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祝晚晴心里的小九九,此时的嬴政和李斯蒙毅等人,皆看向面前那一盘奇奇怪怪的外卖。
众臣的目光落在这些食物上,好奇不已。
而嬴政的目光则是越过这些食物,落在了那洁白如雪、薄如蝉翼的餐巾纸上。
这餐巾纸上还印着一些花纹和图案文字。
每天批阅一百多斤奏章的嬴政,不禁有些羡慕了。这个纸若是加以改进后、用来书写文字,定会比竹简方便许多。
可现代人居然用这纸来擦嘴?
想到这里,嬴政顿时皱眉,十分不认同的道:
“这么好的纸张,这些现代人真是浪费!”
然而,善于察言观色的李斯都顾不上附和自家王上了。
只因为此刻他的嘴里塞满肉香。使劲吞咽下去后,这才咂咂嘴说道:
“可是王上,这个肉夹馍真的很好吃啊!”
听到这话,嬴政的目光终于落在肉夹馍上。然而,那油纸包着的肉夹馍居然要用手拿着吃?
简直不成体统,嬴政嫌弃的皱了皱眉。
肉夹于馍这种吃法,当年白起在军中就曾用过。为了方便饮食,就将那野猪肉以药水熬制后夹于馍中,胜在打仗时士兵方便携带补充体力,但味道称不上有多好。(注)
可看到近臣们狼吞虎咽的都快没了吃相,最终,嬴政忍不住好奇,还是拿起来咬了一口。
肉夹馍外皮酥脆,再使劲一嚼,里面炖的软烂的猪肉便直接化在了舌尖,喷出了秘制的香汤溅在口腔里。鲜香软烂的肉味合着酥脆的外皮,瞬间便安抚了一天的劳累。
咸阳宫中的庖丁手艺自然也不差,可是炖煮出来的肉却远远没有这股挥之不去的肉香味。
这香味似乎是他们大秦从不曾有过的香料熬制而成,吃完之后口齿留香,那香气竟是久久不散,令人回味无穷。
一口之后,嬴政便也不在意什么吃法粗鄙。吃完这肉夹馍后只觉得食欲大开,忍不住夸赞道:
“大彩!”
此时,再就一口菠萝啤下去,那猪肉略带油腻的气息顿时被那股扑鼻的酒香气彻底压了下去,二者重合在一起,在味蕾上绽开,形成一种奇妙的化学反应,简直令人赞不绝口。
“没想到这个叫做菠萝啤的酒,竟然味道如此之好!”
虽然不够浓郁,但是这带着气泡的特殊香气却令人精神为之一振,食欲立刻打开。
嬴政不知不觉就吃完两个肉夹馍,随后才看向那个看起来黑漆漆的、毫不起眼的红薯。
“王上,这红薯的果实看起来不甚美观,可是味道却也很是香甜啊。”
被现代美食征服,就连严肃的老臣王绾,此时也扒拉着烤红薯,吃的香喷喷毫无形象。
臣子们简直毫无仪态,嬴政嫌弃地离他们远了点。
然而,等他吃了一口后顿时也舒展眉头,忍不住赞赏的点了点头。
味道软糯又带着香甜的口感,外皮焦黄甘甜,里面热滚滚的一路暖到胃里。
也不知这个叫红薯的东西有没有亩产三百斤?能不能在他的大秦种植?
想到这里,嬴政立马便看向了祝晚晴,和颜悦色问道:
“没想到你这厨娘年纪不大手艺却很好,比寡人的御厨做饭更香。
辛苦你大老远跑一趟,不知想要些什么赏赐?”
“饭钱和外卖费,麻烦您结一下呢。”
嬴政:…
“多少?”
祝晚晴算了算,总共两千软妹币。这猫猫统还自带古今货币汇率换算,很快便算出来了秦代货币价格:
“这边一个币购买力相当于一百元,所以一共是——
二十个铜板。”
嬴政:……
这简直是对他们大秦财力的侮辱!
这个两千年后的人怎么回事,难道以为寡人的大秦很穷吗?
现代外卖过于低廉的价格令嬴政很不满,立马说道:
“你不必拘束,还想要什么尽管说来。”
“真的吗?”
伴君如伴大猫,看着嬴政貌似很好说话的样子,祝晚晴不由试探着撸了一把嬴大猫的尾巴毛:
“第一呢,您得给我点个五星好评。
第二,我想您帮忙给肉夹馍做个宣传广告,就是我想个场景,然后给您录个吃肉夹馍的视频。其他也没什么要求了。”
这简单。
第一次见识手机,嬴政此时对录制视频这种事也十分新鲜,干脆叫上李斯蒙毅等,君臣一起录制。
录完视频之后,他们甚至还饶有兴趣的上前观看刚刚的片段。
“没想到这个手鸡,还真有些本事。”
蒙毅看到刚才他们吃饭的情景被如实的录制下来,不知比他们秦国画师画的逼真了多少倍,一时之间啧啧感叹,甚为新奇。
而嬴政也是心情大好,大手一挥十分大方:
“祝家小娘子手艺甚佳,虽为商人却贵在纯善诚恳,赏锦缎十箱珍珠十盒,陶器玉器各六对。”
妈妈呀!祖龙嬴政居然打赏她了?!!
喜从天降,祝晚晴受宠若惊,看着那几乎和鹌鹑蛋一样大小的珍珠,简直眼睛都要瞪直了。
送外卖虽然风险高,但是收益大啊!
这一趟来的,可真是太值了!
“你现在总能告诉寡人,究竟是哪个不孝子亡了大秦吧?”
“是胡亥。”
胡亥?
还没有生到第十八子胡亥的嬴政,听到这个陌生的名字十分茫然。(注:看作话)
胡亥是谁?完全没有印象。
嬴政虽然十分生气,但不免松了口气——
好在不是下一代就亡国了。
嬴政心中落下了一块大石。
而此时的祝晚晴则是眼珠一转,笑眯眯说道:
“陛下,您难道就不想跟我去看看两千年后的社会吗?而且刚才的红薯您吃了吧,这个东西可以亩产千斤的。
这样的东西难道您不想带回秦国?”
亩产千斤?!!
嬴政听完,陡然站起身来。
只要有了充足的粮食,别说是齐国和百越,两年之内解决匈奴也完全不在话下!
想到这里,嬴政立刻安排:
“蒙毅,速去清点十万精锐,随寡人一起去现代。”
祝晚晴:!!!
一想到秦始皇带着十万秦军落地那画面,她差点给祖龙跪了!
她赶紧解释道:
“陛下不行啊,这时空穿梭都有限制。
您是下单的顾客,因此只能由您一个人同我一起去。”
“王上,不可!”
一听到这话,王绾立马摇头,十分不赞同的说道:
“千金之子不坐垂堂。让王上一人独行,若是遇上危险,你一个小娘子自顾不暇,难道还能护得了王上吗?”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
说到这里,祝晚晴立刻自豪的说道:
“我们那里是个和平年代,法制社会。别说杀人了,普通人杀只鸡都怕。犯罪率极低。
最多就是有些人小偷小摸的,如果碰上恶性杀人案,全国都得震惊。
而且大城市里半夜都灯火通明,晚上出去散步溜弯都很安全。”
更何况,秦人尚武,在嬴政这样一米九、还能打赢荆轲的秦人面前,该担心自身安全的也是歹徒好嘛!
千年后的社会竟这般详和?
听到这里,秦国君臣的脸上皆露出了向往之色。
简直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啊!
这两千年后的华夏,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盛世?
嬴政也不由畅想起了这样一个他从未见过的盛世之景。
可是很快,他摇了摇头,断然拒绝:
“一山不容二虎,昔日的诸侯王皆得臣服于寡人的脚下。
而如今,寡人一人随你一同到现代社会,岂不得向他人俯首称臣?寡人绝不会如此!”
“陛下,我们早就没有封建王朝和皇帝了,更没有什么跪拜礼。
人人平等,没有奴仆,每个人都是值得尊重的独立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