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开头自然还是白天羽之死,但马空群并不是杀了他的那个人,而是他忠心耿耿的义弟,白天羽死后,马空群伤心不已、愤怒不已,却知道自己只能蛰伏,他收编了神刀堂的大部分手下,来到了西北荒漠之中,建立了万马堂。
建立万马堂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让他有足够的势力去复仇……以及复活。
九命猫妖的内丹可以令死人复活。
多年之前,马空群在一个方士手里得到了半颗猫妖内丹,于是便燃起了复活白天羽的念头,十多年来,他小心翼翼的保管着这半颗内丹,花了无数的钱,派出了无数的人,云游四海,只为找到另外半颗猫妖的内丹,却一无所获。
更加雪上加霜的是,就在昨天夜里,那半颗内丹丢失了,与此同时,沈三娘也失踪了,公孙断去寻沈三娘,寻到了秋九姑娘的客栈里,遇到了傅红雪,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马空群说到这里,便没有再说了。
然而只要是一个长脑子的人,都知道他没说出口的话是什么意思。
——傻孩子啊,你被这女人骗的团团转呀!沈三娘是她的人,偷走了复活你爹的内丹,公孙断去追回内丹,你却被骗的杀了你公孙叔叔啊!
他的目光沉痛不已,道:“她大概真的以为是我杀了你爹,才会告诉我你的真实身份,目的就是为了挑唆我们互斗,若我死了,就再也没有人追究她偷窃内丹之事了!”
傅红雪挺直的脊背之上,都似乎已被冷汗浸湿,他的手紧紧地握着刀,好似只有这把冰冷的刀,才能给他一点点安慰。
他却仍是一动不动,似乎根本听不懂马空群的话一样。
马空群见他这反应,面上也露出了同情的神色。
但他的心里却在冷笑。
他当然在冷笑,因为他的奸计已经得逞。刚才说的这些屁话,七分假三分真,真假参半,叫人很难听出问题来。
多年前那伤了猫妖的方士,早被马空群奉为上宾,秋星来到边城的时候,那方士就看出她身份不简单,如今几年过去,她妖气中的那种猫的味道越来越浓厚,方士已然看出,秋星就是当年的九命猫妖。
她身上仍有半颗内丹,而她虎视眈眈的,也正是她丢失的那半颗内丹。
至于马空群,这样的至宝,他若不去抢夺,难道能说的过去么?
只是当年方士暗算猫妖之时,被猫妖反伤,方士毕竟肉体凡胎,多年过去,身体已衰弱不堪,再使不出当年的手段来了。然而这猫妖却不知道有什么奇遇,明明丢了半颗内丹,却仍能保持人形,妖力也仍残留着许多。
而猫妖似乎并不知道内丹之具体所在,故而也迟迟未动。
双方就这样僵持不下,直到傅红雪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僵局。
秋星期待着傅红雪把万马堂搅得一团乱,好确定内丹之所在,而马空群见秋星对傅红雪有几分喜爱,故而想着要骗傅红雪站在他这一头。
傅红雪就像双方拔河角力的那根绳子一样,双方都在他身上使劲,无论那一方赢,他却注定要被这场角力弄的伤痕累累、奄奄一息。
至于那半颗内丹,自然还好端端的保留在万马堂,沈三娘一个妾,不过是个取悦人的玩意儿,也配知道他马空群最大的秘密?昨夜公孙断殴打沈三娘,真的只是单纯的打一打而已,和追回内丹没有半分钱的关系。
这只是马空群这只老狐狸福至心灵,想出来的骗人话罢了。
但是要骗到傅红雪这初出茅庐的臭小子,却似乎已足够了。
马空群在心里冷笑着想:白天羽啊白天羽,你聪明一世,却生出了这么个笨蛋傻儿子,你死了,我还要你的儿子埋葬你复活的希望!
傅红雪整个人似乎已被痛苦淹没。
他仍然坐在那里,一动也不懂,只是脸色已然惨白,脖颈之上,青筋毕现,他整个人都紧紧地绷着,好似一张被拉到极致的弓——这张弓必然是被痛苦所拉满的,随时随地都要把他拦腰折断。
半晌,他的嘴角忽然留下了一丝殷红的鲜血,这鲜血在他苍白的脸上格外的刺眼。
马空群叹了口长长地气。
他忽然伸出了他的大掌,拍了拍傅红雪的肩头,叹道:“哎……秋九的确是个很漂亮的女人,不是么?”
傅红雪没有搭腔。
马空群继续道:“你实在是太年轻,被那样漂亮的女人所欺骗也是在所难免……但你该明白,这世上的女人并不只她一个人,漂亮的女人也并不只她一个人,你若想要,万马堂可以为你送女人来。”
他的话说的很轻巧,好似女人并不是会跑会跳的人,而是一种可以随意买卖、随意交换的货物一样。
傅红雪冷冷地道:“我不要。”
马空群叹道:“不要也罢,或许你应该喝些酒。”
说着,他就命人送来了酒。
华丽的酒杯之中,葡萄酒泛出醉人的颜色,一种带着果香的酒气忽然钻进了傅红雪的鼻子,他盯着那酒杯,整个人似乎都已恍惚。
他嘴唇惨白一片,鼻尖也沁出了焦灼的汗,整个人僵直不已,似乎摆在他面前的不是酒杯,而是毒药一般。
半晌,他忽然咬着牙端起那酒杯,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他苍白的脸上就浮起了病态的红。
马空群柔声道:“还要么?”
傅红雪冷冷地盯着酒杯看,忽然用力的将那酒杯放在了桌子上,桌子也发出了一声巨响。
马空群却已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大声道:“拿酒来!再拿酒来!把酒都给我的好侄儿端过来!”
他内心得意不已,因为他知道,他已骗的这傻子找不着北了,等这顿酒醒来之后,白天羽的儿子就会变成他手里的一把刀!
这感觉让他快意不已!
白天羽,白天羽!你这该死的鬼!你活着的时候风光无限,将我当成一条狗,如今你死了,我也要将你的儿子当做狗来使唤!叫他亲手杀了自己喜欢的女人!
这些恶毒的念头自他心底升起,可他的表情却仍是充满关心的。他看着傅红雪一杯接着一杯的喝酒,整个人都似已陷入了疯狂之中。
他喝得很快。
一个从没喝过酒的人,如果这般快速的喝酒,很快就会醉的。傅红雪只喝了一壶,脸上那种病态的红色便已蔓延开,蔓延至他苍白的脖颈,那裹在黑色劲装下的胸膛,一定也已被染成了红色。
他无力的伏在桌上,双眼已然迷蒙,嘴中喃喃地喊着秋星的名字,喊了两声,又咬牙切齿,一把把桌子上的东西全都砸碎在地。
但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左手却仍握着刀,稳如磐石。
马空群盯着他苍白、骨节分明的左手,眼中已渐渐浮出了惊惧的神色。
刀已成为了他的一部分,一个这样隐忍、这样坚定的少年,若是做为敌人,一定很可怕、非常可怕。
好在他已得到了这少年。
马空群得意非凡,便叫他人都下去,他要亲自将傅红雪扶到客房去。
众人退散,马空群扶起烂泥似的傅红雪,他的脚步已是完全的虚浮,整个身子都倒在了马空群的怀里。马空群扶着他,慢慢地朝后走去。
万马堂的客房一般住的都是各地来往的马商,近来没什么马商上门,那边冷清的很。
不过冷清是好的,因为马空群并不希望傅红雪与过多的人有交集。
行至拐角,月亮忽然被乌云遮住,整个天地之间一片黯淡,竟连路都看不清。
但是一个人却在此时此刻猛地睁开了双眼,那个人的眼睛清明一片,闪着讥讽似的冷光,在这黯淡的夜里,眼神似刀、又似是初出茅庐的小狼。
这个人是傅红雪!
他睁眼的一瞬,马空群一惊,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傅红雪就已出手。
他并没有拔刀,他不需要拔刀,他只是霍的击出一拳。
他们二人之间的距离本就很近,马空群又因为得意忘形而没有防备,电光火石之间,傅红雪已一拳击中了他的胸膛。傅红雪并不瘦弱,手臂上的肌肉紧实有力,爆发力极强,一击下去,令马空群肝胆俱裂,眼前一黑!
他噗地吐出一口鲜血,整个人的意识已被剧痛所模糊。
在他昏迷之前,他听到傅红雪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难道以为我是个傻子不成?”
马空群说的那些话,真中带假、假中有真、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实在是很难分辩。
但傅红雪并不是个傻子,这说辞之中有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沈三娘。
沈三娘是他母亲的人,傅红雪是知道的。沈三娘潜伏在万马堂许多年,一直源源不断的为他们送来消息,花白凤搜集的关于万马堂的消息,绝大部分都是从沈三娘这里来。
但傅红雪从没听说过半颗猫妖内丹在万马堂的事情,如果母亲知道的话,怎么会不告诉他呢?
所以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沈三娘不知道这件事。
这就是傅红雪从这信息差之中推测出来的结论。不得不说,马空群的谎话其实很是高明,只可惜傅红雪很聪明。
傅红雪冷冷地看着马空群骤然昏迷。
他一把拽住了马空群,叫他落地无声,不发出任何惊动旁人的声音。
然后,他又将马空群整个扛在肩上。
马空群身形高大强壮,整个人的体型几乎是傅红雪的两倍,可傅红雪扛着他,却轻轻松松,简直是连一点力气都不废,他双颊通红,眼神却黑得发亮。
傅红雪冲天而起,如旱地拔葱。
——他的轻功居然也是顶尖的,一个跛子想要练就这样的轻功,究竟得付出多少努力?
转瞬之间,他就已消失在了夜幕之中,偌大的万马堂,竟没有一个人发现,他们的头目已被人掳走。
傅红雪回到了无名阁时,已是深夜,但无名阁仍是灯火通明。
奇异的是,虽然灯火通明,里头却并不热闹,因为今天这里只有一位客人。
这客人是个看着很邋遢的年轻人,他歪歪斜斜地坐在椅子上,露出了靴子的底部,他靴子的底部,居然有两个破洞。而他身上的衣裳也没好到哪里去,破破烂烂,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了。
可是这年轻人竟然长得很不错。
他身材匀称而漂亮,五官英俊却并不令人觉得冷漠,反倒是有一种让人如沐春风般的气质……他非常松弛,嘴角挂着一丝惬意的微笑,手上捏着酒杯,正在看着一个女人。
……他正在看着秋星。
秋星坐在另一张桌子上,面前摆着七七八八的事物——都是鱼,她一筷子一筷子地吃东西,速度很快,却实在优雅得很,那邋遢的英俊少年,就这样挂着笑容看着她,好似这美人进食的画面实在是好看,叫他移不开眼。
那英俊年轻人道:“你就是秋九姑娘。”
秋星扬唇一笑,道:“我是,你又是谁呢?”
年轻人道:“我实在很想知道你的闺名,却又不想同他人打听,只好来同你做个划算的交易。”
秋星圆圆的眼睛就显得格外的娇憨甜美:“什么交易?我最爱同人做交易了。”
年轻人道:“我告诉你我的名字,你就告诉我你的闺名,好不好?”
秋星噗嗤一声笑了。
年轻人的目光之中便闪出了一丝惊艳,他用一只手撑着头,懒洋洋地望着秋星,目光简直就好似是被黏在她身上一样,一刻都不想离开。
秋星笑着道:“可你的名字难道很值钱?”
年轻人叹道:“或许并不值钱。”
秋星似笑非笑地斥道:“那你也敢跟我来换?”
年轻人并不生气,只是微笑着道:“难道你没有看出,我这可怜人,只是想用这样的法子,同你多说几句话罢了。”
秋星嘴角的笑意又荡得深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