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人们把瓷碟摆放好,还用透明玻璃壶装了褐色的液体,然后倒出来装进了鎏金玻璃杯里, 随后放在孟浔的桌前。又放了一杯到兰濯风的面前。
做完这些,才起身离开。
“这是什么?”孟浔端起鎏金杯子, 细细闻到了股姜茶的味道:“醒酒茶?”
“叻。”
他轻笑赞她,又解释缘由:“醒了酒就能送你回学校。”
话语刚落,孟浔握着鎏金杯子的手一顿,仰头整杯喝完。
兰濯风好无奈道:“是醒酒才送你回去,不是喝完。”
夏天喝姜味的醒酒茶别有一种感觉。孟浔握着鎏金玻璃杯,面上一本正经的道:“我知道,但是我已经醒酒了。”
兰濯风就静静的看着她,那双眼像是在说:你怎么证明?
“叻是聪明。”孟浔极力证明自己就是没有醉,醒了酒:“好叻就是好聪明。”
孟浔说粤语不标准,粤语的语速快,但她说话永远都是温吞的样子,但是她的声音就是独具魅力,空灵,像是远山雾色里,忽然传出来滴水润物声。
屋内安静了许久,兰濯风低低的咳了咳。
孟浔看见他褐色眸子里快藏不住的笑意。
低声嘀咕道:“你现在是在取笑我吗?”
“我发誓真没有,”他嘴角扬起,举起三根手指,向上天证明:“是你真的太可爱。”
从取笑变成可爱,他夸赞人信手拈来。
气氛变得有些微妙,特别是他带着笑意的眸子直勾勾的看着她。
不管她说话做事,兰濯风总是会称赞一两句,但她实在不适应这种赤裸裸的表扬。
从小到大,她都没受过这么隆重且直白的夸赞。
她勤快些,外婆说:养你那么大,干点活应该的。
她考到好成绩,外婆说:供你读书,不考好,那还不如别浪费钱。
总之,她不管做了什么,那都是她应该做的。
所以她才说受不起他这么直白,且对她无时无刻的赞美。孟浔直起身,扭到的脚轻轻点地,道:“我是真的醒酒了,要回学校了。”
她是真的醒酒了意识到从山上到回兰濯风的家里,他们之间的距离因为酒精的缘故,稍微有些越线了。她就当是白日梦。
现在醒酒了,总不好一直在这里待着,像什么话。
而且聊天这种事情,其实说简单但也暧昧,简单点就是吃了吗,喝了吗,往深层次点就是把自己说给对方听。显然他们不是在问对方吃了吗,喝了吗。
但是再聊就是深层次。
所以她很感谢他的帮助,但是也只能点到为止。
她站着看他,那双眼里是不卑不亢。
从她入门开始到现在,就没有把心安在这里。
兰濯风知道这不是她内向,而是她在逃避他,至于为何逃避,他寻不到由头。
但人总要时间去接纳生命中突然多出来的人和事。
是他操之过急,再拦恐怕也会变得不合时宜。
他站起身把自己的衣服理了理,终于松口:“那我送你回去。”
他的退步,孟浔自然是只能接受,都坐他的车来了,还不让他送,这也说不过去。
车子驶离宅子,开了铁门往外走去,一路到A大不远处的树荫下。
还是上次那个树荫,她临走时,他送了她葡语书。
孟浔下车,脚其实还是有些疼,但比刚扭到的时候好些了。兰濯风下车的时候,接过峻叔递来的大袋子,“这是你扭伤的药,受伤不是小事,不要推辞。”
他的那句不要推辞,把她脱口而出的不用给咽了回去。
孟浔接过袋子,低声说了句:“谢谢。”
兰濯风单手从口袋里拿出烟,估计等她走后就要缓解下烟瘾。哪怕烟瘾上来了,却还是被他压下去,忍不住逗她句:“谢谢谁?”
“你阿。”
看来,孟浔没明白他另一层含义。
“我是谁?”
他又追问:“总得有个称呼?”
又回到了在他家里的那句没有下文的聊天。
——“那你想我喊你什么?”
他来不及回答,也可能是还没来得及说,佣人已经来了。
现在,他又抓着这个话题不放。
看来他是必须要个答案。
太阳在他背后,她抬起头伸出手挡在额头前眯着眼看他。
“那你倒是说。我应该喊你什么。”
其实她就是不知道喊什么,所以今天在他家里,佣人上完茶歇后她才会一口一个你。
“Keith是朋友,三哥是家人,你觉得呢?”
喊Keith,像朋友,虽然他说他们是朋友,但是她有自知之明,她哪里够格。
喊三哥,更不可能了。那是兰双的称呼,是家人才喊的。
只是二选一的话就会显得Keith更好些。
“我觉得Keith就好。”
她做出了选择。
却又听见兰濯风说:“喊我三哥。”
他都已经有想法了,却故意逗她。
步步为营,处心积虑。
那是第一次,孟浔亲身感受到兰濯风身为上位者的霸气,简单的四个字,却充斥着不容抗拒的意味,那双眼眸,垂下来看他,难怪大家都说他不怒自威,眼神都很可怕。
孟浔破天荒的不敢抗拒,也不去想为什么,他要她喊三哥,只哦了声。
“那好。”孟浔转身前道:“下次就这样喊你。”
她转身离开,极力让自己的走路姿势看上去正常。
瘦弱的背影,藏着一股傲性。
留下兰濯风在原地,抖了根烟,用火柴盒点燃后,闷闷的吸了两口,烟雾吐出来,他眯了眯眼眸,转身上了车,想听她说句好话,可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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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后,脚踝的疼痛因为走路过多而加剧,她拿出袋子翻出药酒对着自己红肿的脚踝处喷了喷,随后便把袋子放到一边。
到了晚上的时候,孟浔想了下,打算明天和兰双请个假。
便发了信息,孟浔:我的脚崴到了,明天可能去不了,能请一天假么?
兰双没有回信息,倒是打了视频电话过来,关心了几句,问孟浔哪里扭到的,她不好意思说,只说踩空了。说完,又让孟浔给她看看扭到怎么样。
孟浔拗不过她,只能把摄像头转过去,摄像头对准了脚踝,也对准了下午的大袋子。
兰双眯了眯眼,道:“行啊你,居然那么有品味,买这个牌子的鞋子。”
“什么鞋子?”
孟浔不懂兰双在说什么,见她真的懵懂,兰双解释说:“你对准那个白色的大袋子,那上面是不是有英文logo,那是某个鞋子品牌。”
孟浔啊了声,立刻起身下床。
然后走到了那个袋子里,把上面的药物清空,打开一看,里面是双运动鞋。
白色的,摸上去质地很舒服。
兰双的声音还在耳边响起:“这个鞋子需要提前半个月预定,一双十来万,肯定不是你买的,说吧,是不是你的好朋友Keith先生。”
孟浔抿唇,她下午真的以为是药,所以才拿了。
万万没想到,药下面还藏了双鞋子。
她借口有事,挂断了兰双的电话,谁知她非但不理解她的焦急,还在电话那头贱兮兮道:“哟,看你这个表情,该不会这是他给你的惊喜吧?”
孟浔没有搭理兰双,挂断电话后,看向放在鞋架上自己平时穿的那双,也是白色的,虽然没有破,但颜色已经旧了。
孟浔的心像被电击到,她握着手机,想起她刚去兰双家上班的第一天,他们电话里,他曾说过:威世那天晚上我也只是想给钱你,正经让你买双帆布鞋。你对我偏见好深。
现在那份偏见早已消失不见,变成了他很好。
孟浔的视线从鞋子上收回,没有犹豫拨通了兰濯风的电话。
那边接通,很安静的夜晚,偶尔能听见几声鸟叫,孟浔想他估计是坐在院落里,喝着茶,抽着烟,赏月吹风,随后听见他低沉的嗓音响起:“孟浔。”
见她没回复,他又问:“那么晚了,找我有事吗?”
“Keith,”她还是无法接受自己喊他三哥,他说过那是家人的称呼,她怎么可能和他成为家人,她低声道:“我刚刚才看见,袋子里有一双鞋子。”
“你的脚受伤了,换双舒服点的鞋子。”
这是他的借口,因为兰双说了,这双鞋子,是需要提前半个月定制。
绝对不是因为今天崴脚才临时买的。
他不想说,那她就不问。
就只当是今天买的。
“我有鞋子的。”
“我当然知道。”电话那头男人低声道:“孟浔,你不能一辈子都拒绝别人的好意。不管是我,还是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