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啊,周铮心想,你爹让你把她们带回京城,可是我父王也说过,要把沈家人放在眼皮底下,一个沈大姑娘杀了也就杀了,可是沈太太却还是要活着,要么留在保定,要么送去西安,你们萧家想要把人带到京城,我不会同意。
“不行!”周铮言辞拒绝。
萧祎此番过来,就是来和周铮谈判的,见周铮拒绝得如此干脆,他便换了一种方式,说道:“三公子莫非是想利用她们,把真仙教的人引出来?这倒也不失是个好计策,只是沈太太抱恙,若是有何闪失未免不好,不如这样吧,我带沈太太去京城,把沈大姑娘交给三公子处置,你是杀是留,还是用她来引出真仙教的人,我们萧家不插手,龙虎卫也不插手,三公子意下如何?”
这是要让双方各退一步了。
在今天之前,周铮并不知道沈大姑娘其实并非沈家亲生骨肉,还是刚刚萧祎对他说了,他这才知道那天沈大姑娘是在骗他,他心里有气,因此,萧韧说要杀掉沈大姑娘,他毫不犹豫地也想杀,若非萧祎不同意,他恐怕已经下令让人去办了。
周铮微一思忖,便道:“萧世子所言倒不失是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只是沈大姑娘虽然和真仙教有关系,可她只是沈家养女,她不能代表沈家,可是沈太太却不同,她是真真正正的沈家人。”
“三公子的意思,是不同意我把沈太太带走了?”萧祎沉声说道。
周铮微笑,道:“那倒也不是,只是沈大姑娘这颗筹码太轻了,不足与沈太太相提并论。”
这是要提条件,要加价了。
萧祎不动声色,道:“三公子有何条件只管说出来,在下洗耳恭听。”
周铮微微眯起眼睛,说道:“除了沈大姑娘,我还想请萧五少留在保定府。”
萧祎一惊,萧老五直接站了起来:“三公子,你是什么意思,想让我当人质吗?”
周铮笑着说道:“五少稍安勿燥,我请五少留下可没有让你为质的打算,你可以继续与龙虎卫的人在一起,只要不离开保定就行了。”
萧老五微怔,萧祎却已经明白了几分,他苦笑道:“你是想让龙虎卫的人帮你除去那位季四爷吧。”
周铮笑道:“我打听过了,保定是真仙教的发缘地,季神仙的第一个道场就在保定,而且当年季四爷抬着银子进衙门的事,至今还被人津津乐道。既然燕北回不支疗,那么季四爷也该回保定了,毕竟这里离京城最近,沈大姑娘会来保定府,想来也是因为季四爷的缘故。因此,萧五少若是没有别的差事,不防就留在保定,带着龙虎卫活捉了季四爷,季四爷手里有真仙教,背后是后晋小朝廷,抓住了他,这可是天大的功劳,萧五少,这在圣上面前也是大功一件啊。”
说得天花乱坠,萧老五在心里暗骂,这么好的事,你怎么自己不干?
可是他偷眼去看自家大哥,却发现萧祎的眼中竟然有了赞许之色。
大哥这是动心了?
“大哥,我不想……”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萧祎洪亮的声音压下去了。
“好,这件事就这样定了,五弟你留下,我再调一批龙虎卫过来,缉拿后晋余孽原本就是龙虎卫职责所在。”
萧老五心里一百个不愿意,既然这是龙虎卫的职责所在,那你怎么不把邹雪怀也调过来,让他陪着周三公子一起玩呢?
可是在萧家,萧老五和萧老四一样,都没有多少存在感。
六个嫡亲兄弟里,最有存在感的,就只有大哥和小六,虽说全家人都看小六不顺眼,可是换个角度,这也说明全家人都盯着小六看,那简直不要太有存在感了。
没有存在感,也就没有话语权,从小到大,父亲和大哥说什么,萧老五就听什么,让他向东,他决不会向西,否则就会“带坏小六,让小六有样学样”。
现在,大哥让他留在保定,他有一百个不愿意,也只能含泪点头。
若是换成小六,肯定也会答应,但是一转身就跑了。
可他不能跑,他既然答应了,他就真是要留在保定,不抓住季四爷不回京城的。
这件事便这样说定了。
可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龙虎卫和西秦军的人到茂槐胡同抓人,沈太太不在!
两个小丫头说,今天碧草陪着沈大姑娘出去逛街,她们前脚出去,沈太太后脚便也出了门。
沈太太不是疯了吗?
“沈太太的病是发作了吗?”疯子发起疯来,是有可能自己跑出去的。
小丫头摇摇头:“太太不你是发病了,她穿戴整齐,手里还拿着包袱,她说有几样东西用不着,要去当铺里典当,还让我们等大姑娘回来时,对大姑娘说一声。”
“大姑娘回来过吗?”
小丫头终于点头了:“回来过啊,一个时辰前回来的,听说太太出去了,大姑娘便带着碧草也出去了,她们是去找太太了。”
消息传到萧祎和周铮耳中,两人面面相觑,不由苦笑。
他们都被沈太太给骗了!
不止是他们,沈欣妩也同样被沈太太骗了。
今天沈欣妩带着碧草突然出门逛街,说不定也是沈太太怂恿的,然后趁着她们不在,沈太太便独自逃出来了。
第648章 她来了
此时的燕北,喊杀震天。
“王爷,杨勤派兵增援了!”
燕北郡王端坐马上,战袍上血迹斑斑。
“来了多少?”他沉声问道。
“约末五千余人,领兵的是齐虎。”斥侯说道。
“王爷,让我带人去灭了他们!”一员小将跃出队伍,对着燕北郡王说道。
燕北郡王看他一眼,来人是自己的侄孙周骋。
这次出兵,周骋也跟着一起来了。
“吴必胜何在?”燕北郡王喝道。
一个满脸胡子的大汉驰马跃出:“末将在!”
“你和周骋八千人增援,拿齐虎人头来见我!”
“末将听令!”
“末将听令!”
……
天空蔚蓝,如同一大块透亮的蓝琉璃。杨勤坐在中军大帐里,脸色却是阴沉如同暴雨前夜。
原本只有燕北郡王和李永基的兵马,在杨勤看来,很快就能剿灭,可是出乎他的意料,这两人的前后夹击却像是猫捉老鼠,你要打他时,他们就跑,可是你刚刚放松警惕,他们便又缠了上来。
渐渐地,杨勤明白了,燕北郡王压根就不是想要打赢他,而是只想拖住他,不让他进关。
想明白之后,杨勤毫不留情,掉转马头,将燕北郡王的军队打得落花流水。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秦王派了刘博彦和萧韧驰援,这两支队伍的加入,战局立刻便扭转了。
杨勤必须要将主力用来对付刘博彦和李永基的南路军,把另一部分兵力对付萧韧的东路军,只余小股兵力与燕北郡王抗衡。
“又让那小子多活了一个月!”想起燕北郡王,杨勤咬牙切齿。
他没有想到,竟然养出了一只小狐狸。
打着给他女儿报仇的名义去剿匪,被大土匪头子郁公子绑走,生死不明。
原以为那小子即使不死也成了废人,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那小子竟然带着兵马来打他了。
燕北郡王居然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养出一支军队,而且还是一支虎狼之师!
一想到这件事,杨勤就会火冒三丈!
他最出色的儿子尸骨已寒,燕王的废物儿子却已经会咬人了。
“再给齐虎增兵三千,把那个小杂种的脑袋提来见我。”
这种感觉是什么样的呢?就像是脑上爬满蚂蚁,不会要你命,可是很痒,甩也甩不掉。
燕北郡王就是那只蚂蚁。
阳光照在雪地上,无数光圈盘桓着,令人眩目。
血肉飞溅,星星点点。白的雪,红的血,鲜血渐渐将这片雪地染红。
一支长矛刺破周骋的铠甲,周骋挥刀斩下那人的头颅,身上的战袍又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分不清是他的血还是敌人的。
周骋的眼睛都红了,他顾不上去看自己的伤口,大声高喊:“痛快,痛快!”
吴必胜皱眉,冲着周骋喊道:“你受伤了,快退下!”
“姥姥的,让老子退下,功劳都成你的了,老子不退!”
吴必胜顿时来气了,骂道:“你是跟着老子出来的,你若是死了,老子如何向你爷爷交待,快滚,滚啊,来人,把他绑下去!”
周骋气得大叫,非但没有退,反而挥舞大朴刀向着另一方杀去:“跟着我,杀敌!”
他离开京城是要寻找他的女侠,闯荡江湖,成名立万。谁能想到女侠变成了姑奶奶,这还不打紧,问题是还有一个爷爷!
他成了整个白马林里辈份最小的一个。
这口气……全都算在杨勤这群龟孙子头上,杀敌,杀敌!
“增援了,又增援了!”斥侯浑身是血,纵马飞奔。
周骋一怔,增援?
他挥刀拦住斥侯,嘶侯道:“谁增援了?”
“杨勤给齐虎增援三千,还说要王爷的人头。”斥侯说完就跌落马下。
周骋大怒,敢要他爷爷的人头,杨勤这老杂毛是在说胡话吗?
“管他增援多少,有我周骋在,谁也别想动王爷一根寒毛,跟我上!”
成千上万的兵马在雪原上厮杀,一批倒下,又有一批涌上来,两方的兵马全都杀红了眼,踏着被鲜血渗透的雪水,如同置身荒野里的狼群,为了生存而战。
周骋身上又多了几处伤,他已经找不到吴必胜了,这个死胡子,该不会死了吧,他可别死,他若是死了,还有谁整日吹牛说自己是郡王爷俘获的第一批土匪啊。
鲜血不断涌出,周骋脑袋有些发晕,他想说话,他想问吴必胜在哪里,可是他发不出声音,他在想他该不会是要死了吧,他也不能死啊,他若是死了,那个比自己还小一岁的爷爷怎么办?离开白马林时,他对云夫人说过,就算打到只余一兵一卒,他也要把爷爷背回来。
又是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好像又挨了一刀,周骋的身子晃了晃,便向马下载去。
他的脑袋刚刚碰到雪地,身子就被人拎了起来,周骋心想,坏了,这下子死都不能来个痛快了,要当俘虏了,他是宗室,宗室当了俘虏会被剥皮吧。
“好孩子,先别死。”一个声音在耳畔响起,似曾相识。
周骋努力睁大眼睛,眼前的人有五六个脑袋,在他面前晃啊晃,他的嘴巴动了动,他想告诉那人,剥皮的时候不要停顿,要一气呵成,这样他还能舒服一些。
剧烈的疼痛涌上来,周骋再也没有了力气,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