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太累的原因,没多久她又睡了过去。中途护士进来拔针管,她也没动静,直到天黑时分才迷迷糊糊地醒来。
沈逸逍把她送到了林氏大厦的楼下。
林初恋看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问道,“逸逍哥,怎么了?”
“初恋,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怪他五年前的鲁莽冲动。
她摇摇头,“怎么会?在你心目中我就这么小心眼?”
“我向你道歉。”
“你已经向我道歉过好几次了,我接受。逸逍哥 ,你再这样,我都要觉得自责内疚了。”林初恋无奈地笑笑。
那件事,她早已释怀,甚至都有些记不清了。
之所以这么容易释怀,是因为不在乎。
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儿,每一件都足够让她铭记一生,夜夜与她在梦中纠缠,无休无止。
沈逸逍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深知,他永远也不可能走进她的心了。
有什么比死去的挚爱还要永垂不朽呢。
况且是年少时的情不自禁。
…
林初恋瘫坐在办公椅上,身心俱惫。手背上的针眼还在隐隐作痛。
宽敞的办公室陷入一片寂静的黑暗中。
身后万家灯火,热闹非凡,却与她半点关系都没有。
最可怕的孤单大抵如此,整座城市都在狂欢,而你,无人问津。
眼前突然亮了起来。
她撑着椅背坐了起来,看到站在门口把灯打开的顾谌。
“顾叔叔,您还没有回家?”她抬手看看腕表,已经快九点了。
顾谌将明日晨会需要用到的材料放到她的桌上,“小恋小姐你忘记了,九点半还有一场会议。”
“噢…看我这记性…”
顾谌看她脸色不是很好,“小姐如果觉得不舒服的话,我可以和他们沟通一下,把会议推迟。”
林初恋摆摆手,连忙拒绝,“不用不用,接下几天也很忙,就今日事今日毕吧。”
为了工作废寝忘食,夜以继日?不存在的。
她是有私心的。再过两个星期是她的生日,她想一个人去毛里求斯度假。
只要日子有盼头,就能苦中作乐。
一想起她即将迎接半年来的第一次休假,整个人又重新打起了精神,变得元气十足。
会议结束已经是深夜了,私人助理早已下班,她又不想开车,只好步行回到住处。
接手林氏后,为了方便上班,她在市区内购置了一套不到八十平米的小公寓。
不想开车或者乘地铁的话,步行二十五分钟就能到。
炎热的气息被晚风吹散了许多,穿着短袖还觉得有些凉。
街道上聚集的小商小贩和附近的居民也三三两两地回了家,本来熙熙攘攘城区变得冷清起来。
还好有路灯和天边的星星月亮送她回家。
这样想想,一个人走夜路也没什么好怕了。
林初恋从包里掏出耳机塞进耳朵里,随便挑了首歌曲,手机屏幕上显示着,Just be a faker——YOYO。
前几天还抽时间去看了路无忧的隐退表演,现场气氛热烈,五彩缤纷的灯光,动感十足的旋律,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令人既震撼又感动。
她曾问过路无忧为什么当初没有全心全意地走这条路,而是把她热爱的说唱当成一个业余爱好。
路无忧说,爱好是需要供养的。她不想把爱好当成维持生计的方式。把爱好留给生活,选择一条不讨厌也不喜欢的道路来摸爬滚打。
林初恋并不苟同她的三观。直到现在,她还固执地觉得,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才能体会到成就感与幸福感。
她曾经的理想是成为一个机械设计师,如今,她成为了一个可以呼风唤雨的管理者和决策者。
人人都羡慕她。含着金汤匙出生,锦衣玉食,继承了父母优秀的基因。年少时享受着足够的宠爱和万众瞩目,名校毕业,学业有成。步入社会后也不必为生计奔波,一路顺遂无阻。
只有她自己清楚,她啊,也不过是个轻而易举便向命运低头的弱者,没什么可羡慕的。
...
风大了起来,总觉得身后有人跟着她,一转头又空无一人。
林初恋捏着手机,不由地加快了步伐。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还是没忍住更新了2333
明天真的要请假啦~
(我也会写霸道总裁哼~)
☆、那人
在林初恋的曾祖父辈时期,林氏还只是个染织坊。主要生产各种丝绸布料,不仅在当地很有名气,还远销到了海外。
林初恋的爷爷是比较早的那一批走出国门,留洋学习的人。回国后他抓住政策机遇,创办了林氏。创业初期也历经磨难,但挺过来之后,林氏已经成长为同行中的佼佼者了。
林樾开拓了林氏的业务,从纺织染整业到房地产开发,再到后来的投资与并购,每一步都走得既冒险又成功。
林氏集团对林家人意义重大,它不仅代表着一笔巨大的财富,更代表着一种精神传承。这种精神在几代人的潜移默化中,被滋养成家风。
林家的家风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坚韧不拔,生生不息。
林初恋同意接手林氏的原因除了为林樾的身体着想外,大概还有心底那股不服输的劲儿,驱使着她一定要把林氏经营好。
父辈们辛辛苦苦了一辈子的心血绝对不能被她毁于一旦。
林氏现在涉及的领域很广泛,她比较感兴趣的是林樾去年收购的一家航天工程公司,规模很小,以设计航天器和航天运输系统为主。
创建公司的人是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还是林初恋在美读研的校友。名叫何楚,年龄也不大,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和资金不足等等因素,整个团队一开始就举步维艰,坚持了没多久便被林氏收购了。
何楚目前身居幕后,担任技术总监。
她把一半的精力都放到了这家在他人眼中没什么前途和商业价值的小公司上。
这其中的原因只有沈澈知道。
林初恋下午约了沈澈谈合作案的事儿。
他这几年混得风生水起,前不久收购了一家实力很强的游戏开发公司,赚得盆满锅满。以前浑浑噩噩的二世祖终于可以独当一面,不用靠沈君临的庇护了。
晚上七点是下班高峰期,林初恋紧赶慢赶还是迟到了,她风尘仆仆地推开包间门,里面等了有一会儿的人四仰八叉地歪坐在沙发上玩儿手机。
这一幕有些似曾相识,那时候他也是整天这样的姿势,和陆子枫窝在别墅里打游戏打到通宵。
沈澈看到来人,一屁股坐了起来,衬衣皱巴巴的,领带也被扯得歪歪扭扭。
他指着桌上高脚杯中琥珀色的液体,笑得吊儿郎当,“林总这个大忙人真不好约,晚了半个小时,以酒赔罪吧。”
林初恋把包放到沙发上,揶揄道,“你这副德行,怎么看都和杂志里描写得一表人才,英俊潇洒不符啊。”
年轻帅气的男人挑眉不以为意。
其实林初恋一进门就看到了坐在最里侧的梁胤,他气场强大,外表出色,无论在哪里,就算再低调也会是瞩目的焦点。
梁胤放下手中的酒杯,垂眸理了下整洁平展的衬衣袖口,“林小姐这样美貌与才华兼备的佳人,等多久都是值得的。”
无形撩妹最为致命。
更何况这人长着一张祸国殃民,堪称绝色的脸。
眉眼中还隐隐约约透着几分,那人的影子。
林初恋被夸得心里美滋滋的,笑吟吟地端起面前的酒杯,“毕竟让你们久等,是我的不对。”
她本打算憋着气儿一饮而尽,没想到舌尖传来的不是苦涩而是清甜。精致的高脚杯中装的液体是果茶。
一阵寒暄过后便是公事公办。
“我负责提供计算机方面的资源,你负责技术,梁总提供资金,反正他有的是钱。初恋,这下你的底气足了吧。”
林初恋嫣然一笑,表面故作平静,其实心里已经感动得在哭了。
她要启动一个默默构思了很久的项目,虽不知成功的几率有多少,还是想放手一试。
人这一生,可以不顾后果,不计得失,勇敢去做一件事的机会实在太少了。她想趁着自己还有这份儿热情的时候,争取一把。
大家都是熟人,一顿饭吃得很轻松,林初恋也从他们的谈话和建议中汲取到了许多有用的知识。
以梁胤这样的身份,随便派个助理来谈就行,根本用不到他亲自到场。
这么煞费苦心,为的是谁大家都心知肚明。
白白被人误解了这么久。
其实他一直是个好哥哥。
…
沈澈秉持着他“绅士风度”的原则,说什么刚好顺路,非要送她回家。
明明不顺路好吗,一个城东一个城西。
“沈澈,你今年二十八岁了吧,怎么也没见你找个女朋友,人家陆决儿子都有了。”
沈澈发动了车子,笑道,“梁胤比我大五岁,不照样单身。我们这些人都是忙着事业,没空谈恋爱。你看梁胤现在身价多少,有人统计分析说他的收入是以秒计算的…”
末了,他扭头看看她,不服气地说,“你还说我呢,不反思反思自己,秦初久不也有儿子了?”
这话倒不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