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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敏敏酒量好,也没被灌几杯,神经格外清醒,黎也陪她到停车位时,代驾刚好打来电话,敏敏刚钻进后座,黎也提醒她回去早点休息,关了车门,说自己跟他们一起。
这个“他们”指的是某个人还是某些人,敏敏不用她过多解释,立马OK秒懂,让她来日必须说个清楚,自己要吃个明白瓜。
送走这个祖宗,黎也才在聊天框敲下回复内容:【出来了没?】
对方秒回:【嗯。】
然而黎也回到店门前时,左右横扫不见其踪影,她正要换播电话,就看见站在不远,一目了然的樊佑冲她招了招手,她走过去。
聚餐的人这时陆续都上了车,樊佑在门口送,和他们一个个打开的车窗招手送别,有两三个后出来的还在等。
黎也不动声色站到樊佑边上,融入等车队伍。
夜晚捎起的阵风微凉,黎也理了理翻飞的领子,高燥空气淹进嗓子,樊佑低声跟她说话时,她偏头咳了一下。
“回来找阿邵的吧?”
听得不太清,只是偏回来下意识问:“他人呢?”
“接电话去了。”
他眼睛在她侧脸停了下,应该是还有话说,嘴巴刚张,被旁边的人盖过去:“樊哥这次来玩什么时候走啊?”
樊佑也是没什么老板架子的,一听叉着腰笑回:“什么玩玩玩,这叫视察!”
两个女生捂嘴发笑,给她们打的车刚驶停在就近的车位,她们边走边回头招手,说有空回一店看他,樊佑笑着让她们别跟一店那儿瞎通气儿说他在玩。
他自个儿也打了趟去酒店的车,送走人,就接到了司机电话,挂断时,背后的店门被人推开,他们站在街旁,那人走过来还有段路。
趁这时候,黎也被他声音叫回了头,他摇摇头,说:“行了,我是白操心你们。”
黎也身前被递来一张名片,“有空找我玩儿,我在这儿还得待一阵。”
她接的很快,他悬空的手不着痕迹地上扬,边倒退着走,冲走过来的靳邵挥挥,“先走了!”
……
他们自己开车的也找不到什么好车位,停得不近,靳邵今晚也喝了酒,两人走到车位,他才记得叫了个代驾,和黎也一起钻进后座。
车子停在路灯边,两旁是对排商铺,灯火通明,车内却还是显得有些幽冥。关了车窗,干燥的风不灌进来,黎也回复完手机消息,清晰听见靳邵靠近的声音:“喝多没?”
黎也刚想说没有,想看着他说,谁知头一抬,肢体触觉更醒神,她被压着后颈往前扣。分明就在今天,几小时前,他们在电梯里缠绵拥吻,体验仅有四层快速上升偷来的一丝甜腥,再尝进彼此舌间,仍会有久违的感觉,过于想念而想把对方拆食入腹的久违。
最后黎也甚至被压到了车窗玻璃上,脑袋敲了下让他护住,终于让他停下的,是舌尖深入尝到酒精之外的淡淡异味。
他张着嘴退出来,惯性将额头与她相抵,眼神相接,指腹摩挲她耳后,他问出:“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
黎也还恍然了一瞬,心说他还挺敏感,跟他迂回了一趟:“怎么不说是你自己?”
他歪头下来咬她唇肉,不是亲,是直截咬,黎也被他咬懵,推他一把,他索性脑袋都埋进她肩窝里,声音传上来闷闷的:“我抽没抽我不知道么?”
“为什么?”
“想着你。”
想着跟你接吻。
想着除了甜尝不到之外的涩。
她几乎当时就反应他在说什么,推开他的动作停止,神经变成一根根弦,被他拨动,响到遥远的畴昔,他实际戒过一段时间烟,因为她。
耳垂时不时被他指尖挑逗,她回神,直视他,笑说:“多嘟棒这牌子都没落了,你也没戒掉。”
他又咬来。
怼不过就咬。
喝点酒难免上头,不过量就是兴奋剂,尚有能力就会蠢蠢欲动,心痒难抓,如果不是代驾及时敲了车窗,他真会在车里就扒得她一件不剩。
路程不短,半个多小时,旖旎消散,车停在小区门口,黎也拎好白天落在他车上的购物袋,下车前往侧边看,靳邵倚着窗,散散靠着,不知道真睡着还是打眯,直到她人出去,也没睁开眼。
……
到家的时候已经十点多,黎也动作轻,灯也没开,试探着不惊醒她的狗,结果到客厅还是看见它蜷在窝里睁着俩乌亮的眼珠,过来扑她,像在问她怎么才回来,被催了两声回去睡觉。
黎也放下一袋子东西,转身进浴室,酒意朦胧,水淋身一冲,脑子就有些微微晕了,把妆卸干净后,护肤也忘记,裹着抹胸浴巾出去。
从客厅走过去,看了眼她的狗,灯刚关,陷入的黝黯里就突兀响起清越的敲门声,黎也在沙发上拿了手机跟外套,就见屏幕随之一亮,她看见简短的二字来信:开门。
然后也不知怎的,黎也站到门前时,手里没有手机,身上也没有外套,一身单薄,她不能绝对地说是不是别有用心,手比脑子快地先拧开了门,看见靳邵的第一眼,第一个词想到的是仓促。
她仓促,他也仓促。
衣领被匆忙赶来带起的风吹翻,发丝凌乱,鼻息粗重,手刚插进衣兜,俨然是跑上来的。
老实说,在见到她以前,靳邵想掏出口袋的是一小盒酸奶。楼道明灯沿着敞开的门缝斜亮大片挤满眼孔的雪白,锁骨与颈部相连的曲线滑下几滴水珠,溜进胸前的缝隙里,皮肤泛起通透的红,隐约窥见皮下流动的生命脉络。
他看见小痣之上微张的唇瓣,洗过澡后氤氲的漂亮眼睛,她淡着脸看他,用那张唇问他:“你上来干什么?”
直到这句不起波澜的语气,他才惊觉,汹涌澎湃的是谁。
但其实,黎也没多冷静。
到这种程度,已经有过一次的程度,甚至他们在车上也差一点,那种事儿怎么都会有点心知肚明,只不过一头脑热之后,平静的时间让人多想。
好在,这种平静不能够维持太久——门板上多了只手的推力,黎也抓着门把缓缓松张,一股猛烈就冲撞进来,一拍心跳提到嗓子眼,她直接地感觉到温热掌心从腰间往上带,炙热的缠吻漫进鼻腔。
她本能地想去扶住什么,身子被带得一转,压上紧关门板,她只能去攀住男人宽厚的肩膀,低沉的呼吸烫在脖颈。
他还没忽略那个问句。
他回了两个字:“上你。”
第76章
他们有过太多这样的时刻, 吻到几欲窒息也难分难舍,无论是当年少时抑或现在老成,彼此靠近就会忍不住往下探索, 已经成了刻进DNA里的本能欲望。
毕业两年总能听到人说, 年少时候的事回忆起来都是失真失焦的, 只能在模糊的记忆里怀念, 都不一定能记起哪个人的脸。
这一点是真的。
八年。
三千日夜。
真的太长太长了。
直到她终有一天都不会在梦里看清他的脸, 年少时青涩的面庞糊成雾面, 在她刻意的回忆中反复清晰,她尝试去寻找, 翻箱倒柜,最后好笑地发现, 她没有留下一件关于他们的纪念品,哪怕是一张照片。
于是这张脸越来越模糊,她在梦中恐慌又力不从心地眼睁睁等着,等着这个人完全和自己的世界剥离,她迎来孤独灿烂的新生。
乃至再次相遇,她看着那张脸,与其说是认出来,不如说那个看不清的面孔突然就在脑子里清晰。她意识到,这个人他长在她的心脏里,无论怎么在记忆里模糊都没关系, 时隔多久, 哪怕五官变形, 骨骼老化, 她大概都会认出来的。
说点矫情的,二十来年, 她见惯多少形形色色,又受尽多少追捧光辉,也并不是刻意单身,是她再也没有遇见第二个靳邵,没有那样带给她绝无仅有的感觉,只有再次重逢,相互摩擦碰撞,她潜意识里收起的本能才寻得到释放的口子。
与第一次的迷茫不同,她似乎清楚他循序渐进的每个流程,并且配合,伸起脖子,或者撇开脸露出耳侧,他的吻落在每个地方,清凉又灼热,但照样被搅乱的神经还会潜意识躲避他的来势汹汹。
一寸退一寸,本来就脑晕还是什么,黎也的意识断断续续,他们一会儿在玄关,一会儿又吻到了沙发,接着怎么把她抱上了餐桌,冰凉直接接触皮肤表面,她冻地瑟缩,又被他抱进怀里,指腹沿着那两片薄而脆弱的肩胛骨打圈。
滚烫裹着凉意,他呼吸一下重一下缓地击溃她的神智,没来由地贴住她颈边说句:“把烟戒了。”
“你还嫌上我了?”一出声她才知道自己嗓子有多哑,三个字两个气音。
她缓和空当都没有,听见他后话:“多活几年。”
黎也坐着,脚还能踩着地,于是掂起了一下,脖子越侧,他就越往前贴,胁迫意思地用牙齿刮磨,她有片刻没声,齿尖就往下陷,她不甘示弱加倍的力道报复在他肩头,听他闷哼才松口,下颌就被他捏起,指腹描摹唇线,感受其间隙的热温及翕动的柔软。
她说:“你放心,你一定死在我前边。”
他眼里的光越深,最后在这句话尾笑了下,埋下去,“我一定死在你前边……”一个一个字地没入海潮巨浪。
桌上放着她早上喝了两口的水,玻璃杯被臂肘抵着,不断向后,向后,突然手一绷紧,扣住桌边沿,玻璃杯打翻,水漫出来,汩汩四散涌流,可怜地滚了两下哗啦在地上碎成几片。
措不及防的声响令她遽然紧张。
他呼吸很重地拍打一下她的颈,杯中渗出的水珠啪嗒啪嗒在桌沿汇聚滴落。
他开口说句话,两个人都听不清,她的狗本来就被吵醒,一听大动静,即刻踩着碎步叫过来。
但他不停,吻得更深,把她捞起来往身上架,往卧室走。她堪堪挂住他,才发现他衣摆被水浸湿,想到打翻的水杯,想回去喝口水,她嗓子实在太干,分神往后一看,她的狗还没住嘴,竖着尾巴跟上来。
“养这条狗,真没有要针对我的意思?”
黎也耳边响起这话时,对方并没有给她回复的机会,五指伸入发丛,按着她吻回来,她斜眼,看见他一脚带门把狗关出去,伸舌的动作更粗暴,幽怨。
上半身在悬空的抖颤刺激中,终于落座在床沿,极不容易在他唇齿间找到逼狭的喘息,“没。”她掐着他咽喉后退才有一句话的间隙,说:“我没想过还能见到你。”
他进一步逼问:“那见到之后呢?失望还是惊喜?”
光晕在头顶一圈一圈地晃荡开,靳邵第二次分开时,她疲倦半睁眼,映红自太阳穴迅速蔓延至眼尾,主动吮吻上去,浅浅分离:“感恩。”
一瞬间,他胸口被身体各处滋蔓的什么东西壅塞地快要炸开,蹭着她更深、更深地回吻。
汗液交织着洗澡带出的水珠还是什么,可是太热了,太久了,应该早就干了,她还是觉得滑腻,却没有力气擦,如堕五里雾中,她好像也认真开口问了他一句话,她问他:“算什么?”
她当他真要拿餐桌上那一套来搪塞,她保证要回去捡客厅的玻璃给他身上添两下。
却没有,他替她抹去了一些汗渍,暂时停歇,将她抱入怀中,吻她的额头,轻声沙哑地说:“算你赢了。”
她听见的是两道声音同时响起。
住在她记忆里灰白的少年重新拥有生命,他说黎也,你赢了。
钓他,玩他,都行。
从来没有输过。
俗话是吃一堑长一智,人不该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可真当有人跟他这样提起,他不说,或是不说实话,内心深处,其实从不觉得自己在她这吃堑。
他跌宕起伏的人生轨迹就是被不断地抛远,再不断地追逐着前进,他会认清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再像坦荡地送走他的母亲一样告别他的恋人,不会埋怨,不会记恨。
他只会难过,只会想,为什么自己还是这么个东西。
为什么只有被抛下的份。
所以直到成功,熬过难关,他挺直了身板,才有勇气,有底气再次站到她面前。
也想过,如果她一回头看见的还是个烂人,那就最好别回头了,走她的阳关道,挺好。
人怎么能这么死脑筋又清醒着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