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提醒,低头才发觉,一路走得太急太快,脚背早已被高跟鞋磨出血泡,绒面的边缘染上了淡红色被组织液混合的血水。
“上来吧,又不是没背过。”
她咬唇,犹豫几秒,终于伏在他背上。
男人的肩膀宽阔挺拔,把风全然挡住了,他步伐很稳,行走间,风衣外套和他的西服面料发出摩擦的细响,遮挡住了她无法抑制的急促心跳。
高跟鞋搭在她脚尖晃荡不稳,时景干脆取下来,拎在手上。
路上的行人都不住地回头看他,男人并不在乎,旁若无人背着她朝前走。
余葵起先还浑身紧绷,随着时间推移,闻着熟悉的气息,肌肉不自觉地放松,胳膊松松搭在他颈间,偶尔被他的黑尾扫到脸颊。
被刺激得痒痒,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下一秒——
时景的脚步停在斑马线前。
他直到此刻,才如梦初醒发出一声喟叹,“你没错,小葵,是我错了。”
胸腔说话的共鸣,沿着她搭在那儿的手传抵过来,震得她脑袋眩晕。
他说,“是我自诩聪明,是我自以为是做了决定。六年真长啊,我做什么才能填满它。”
他们现在的关系,就像最熟悉彼此的陌生人。
被时间分隔在两端。
余葵已经朝前走了,而他贪恋地留在了十七岁,从未真正走出来。
第73章 第四个愿望
碘伏擦在伤口,泛起细密的刺痛。
她坐在鞋店沙发上,看时景单膝抵着地板,头微低,白皙修长的指节捏着她的脚,仔细擦上药膏,贴上创口胶布。
余葵移开眼。
触感却仍在,指腹所经过的,她脚背的每一寸皮肤,被带起酥麻的颤栗,甚至比创口的痛感更叫人无法忽视。眼看时景还要亲手给她套上袜子,她终于忍不下去了。
脚丫下意识闪避,伸手接过来鞋袜,“我自己来吧。”
“是不是弄疼你了?”
时景蹙眉,他已经尽量放轻力道,“在学校呆久了,平时处理训练伤口,下手没轻重。”
“没有。”
余葵摇头,又不能说是这样的举动太亲密,突破了她的羞耻度,只得转移话题,“你们都读博了,还得训练啊?累不累?”
“比本科时候训练量小了很多,不过该有的还都有。”时景笑了一下,“不累,都已经习惯了。”
鞋店的店员躲在柜台后私语。
直到时景结账时,填单的女孩才小声跟余葵感慨夸奖,“小姐姐,你男朋友真是又帅又体贴,你俩好般配的一对儿啊,太养眼了!”
走出店里好远,余葵又回头看一眼。
她似乎,还是第一次听人赞美她和时景般配,哪怕只是店员的恭维话术。
穿上平底鞋,走路舒服了,就是站在时景身边,又娇小了一截儿。
地铁在隧道中呼啸,玻璃窗映出两人的身高差。
余葵在心里勾线起稿,想着要用什么样的颜色填充,可等坐到电脑前,数位笔真的拿在手上时,她却无论如何不能复刻出那个画面,用什么颜色,都感觉氛围太浅或太浓了一些。
“他说喜欢你,就这么把你送到楼下,然后就走了?”
吴茜咬了一口苹果不可思议,“小葵,你刚刚应该通知我一声的呀,让我看看,到底是多帅一个人,让你除却巫山不是云。”
余葵捏着笔心不在焉调色,“他把我所有的社交账号留了一遍,然后问明天下班能不能来接我吃饭。”
“hoo~~~”
吴茜爆发一声欢呼,“我现在怎么有一种在追更偶像剧的刺激感,你答应没?”
余葵松开手,哀嚎着痛苦捂眼,“我没忍住,我拒绝不了他,我答应了。”
吴茜不解,“这不是很好吗?你喜欢的人跟你表白了,你们这是双向暗恋呀,错过那么多年,不抓紧时间答应他,你还在犹豫什么?”
“我当然很高兴,可是…”
余葵五指陷进发间,烦闷地挠头,“说给任何人听,都可能会觉得我矫情,我也是真的很伤心,我的喜欢那么多,我流了那么多的眼泪,他的喜欢却只有一点儿,不然那么多年,他为什么直到今天才来找我。”
她是因为误会。
他呢?
吴茜打个响指。
“我懂了,你现在的犹豫,都只是在确定他对你这份喜欢的重量。”
她分析,“确实,跟这种大众情人做朋友很风光,谈恋爱,烦恼是少不了的,哪怕他一无所有,都有女孩子为那张脸前仆后继往上扑,更别提他还条件出众了。如果他爱得不够深,你又没安全感,两个人恋爱后异地的坎坷、鸡毛碎皮的磨难是很难挺过去的,说不准一次小误会,就像当年一样,又把你俩分开了。”
“你很清醒嘛,小葵,我赞成你好好考察他,让他也尝尝为你流眼泪的滋味!”
余葵总算笑起来,朝她扔了个抱枕。
“我才没那么想,我希望他喜欢我就行,别流眼泪!”
“我该怎么说你,都没好呢,就护上了。”吴茜皱着鼻子直摇头,“你这样狠不下心,果然没有做坏女人的天赋。”
从余葵认识时景那天起,他就是天之骄子,宠辱不惊,还拥有很强的抗压能力,流眼泪放在他身上,总觉得违和,认识那么多年,她也只在昨夜酒后,见他眼睛湿过一次。
画面在脑海里闪过。
她盯着台灯发怔,隐忧又一次浮上心头。
她昨晚便隐约有感觉,今天相处过后,这种直觉更强烈了,她不知道时景这些年经历了什么,却隐约觉得,他身上像背着一座山,心里藏了很多事情,整个人都活得很累。
她提了两次,第一次说他变了,第二次问他过得好不好。
时景都简单揭过了。
少年时景尽管高冷,却也时常在余葵面前显露他意气风发、肆无忌惮的一面,而现在,他明明看上去变平易近人了,却不再随心所欲,他似乎每时每刻都在收敛自己。
他好像,活得一点儿也不开心。
这些改变,到底都在什么时候发生的呢?
周一。
余葵难得在闹铃响起之前睁眼醒来。
放在往常,她的穿衣风格就是球鞋毛衣外套,怎么宽松舒服怎么来,更冷的时候,再加件羽绒服,日复一日。衣到用时方恨少,她找了一圈,才发现大多毛衣袖子都起球了。
一咬牙,她取下衣柜里最贵一件单品。
还是去年跟易冰在三里屯逛街,被大小姐按头买的,设计品牌很有质感的小黑裙,及膝长靴,外搭雪白的羊毛开衫大衣。
为了搭配这条精美的裙子,余葵甚至坐到镜子面前化了妆。
不是那种打工人敷衍版的,她仔细夹翘睫毛,刷得根根分明,又涂上水蜜桃色唇釉。
出门前,对全身镜拨了下头发,眨了一眨眼睛,整个眼妆和耳环的宝石呼应,闪得波光粼粼,是气场十足的惊人美貌。
美术人的手艺真是没话说!
走到电梯口,她又隐隐后悔起来。
会不会太隆重、太夸张了?
显得她很春心荡漾,很迫不及待?
全妆上班,余葵明显感觉回头率和关注度都比平时高不少。
买咖啡时,收银小姐还夸了她的眼妆漂亮,女人的自信心,大抵都是这么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渐渐地,她肩膀扩开,衣摆也带风了。
才进办公楼层,同事便送上赞美。
“Kerry,你今天好漂亮,下班有约会吗?”
其他人闻言,纷纷把脑袋探出工位,夸完一圈八卦起哄:“是小宋总吧!”
余葵制止了议论。
一进办公室,桌上向日葵和黄玫瑰混搭的鲜美花束映入眼帘。
助理笑起来解释,“是小宋总送过来的,还说等你到公司,让我跟他打声招呼,他有点事儿下来找你说。”
“你就跟他说,不用麻烦了,等会儿我上去开会时候,找他一趟就行。”余葵开电脑,把大衣搭在椅子上,回头,“对了,花拿去插在茶水间那瓶子里吧,我这儿没地方放,浪费了。”
小助理抱着花出了办公室。
大家交换眼神,唉,襄王有心,神女无心啊。
实习生嘀咕,“Kerry怎么想的呀,小宋总这种级别的钻石青年,人绅士,长得帅,又有钱,对她又一片痴心…难不成她自己也是个低调富二代,所以才不为所动?”
“有Kerry那么隐形的富二代嘛。”
带她的原画师随口调侃,“乘地铁租房住,身上的衣服均价不过千,比你们这批新进来的好几个实习生都朴素。”
“确实,我们这期好几个北京土著,培训期还有人开保时捷来的,”女孩说完又调转话头,“像Kerry这个级别,年薪奖金应该不低呀,她怎么……”
“有的人物欲低,够用就行,这点我还挺佩服她的。不过年薪嘛……上任主美离职前听说拿到百万级了,身体出了大问题到国外治病才走的,Kerry临危受命接替他的位置,虽然上面开会承认过,大家也服她,但集团的任命始终没下来,就是说,她现在干的是主美的活,拿的是副主美级别的年薪,倒是奖金还有点盼头,去年项目效益这么好,肯定是不少的。”
余葵不知道外头有人正揣测着自己的年收入。
她晨间的工作忙完,打开微信,才发现时景给她发消息了。
还是那个熟悉的星空头像,只是昵称从句号变成了字母A,一上午,他把她半年内所有对人可见的朋友圈都点赞了一遍,每条都评论留言。
余葵拍月亮,他就夸那月亮真大真圆。
余葵画小甲壳虫,他就夸那作品细腻可爱。
余葵过年回家,抱怨跟村里七大姑八大姨打麻将输了五百,他就给她直接给她转了五百。
余葵看着对话框里的转账信息,哭笑不得,噼里啪啦回他:你干嘛,好不容易请假回家一趟,你没事做的吗,一直给我评论点赞。
A:我只是想参与进消失在你世界的这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