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烈上军校时,教员对他们说:
“别的兵种都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但是消防兵不一样,消防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
和平年代这个职业显得十分特殊。
他很少跟别人一样,抱怨消防员不是兵,没有荣誉感。
他这人对于任何事都能坦然接受,还是那句话,自己觉得哪里不好,就用实际行动去改正,没有哪种制度是完美的,好或坏,时间会告诉他们答案。
李瑞希再次打量他这里的装修,疑惑:“你这还挺性冷淡的。”
秦烈站起来,走到她面前,乐了:“性冷淡跟性冷淡也是有区别的,老子床上不性冷淡就行。”
李瑞希气得捏他,偏偏他肌肉很硬,捏也捏不动。
哪有这样厚脸皮的,明明以前那么冷的一个人,自打上床后,不管说什么,好像都带着颜色。
男人骨子里是不是都这样。
开黄腔什么的,张嘴即来。
“我今天要回去陪我爸吃饭,你……”
“我跟你一起去。”
“你有空吗?”
“我明早回去,再说那可是我恩师,我上门拜访我恩师,你有意见?”
李瑞希偷笑,秦烈买了些礼物带上门,李柏年看到他气得直哼哼,上次他是怀着要把秦烈撂倒的心思陪秦烈喝酒的,谁知最后被撂倒的人变成他和付明宇,真是失策了。
“你小子怎么又来了?”
秦烈半点不在乎他的坏脸色,“我来看我小师妹。”
李瑞希用胳膊肘拐他,示意他别这么嚣张,秦烈笑着拉她胳膊,李柏年视线在他们身上来回几次,被胳膊肘往外拐的女儿气得直哼哼。
“养这么多年的闺女,被你小子拐跑了。”
“老师你有什么气冲我来,要么我再陪你喝两杯?这次我保证我会比你先醉。”秦烈语气很欠扁。
“滚滚滚!”酒量好了不起啊。
李柏年哼哼,从厨房出来时,把鸡汤放在女儿面前,见女儿盛了一碗,才漫不经心地说了句:“我女儿从小到大可没做过家务。”
秦烈坐正,很快接过话茬:“家务活我做。”
李柏年看他一眼,“你?我看你这样子可不像在家能做事的。”
秦烈笑,“李老师,那你可看错了,我从小独立惯了,人有点洁癖,做家务可难不倒我,做饭我虽然不擅长,但对付过日子是够了,你放心,肯定把瑞希养的白白胖胖,绝不会亏待了她。”
李柏年这才心情好些,看秦烈也顺眼了几分。
桌子下,李瑞希偷偷捏他腿,秦烈反握住她的手,一本正经地和李柏年对话。
俩人的小动作哪里瞒得住李柏年?他可是老师,整天就跟做小动作的学生斗智斗勇,现在倒好,学生跟自己女儿做小动作做到自己眼皮底下了,他又气了。
“行了,你俩低调点!”
李瑞希抖了抖,低头咬唇把手缩回来,委屈地喝了口鸡汤。
秦烈上学时就被他训惯了,完全没感觉,还是厚脸皮要去拉李瑞希的手。
李瑞希脸皮薄,使劲推开,俩人一来一去,最后力气不如人,她还是被人紧紧握住。
李柏年没好气又问:
“你这行业实在辛苦,危险又大,上次说要调职,什么时候能顺利调走?”
秦烈沉吟:“应该快了。”
上次酒店大火,他指挥的不错,手下没有消防员出岔子,又救了不少人出来,上头最近透了消息给他,只是体制内的事变化大,不容人去控制,他不好给出承诺,只能含糊两句。
李柏年也没追问,又跟他聊了秦烈上高中的事。
“向兴是不是跟你处的好?他人呢?现在做什么职业?”
向兴他爸是煤老板,不缺钱,以至于向兴这人没什么上进心,但生活过得不差就是了,李柏年还提起他高中的几个朋友,秦烈一一作答,大部分人做着普通工作,过着普通的人生,一如这社会上绝大部分人。
李柏年听完,略显感慨,教过那么多学生,明明上学时都很优秀,进入社会后却模糊了面孔。
倒是难得,秦烈这个当初爬墙闹事,不服管教的学生,却为国家人民洒热血。
是真的没想到。
就好比现在,谁能想得到他的闺女竟然被秦烈给拐走了呢。
哎……
糟心啊!
李瑞希出了门时,对面的门正好打开,她笑道:“张叔叔。”
昏暗的走道内,男人一愣,回神:“瑞希啊,你回来看你爸?前几天还听你爸念叨你呢。”
李瑞希笑着把秦烈拉过来,“我带我男朋友回家。”
张主任视线在秦烈身上一扫,觉得这人格外眼熟,眉头紧蹙,“你不是那个……”
都说老师对坏学生印象很深。
秦烈后背直挺,有些想笑,谁能想到高中时最爱抓他的教导主任就住在未来老丈人对门,而他还要在这种场合面对。“张主任,我是秦烈。”
“对,秦烈,你是瑞希的……”张主任有些怀疑人生了,没记错的话,秦烈是李柏年的学生。
“我是她男朋友。”
李瑞希见状,赶紧拉着秦烈就跑,“张叔叔,我们先走了,回头再来看您。”
等人遛没了,张主任推开门看到家里可爱又漂亮的闺女,牙关紧咬,决定回头就要把班上那群男生给看紧了,省得一转头女儿就被学生泡走了!
跑出来后李瑞希笑个不停,秦烈也想笑,俩人闹腾了好一阵子,这件事才算过去。
“你带我去哪?”
秦烈笑着把她往山上拉,“跟我来就是了。”
秦烈今天待得时间算长了,但想到他天不亮就要赶回队里,她心有不舍,一路上都搂着他的腰。
秦烈抱着她,俩人走起路跟连体婴似的。
半路李瑞希不想爬山,他蹲下让人趴在身上,背着她往上走。
说是山,其实并不高,但市区就这一座山,东边和西边都开发了旅游景点,山上有许多民宿,十分热闹,北边僻静,没有开发,秦烈带她来的就是北边上山的这条路。
路不算难走,爬了半小时左右也就到达了山顶。
漆黑的夜幕罩下来,仿佛就在头顶。
昏黄的路灯把身影拉长,一路上没有任何行人,就只有他们。
秦烈拉着她的手往上爬,李瑞希今天被他折腾得狠了些,腿酸的不行,虽然一路上都是靠他抱上来,却也还是吃不消。
“你这体力是真的不行,回头我带你练练?”
李瑞希瘪嘴,不乐意,要她健身不如要她命,她以前爱去健身房也就是存了想勾他的心思。
“我不是每天都在锻炼吗?”她冲他眨眼,笑得暧昧,“昨晚刚运动了好几次,再动要死人的。”
他笑,低头靠在她耳边,“你那算什么运动?最多是运而不动,躺着受我伺候,还好意思说?”
论不要脸,李瑞希可比不过他,当即呵呵哒,“反正我就这体力,你爱要不要吧。”
“行,反正受罪的不是我。”
她气得追他,俩人打打闹闹到了山顶,山顶有一间不大的民宿,但黑漆漆的显得有些破落,秦烈拨开灌木丛,把她拉进去,李瑞希站稳后,风直面扑来,远处灯火璀璨的城市,万家灯火划破头顶的黑幕,如星星一般,衬得这夜更为深沉了。
这是李瑞希第一次站在山上看南城的全貌。
原来,夜空下的南城是这样。
灯火通明,把黑幕衬得如水面,星星似是灯光倒影,城市处处彰显生机,让人心生向往。
这般静谧。
她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看过这座城市的很多样子,凌晨3点的南城,早上5点的南城,夜色下的南城,热闹的,喧嚣的,安静的,寂寥的,她虽然生活了许久,却也会在一个人住时,产生“万家灯火无我一盏”的感慨,明明这里是那么让她有归属感。
清冽的风划过,世间似乎只有他们俩人。
也不知是城市把他们抛弃,还是他们抛弃了尘世。
李瑞希静静眺望,被风吹得有些冷,便往他怀里躲着,他自然拉开衣服把她兜在心口。
“好看吗?”
“很好看啊,秦烈。”要是以往看到美好的景物她总习惯拿相机拍照,但这一刻她却觉得,相片是多余的,这般美好的风景,应该留在心里才对。
李瑞希:“你怎么发现这里的?”
秦烈:“以前来灭过火,那间民宿看到了吗?以前这里还有人住,有一次着火我们过来支援,后来民宿生意不好,这里也就荒废了。”
难怪她觉得那民宿黑漆漆的,没人居住,原来是这么回事。
他没说的是。
那天夜里火光冲天,他灭完火后站在这里,望向城市灯火,忽然想,以后要是谈恋爱了,一定要带她过来看看。
李瑞希搂着他的腰,声音很甜:“秦烈,这是你守护的城市啊。”
秦烈笑:“我没你说的那么伟大,但我在这里长大,这城市每一条巷子我都熟悉。”
做消防熟悉地形是必须的,他对这座城市很熟悉,不仅是辖区内的,就是辖区外的,也没有他陌生的地方,只是这几年他很少离开辖区,新区盖了许多高楼大厦,与他熟悉的城市有些不一样了。
李瑞希想到什么,轻声道:“我爸今天说的话你别放在心上,我并不在乎你能不能升职调走,你要是喜欢做消防员,就一直做下去,要是不喜欢,那明天就不做了也没关系,总之我希望你了解,我并不想去改变你。”
秦烈心念微动,风吹的他心湖荡漾不平。
夜空下,李瑞希冲他笑着,嘴角有若隐若现的梨涡,他伸手戳了一下,笑:
“女朋友怎么这么贴心?”
“我就是实话实说。”
“我到底哪里好,值得你这样对我。”怎么都觉得是自己赚了。
李瑞希笑笑:“那可太多了,你哪里都好,不好的地方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