨厌的家伙快让开,它才是爹爹亲生的。
沈彤吃了一惊,她昨天还说火儿越来越懂事了,就是这么不禁夸。
她连忙勒住缰绳,火儿没能撞飞追风,气得前蹄腾空,马身直立起来。
萧韧吓了一跳,却见沈彤牢牢地坐在马背上,任凭火儿气得跳脚,她纹丝不动。
“火儿,听话!”萧韧怒吼。
爹爹终于看到火儿了,火儿开心地嘶鸣,然后打个响鼻儿,精神抖擞如同撒娇的孩子。
沈彤笑道:“你不要这么大声,吓到火儿了。”
萧韧不屑:“你看它像害怕的样子吗?”
当然不像,火儿高兴极了,又像是憋足了劲儿要和追风斗一斗,一路狂奔,与追风并驾齐躯,萧韧和沈彤二人,远远地把众人丢到了身后。
沈彤心疼火儿年幼,只好对萧韧道:“到前面休息休息吧,火儿这样可不行。”
萧韧也是这样想的,转身号令众人在前面休息打尖儿。
休息的时候,火儿终于得到机会,把马脑袋在萧韧身上蹭了又蹭,鼻涕口水蹭了萧韧一身,萧韧铁青着脸把火儿交还给沈彤,沈彤这才发现,萧韧今天这一身是簇新的,只不过已经被火儿弄成了抹布。
小栗子取了干净衣裳,萧韧换好重又上路,这一次,沈彤让萧韧他们先走,她和许安芳菲他们跟在后面,火儿还是小孩子,力气远不如追风,好在和萧韧亲热一番目的达到,火儿终于安静下来,跑得不紧不慢。
榆林与西安相隔千里,三天后,他们到达了榆林。
樊帼英早就收到了西安送去的六百里加急,在距离榆林二百里处就设了信哨,五十里一哨,看到萧韧他们到了,便哨哨相传,因此,当他们到达榆林时,樊帼英已经带着打扮成小兵模样的宜宁在城外等着了。
第182章 郡主的风仪
“彤彤,我真没想到你会来,七哥也来了,就差三哥了!”
宜宁郡主高兴极了,一路上说个不停,一点儿也不像是清修之人。
以前的宜宁虽然也很活泼,可是却不会这么多话,更不会叽叽喳喳,可想而知,她在榆林的日子并不像她在信里写得那般快活。
十一岁的小姑娘,从未离开过西安,也从未离开过亲人,忽然就被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还要面对一大群宫里来的太监们,她过得并不好。
慈安堂尚未建好,宜宁郡主暂时住在樊家。
樊家是大族,但是在榆林的就只有樊安城这一支,樊安城除了樊帼英这个女儿,膝下只有一个年方五岁的嗣子。因此樊家宅子很宽敞,不但沈彤和萧韧能住进去,许安他们连同萧韧带的二十名侍卫一起住进去也绰绰有余。
其实自从宜宁郡主到了榆林,樊家都很热闹。
虽然人人皆知宜宁已无郡主封号,如今只是半个出家人,可是正如秦王估计的那样,榆林大大小小的官员以及下面的百姓,没人把太皇太后封的那个劳什么子的居士当回事,在他们眼里,宜宁就是郡主,是秦王的掌上明珠。
可想而知,这些日子樊家有多热闹了,拜帖一筐筐地抬到宜宁面前,要么是这家的老夫人夫人,要么就是那家的奶奶小姐,就连在榆林住了十年的樊帼英都在感叹,她都不知道榆林有这么多官家女眷。
其实这些拜帖之中,只有一半是来自官眷或书香门第,还有一半是富商家的女眷,甚至还有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的。
自古以来,榆林不但是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是商贾云集的繁华之所,素有“小京城”之称。榆林的商人里有榆林本地的,也有从其他地方来此做生意的,更有通过丝绸之路而来的西域人。
除了拜帖,还有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