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琏走过来,心里又是骄傲又是哭笑不得:“好了,你们只是不认识而已,还有很多红薯还没挖,继续吧。”看着这丰收的红薯,满足感一点不比赚了银子差。
这一亩地只是最先挖完的,不是最肥沃的,或许还有更高的产量。
听到他这话,大家纷纷提起了精神。
“这边也清理出来了!”
“这一亩地,收了一千零二十八斤。”
“这一亩地,收了九百九十三斤。”
“这一亩地,收了一千二百四十斤!”
……
所有干活的人都跟打了鸡血一样,不知道苦不知道累,满是丰收的喜悦,看着那一堆堆的粮食,所有人都莫名亢奋。
林烨这时候来了,目前产量最差的有七百五十三斤,最高的一亩地收了一千三百一十九斤!
对这个数字,林烨很满意,而且还吩咐下去:“中午就煮一些,让大家都尝尝。”
虽然刚挖出来的红薯没有放置一段时间后的甜,但它作为新物种,有必要让大家尝尝它的味道,知道它的食用方法,这样大家种起来才没有后顾之忧。
“凡是在这里干活的人,都能分两斤红薯带走。”有了红薯,等它发芽,自然就有种苗了。
当红薯被煮熟,大家吃到嘴里,品尝着它的软糯香甜,再看看它的产量,心情澎湃,不知道是谁带头,扑通一声对着林烨跪了下去,纷纷磕起头来:“谢谢大人!”
“大人英明!”
第62章 子越来信/好消息/玉米
当张大石他们收完了红薯回去, 整个霖海府城的话题中心就变成了红薯。
交谈三句,必定有一句提到红薯。
之前招人收红薯从不同的村子里选择,现在这些人带着收红薯的见闻和那两斤的红薯回去纷纷引发了这些村子的热议。
对于这些村子来说, 见面聊天必谈红薯和林大人。
张大石作为种红薯、收红薯都在场的人,不仅仅是他们村,他们附近村的人都围到了他家,缠着他, 要他说更具体的经过。
“大石,你种红薯的时候怎么种的?”
“你带来的这些红薯怎么吃?”
“你真的吃过了吗,味道怎么样?”
……
张大石说的嘴巴都干了,还不厌其烦, 一遍遍的说着不知道说过多少遍的话, 还带着他们去看门口用破桶种着的红薯藤。
这是他们收完了红薯之后让他们自己挑的, 说要是想吃苗, 可以拿几条回去, 天气冷了就搬进屋子里试试。
这是白得的机会, 张大石当然不会错过,拿回来后就当宝贝的种在家门口,让家里小孩盯着, 大家看可以, 碰不行。
这是给他们多一次尝试的机会,必须珍惜。
种子要等开春, 现在这藤可以先试试, 秀才公说的对, 要是能养活了, 冬天就能多一盆菜了, 不成也没什么损失。
霖海府对这红薯议论纷纷, 自然也包括姚通判他们,这是官府开出来的荒地,收成自然到了官府库房,入库后,引来了一大堆人的围观。
这些红薯现在堆放一段时间后就要拿出去面向市场,让大家都知道它的食用方法和美味程度,另外还要看天气制作红薯粉。
这红薯堆放最多只能放半年左右,但做成红薯粉就不一样了,可以长期保存。
姚通判看着,已经在心里定下明年他的庄子要种多少红薯了。
越想心里越美,他倒不是为了口腹之欲,这是红薯吗?
不,这是政绩啊!
上头吃肉,下面的也能喝汤,大家皆大欢喜。
所以要是有人不识趣,不用同知大人亲自出手,就有其他人按讷不住出手阻拦。
霖海府最先种下红薯,也最先收红薯,得知这边可以收了,楼县令就请了人来询问,他们县里的红薯是不是也能收了?
王有益就被林烨派了出去。
这时候六个县的县令都知道霖海府红薯的丰收盛况了,心里十分懊悔。
同知大人都在前面给他们打样了,他们居然还怀疑,只种了这么多一点,太可惜了!
这些县令里只有楼县令紧跟林烨步伐,尽自己最大可能开荒种上了红薯,他们县穷啊,这红薯一听就是好东西,自然要多种点。
收红薯的时候百姓们看到这收成,他们可比霖海府的百姓反应大多了,不单单是下跪,还有人“砰砰砰”磕头,差点把自己磕成脑震荡,一直大呼“青天大老爷”,状若疯癫。
霖海府是上县,地肥,百姓们只要有地,勤劳些,又没有天灾人祸的话,可比土地贫瘠的下县哄肚皮容易多了。
楼县令看到他们这样,心酸的直叹气,嘴中喃喃自语:“都会好的,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因为土地贫瘠,肥料也不太够,这边的产量最低的只有三百来斤,最高的有一千零一十三斤。
产量最低的那一亩地只施了简单的灰肥,但这产量也比水稻麦子多了,挖出来后红薯只能放半年?
这算缺点吗?
在饥饿的时候半年已经是相当漫长的时间。
楼县令看着这产量对比,吸了一口气,“还是要继续推广养殖。”
不管是养猪还是养鸡,都好,养大了可以吃肉,地里的庄稼也需要它们的粪便。
当然了,大规模养殖不得不警惕牲畜们生病,有句话说得好,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
只需要一场瘟病,所有家禽都有可能死亡,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王有益看着这里的情况,对同知大人的钦佩更深了一层,有了这些红薯,今年邬海县应该能过个热闹年,等到来年红薯大范围推广,就算遭灾,小麦大米都没了收成,只要红薯还能保住,人就饿不死。
红薯入仓,倒也不是红薯的事就此结束,这红薯到底是头一回大规模种,还得要看看接下来这块地的肥力情况,下一年能不能连中……
事情很多,但楼县令忙的精神焕发。
他可以看到这个贫穷的县在他手里一点点变得越来越好,这种感觉每每想起来都让人迷醉。
在六个县都沉迷在红薯的丰收时,林烨收到了身在广州和传教士学医的王越来信。
王越是周娘子的独子,周娘子常年跟在林如海和贾敏身边,还和贾敏处成了朋友,王越跟林烨的交情也不错,当初跟着林烨去了广州,因为林烨的嘱托和他自己产生的兴趣,王越选择了留在广州,学起洋人的医术。
很多洋人的治疗方法王越是看不起的,但有部分,比如解剖方面确实给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他们大盛朝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头发都不是轻易能剪去的,更别说解剖人的身体。
林烨对他是寄予厚望的,要是能把抗生素给折腾出来……
王越一边学习,一边也帮林烨盯着在广州的生意,以及有没有意外收获。
林烨当初花了大几万银子入股出海的船到现在还没有回音,没法给他带来第一手的海外消息,他也只能慢慢等待。
众所周知,出海是以年为计算单位的,风险还大,有不小的可能有去无回,收益和风险对等,想要不冒险也行,那就是守在岸口,等那些出海回来的人得二手消息。
这一回,王越写信就是搜罗到了一种跟林烨描述比较符合的植物。
林烨期待的打开包裹,一看,果然是玉米!
好!
真好!
不过如今的玉米个头小小的,跟后世的大玉米棒比起来缩小了很多,还没有他拳头大,玉米粒也不齐全,时不时有空缺,看到这个,林烨既有失望也有意料之中。
他知道后世玉米的高产都是多年驯化的结果,现在这个时候没有后世那么完美是意料之中的。
没关系,就算个头小,再怎么说也是丰富了食谱,再经过一代代驯化,迟早可以变成后世的模样。
在给贾琏补课的时候他看出了林烨的好心情,不由好奇:“发生了什么喜事?”居然这么情绪外露。
林烨:“是子越的信。”
王越,字子越。
贾琏:“他还在广州?”
见林烨点头了,贾琏又问:“有什么好消息?”
林烨笑了:“确实是好消息,他送来了海外一种可以吃的东西。”
贾琏:“味道怎么样?”
海外物种传入并不在少数,有的惹人喜欢,有的被束之高阁。
林烨:“我想你会喜欢的。”
贾琏也笑了:“那我就期待了,对了,他现在娶妻生子了吗?”
他之前记得他未婚,他这个年纪少有没成亲的。
林烨:“今年刚生下一子。” 他如今二十六岁了,确实年纪不小了。
之前他一直不肯成亲,是周娘子眼中的老大难,没想到去了广州之后倒是开窍了,跟那边相熟医馆大夫的女儿看对眼了,征得周娘子同意后就结为夫妇。
今年他们长子刚出生,因为路途遥远,周娘子这个做祖母的显然近期见不到孙子的面。
这勾起了贾琏对王熙凤的思念:“不知道凤姐这一胎是男是女。”
他当然是想要一举得子的,不过这才第一胎,就算是女儿,贾琏同样是期盼的。
林烨知道这一胎多半就是巧姐了:“是男是女都是你的血脉。”
贾琏笑了:“这倒是,今年过年我不回京,你帮我参谋参谋我的年礼。”
年礼要提前准备,防止今年冷的快,河流上冻,这是赶早不赶晚的。
林烨同样要准备年礼,他的年礼单子先生已经帮他拟好了,他只需要看情况加减一二就成。
贾琏可以参考,但不能照搬。
表弟的年礼过于丰厚,私房钱不太充裕的贾琏暂时还做不到。
他对照着减掉三分之二,那就差不多了。
今年是个冷冬,温度比往常低一些,雨雪也多一些,好在之前霖海府的破旧房屋经过补修,今年城内没有房屋倒塌压死人,也没有人冻死,因为再穷的人,都可以出动劳力去做工,来换取煤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