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的,不说了,老公宇宙第一棒。”
三回合——
“好累,下次吧,下次,好不好?”
四回合——
“……老……公……”
后来——
辛九说不出话来。
到最后她都没力气求他了。
太太太太太……欺负人。
实战经验告诉辛九,有些人不是用分钟来形容的。
………………
早上的辛九疲惫不堪。
骨头散架似的。
如果她体贴些的话可以理解,毕竟饿狼很长时间没有开荤,初次时有所顾虑不得餍足,所以第二次要得那叫一个凶。
但她不想体贴:)
她就没见过,饿狼吃东西居然还可以一边吃一边换地方。
吃一次换一个地儿。
飘窗台腻了,还有盥洗台,沙发,最后把猎物摁在墙上。
饿狼吃得那叫一个欢。
害得那无辜的窗帘差点被拽掉下来,白净的墙面净是辛九手心的细汗。
往事不堪回首,辛九换衣服洗漱的时间比往常拖拉半个小时,当发现陆未修闲适地一边喝水一边看她的时候,辛九更窝火了。
都怪他,她今天要穿高领,遮盖住脖子上的痕迹。
虽然不是刻意种下的草莓,但上面的吻印或深或浅地被留下来。
“早啊。”陆未修神色慵懒,长指握着杯柄,“昨晚睡得开心吗?”
“……”
“抱歉,问错了。”男人一本真经地纠正,“昨晚睡得好吗?”
“很好——!”
辛九咬牙切齿地回答。
他还问。
他居然还有脸问!
“以后少去夜店。”他还是那般正经君子模样,“有那时间不如去健身房,还可以锻炼体力,也不至于一小时不到就瘫了。”
“你别说了——”辛九恼火得不行,“你等着,如果下次被我抓包的话……”
“怎么,你也想让我求你放过?”陆未修眼里含笑,“我求之不得。”
“被我抓到的话,跪搓衣板和睡狐狸窝,自己选一个吧。”
辛九带着小怨恨下楼去吃早饭,本来吃得和以前一样慢慢吞吞地,看见陆未修来了后加快吃汤包的速度,然后说了句“我走了”,拿包走人。
陆未修:“我送你——”
她拒绝:“不要。”
临走前,辛九照例去狐狸窝。
陆未修看着她逗弄狐狸的样子,感觉有地方不对劲,再看餐桌,她几乎没怎么动过,包子咬了口后就放下。
她对他的态度,貌似不太好。
虽然之前也没好过。
辛九走后没多久,家里来了客人。
客人不是别人,正是因为告状而忐忑不安一晚上的陆老弟。
陆老弟进来后,第一句话——
“卧槽,表哥,你家猪怎么长得跟狐狸一样?”
话是这么说,看着那毛茸茸的一团,陆与也没忍住,像遛动物园似的给它喂吃的。
陆未修没看他,“什么事?”
“蹭饭啊。”陆与完全不把自己当客人,大摇大摆走进去,环顾四周,“哎,嫂子呢?”
“她走了。”
“这么快就走了?以前怎么没见她这么勤快。”陆与小心翼翼,“你两昨晚不会因为那事闹起来了吧。”
“我把她弄不开心了。”
陆与一怔。
这个“弄”字非常具有深意,隐晦而深刻表达出,昨晚发生的不可描述的事情有很多种意思。
“啥意思啊?”陆与问,“你把人家欺负哭了?”
“差不多。”
“不是……到底啥情况啊,你两不会玩捆绑play吧?”
陆与仔仔细细看着眼前的男人。
浑身上下儒雅绅士得如同翩翩君子,眉眼俊和,怎么也看不出把人家小姑娘欺负惨了的禽/兽模样。
“胡说八道什么。”陆未修拧了拧眉心,“只是觉得她……不喜欢我这样。”
陆与:不是,你把人欺负哭了还指望人家喜欢你:)
陆与表示,虽然他是一只单身狗,但是不妨碍他给表哥为爱出谋划策。
“女孩子嘛,不开心的话哄一哄就好,嫂子喜欢什么,你买给她不就好了。”陆与数着,“新款包包衣服啥的,全套限定口红也行。”
陆未修:“她都有。”
陆与无话可说。
两人结婚以来辛九就没缺过东西,卡里有钱,每周也有人定时供应,想要什么说声就行。
陆与深思熟虑后,看了眼外头那条狐狸,建议道:“她不是喜欢小动物吗,要不你送她一条金毛犬?”
金毛犬:)
陆未修:“滚——!”
陆与:“……”
他诚心建议怎么了?
哪里说错了吗?
金毛犬那么可爱,为啥大表哥不喜欢?
…………
小房间里。
辛九推门进来便看见满屋子乱糟糟的。
平日里这里有保洁阿姨大扫除,自己也会偶尔收拾收拾,怎么今天突然变成这个样子。
再一看,安晨晨正趴在桌子上,顶着熊猫眼昏昏欲睡,手里拿着手机,手机和充电器连接在一块儿。
这是一晚上没睡吗。
“昨晚有PK吗?”辛九问道。
“没有。”安晨晨有气无力地回答后,抽了张湿巾擦擦脸,“我好累,九九你帮我顶替一下吧。”
“什么顶替一下?”
安晨晨已经把手机丢给她,自个儿去厕所了。
手机屏幕的内容是各种各样的帖子,私聊,博文,各个娱乐客户端都弹跳出信息。
一开始,安晨晨会挨个挨个地回。
但骂她的人多了,她就懒得管。
辛九这才知道,安晨晨被人追着骂了三千多条评论。
【想火想疯了吧。】
【你妈出门必被车撞死。】
【等着被寄律师函吧。】
之所以骂她,是因为安晨晨发了条内容。
【#林惜微星空裙#裙子好丑,假的吧。】
简短几个字,而且是用没V的小号发的,不知道怎么就被人骂上热门。
咚咚——敲门声突然响起。
有人送来一个信封。
上面写的名字是安晨晨。
“晨晨,你买东西了吗?”辛九狐疑地打量一番,“有人给你写信了。”
“信?你打开给我看看。”蹲马桶的安晨晨叫道。
辛九打开信封后,便看见里面清晰的一张律师函。
被告人:安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