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夏珍冲孙帆招手,“孙帆你听我说,如果我有喊‘我的’,那么这球就由我来接,你不要过来了,免得两个人撞在一起互相妨碍懂吗?”
“还有小可,就算接不到也要试试看,只要将球弄过边界线就行了,实在不行你就退开让陶泽上啊!再怎么也不能放弃认输吧?!”
黄小可被夏珍说的羞愧难当,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回头看向史同和那恒的眼神里像带着小火苗,蹭蹭的往上涨。
“来吧,让你见识我黄小可的威力!”
黄小可将排球捡起来,正准备发,却被陶泽叫住。
“你干什么啊?”他惊讶地瞪着陶泽,看着他把排球丢给了史同,“这是我们的球啊!”
陶泽无奈:“他们赢了,球权就是他们的,这可不是篮球。”
确实,黄小可说的是篮球规则,轮流发球,而排球的球权是在赢的队伍手上的。
史同又将球丢给了那恒,不过反正不是什么正规的比赛,那恒就又将球丢给了陈一铭。
不过这一回,可就没那么顺了。
陈一铭上手发球,等到球从他手里离开后,他就知道不好。
力道用的小了些,还没飞到分界线就开始往下落,陶泽后退两步就要去追那颗球,但夏珍立马叫住他。
“我的!”
虽然距离她还稍微有些远,不过夏珍叫完了以后,吴建波立马朝着孙帆的位置猛地后退了好几步给夏珍腾出了空间。
之间她朝上跳起来,拇指、食指与中指接住排球将它轻轻一顶,那排球就传向了陶泽。
“我的。”
陶泽纵身一跃,看准史同与林学磊二人中间地带,用力拍在球上冲向了计划好的地方。
史同两眼紧盯着排球,平时性格又太过沉默,非常迅速地就去接球。可谁知道旁边的林学磊也已经看准了球,两人同时朝着一颗球去接,等到发现对方意图的时候,已经晚了。
史同撞上了林学磊,两人的手都碰到了球上。
林学磊下意识就抓住了球,然后——
“持球犯规!”夏珍高兴地拍着手掌原地跳起来,“这球算我们的,算我们的,1:1持平了啊,大家再接再厉!”
这份功劳是陶泽的,如果不是他的判断,以蓝队三位实力不错的球手阵容来看,估计又是凶多吉少。
夏珍跑到陶泽面前,伸出了手掌,陶泽下意识也伸出手掌与她击打在一块,等到夏珍冲他说完“加油”又跑回自己位置后,他才意识了过来。
等到黄小可再过来想与他击掌的时候,陶泽对他说:“专心比赛,开球了。”
然而不论红队再怎么努力,实力的差距还是巨大,难以弥补。
夏珍努力了,她将球传给了陶泽。
陶泽完美地接过了那颗球,攻向了蓝队,但立刻就被那恒给接住,给了史同,来了一记暴击。
最后那一球,真的是直戳软肋。
史同瞄准的是吴建波,那球直打的他完全没有反手之力。
吴建波确实是碰到球了,不过是他下意识弯下 身用手掌去拨拉球,由于太低,没人能够接到,并且力度太大,直接飞出了陈一铭所在位置大约一米。
妥妥出界了。
“你们输了。”林学磊特高兴,他两手握拳比了个超棒的手势,冲到史同面前给了他一个熊抱,“谢了啊,报了刚才一球之仇!”
史同冷静地说:“既然是比赛,就是要赢球。”
言下之意,并不是为了帮你报仇的。
林学磊才不管,反正赢了就对了,刚才算计他是个新手,着实让他有点不爽快。
要是打的是篮球该多好,让他们见识见识他这个小前锋的厉害。
林学磊脑袋里想着篮球,手不自觉就比划了一下投篮的动作。
“你投篮姿势很标准。”史同突然来了一句,“正确率怎么样?”
这话林学磊爱听。
他高中时期在学校可是篮球队的风云人物,小前锋打得好,进攻能力强,甚至还能客串一把得分后卫,得到了一票女生的爱慕。
可惜在高中最后一场比赛,也就是附近高中联赛的对抗中,被来自死对头三中的大前锋伸了黑脚,在抢篮板落地的时候,直接扭断了脚踝。
从那以后,他就退出了篮球这个曾经令他无比辉煌的舞台。
这算是林学磊心里深深的痛,不过外人不知道啊,只以为他不会打球又或者是不怎么会打,所以从来没人叫过他,还以为他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而已……
但,被人夸奖毕竟是件好事。
“初中的时候为了练姿势,每天投篮两百个,专门找了学校体育老师来矫正我姿势,练了一个暑假,才有了后来的投篮命准率。”林学磊又比划了一下姿势,“最高的一场比赛,我三分球有68.3%的命中率,最低也有二三十的。”
“很厉害。”史同由衷地说,他篮球打得不差也不算好,马马虎虎吧,听到林学磊这个数据,明白眼前这个人是真人不露相,高手一个。
林学磊哪能不知道史同的意思,连忙摆着手:“好汉不提当年勇,都过去了,现在烂的一比,提这个没意思。”
好多年没摸过球了,现在投个十球,谁知道能不能中一球呢。
“现在来一发混合的,三个新人,四个高手,怎么分配呢?”夏珍将那恒拉了过来,“那恒你可一定得过来,那边高手太多了,咱们这边两个不会的菜鸟,加上你和陶泽,应该可以和对面一拼吧。”
“那我呢?”
“孙帆,你去那边。这样两队实力的差距,就比较客观了。”
夏珍想的是,如果孙帆去了对面,然后他们这边赢了的话,那么实力估计差距只在两人之间。如果还是输了,说明两个新手拉的差距真的大的不得了。
她倒是没有考虑过别的,不过孙帆可就比刺伤了自尊心。虽然他没说,但是比赛中意识消沉,直到一颗球飞到了他的面前,也没有救回来,直接死了。
于是,有了孙帆的原蓝队,就这样输给了有了那恒的原红队。
这个结果红队众人都是很满意的,在孙帆回来后,黄小可更是明确地表达了他的欢喜:“干得漂亮啊孙帆!”
“滚。”
黄小可一脸莫名,“有病啊,好好的什么表情啊,会不会说人话啊真是。”
然后他就走开了,留下了低沉的孙帆。
他觉得,他是不被需要的,夏珍似乎并不喜欢他,这让他感到很沮丧。
孙帆后悔地想,一定是当初王雯那件事情,让夏珍很是芥蒂。她嘴上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肯定是这么想的。
“收工收工,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去抓点鱼,回去来场露天BBQ吧!”
林学磊看吴建波那一点都不娴熟的笨拙手工,从他手里将刀给夺走,“还是我来吧,看你这速度,到了下午都不一定能吃上东西。”
之前他不做,是因为这并不是他的活儿。现在林学磊接手,当然是因为两队中午的合并午餐,一个拖了时间,就得一起等啊。
蓝队的众人早餐可也还没吃呢。
比起没有经验的吴建波,林学磊只花了半个小时就弄好了两个鱼叉。不过主要还是先前孙帆与吴建波已经将树枝处理好了,他只需要磨出两个尖叉子,倒还算迅速。
“做好两个,你们谁先下水?”
史同默默走过来,拿走了一个。
紧接着,夏珍过来想要拿,却被那恒半路截胡。
“我来,这里这么多位男士,怎么能让你先下水呢?”那恒哈哈笑着,跟史同两个人勾肩搭背地走向了海边。
其实主要还是因为上一次,与夏珍在海中遇到鲨鱼风波,被夏珍救了一次,那恒想要护着她的潜意识在作祟罢了。
不过他还没发现。
两人下水没多久,在旁边围观林学磊半小时的吴建波终于看懂操作,也上前来帮忙,跟着林学磊两人一前一后做出了另外两把鱼叉。
只不过一个看起来稍微精致些,一个更加粗糙些。
“最后两个,谁来?”
这回夏珍走过来,默默地拿走了一支。
另一只手从夏珍身后伸出来,在她的面前拿走。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圆润,不过在海岛数天稍微有些长了,但还是一只很好看的手。
夏珍转身一看,果然是陶泽。
“嘿,真巧。我们一起吧,还可以比比谁先捉到第一条鱼。”两人肩并肩朝海边走去,夏珍将鱼叉递给陶泽,“帮我拿一下。”
然后在陶泽的目光中,夏珍大方地将身上的宽大白T恤脱下来,丢在沙滩上,从陶泽手中拿回鱼叉,穿着运动背心,先他一步入了水。
哗啦。
夏珍入水溅起一片水花,水珠甚至打在陶泽的脸上,他这才跟着脱了上衣,迅速地入了水。
用鱼叉捕鱼,最好是潜入海底,所以他们选择的都是靠近海岸边儿上几米的位置,鱼多还好捉。
夏珍与陶泽入水,就能够看到先他们下来的那恒与史同。岸边有他们刚才捉上来的三条鱼,其中有两条都是史同捉的。
相比起之前一直都在营地洗手作羹汤的那恒,时常下水的史同明显熟能生巧,效率极高。
水底与夏珍打了个招呼后,在一块长了几根水草的石头旁,迅速且准备地出手,直接将那条有两个巴掌大的鱼钉死在石头上。
淡红色的血雾染红了蓝色的海水,那条鱼在水中扑棱挣扎了一会,很快就没了动作。
史同冲新来的两人比了个加油的手势,摆动着两脚,很快浮上了水面。
这个时候,一条灰背白肚的巴掌大小鱼从夏珍的面前游过,她静静地看着它,一动也不敢动,直到小鱼失去了警惕欢快的追逐着水草吐着泡泡玩儿起来,她才慢慢地游到了水草边儿,伺机窥视的,等待一击毙命的机会。
小鱼拨开了水草,在水草底部躺着一枚很小的黄色海星,五个角柔软地随着水波摆动着。它猛地一扎子潜下去,鱼唇轻轻碰了一下海星,吐了几个小泡泡,接着又碰了几下,看起来倒像是在亲吻,并且玩的不亦乐乎。
夏珍觉得时机正好,迅速出击。
可惜那鱼先她一步察觉到了危险,尾巴一摆,逃过一劫。
反倒是夏珍,在水底待了几分钟,肺部氧气消耗的差不多,终于摆动双腿朝着海面游去。
刚破水出来,她就看到将死掉的海鱼丢上岸后,正朝着这边继续划动双臂的史同。
夏珍朝他招了招手,拦住了要潜水的史同。
“史同,等等我!”
☆、050-香犀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