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傅三爷救命之恩。”这些年救了她的不止傅三爷一人,可却都没留下姓名,亦或是至今无缘再见。她这一跪是在还他的恩债,也是在还那无数义士的。
“沈家昔日追随林大人,为禁烟奔走,这是大义。大义者,不该落得诛九族的下场,”他左手也微微抬起,两手合作,将最后一粒金属纽扣系好,“不必跪我。”
傅侗文左手从衣衫领口轻移开,摊开手心,伸到她眼前。
当年震惊朝野民间的虎门一事,她只在父亲口中听到过,她没想到,面前的这位傅三爷会提到此事。
“我让你嫁与我亡弟,并非羞辱刁难,而是为安排你离开,”傅侗文见她发愣,直接握住她的腕子,将她扶了起来,“时局动荡,你以我傅家人的身份才能走。”
“去哪?”
“英国,去我去过的地方,那里有我的朋友照应你,”傅侗文想了想,又说,“或者去美国,方才那个大夫就是耶律大学的学生,我们中国人第一个回国的西洋医学生。”
很遥远的地方,远到她从未肖想。
“或者,你想去日本,那些革命党人最常去的地方。”
沈奚心中有惊涛骇浪,半晌也答不上半个字。
最后还是傅侗文做了结语:“还是看哪里能尽快安排好,就去哪里,如何?”
“为何要出去?”沈奚问出了心中疑惑,包括对他的,“为何你会想留洋?”
傅侗文略微沉默了会儿,低声道:“师夷长技以制夷。”
他说这话时,漆黑的眸子里有着不一样的光。
傅侗文似乎已经到了耐心的极限,亦或是身体不适,不再和她交谈,低而压抑地咳嗽了起来。太师椅的椅背顶端和他脑后的发梢都被雨水打湿了,他浑然不觉,从怀中摸出了一个怀表,像在等待什么。
他留意到她还在等待,目光微微滑过,就望到别处去了。
连绵不停的雨,接连十三日。
临上船前,雨还未落干净。她是匆匆忙忙被人从后门送出来的,坐得是傅侗文的汽车,汽车上,两个丫鬟用布遮住车窗,沈奚不太娴熟地穿上洋装,在下车前,险些掉了脚上的鞋。银元袋子被塞进手里,还有个半新不旧的皮箱子。
如此被送上船,想要最后见一面救命恩人也成了妄念。
傅侗文为她订的是上等船票,单独的一个小房间,不宽敞,但胜在有个私密的空间。可就算这样的条件,她还是适应不了长途的海上旅途。
后来在甲板上因为晕船,吐得昏天黑地,才从身旁几个年轻读书人的口中得知,在她上船的那日,革命党有了大动作,难怪她会被匆匆送走。
数月后,船抵达口岸,她提着老皮箱子,见到了前来接迎自己的人,立刻就收到了一个大大的拥抱:“恭喜你,你不再是被诛九族的钦犯了!”那人毫不在意她的紧张防备,笑着紧紧攥住她的双肩,“大清皇帝退位,再没有什么钦犯了!来!我们去庆祝!”
码头上每个下船的中国人都在彼此告知这个消息,有愕然的,有惊喜的,巨大的时代浪潮伴随的码头的狂风,扑面而来。
她终于明白了他那晚在烟馆外的那句话:我能保她今夜,就能保她一世。
这不是一句旧时代英雄式的示威,而是一句笃定的预言。
1912年。
她还漂泊在海上时,满身血债已化为乌有,再不需平反,也没人会去平反。她从一个外逃的死囚,变成了普通人。
“对了,这是傅先生给你的。这信竟比你早一步到了,快看吧。”
那人塞了一封信在她手里,她紧紧攥着这封信,迫不及待想要拆开,可又碍于面前的人,迟疑了三秒。那人对她笑着点头,她才拆开了信:
卿万事保重,如无必要,不宜再见。
傅侗文
一月一日
第2章 第一章 前朝一场梦(1)
那日在码头接待她的人,是庚款奖学金派遣的留美学生,据说在这里一年就取得了硕士学位,学校要留他教书,被他拒绝了。
“我来这里,是要学好本事回国的。”那个男人如此对她说。
在安置她住下来的第二个月,他回国了。
唯一一个算是熟悉的人的离开,让沈奚十分不安。她像被人流放在了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她在那人安排的房子里担惊受怕地睡了三日,想了无数种下场,比如在这里被当作异类除掉,或是卖去隔着一条街的房子里做妓女……
这里的每一样物件,都让她感到陌生,感到不安。
她把家里能吃的东西都找到,用以果腹,可到了第四日,再也不能找到任何多余的吃的。老柜橱里被她翻了个遍,最后只有一个金属扁长型盒子里的放着的东西吸引了她。
褐色的,块状,让她想起了大烟膏。
凑在鼻端嗅嗅,又好像是食物。
她蹲在老柜子前,借着窗口照进来的日光,仔细看它。
有人在叩门。
沈奚心一颤,下意识将这个东西攥在手心,警惕地看向三步外的大门。
再次,叩门声。
“沈奚。”门外唤出了她的名字。
是谁?
她去开了门,伴随着室外的喧闹,两个提着老皮箱子的人同时出现在她面前,一男一女。两人约莫二十来岁,都是洋人的装扮。男人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笑着脱帽:“沈小姐。”
女人反倒更大方活络些,直接笑着,握住沈奚的肩:“傅侗文的弟妹?”
她握着一块不知是否“有毒”的食物,怔怔出神地望着面前的两个人,过了会儿,从唇角溢出笑来。
这就是她和她未来两个邻居的初次见面。
当晚,这对男女住进了这间房子,女的叫窦婉风,和沈奚住在隔壁,男的是顾义仁,在楼下。在将沈奚的肚子填饱后,婉风将桌子狠狠擦了一遍,让它露出了应有的洁净光泽,又铺了一块桌布上去,最后才将一盏灯放在桌上:“真是拖了你的福气,我们两个原本是要帮小朋友教书去赚学费,现在全都不用了。”
沈奚听懂了这句,是在说,傅侗文为他们出了日后的学费。
“说说看,你想要去学什么?” 顾义仁坐下来,笑着打量沈奚。
沈奚抿了嘴唇,寻思半晌说:“学医。”
两人诧异对视,顾义仁竟问出了让她意外的问题:“是因为傅侗汌?”
沈奚略错愕,记起这是自己的“丈夫”,因为不晓得该如何作答,就没吭声。
倒是婉风用脚踢顾义仁,截断了这场问话。
“我们来给你安排。”婉风告诉她。
不知是他们的本事大,还是傅侗文的人帮助了他们。很快,沈奚确定了读书的学校,离正式入学还有三个月,婉风俨然成了她的私人教师,事无巨细,衣食住行着手让她适应这里的生活。到夏天入学时,她已经习惯了穿短袖子的衬衫和西式裙子。
傅侗文的信始终压在她的枕头下,在入学前一夜,她鼓起勇气问婉风,自己是否能写信给傅侗文。说完这句沈奚察觉到不妥,又说:“好让他转寄给我的家人。”
婉风自然认为理所应当:“这倒没问题,只是往来信笺要耗费很长时间,你要有耐心。”
沈奚颔首:“我知道,他一月一日寄给我的信,二月下旬才到。”
“这么快?”婉风倒是惊讶,“没有寄上一年,算是好的。”
婉风给了她钢笔和墨水。
沈奚将信纸铺在桌上,握着钢笔的手悬在纸上良久,适应着这个笔的手感,也在心底拼凑要给他说的话,斟酌半个时辰,落笔记下的却是琐碎的事。她想这里是美国,他先前是在英国,那么多写一些经历他也不会觉得烦闷,毕竟从未来过,总会有新鲜感。于是越写越有了力气,甚至连人生中见到的第一块巧克力的形状都给他画在了信的结尾。顺便标注:苦中带涩,涩中有甜。
一封信写到天将亮,郑重折叠好塞入信封。
可过了一日她后悔了。她是因家道中落,几岁就从广东被送到了乡下老宅,才会对这些感到新鲜。可傅侗文何许人也,怎会不认识这个。
到了十二月也没有任何回音。
沈奚倒是很会宽慰自己,只是可惜了十三张信纸的内容。
这期间她从一个完全跟不上的学生,到已经开始听得懂教授在讲些什么,总算是喜事一桩。就连仅用一年读完硕士的顾义仁也惊叹她的聪慧:“你比你的……”顾义仁的话再次被婉风打断,两个人都是抱歉地对她笑。
沈奚猜到,顾义仁想说的应该是自己比傅四爷还要学得快?
这一晚,她又在灯下写了封信给傅侗文。
学着傅侗文的习惯,在信尾写下:
沈奚
十二月二十三日
钢笔才刚放下,她再提笔补了几句,大意是告诉他,在自己到这里没有多久,有一艘很有名的船叫Titanic沉没了。它是从英国出发的,目的地是美国。
这个航路看上去完全是和两人不相干的闲话,可在沈奚心里,似乎任何能和“英国”、“美国”有关的,都像是和他们两个有关系。
信照旧被封好,寄了出去。
这次的信很厚,里边有她收集的三份报纸《纽约时报》、《纽约论坛报》和《纽约晚报》。这是她选的一门政治系课程的老教授推荐的报纸。今年恰逢美国大选年,那位老教授对这门课程的要求就是让他们紧跟大选,做报纸摘要和报告。她选这门课程就是因为傅侗文,作业也做了两份,一份交上去,一份留下来送给他。
总不能到了她读完医,还寄不到吧?
翌日,她把信交给婉风时,反复确认这封信是否真的会寄出去。婉风连连保证,她绝没有收到过任何“吩咐”,阻止沈奚和傅家通信,说完还笑着用信敲她的头:“早说了,海上变数大,书信这种东西你要随缘。”
沈奚摸摸额头,对婉风含糊解释:“写一封信耗心神,丢了可惜。”
“好了,我保证这信能到傅家。还有一桩要紧的事,明天是耶稣诞节,我带你去我的老师家做客。”婉风神秘地对她笑笑。
这个节日沈奚也曾听同学说过,但并不太放在心上,毕竟这是当地人的节日。而且据婉风所说,傅侗文因为猜到这里的基督家庭都十分热情,会响应号召招待从中国去的留学生,所以特地嘱咐了他们两人,让沈奚尽量避开这些。安心读书,静心读书。
可是婉风在这里生活了三年,早已将庆祝耶稣诞节作为了习惯。
沈奚晚上也无事,跟她赴了晚宴,宴后倒是有趣,主人搬出一筐收到的节日赠礼,一一拆开。临行前,招待的主人也给沈奚和婉风备了礼,幸好婉风早有准备,替她备了回礼。
到了家里,两人嬉笑着拆开盒子,是两份精致的月份牌。
沈奚翻看着,婉风竟然探手,从她的棉被下掏出了一个被绸缎包裹的物事。
沈奚笑着,用光着的脚去踩婉风的脚背:“干净吗?放在我睡觉的地方?”
婉风摇头,啧啧感慨:“漂洋过海,不算干净。”
沈奚呆了一呆,心忽地被顶了上来。
婉风轻笑,催促她:“快拆。”
手指触上绸缎,拆开,是个扁长的木匣子。
什么?装信的?要如此大吗?
掀开盒盖,又是两个用绸缎包裹好的东西。没有信。
沈奚忙乱地拆开,是巧克力和钢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