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阿姨长得这么漂亮,她儿子肯定丑不了。”俞早语气肯定。
宁檬不以为然道:“那可不一定,万一儿子随爹呢!”
俞早:“……”
“邹阿姨说她老公读大学时可是校草,她儿子颜值绝对低不了。”
宁檬:“那你还等什么?赶紧下手呀!反正你都睡到祁谨川了,可以找下家了。”
俞早:“……”
论渣,还得是大小姐。
和闺蜜对完视频,俞早握住手机安静坐了一会儿。
她扪心自问,真的要放弃祁谨川,找下家吗?
她足足肖想了十年的梦,她真切睡到了白月光,也算梦想成真了。
可是她想要的只是这一晚吗?
她甘心吗?
她突然发现自己并不甘心。
欲壑难填,人心都是不知满足的,得到了一样,就会肖想另一样。得到了祁谨川的人,她竟然胆大包天开始肖想他的心了。
可怕吧?
她都被自己的野心吓到了。
当晚,俞早做了个匪夷所思的梦。梦里她被一个哀怨十足的男声,苦苦纠缠——
“俞早,你不对我负责吗?”
“你好渣一女的,睡完我就跑路了,你把我当什么了?”
“俞早,我等着你对我负责。”
……
那个声音抵在耳边,愈加清晰。
俞早赫然睁眼,看见祁谨川一张放大的脸。
“啊……”
俞早直接被吓醒了。
醒来那刻,屋内黑黢黢一片,屋子里萦绕着另一道平和有力的呼吸声。邹阿姨睡得很熟。
她摁了左手边的床头灯,暖橙光线映照着床头,勉强照亮一小块弹丸之地,照到床尾就淡了。
她喝了半杯温水,靠在床头缓了好久。
太诡异了,居然会做这么奇怪的梦。
俞早父母的婚姻就是不幸的,一对受娃娃亲迫害的怨偶,相看两厌,对彼此都是一种煎熬。
正是因为见识过婚姻最面目可憎的样子,她从不憧憬婚姻。但要说多恐婚那也不至于。至少她也见过婚姻美好的模样。宁檬的父母就是。年少相识,相知相许,共同携手走过半生,至今仍然恩爱如初。
邹阿姨和她的丈夫同样是佳偶。她提起丈夫时眼睛有光,表情甜蜜,俨然是小女生模样。
女人就是一朵娇嫩的鲜花,需要精心呵护。而好的婚姻,好的伴侣恰恰就是呵护鲜花的养料。养料充足,鲜花自然怒放,娇艳欲滴。
俞早对婚姻一直看得很淡。不抵触,也不强求。遇到合适的人,结婚未尝不可。若是遇不到,单身一辈子同样可行。
就是这个“合适”可太讲究了。首先得彼此相爱,无爱的婚姻就是一座毫无根基的空中楼阁,随时都会轰然崩塌。爱是基础,是必要前提。光这一项分分钟筛掉一大半人。最起码她那几个前男友就已经光荣出局了。
其次就是伴侣的人品。人品不过关在她这里自然是过不去的。三观契合,稳定的情绪,富有责任心,拥有共情能力……人品又可以扩列出诸多条件。这一项又筛掉了一大半人。
再者还要看男方的父母和家庭条件。太穷的,她看不上。太富的,她攀不起。
真要这么条条框框卡起来,符合条件的只有祁谨川。
这辈子嫁不了祁谨川,她注定要孤独终老了。
邹阿姨的儿子各方面的条件都很不错。可惜终究不是她心里的人。缺了“她喜欢”这个大前提,一切都是枉然。
不过既然邹阿姨有意牵线,人她肯定是会去见一面的,就当多认识个朋友。
***
阿姆斯特丹两天行程,行程排得很松弛。
第一天,阿姆斯特丹王宫,水坝广场,荷兰国立博物馆。
第二天,风车村,羊角村,梵高博物馆。
一天三个地方,不赶时间,正正好。
林队向众人科普了好多荷兰历史。
不愧是金牌导游,耐心细致,有问必答。
俞早是除了林队以外,唯二的年轻人。她就负责给叔叔阿姨拍照,偶尔还得帮阿姨们背背包。
她帮闺蜜拍了这么多年照片,技术早就锻炼出来了。她拍照很有一套,找角度,调光,指导造型,后期还能修图,叔叔阿姨们都喜欢找她拍照。
她靠着精湛的拍照技术成功把自己混成了团宠。
有她帮忙拍照,林队的工作量大大减轻。
他和俞早开玩笑:“俞早妹妹,感谢你解救了我。以前我带老年团,团里就我一个年轻人,什么活都我干。尤其是拍照,我一个人得拍全团,那工作量可想而知。”
俞早建议道:“以后老年团就得多安排两个年轻人。”
林队呵呵直笑,“思路一下子打开了。”
俞早不仅拍照技术好,她英语口语也很流畅,能和当地人无障碍沟通。团里一些叔叔阿姨不会英语的,她都可以帮忙翻译。
“囡囡,没想到你英语这么好。”
看着她和当地人侃侃而谈,自信从容的样子,邹筝发觉这姑娘全身都是宝藏,越挖掘越觉得惊喜。
俞早谦虚一笑,小声解释:“毕业想进外企,大学时特意练了口语。”
王亚萍对女儿的要求就是嫁个好男人。高中毕业,她坚持让俞早去读师范,以后当老师。女老师好找对象,职业加分。
不过俞早有自己的想法,她不想把自己的人生交给母亲安排。她不顾母亲反对,执意学设计。学设计能挣钱,她必须尽快攒钱买房,脱离那个根本就不属于她的家。
她一开始的目标是进外企,大学四年做了很多努力,尤其是口语,天天都练。虽然最后没进外企,不过樊林也是大厂,差别不大。何况口语练出来了,这也是一项技能。
邹筝随口一问:“囡囡,你哪个大学毕业的啊?”
俞早小声回答:“横桑C大。”
一听横桑C大,刘美凤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比那几百瓦的灯泡还亮。
“横桑C大,985名校,不比咱们A大差。小姑娘怪厉害的咧!”
刘美凤看俞早越看越满意,趁着俞早替其他队员翻译的功夫,她偷偷和邹筝咬耳朵:“阿筝,这么优秀的儿媳妇你不要,我可看中了,等回青陵我就安排我家逆子和小俞见面。”
邹筝:“……”
不带这么公然撬墙角的啊!
邹筝忙不迭顺:“谁说我不要了,我中意着呢!要见面也是我家小川先见,我先认识囡囡的。”
刘美凤挽住邹筝胳膊,笑呵呵道:“一起一起!”
“先来后到懂不懂?”
“别这么较真嘛!”
——
优质老年团,团里的叔叔阿姨素质普遍很高。上车睡觉,下车拍照,基本上没有喧闹,全程都很安静。
他们也很照顾俞早,在车上会关心她晕不晕车,需不需要吃晕车药。一日三餐惦记她吃没吃。她早餐起不来吃,团里的阿姨都喊邹阿姨替她打包回去吃。天冷时刻提醒她多穿衣服。
团里有个退休老干部,是摄影爱好者。这次旅游扛了一组昂贵的摄影装备。见俞早感兴趣,叔叔毫不吝啬让她上手拍,还手把手指导她。
短短两天行程,俞早就感受到了老年团满满的爱意。
晚餐,众人去吃了传统荷兰菜。The Pantry 位于国立博物馆附近,一家很小的店,但风很大,需要提前预约。店内的装饰非常有特色,墙上挂着各种各样的荷兰瓷器,复古又精美。
至于味道吧,俞早觉得也就那样。可能她吃不习惯荷兰菜。不过他家的山羊奶酪炸丸子她倒是挺爱吃,一颗不剩,席卷光了。
从餐厅出来,好多叔叔阿姨都跟林队反映明天要吃中餐。中国胃还是得中国菜来填,其他菜系都不合口味。
邹筝晚餐吃得很少,就动了几筷子。
酒店对面就有一家甜品店,怕邹阿姨会饿,俞早主动说要去买甜品。
邹筝是甜品十级爱好者,看见甜食就走不动道,自然欣然同意。
两人穿过熙攘的马路,拐到街角。
甜品店光束晕暖,橱窗里照出琳琅满目的蛋糕,精美可口。
这会儿,店门口停着一辆送水车,送水工正拎着两大桶水要去推玻璃门。
俞早见状,飞速跑过去,先送水工一步替他推开厚重结实的玻璃门。
送水工先是一愣,反应过来后笑着对俞早道谢。
俞早摇摇头,弯了弯嘴角。
邹筝站在一旁看得清清楚楚,她都没注意到送水工,俞早就已经跑了过去,完全是本能的反应。
这个姑娘骨子里就很善良。
而她之前竟还把人家当成骗子,想想真是太不应该了。
邹筝暗自决定,俞早这个儿媳妇她要定了。这么善良的姑娘当然要给她当儿媳妇。
她眼疾手快拿出手机,果断拍下这美好的一幕。
***
自打老母亲出门旅游后,家里阿姨也放假了。老父亲开始频繁到靳家蹭饭,完全不想开火。祁谨川不愿来回跑,干脆就住职工宿舍了。
生命中两个最重要的女人都撇下他远行了。他觉得这日子过得了无生趣,完全没盼头。
心里不畅快,这脸色自然就阴郁。他手底下那几个实习生本来就怕他,这两天见他心情不佳,他们成天战战兢兢,生怕触他霉头,殃及池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