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不是我家乡,是江珣声的老家。”
梁彧把她搂进怀里,低声道,“我的家乡在北方,离这儿很远。”
“哦...”
“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其他的亲人也不在了,我很久没回去了。”
“多久…?”
“十年了吧。”
这些年,他像水中的浮萍般漂泊不定。不太懂何为孤独,仿佛他生命最初的状态便该如此,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原来,他已经踽踽独行了这么久。
风有些凉,林初恋打了个喷嚏,用手揉揉鼻子,“等下次带我去你家乡看看吧。”
“好。”
“你和江珣声的关系一定很好吧!江奶奶看起来很喜欢你。”
“嗯。是我亏欠他们的。”
若不是当年为了救他,以江珣声的才华,现在一定前途无量,他会成为全国顶尖的口译员,而不是躺在冰冷的坟墓里。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嗯。”
…
梁彧把睡着的人放到床上,帮她脱掉鞋,盖了条毛巾被,才放心离开。
在门口撞见了刚准备完第二天早饭食材的江奶奶。
“奶奶,我把小恋放您床上了。”
老太太慈祥地笑道,“知道了,你放心吧!”
他摸了下太阳穴,有点欲盖弥彰地补充:“比起她,我更担心您,她睡觉挺不老实的。”
…
次日,天气依旧晴朗。
灶房的门坏了,江奶奶让梁彧去看看,林初恋也非要跟过去凑热闹。
“让我来吧,三分钟搞定!”她围在梁彧身边,伸着脖子左瞅瞅右瞅瞅。
“这活儿给你干了,还要我一个大男人干嘛。”
“你长这么帅,给我看就行!咱们俩呢,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虽然我也貌美如花...你干嘛呢...唔…”
他把她圈在角落里,强势地吻上了她的嘴巴,“老实不老实,嗯?”
林初恋泄愤地一口咬住他的下巴,“坏蛋,不就仗着你力气比我大!”
他知道她好强,也知道她的能耐。有些事不让她上手不是因为不相信她的能力,而是他舍不得。
“要是无聊的话,去后院的菜园陪奶奶聊聊天。”
“哎,护法,其实…我想想,咱俩一辈子待这儿也挺美,隐居山林,自给自足,和桃花源一样。”
梁彧寡淡地睨了她一眼,好笑地嘲讽,“我看你想得倒是挺美。”
这话说得让她很不满,“嘁,我抛弃荣华富贵随你浪迹天涯你还不乐意了?在古代,我好歹也是富商之女,大家闺秀,青年才俊们争着迎娶的对象,你怎么就这么嫌弃我呢…”
“诶不对呀,我现在也还是大家闺秀,富商之女…”
“…”
林初恋拿着单反准备随处取景拍照,南湖村虽然闭塞落后,但风景没得说,用手机随便拍一张,滤镜都不用加。
菜园没找到,倒是找到一所小学。
水泥墙上“南湖村小学”五个红色的字写得格外漂亮。破旧的房间,破旧的门,甚至连像样的操场都没有,却能清清楚楚地听到阵阵朗朗读书声。
她趴在一间教室的窗台前看老师给屋里的孩子们上课。
老师是个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女孩子,看起来比她大不了几岁,衣着打扮也不像是村里人。
不一会儿,眼尖的小孩子们就注意到了窗外的人,二十几双眼睛刷刷地朝她的方向望去。
她也没觉得尴尬,向屋子里的人摆摆手,“嗨,你们好呀。”
下课铃响了。
教课的女孩子抱着课本走到她身边,友好地和她打招呼。
“你好,我是赵小熙。姑娘看起来有点面生,是路过南湖的吗?”
“来这儿看望亲戚,本想出来瞎转转没想到被他们的读书声吸引到了。对了,我叫林初恋,你叫我小恋就成。”
没聊几句,两人就熟悉了。
赵小熙家在洛城,大学刚毕业,暑假参加了志愿支教项目,被分配到南湖村教语文。
赵小熙注意到了她手里的相机,“小恋,一会儿方便给孩子们拍个照吗?”
怕她不同意,她有点局促地解释道,“有一个班的孩子们是六年级的,我前两天联系了县城的摄影馆来给他们拍毕业照,结果一直没音信…”
“当然可以,不嫌弃我摄影技术就行!”
林初恋真后悔没把拍立得带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就算没人看,也要坚持日更的Girl23333我和我最后的倔强嘎嘎嘎
☆、阿勇摄影馆
“就算你是南墙,我也会义无反顾地选择去撞。”
——二十岁的林初恋写给梁彧的第十一封情书
赵小熙把孩子们带到操场中央的国旗台前集合。
林初恋坐在台阶上擦拭着镜头,时不时抬头看两眼这群可爱又乖巧的孩子。他们全部戴着红领巾,脸上洋溢着期待与兴奋的微笑,整整齐齐地按身高站成三排。
拍完照后,初恋一边翻看着照片的质量,一边走到赵小熙身旁,“等到我回宾馆,把照片发到你邮箱。”
“嗯嗯...”
正要转身,赵小熙又改口道,“小恋,待会儿我要去镇上一趟,要不我们顺便去照相馆把照片洗出来吧。”
林初恋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她跑回去正要和梁彧说一声,结果被江奶奶告知这人去邻村帮人修卡车去了,连手机也没带。
赵小熙不知从哪里借来一辆电动车,看起来还挺新的。
“小熙,你确定我们要骑电动车去镇上?”她站在村口,前方是一望无际的田野。
“放心吧,我车技很好!”
林初恋挑挑眉,跨坐在后座,“哟呵,老司机呀。”
“从这儿骑车到镇上用不了四十分钟,还能看看沿途的风景。”
两个小姑娘行在一条羊肠小道上,两旁是绿油油的麦田,金色的阳光像件金色的纱裙笼罩着万物,从广阔的田野到清澈的河水,从喧闹的城市到宁静的乡村,延绵不绝。
微风拂过她们的头发,带过一股淡淡的清香。
赵小熙把电动车停在胡同口,拉着她的手往里边走边找那家照相馆。
今天镇上有集市,平日冷冷清清的胡同热闹了许多。
照相馆在胡同的拐角处,门半开着,里面黑通通的,连灯都没开。
林初恋有点难以置信地指了指头顶“阿勇摄影”四个字,“这是...倒闭了吧?”
赵小熙耸耸肩,“没办法,谁让全镇只有这一家摄影馆呢。”
“老板?有人吗?”
“诶,来咯!”一个身材瘦高的男人从里屋走了出来。
“要照相吗?”
“我们想洗照片,可以快洗吗?”
老板打开灯,“可以,不过需要等半个小时,你们要几寸的?”
“八寸的,我们想洗三十张,可以便宜点吗?”
“没问题!”听见这数字,老板叼着烟的嘴巴都要咧上天了。
“把底片给我复制一份吧。”
林初恋把相机从脖子上取下来,走进里屋。
屋子里摆放着各种各样的杂物,角落的桌子上摆放了一台破旧的老式电脑,台身落了一层灰,键盘也黑乎乎的。
“小妹妹是从城里来的吗?”
从暗处突然传来一道沙哑的男声,吓得她差点把手里的相机丢掉。
她拉开灯,才看清了声源的主人。
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肥胖男人,衣服歪歪扭扭地套在身上,头发一捋一捋地趴在头皮上,看起来很邋遢。
屋里弥漫着一股难闻的霉味儿。
林初恋没搭他的话,自顾自地打开电脑,只想赶紧把底片复制到电脑上然后离开这个鬼地方。
“小妹妹是从城里来的吗?”他用手拨动着轮椅扶手下的轮子,像是魔怔了般,嘴里念叨着同一句话。
林初恋已经确定了这人的脑子不正常,拔了储存卡就往外跑。
她从兜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人民币,放到桌上,“老板,这是押金,剩下的我们回来取照片的时候再给。”
说罢,拽着赵小熙的胳膊就往外走。
“小恋,你怎么了,这么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