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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人)诸朝看我直播乡村生活日常_分节阅读_第41节
小说作者:南风不尽   小说类别:同人小说   内容大小:753 KB   上传时间:2024-08-14 11:14:48

  尤其刘邦!

  他扭过头,与萧何、吕雉气愤地道:“秦法若是先进,乃公何至于受关东氏族掣肘?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乃公难道不想‘一用汉法’?可大汉不能当孤秦,因此不得不尽收孤秦之弊,逆取顺守!”

  秦虽吞并六国,但短短十四年的统治没来得及融合各国风俗民情,秦法还未生根发芽便已被胡亥折腾得分崩离析,而且强硬地“一用秦法”,没做到因地制宜地调整,也始终无法尽收六国人心。

  尤其风俗与秦国全然不同的关东之地,因推行秦法所引发的仇怨几乎沸腾,而这一怒火甚至烧到了刘邦这个缔造汉王朝的开国之君身上,他不得不妥协,在奉行郡县制的情况下,依旧在关东之地大肆封异性王,稳定当时关东形势。

  分封诸侯必将造成尾大不掉之势,刘邦一清二楚,但当时的他没有选择。

  “陛下不必愤懑,我想后世所言秦法先进,并非一概而论。秦国变法后日渐强盛,秦法必然也有可取之处,我大汉虽也不再一味推崇法家,却也承袭了诸多秦法,这是不争的事实。”吕雉头一回没有怼自己这个便宜夫君,只是耐心宽慰。

  她是个极为聪明也极有政治天赋的女人,刘邦所做的每一个看似残酷、无奈或软弱的决定,她都能猜出背后原因。当初大汉立国,不得不妥协分封,除却关东风俗不同难以管理,也是为了裂土拉拢各地军头,诸如韩信、英布、张耳等人,给了好处,人家才会举旗反楚,将全家脑袋绑在腰上跟着刘邦结盟灭项,否则楚汉之争只怕没有那么快分出胜负……

  “秦之律法已距后世两千年,竟然还能被后世怀念吗?”

  三国,又被刘禅盛情邀请召进宫一同用膳的诸葛亮微微蹙眉,望着面前烹饪得香气扑鼻的蜀江鱼沉思着。

  他难免生出了一些对后世律法的担忧,但这点担忧还未吐露出口,他就看到举着一大条鱼大口大口嚼肉的刘禅突然被鱼刺卡喉,像个团团转的小猴,捂着喉咙狂咳不止。

  “快救陛下!”

  两边侯立的宫人们从四周冲上高台,手忙脚乱地上前解救自家皇帝,场面顿时混乱不堪。

  诸葛亮:“……”

  罢了罢了,他还是先担忧担忧蜀汉的未来吧……

  【秦朝有些法律其实很有意思,我们也可以从中窥探出秦汉时期的一些文化风俗,尤其有关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以及夫妻关系中的定位。比如《睡虎地秦简墓简牍》中就记载“弃妻不书,赀二甲。其弃妻依当论不当,赀二甲。”

  这条法律规定的意思就是,在秦朝,夫妻双方要离婚的时候,应当要去官府登记,办理离婚文书,否则要罚款。

  大家看看,这个规定和咱们现代是不是有点相似?

  而且这条律法中规定了,夫妻二人都要去官府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书”,夫妻二人都要罚款。这就是秦律法在婚姻上较为平等的一点:秦朝将女子视为婚姻中平等的主体,法律尊重男女的意愿,离婚不是男人一人说的算,也不是女人一人说的算,要双方都同意。

  大家有没有觉得这一条好像有一点我们现代律法平等公正的味道?

  当然,往后数好几百年的宋元明清这几个朝代,这一点点平等都已经消失。自南宋程朱理学兴起,女子的地位也一而再再而三被打压,到了理学盛行的明清,女子已彻底沦为男人的附庸,连能够平等离婚的权利,都没有了。】

  秦汉两朝的君王听了都茫然四顾:这等事不是很正常么?

  若不这般规定,男子无故休妻、抛妻弃子,或是女子无故与他人苟合私通,抛弃丈夫怎么办?

  这婚姻大事,自然男女意愿都得兼顾啊!

  很奇怪吗?

  难道不是全天下都这样吗?

  宋朝,赵匡胤不明所以,他这时候还没听说过什么程朱理学啊!

  “这是什么学说?”他问赵普。

  赵普绞尽脑汁地想了想:“程朱二字应当为人名,理学……理学……自古以来臣未曾听闻过理学之名,但学子中有义理之学,是为经学,不知是否同源?”

  谁也无法得到答案。赵匡胤只得先按下不提。

  后人毁了大宋名声,他也无能为力啊!

  明,洪武年间。

  今日,朱元璋专门腾出了个偏殿来观看仙迹,提前备好了记录的翰林院学士、指派了数十名专门候在门外准备传召指定官员的太监,还发善心给这几个龟儿们都安排了桌椅茶点,他与并肩马皇后坐在上首,下首是太子朱标,其他儿子依排行而坐。

  听说今儿仙迹要讲秦朝有关女子的法律,马皇后也很有兴致,因此特意前来与朱元璋一起观看。谁知这刚一起头,他的大明便被点了名。朱元璋很不自在地搔搔面皮,心虚地想辩解什么,但瞥见今儿也坐在他身旁,听得津津有味、隐隐有些赞同的马皇后,又把那些话都咽了回去。

  咳,咱又不是犟驴,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律法也是人写的,有些不好的地方,往后叫官员改改不就得了!

  清,康熙年间。

  今儿观看仙迹的地方放在了南书房,今儿,他好似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将排行十四以上的诸位年长的皇阿哥、领侍卫内大臣叫来旁听,听到仙迹说清朝的不是,立刻便有大臣出言辩驳:“仙迹此言差矣!我满人姑奶奶素来尊贵,在家里头说一不二,当爷们的没有不敬重的,怎会如此低三下四?”

  男女之别乃纲常!当场的翰林院侍读正要出言反驳,就听那大臣挑起眉头道:“敢问李侍读,你家小女可有缠足?”

  那人顿时哑了声。

  “当初太皇太后、万岁爷下了几次旨意禁止缠足,你们这群自诩清高之辈可都充耳不闻,缠足之风在汉人中屡禁不止,还好意思开腔?”那大臣冷哼一声,却将朝堂上党派之争暴露无遗。

  骂完,就见康熙眼神警告地扫了过来,他连忙拱手不再争执。

  【此外,咱们从秦汉诸多史料记载中也能看出,在秦朝时期,女子若是在夫家过得不如意,想要离婚,她是完全能够主动“休夫”的!

  《史记·张耳陈余列传》就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外黄富人女甚美,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父客素知张耳,乃谓女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女听,乃卒为请决。”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

  呦,张耳也有传啊?

  刘邦对这事儿门清,直接插嘴:“后人怎么如此浅显语句都看不懂么?这司马迁是说,张耳的妻子原本是外黄县一个富户家的女儿,那女子生得貌美如花,却嫁给了个平庸无能的丈夫,她不堪忍受回了娘家投奔父亲,其父有个宾客知晓张耳的才能,于是对那女子说你若是想嫁给有才能的大丈夫,就嫁给张耳。于是那女子便请官吏裁决,与原来那丈夫和离,嫁给了张耳。”

  林爷爷对着直播间,也是如此解释了一番。

  林菱则在一旁心有戚戚。

  她想起了以前读书时做文言文阅读题时字认识她她不认识字的痛苦。谁能想到,她有个当历史老师的爷爷,但她学得很不咋地啊!

  【由此可见,秦汉时期的女子啊,她们的婚姻相对来说是自由的,甚至比我们现在的某些地区还要自由一点。

  这点自由主要体现在没什么舆论压力方面。

  秦汉的女子看不惯丈夫,有权利主动提起离婚,她们有向官府“请决”的权利,而官府也从不会偏向男子而做裁决,之前已经说过了,在秦汉时期,男女在婚姻上是相对平等的;孩子们别小看这一点点权利,这意味着她们离婚后再嫁不会受到社会和家人的任何责难,因这在秦汉是极为稀松平常、受法律许可的事情,秦汉时期不仅女子能二嫁,娇惯些的大户人家,女子三嫁、四嫁,乃至四嫁、五嫁,也没人说什么。对于男人来说也是如此,不论是男再娶,还是女再嫁都很自由。

  这也是当时秦朝特殊的国情所导致的,秦朝是在几乎不间断的征战中诞生的王朝,他们需要很多的人口、壮丁和士卒。基于此,秦朝女子不仅被法律允许再嫁,也被社会全然包容,因为几乎秦朝男丁都在服各种各样的兵役、徭役,这也导致不论是孝顺父母、抚养子女、耕田织布几乎都是女人一肩扛起,我们在看到秦法的自由与先进的同时,不能忽视当时女人艰难过活的社会国情。】

  说到这儿,林菱心有感慨,不禁对着直播间小声嘀咕:

  【不知道直播间有没有姐妹,就像我们现在常调侃说:“凑合过呗,还能离咋滴?”,或者为了孩子就忍气吞声一辈子,但大家想想,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女子这么艰难的活着,她们都有这样的决心不用凑合,不合心意就离,我们为什么不能?

  俗话说得好,下一个更好!人总有看走眼的时候,及时止损,不管日后嫁不嫁人,只管去过自己喜欢的生活。有时候真的觉得,我们总说古代人封建,可真正被糟糕的封建礼教束缚了几百年还没解脱的,或许却是我们已麻木的灵魂……】

  【人理守护协会特派员:哎,可是我们现在也弄了个冷静期了,有时候也不是人家不想离……】

  【智慧女孩不秃头:说到底,我们现在的社会风气为什么还有点封建?也是数百年来被某思想带偏的锅,女人地位从南宋开始急剧下降不如问问程朱理学那群鼻孔朝天的人?

  不过程朱理学会盛行的原因也和当皇帝的利用这玩意儿麻痹天下百姓有关系,自元朝开始,这玩意儿就被确立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那时候的学子自幼接触的便是程朱,到了学官里学的还是程朱,这些害人的思想就刻在了他们脑子里、骨髓里!

  尤其是明清的文人,他们的脑子根本不用创新,只要学程朱学出花、八股文写得好就能入仕为官,所以一代传一代,代代都封建。这玩意儿说得好听是什么哲学,说得难听就是个愚民工具!钳制民众思考,让人人都被束缚在教义里变得麻木不仁,这天下不就稳固了?

  只不过程朱对男人还只是思想禁锢,对女人就是身心都禁锢,缠足不就是朱熹那对女人有偏见的人发明的?我呸!】

  南宋,绍熙二年,朱熹长子朱塾突然病逝,朱熹惊闻噩耗回去为儿子办身后事,并迁居建阳,在那儿的竹林中建造了一间“竹林精舍”,广收门徒,潜心著书立说,时常免费为当地学子讲学。

  他今日刚刚送走学生,正准备关起门来将自己一生对二程理学领悟和创新解读继续完善、记述下来,但没想到仙迹却忽而出现了一大段留言,对他破口大骂。

  朱熹握在手中的笔摔落在地,面色忽而白忽而青,好长时间才找回了自己的思绪,立即颤抖着声音说:“缠足并非老夫发明!缠足早在南唐便已有风闻……不是老夫!不是……”

  他话还没说完,就见仙迹又冒出来一句话:

  【智慧女孩不秃头:打错字了,输入法误我!缠足是朱熹那对女人有偏见的人发扬光大的,他是头一个颁布法令强硬要求女子缠足的千古罪人,第二个是要求内命妇缠足做表率的朱元璋!朱八八啊朱八八,你这个皇帝本来当得挺好,结果叫人诟病的两点都与女子有关,怪不得现在的人都骂他小农思想!一个殉葬一个缠足,把他皇帝排名都拉低了!】

  千古罪人!

  这评价犹如天雷轰顶,让朱熹浑浑噩噩地跌坐到了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那个……应该没有人……粉朱熹的……吧?

  如果有的话……对不起,请不要生气!!(滑跪)

第39章 吃人礼教

  仙迹骂得实在太过辛辣,可朱熹再也没法为自己袒护了。

  他想起前年他曾迁任漳州知府时,因当地民风开放,男女无媒无聘便自由恋爱婚配,这种在他眼中“淫奔”的现象令朱熹深痛恶绝,于是颁布了法令强制漳州的女子缠足。

  他的确颁布过法令要求女子缠足且禁止当地女子出门,但这是为了重振整顿三纲五常,他也仅要求漳州女子如此,有何不对?

  为何要将天下女子缠足之风归结于他?未免太过偏颇!朱熹不由有些委屈。

  在南宋,连公主都缠足,将一双大脚缠成一钩新月般的美人足,皇家尚且如此,民女效仿又有何奇怪?为何后世竟如此痛恨此事?

  更何况,他在漳州不仅要求女子缠足,他也做了很多利国利民的实事、好事——他核实田亩、免苛捐杂税、广播儒教、赈济灾民……他身为知府时兢兢业业之功绩,仙迹不提一字,难不成那些治学勤政、施政改革还不如一个缠足令重要吗?

  想到此处!朱熹不由生出些气愤之情。

  存天理灭人欲本是正道……他错了吗?

  他弯腰拾起笔,明明有无数的理由为自己辩驳,但他还是望着撰写到一半的却迟迟无法再落笔写字。

  明洪武年间,朱元璋也惊诧道:“咱没有说过啊!”

  马皇后瞪他一眼:“定然是你往后做的坏事!重八,你果然糊涂啊!”马皇后望着朱元璋也有些难以置信,激动得用力一拍身旁的桌案,气道,“重八,你先前总看不起秦始皇,可人家秦始皇都以陶俑代替人殉了,你你你……你怎如此糊涂!”

  朱元璋委屈万分:“咱真不知道啊!”

  面上装得无辜,心底却有些打鼓:元朝也人殉啊,怎么没人骂忽必烈,光骂他了?还有那个缠足……都怪民间私通、私奔的风气太盛!叫他极为不喜,因此他将私奔定为重罪,还写入了《大明律》,难不成以后还是屡禁不止,他才会强硬令内命妇缠足以做天下表率?

  他低着头被马皇后苦口婆心地念叨,一点也不还嘴,心里却还是别扭地想,生是男人偶,死是男人俑,忠贞又不是坏事……

  但这两项制度影响了他在皇帝中的排名?

  朱元璋的好胜心不由起来了,他老朱到底排几名啊!

  心好似猫爪般挠着,他真想发言问后人这皇帝排名究竟是怎么排,他又身处几名?但林老夫子看到网友的留言笑了笑,继续往下讲秦法了:

  【这位秃头同学说得蛮有道理的,但程朱理学不能光看它坏的地方,最初的程门立雪尊师重教,最初的理学儒佛结合,致良知、倡导本心,也不是为了压迫女性而存在。

  只不过,程朱理学遇到了不断集权的封建社会,为了适应皇权与集权,理学越到后面也与程颐、朱熹当初的本意大相径庭了,朱熹或许也没有料到,他的学生和后人,会将他的思想扭曲成集权与束缚百姓的工具吧?

  所以咱们说回秦法所体现出来的先进性,也一定要将他放在当时的社会制度里去看。

  当然,在婚姻相对自由的情况下,秦律也为了保障婚姻稳定做出了一些规定。秦律允许夫妻双方离异,只要去官府办理好离婚手续就可以,但如果有一方没有去官府“请决”,存在私逃的行为,就要收到惩处,一般是被罚“黥城旦舂”,这个刑法的意思便是在脸上刺字后男的发配去筑城,女发配去舂米。

  罚得还是比较重的,但“严刑”正是秦律的一种风格。

  那么,这项法律是怎么保障婚姻稳定的呢?

  我们可以从出土的《睡虎地秦简》中看到这样一处记载:“女子甲为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当?已官,当论;未官,不当论”这条法律也蛮有意思的。

  这块秦简记录的案件情况是女子甲与人结婚后逃亡,秦吏认为应当论罪,但秦吏在判决时竟然还会“实事求是”,他还注意到女子甲的身高低于六寸,太过矮小,是属于未成年人,因此在判决时为其减刑。

  这是秦法在严刑之外的另一个特征:详细周全。

  《睡虎地秦简》还有另一处记载,是女子逃亡后再嫁,男子也重新娶了别的逃亡女为妻,被官府发现后,被判双方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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