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笳把羽绒服拉到最上面,下意识回头,三四个穿着极单薄的流浪汉蹲在披萨店外。
其中一个与她对视上,盛笳立马躲开视线。
除了她,站台只有另一个穿着类似IT男的人,一辆车驶过,他上去,就剩下盛笳一人。
她决定打车。
盛笳将手机举起来,面容解锁,围巾挡住了下巴,两次之后才成功,身后的流浪们传来笑声,她害怕又焦躁,点开软件,正在输入目的地,身边有人“嘿”了一声。
盛笳回头,是刚才那个的流浪汉。
离近了一些,她才注意到此人左腿是瘸的,右眼睁不开,眼皮凹凸不平,像是密密麻麻的杂乱针脚,眼眶下面的皮肉时不时地不受控制地抖动一下。
盛笳后退了一步。
熏天的味道扑面而来,她惊得忘记屏住了呼吸。
那人的声音很不清晰,盛笳听出来他在问自己有没有零钱,给他一点儿,他要吃东西。
她捏紧自己的包,摇摇头。
那边还有三个流浪汉紧紧盯着这边,显然,如果盛笳但凡掏出一个硬币,就会被他们围住。
市中心的夜晚并不寂寥。
来往的人对流浪汉见怪不怪。甚至有人十分同情他们的遭遇,盛笳曾见过有人耐心听完他们的故事后,慷慨付出20刀。
可她单纯的双眼暴露了她。
那个流浪汉盯着她,露出一口黄牙,指着她的包,不怀好意地说:“我觉得你有。”
盛笳确实有,可她不想给。这些人平时吃药吃得精神系统损坏,神志已不太清楚,她不想跟他们有半点接触。
她还是摇头,见对方瘸腿追不上来,转身就跑,打算直接跑到下一个停车站。
刚过了街口,有人轻轻抓住了她的胳膊,拦住了她的去路。
盛笳吓了一跳,甩开手。
那男人因她的反应有些惊讶,后退一步,给她足够的安全距离,用中文道:“是我,你不记得了吗?”
盛笳扫了他一眼,低声回复,“你认错人了。”
说完就要走,他却叹口气,笑道:“我是纪知宇,你忘了?”
盛笳又抬头,回头看了一眼那几个流浪汉,“抱歉,我没认……”
“没关系——”他顺着她的目光看向街对面,“他们是不是纠缠你了?还是骂你了?有人会辱骂女孩儿,你就当没听见。”
“也不是,问我要钱,我没给。”
“别怕,这些人最近几个月都在这附近,要钱是想买烟买酒。”他笑了笑,呼出的白气随风飘散,“天冷的时候流浪汉会更多,毕竟这是这个国家最温暖的城市,他们会在这里度过整个冬天,现在治安确实不如以前了。”
盛笳“嗯”了一声。
她皱了皱鼻子,觉得衣服上也染了味道。
纪知宇将手揣在黑色羽绒服里,“你住在哪里?”
盛笳没有回答他,只是冲着前面道:“我坐公车。”
“哦,看来不在downtown?要不要我开车送你?”
盛笳看向他。
纪知宇回头指着身后的高层公寓,“我家不远,不如你多走几步去那里取车?”
盛笳摇摇头,冲他笑笑,“谢谢你,不用了,我坐车很方便的。”
她的疏离显而易见,纪知宇也不步步紧逼,耸耸肩,“那我陪你一起等,你不会再拒绝我了吧?”
“好,谢谢你。”盛笳感激地点点头。
两人实在算不上熟悉,不知道说什么,纪知宇站在她身边,过了一会儿先开口,“我后来再给你发消息,你怎么都不回复我了?”
“啊……”盛笳抬起头,微微诧异,因为她似乎听出了他语气中的委屈,她想起上次聚餐,他们互相添加了联系方式,不过是国外的软件,她很少登录上去,“对不起啊,我可能没看见。”
边说,她拿出手机,调出聊天记录里未读的标志,“你看。”
纪知宇认真看了一眼,然后笑眯眯地说:“我相信你。”
盛笳点开他半个月前发来的消息,见他是问自己是否愿意出来吃饭。
可惜聊天框空空荡荡的,有来没有往。
纪知宇低着头,“那我现在当面问你,你愿意吗?”
他的眼睛偏圆,眼梢微微耷拉下来,看上去无辜又单纯,像一只金毛。
盛笳眨了眨眼睛,问:“只有我们两个人吗?”
纪知宇笑了,“你如果觉得不自在,可以叫上你的朋友,我也叫上我的。”
他叫人很舒服,盛笳不免放掉戒备心,她说“好”,过了一会儿又问:“你有微信吗?”
“有啊,你愿意加我吗?”
盛笳点开自己的二维码,递过去。
纪知宇很开心,看着她的名字,“原来这个字念JIA呀。”他挠挠头,看上去有些害羞,“我十岁就跟爸妈出国了,很多字都忘了怎么读怎么写,我给你发消息,如果有错字,你可别笑话我啊。”
盛笳觉得他莫名很可爱,正巧公车缓缓驶来,她冲他摆手,又笑道:“不会的!”
她跳上车,纪知宇抬头盯着她,忽然又指了指手机,高声道:“到家别忘了给我发消息!”
第72章 新人
和纪知宇聊天为生活增加了一些别样的乐趣。重遇的第二个周末, 他说想请她吃烤肉,盛笳问他是否可以带上自己舍友,他表示同意。
刘妍欣不知道和谁出去吃饭, 但一听说有人请客很开心。上了车,往驾驶座一看,张了大嘴巴, 她问了好, 低头悄悄给盛笳发消息。
【你怎么认识他的?】
又用手戳戳她, 示意她看手机。
【就是在上次那个聚会。】
【你真厉害,他是富二代, 我们上次聚会那个地方就是他家铎。那天全场最顺眼的男生就是他了, 可惜我没敢上去主动要联系方式。】
吃过饭, 纪知宇提出请她们看电影, 盛笳正要拒绝,刘妍欣很积极地响应, “好呀好呀, 看什么?”
“有个系列电影出了前传, 有兴趣吗?”
“好啊!”
盛笳坐在两人的中间, 快到四十分钟时, 刘妍欣出去上卫生间,纪知宇抓了一把爆米花, 随后靠近盛笳小声问:“下次还是我们三个人吗?”
盛笳装作听不懂, 笑了一下, “四个人也可以,只要你想。”
纪知宇轻轻叹口气, “……好吧。”
后来,他们保持着每周一次见面, 刘妍欣似乎是最积极的那一个,纪知宇不喜欢三人约会,便叫上其他朋友,将其变成一个小型聚会。
*
裴铎最近的生活很规律,周六下午打了壁球,又去山庄喝酒。聚会的人每次都变,唯一不变的是人家都是成双成对的来的,只有他总是孤家寡人一个。
二十八岁的男人,血气方刚,又不是进了庙的和尚。
他身边这些朋友都是自小一起长大的,谁也不认为他是会为某个人戒断感情和欲望的情种,于是,两瓶红酒见底,有人笑着道:“裴爷,前几天遇到个不错的姑娘,要不要认识?”
裴铎轻轻晃着酒液,闻言抬起眼。他以前本没这么爱好酒,只把其当成个消遣,如今,他参加酒局的次数一点点频繁,次次都会喝到微醺,回家从头到脚地淋个凉水澡便睡觉。次日醒来,前夜聊了什么也不记得。
略微浑浑噩噩,却有麻痹奇效。
他尚未回答,先有人调侃,“既然是好姑娘,你竟然舍得不下手?”
“人家看不上我呗,嫌我一身铜臭味儿,说真的,裴爷,那姑娘今年预备直博,学的是影像医学,算你半个同行,父母都是教授,才二十四岁,特别聪明不说,看着可真是干干净净的漂亮。”
他们了解裴铎,知道他一般看不上脑子不够使的人,不论是朋友还是工作上的伙伴,他都会挑选跟的上自己思维的人。一旦意识到对方是朽木,他便懒得再费神。
见他不说话,好友笑笑,“你认真考虑考虑呗,但别太久,我上次跟那姑娘提了一句,人家对你很有兴趣。”
裴铎还是垂眸瞧着杯中红酒。
那酒倒映着顶上的光,晃荡起来,像是藏着月亮,又像是藏着含了泪的笑脸……
他忽地一饮而尽,抬起头时,是一张漫不经心的笑容,“行啊,见见就见见。”
*
市中心有一家迷你高尔夫店,裴子铭和刚认识的高中同学周末同去。他个子高,人长得帅,一个快要毕业的女孩儿不怕冷似的,穿着吊带往他身上贴,裴子铭黑着一张脸快要贴到墙角去,最后终于忍不住一根手指头顶着人家的肩膀,“你……我有喜欢的人了。”
女孩儿哈哈大笑,似乎觉得他可爱又单纯,她大胆地上手乱摸,看他微红的耳朵,耳语,”你不会还是小处男吧?”
这里不少十一二年级的高中生早都有了人生初体验,并以此为自豪,裴子铭不想承认,“当然不是。”过了一会儿又怕这话传到秦婴耳朵里去,梗着脖子,“是又怎么了?”
他坐立难安,中途找借口出来买冷饮,在附近一家商场里晃晃悠悠。
上电梯时,在斜上方人群中似乎看到一张面熟的脸。
盛笳。
他们一共五人,三男两女。
应该刚从一家甜品店出来,准备继续闲逛。
裴子铭原本不怎么在意,直到见一个男生似乎对她格外殷勤些,不由得多看几眼。
男生对有兴趣的女孩儿是什么样的,他很清楚。那人显然挺喜欢盛笳的,而且盛笳看上去也不怎么排斥。
他抓了抓头发,记起上个周才毫无原则地答应秦婴要让盛笳重新成为她的嫂子。他想了想,摸摸鼻子,偷偷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了她。
秦婴回复得很快,反应也很激烈。
【发给我干什么!那男的都要上手了,发给我哥啊!】
【可是我哥平时从来都不搭理我的。】
【那你这次试一试,看看他会不会搭理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