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叶孤鸿表白之前就隐隐发觉到了什么,她带着他飞上阎府的塔顶。
塔顶上有一段较为平缓的飞檐,叶孤鸿小心翼翼地坐在李凝身边,几次想要开口,却又怕打破了难得的寂静。
李凝笑了一声,说道“叶公子喜欢日出,还是日落?”
叶孤鸿仿佛猜到了什么,但他还是看着李凝说道“红日初生,一日之始,我喜欢日出。”
李凝说道“叶公子年少,才有这样的想法。”
叶孤鸿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他摇摇头,说道“阿凝姑娘比我还小一岁。”
李凝替他笑了出来,夕阳映照着她含笑的面容,仿佛壁画上的飞仙,那一抹隐隐约约的艳色几乎夺了晚霞的光彩,也同样映照在叶孤鸿的双眼里。
李凝轻声说道“有时候我觉得自己还年轻,有时候我却觉得自己已经很老了,没有法子再像年轻人一样。”
叶孤鸿知道这是隐晦的拒绝。
但他还是敏锐地注意到了那一个“再”字。
沉默许久,叶孤鸿忽然问道“那是个什么样的人?”
李凝笑了,这一次比先前的笑还要动人,叶孤鸿觉得这怕是自己一生之中见过的最美的笑,她轻轻拂过手里的红袖刀,说道“他啊,就像这把刀。”
叶孤鸿的目光落在红袖刀上。
天下无双,仅此一把的红袖刀。
少年人是不会叹气的。
叶孤鸿抬起头看着天上的残阳,半晌只道“我明白了。”
独孤一鹤和木道人几乎是同时离开的。
李凝有些舍不得石秀雪,但石秀雪悄悄地跟她说,她们姐妹秋天的时候还会下山一次,约定好了见面的时间地点,小姑娘蹦蹦跳跳地离开了。
李凝没能掐上最后一把脸颊肉。
盛夏时节,李凝就不往外跑了,趁着这个时间,她整理出了一份江湖高手的名单,准备过了夏天一一登门。
李凝一直知道红袖刀是有极限的,苏梦枕把原先的刀法改进是为了适合自己的身体,后来他虽然也根据她的习惯改动了不少,但武功这种东西不是旁人能改的,她知道自己学武快,但还从来没能试着改进武功。
所以她的红袖刀再练,也至多是练到和苏梦枕一样的境界,而不能再提高。
说得稍微玄一点,就是她还没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道。
霍天青对此表现得十分积极,按照就近原则,李凝拿到的名单里有不少都是近在关中的天禽门人,霍天青在闲暇之余,替李凝整理出了这些人的武功特点以及拿手招式,就差没有把这些人的武功拆解出来一一破招。
入秋之后,李凝试着上门挑战了几家,立刻发觉这种方式等同作弊,但她记性太好,几乎每挑战一个人,都能立刻从脑子里找到对应的资料,无奈之下,她只能避开了天禽门人。
而除了天禽门人,关中还真没几个像样的高手了。
阎铁珊对于李凝时不时要远行一趟已经很佛了,他虽然上了年纪,但精神头十足,又有霍天青这样一个好帮手,再干十年没问题,李澈一心仕途,李凝对经商兴趣不高,他也不强求。
李凝是跟着阎家的商队走的。
霍天青认真地规划了一条商队路线,确保李凝能够挑战到名单上的大部分高手,又不会撞到过于厉害的对手,如果不是关中离不得他,他都恨不得跟着一起去。
阎家的商队这一次运送的货物是大批的珠宝皮毛,珠宝是准备送到京城专门的珠宝阁里,皮毛则要卖到南海,再收购一批南海珍珠回来。
李凝第一次跟着商队走,不得不说,比她一个人在外面闯荡要舒坦多了。
商队的大管事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常年走南闯北,面子也大,不仅以低价请来了江湖上最好的镖师,一路上也总能找到门路让商队众人吃好住好。
李凝觉得自己都要被喂胖了。
事实上如果不是带着这么一位如花似玉的大小姐,大管事根本就不会费那么多事,谁家经商跑腿的没风餐露宿过?谁家经商跑腿的顿顿给肉吃?那是镖师才有的待遇。
但放在大小姐身上,一些很普通的事情就变得不可理喻起来。
晚上不住最好的客店,难道要大小姐搭个窝棚睡野外?一天走六个时辰的路?大小姐能受得住这么颠簸?坐在马车里他都怕大小姐磕到头。
李凝其实一点也不娇气。
娇气是对别人的,不是拿来折腾自己的。
她靠在颠簸的马车里,甚至有些昏昏欲睡起来。
直到前面一阵喧哗之声传来,马车骤然一停,把她惊了一跳。
李凝掀开帘子,问道“前面发生什么事了?”
车夫磕磕巴巴地说道“绣、绣花大盗!我们遇到绣花大盗了!”
他不说李凝也看见了。
路边坐着个人,一个长着大胡子的男人,他正在专心致志地绣花,连头也不抬,却让见多识广的大管事和镖师吓白了脸。
李凝知道绣花大盗,也就是上个月的事情,这人劫了几趟镖,还把押镖的镖师都刺瞎了眼睛,名为“绣瞎子”。
阎铁珊请来的镖师并非浪得虚名,但他若是江湖一流高手,也不至于去给人做镖师,而这个名为绣花大盗的大胡子男人,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绝顶高手。
李凝连一丝犹豫也无,跃下马车,几步轻功飞掠至商队前,一刀直劈绣花大盗面门。
绣花大盗冷笑一声,手里针线齐齐飞出,还没出手,却惊见刀光之后那抹绝色。
高手对战,生死一瞬,本就容不得半点分心。
李凝已经做好了拆招的准备,然而她一刀斩出竟未遇到半点抵抗,针线落地,连带着绣花大盗的人头一起。
一刀毙命。
第60章 陆小鸡传奇(6)
江湖上每天都有人死。
绣花大盗是个颇为出名的盗匪,但也仅此而已了。
李凝没有料理尸体的爱好, 大管事也机灵得很, 立刻派人上前收拾, 这时一个颇为胆大的镖师上前拎起了绣花大盗的人头, 半晌觉得不对,硬生生撕扯下了那颗人头上的大胡子。
绣花大盗的大胡子原来是假的!
但人都死了, 众人也没多想,只是那颗人头拿得近了,总镖头李原忽然叫道:“这人……”
李凝正在擦刀, 闻言好奇地看去, 却见李原脸色涨红, 过了一会儿,才结结巴巴地吐露出这具尸体的身份。
李凝认识的钟鸣是六扇门总捕头, 兼理刑狱,有四品官职在身,在江湖人眼里, 他是“官面”上的人物, 在他之下却有一位出身江湖的名捕,追缉盗匪从来只用江湖手段,武功也在一流高手之列,被江湖人尊为天下第一名捕。
金九龄。
天下第一名捕的人头犹睁着双眼,面上毫无痛苦之色, 仿佛还停留在死前的一霎惊艳。
众人面面相觑, 一时都不知说什么好。
大管事亲自去报了案, 连带着那张被撕扯下来的大胡子,金九龄大约也没想到自己会在劫镖时丢了性命,他先前手里拿着的那张绣面成了最好的证据。
彼时陆小凤恰好在追查此案,已经循着针绣手法找到了神针山庄薛冰,刚把嫌疑定在薛冰加入的一个叫做红鞋子的组织里。
金九龄案发之后,陆小凤整个人都呆住了,万万没想到这位亲自来请自己破案的好友才是本案元凶。
金九龄一死,他“绣”走的大批财富也不见了踪影,其中最为重要的莫过于南王府的宝库,陆小凤还没来得及收拾心情,就又被南王府的人请去破案。
李凝的商队已经快要走到京城了。
一路上李凝勾了小半名单,其中挑战有输有赢,大体是赢的时候多,但输招总也就是一招半招之内,无法让她获得真正的提高,她有些无法,但见商队离京城越来越近,也就准备顺路去看看李澈。
李澈算不上春风得意。
状元三年一回,他自认没什么大不了,无非因为相貌出众,略得几分天子欢心,令他时常在御前行走,做个侍读郎。
他离真正的权柄还很远。
但不妨碍他在外人眼里是当红新贵,想拉拢他的,想求他办事的,想结个朋友的,每日里门庭若市。
临到京城,早早就有李府的人来接,阎铁珊对名姓之事看得很开,并不强求义子义女跟自己姓,李凝虽然在外被称为阎大小姐,但户籍上仍旧姓李,李澈入仕也没改姓,如今在京城的府邸也是李姓。
李澈的新宅不算小,地段也好,是他自己挑的,李凝十二三岁时在外闯荡,李澈这个年纪却已经在帮着阎铁珊做事了,他不一定是经商的料子,但眼界足够开阔,几次生意有赚不赔,攒下了不少银钱。
马车直入李府,到了门里才停下,李凝掀帘下车,来迎她的只有府里新聘的管事。
以李澈的品级,还不到上朝的资格,这会儿也过了早朝时辰,他是去给天子侍读的。
饶是见惯了李澈的容貌,管事也被李凝晃了晃眼,缓了一下才回过神来,连忙解释了原委,请李凝先去看自己的房间。
李澈准备得很仔细,一应用具也是李凝用惯了的,但李凝只准备在京城住三五日,她还想跟着商队南下。
李澈直到傍晚才回来。
他如今也是真正和李凝同龄了一回,还未及冠的年纪,面上带着些少年气,但双眸黑沉,举止有度,略有些矛盾的气质在他身上糅合得刚刚好。
李凝一见他就忍不住笑了起来,说道:“还是京城风水养人,在关中可没见你这么白胖。”
管事惊愕地看看李澈,愣是没看出半点白胖来。
李澈却是点了点头,“近来没什么公务,入秋贪食,是胖了点。”
他的目光在李凝身上转了一圈,发觉没瘦,也缓了缓语气,说道:“黑了。”
李凝不在意这个,拉着李澈给他讲这一路上的见闻,末了,又提出想去南海白云城一行,挑战当世绝顶剑客叶孤城。
李澈对江湖上的事也有一些了解,闻言便道:“既是叶孤城,那也不必去什么白云城了,他人在南王府。”
李凝有些惊讶,说道:“他为什么要去南王府?”
李澈不大在意地说道:“叶孤城是南王世子的授业恩师,去南王府有什么可奇怪的?你在京城安心待些日子,不然你人到了白云城,他却在南王府,又或是你去了南王府,他早已回了白云城,还不是空跑一趟。”
这话说得倒有几分道理。
但李凝不喜欢京城。
李澈说道:“江湖究竟有什么好,让你连哥哥都不要?”
李凝一下子都没反应过来李澈是在抱怨。
实在是李澈在她心里太过稳重可靠,骤然来这么一下,令她半晌都回不过神。
李凝不由得笑了,拉着李澈的手晃了晃,说道:“好吧好吧,我就在京城住一段时间,陪陪你。”
李澈满意地点点头。
隔了一会儿用过晚饭,李澈就要带着李凝出门逛夜市。
李凝熟门熟路地蒙上一张面纱,又戴了一顶帷帽,确保就算帷帽掉了也还有面纱遮挡,拍了拍手让李澈带她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