脖子一阵刺痛之后,左正国惊恐地瞪大了双眼,在他分神的当口,宗政贤居然毫不犹豫地落刀,稳、准、狠,他的脖子上,左右各划了一刀。
血溅了出来,他的衣服,还有宗政贤的身上。
“滚!”
左正国走后,宗政贤瞳眸之中的凌厉瞬间浑浊,积淀到更深一层的眼底,点了一根烟,思绪随着袅绕的升腾而蔓延。
……
对于一个理智的男人来说,绝不会让自己的生活或是思维存在过多不可控制的灰色地带,而宗政贤无疑是这样一种人。
那个女人对他的影响,超出了他所能控制的范围,他需要理清这异样的情绪……
“宗政贤。”
淡漠的没有平仄的女声唤回了他的注意力,顺着声音的方向转身,是一身晚礼服的叶安袭,手上还提着两支高跟鞋。
瞄到那双踩在沾满露珠的草坪上的水晶般的小脚,因为夜的凉气而冰的发白,眉头立时堆了起来。
这女人不在里面好好坐着,跑出来做什么!
黑着一张脸,三步化作两步,结实的手臂稍一使力,叶安袭的身子便离了地,被禁锢在他的怀中。
“不安于室……”
一字一句,宗政贤说的咬牙切齿,这个女人总是轻易就能撩拨他的怒气。
没有接踵而至的讽刺,抬起纤细的双臂,轻轻还上宗政贤的脖子,叶安袭安静的靠在他结实的怀里,淡淡的道。
“对不起。”
很显然,叶安袭前所未有的顺从让宗政贤的身体明显一怔,直觉反应这个女人不对劲。
大手探上她的额头,这X州的气候确实容易感冒。
“不舒服?”
“不,很舒服。”
薄薄的衣服料子可以清楚的感觉到从他身上传来的体温,结实却不荒蛮的肌肉靠起来很舒服,在宗政贤的怀里找到一个最舒服的位置,叶安袭懒散的把整个体重全部托付于他。
刚刚宗政贤与左正国的对话尽数收进了叶安袭的眼里。
‘我的女人,不是说动就动的。’
那一瞬间,叶安袭觉得自己的全身像是注入了一股电流,那种感觉她说不清,也道不明。
左脸上经干涸的血渍,刺眼,叶安袭伸出手去擦。
她的举动让宗政贤怔忡在原地,那怀中的娇软,让他所有的不快的情绪,游移的思绪,片刻尽数全无。
收紧了手臂,不发一言的向宅邸的大门走去,伯格的先行退出,不需要辞行,他要离开。
他现在的身心和脑海只充斥着一个念头,他想要她。
隔着衣料的两颗心,正以同一种节奏在跳动。
※※※
H市市一院,高干病房内。
病床上的女人疯狂的扯下手上刚刚挂上的吊针,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三次了。
“滚!都他妈给我滚出去!”
两个实习的小护士吓得都不敢再上前注射了,外边的医生都说这女人是黑社会,她们这样的小护士哪里敢得罪,可职责所在,又不能撒手不管。
看着一地的盐水袋和被砸碎的花瓶、一地的被褥,满室凌乱。
手腕上还没拆线的伤口又被她挣扎开来,丝丝渗血染红了白蓝交错的病服。
“左……左小姐……你别太激动。”
这样的话显然对此时此刻的左兰兰起不到任何效果!
慕岩的退婚让她疯狂!这么多年她一直在模仿着那个女人的穿衣打扮,甚至是一举一动,她左兰兰甚至都忘了自己原本的骄傲,都去了哪里!
看着身上的白蓝病服,她讽刺的大笑。
“哈哈!哈哈!”
她为了让慕岩能够习惯自己,不再厌恶自己,她竟穿了整整三年的黑色!
天知道,她原本有多么厌恶黑色,那个颜色就像是金小山一样惹人厌恶!
她甚至抛弃了自己所有的骄傲和热情,学着金小山的样子,面无表情,少言寡语!
这些年在帮里的地位如日中天,没有人知道,左兰兰有多恨!所有人敬重的只是她饰演的金小山!
13年了,她爱慕岩十三年了,初见那年的画面让左兰兰一生都忘不掉。
“小妹妹,哥哥们带你回家玩玩。”
学校附近的治安向来不好,可面对三个20左右岁的小流氓,小女孩傲娇般的抬出引以为傲的老爸。
“滚开!我爸爸可是警察!”
可这样的举动在这几个小流氓看来,无谓就是好笑,露出淫邪的笑,就合力的上下其手的按住,撕坏了少女的衣服,拉下她的裙子。
左兰兰从小没有妈妈,爸爸简直把她宠上了天,何时受到过这样的欺负,那些淫邪的手抓在她从来没有人碰过的身子,真的好恶心,不一会就呜呜的哭了出来。
嘭!嘭!
啊!
身上的恶心被一脚踢开,那黑色的劲瘦的腿的主人,就这么在小女孩心里种下了一生的魔咒。
“谢谢你救了我。”
“我只是看不惯他们而已。”
少年冷漠的转身离开,少女却痴痴的注视……
那一眼,竟成她的万年……
左兰兰陷在回忆里不能自拔,一会狂笑,一会大哭,吓得几个小护士都退到了病房的门口。
“你们都出去吧。”
男人的声音在这几个护士的耳朵里听起来像是天籁般动听,一个个都闪电般的退出去。
“兰兰,别伤了自己。”
男人的双手轻轻的按住了女人的肩膀,生怕大力了就伤了她。
“你走,我不需要你。”
坚毅的脸上泛起讽刺的笑,是啊,她从来就不需要他,可无所谓,他爱她。
他永远只记得那个同龄的小女孩在初来城市行乞的他碗里骄傲地丢下了100块钱,蔑视至极的说。
“有手有脚的,非得靠要饭活着么?”
就是那一天,他丢掉了行乞的碗,他的膝盖再也没给任何人跪下,多年的腥风血雨,终于有了今天的他。
为了这个女人,他做一切都愿意!
“兰兰,怎么样你才会高兴?”
“我要慕岩,也要金小山的生不如死!”
极致的爱混合着极致的恨,那是一种近乎歇斯底里的癫狂,她知道,这个男人不会拒绝她的任何请求,他永远都像刚认识的时候一样下贱卑微地匍匐在她的脚下。
“恩,好。”
男人攥紧了带着皮手套的左手,这是三年前被那个女人捅穿的手掌……
看着安静下来的左兰兰,男人心安了,只要她好,其它的都不重要……
※※※
D国X州,宗政贤的城堡里的某间房。
LV、versase……当季新款,经典限量,这个偌大的房间,就像是一个奢侈品服饰的小型博物馆。
卓逸就坐在中间,看着眼前着眼花缭乱的缤纷时尚,陷入回忆的伸出。
几年前,他还是一个农村出身,因为祖产的土地占用而做包工程起家的土大款,暴发户,直到认识了那个女人。
“土鳖!”
“暴发户!”
“地主!”
那一个个外号都是讥讽他的穿着打扮,所以他请求她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绅士。
“fashion可是需要钱堆的。”女人的眼神各种匪夷所思。
“随便花。”他想挑战的从来就不是时尚,而是她,至于钱,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上海、香港、纽约、巴黎、东京、米兰,他工程期结束的几个月时间里,就和那个女人几乎跑遍了所有的时尚之都,每日shopping,花钱花到手软,看着那个女人对自己频频点头,他都在心里自动把她对那些衣服的赞许嫁接到自己身上。
直到有一晚,他们都喝醉了,他终于没有忍住。
第一夜,强占……
然后,无数个强占,他们结婚了。
他和她依旧有机会就出来受shopping,而他也早已经不需要借她之手,也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潮男。
所以,越来越多来自异性的暧昧眼光抛过来,那时的他认为自己只是对她有兴趣,那不是爱。
所以有一晚,他又喝醉了,他一样没有忍住。
可那个女人不是她。
站在一室情欲后的凌乱的门前,她看着淫靡之后的他,流下了泪水。
“下贱,离婚!”
那样的眼神刺痛了他,他突然在那闪烁的背后看清了自己的心,可这一刻,晚了,迟了,他爱上了她。
……
他戒酒了,可有些习惯他戒不掉,就像shopping,就像对时尚的痴迷,他不敢去追本朔源,那是没有她的空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