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聿礼从小在国外长大,几乎没在港媒面前露过脸,一朝回国就直接掌舵周氏商业帝国,可想而知他身上的新闻多有价值。
——以至于狗仔还千里迢迢跟到迈阿密来拍他。
这个狗仔被发现后丝毫不慌,这里是迈阿密,太子爷又能把他怎么样?
狗仔直接跑了过去,几乎是把镜头要怼到了周聿礼的脸上,贱兮兮地问他:“周少爺,問下你同文小姐係咪好事近喇?”
狗仔口中的这个文小姐可不是什么普通人。
港岛豪门多,但想要顺利嫁入豪门光靠美貌远远不够。这位“文小姐”不仅背景深厚,还是海归硕士毕业,商业嗅觉敏锐,性情更是沉稳低调,且遇事多谋善断。
周聿礼听到狗仔的话后,脸色更是冰冷。
狗仔越来越得寸进尺,下一秒,镜头画面飞快旋转,在相机重重砸落在地面的声音之后,只听到周聿礼极其不耐烦地骂了一声:“滚。”
……
洛施没想到时隔两年还能再这么清晰地看到前男友的脸,一时间拿着手机也愣住了。
叶莺听到手机里播放的声音之后,也好奇地走了过来,却不小心扫到一旁桌面上洛施的包,一只小巧的钱夹从包里掉了出来。
钱夹的扣子没扣好,叶莺弯腰捡起摊开的钱夹,有些疑惑问:“你买新钱夹了?这么小装得下你那些卡——”
叶莺的话语在看到钱夹里那张合照的一瞬间戛然而止,因为这个皮质钱夹里一张卡都没有,唯独有一张合照。
只是这张合照却布满细小的裂痕,明显是被撕烂后被重新粘贴好的。
叶莺愣住,她几年前在洛施的朋友圈看过这张照片。
照片中两人都穿着黑色羽绒服,天空中是爆发的绿色极光。
洛施站穿得像个小雪人,还围着软糯的白色羊毛围巾,洁白雪花在她的睫毛上层层叠叠。
她被那个男人从背后抱在怀里,男人的眉骨深邃,神情也十分冷峻,看上去并不是个温柔的人。
照片里洛施笑吟吟地在看镜头,而他在看着洛施,眼眸之中却是难以察觉的温柔与缱绻。
叶莺有些错愕。
这张照片,她明明亲眼看着洛施撕了。
过了会儿,洛施从视频中回过神来,转身看到叶莺手中的钱夹之后眸光颤了一下,很快走过来一声不吭地将钱夹收进包里。
叶莺虽然心疼洛施,但是作为唯一知道两人分手真相的人,她还是忍不住感到生气,“洛施,你跟我说实话,你不会还想着他吧?”
洛施垂着眼,最终只是意味不明地说了一句:“都过去了。”
三年了。
这张照片就像破碎的镜子一样,即使再努力重新粘合,也恢复不了原状。
只是好奇怪。
明明过去了这么久,她还是会克制不住地想到他。
好像和那样的人谈过一段恋爱之后,她就再也看不见其他人了。
就在洛施出神之际,有一位穿着燕尾服的外国侍应生端来一瓶珍贵稀有的Krug黑钻香槟朝她们走来。
侍应生动作娴熟地为两人倒上酒,淡金色酒液和冰块随着洛施捏着酒杯的动作微微晃荡。
她微微仰着头抿了一小口,浓郁的香气和绵密的气泡滑入口中,香槟已经醒了一个多小时,此刻发散着浓郁的奶油和杏仁香气,入口很惊艳。
洛施字正腔圆地用法语和这位法籍侍应生轻声道了声谢,“Merci。”
洛施和叶莺就这么结束了这个并不愉快的话题,两个人一起并肩望着波光粼粼的海面,片刻后,洛施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
有一条新的微信消息——
[唐鹤鸣:礼服已经送到你的房间,一会儿见。]
“唐鹤鸣?”叶莺不经意瞥到。
“嗯。”洛施应道,“莺莺我们该去换衣服了。”
洛施很快礼貌地回了两个字:[好的]。
她也没有什么心情品酒,仰头把杯中的香槟一饮而尽,随后把空酒杯随手放进路过的一个侍应生端着的盘中。
今晚这艘豪华游轮上即将举行一场音乐会。
收到邀请函的人都是上流人士,大多都是港岛人,其中不乏乐界精英,还有一些零星几家受邀的媒体记者。
洛施早在几个月前就定下的此次行程,她为此准备了很久,这应该算是时隔两年她再次登上舞台。
她是前年在路易斯维尔偶遇了出差的唐鹤鸣,又在他的引荐之下认识了老师,在长达两年的康复训练后进到新乐团。
她还记得与老师第一次见面时,老师和她坐在一起,目光直直地落在她的手腕上,说:“洛施,没有哪个音乐天才是一帆风顺的。只有你克服了心中的那个心魔,才可以拯救你自己。我很欣赏你,只要你想,我会帮助你回到顶峰。”
那时候她笑得有些勉强,“但是我的右手可能恢复不到以前的状态了。”
“你还有左手。”老师却面色平静对她说。
洛施顿时难以置信地看过去。
老师又问她:“你最喜欢的小提琴家是帕格尼尼,对吧?”
“是。”
“帕格尼尼不止一次地用左手拉过琴,但是他并不是左撇子,你知道的。”老师的语气冷淡,“而且他的肌腱和关节也有问题,所以不得不用左手。但却有人说他的左手比右手更有优势。”
在看到她苍白的脸色之后,老师停顿了一会儿,面上的表情也柔和了一些,问她:“洛施,你要不要也试试?”
……
想到这些,洛施垂下眼,把克制不住颤抖的右手背在身后,脸上神色又逐渐凝重起来。
自从那次与老师谈话之后,她就开始训练自己用左手拉琴。
以前在音乐学院的时候练琴每日五个小时,她开始加到六个小时,就连吃饭和日常活动也有意识地换成了左手。
在此之前,她曾无数次绝望地想——
一个从小被夸说是老天爷赏饭吃,又妄想与小提琴鬼才帕格尼尼比肩的人,如今却连自己的手都控制不住,她的音乐生涯本该到此结束。
-
音乐会开始前的一个小时。
她换上唐鹤鸣送来的一件高定礼服,一件质地极佳的白色缎面礼裙。
洛施的皮肤是优越的冷白皮,这件礼裙是露肩的设计,精致剪裁勾勒出她完美的身材。
洛施又对着镜子戴上丝绒首饰盒里的一对澳白珍珠耳钉,脖子上却还是空落落的。
……
梳妆完毕,洛施打开房门的一瞬间就看到唐鹤鸣。
唐鹤鸣一身高定黑色西装,正静静站在她的房门口等她。
他的头发是梳得整整齐齐的背头,郑重又整洁,儒雅的五官搭配上高大的身材,是无数女人趋之若鹜的对象。
洛施有些讶然地问:“你……等我很久了吗?”
“啱啱到咋。(刚到而已。)”唐鹤鸣说的粤语,很快又意识到什么,对她歉然地笑了笑,“Sorry,忘了你平时都说普通话。”
洛施并没有在意,“没事,你说粤语英语都可以,我听得懂。”
洛施的父亲是港岛人,父母也都在港岛从事医学工作,从小聚少离多。而她跟着外公外婆在内地长大,耳濡目染也能听说几句。
唐鹤鸣的脸上依旧是温和的笑意,非常绅士地看了她一眼,“你今天很好看。”
只是说普通话时有些别扭。
洛施也跟着逢场作戏,轻轻弯弯唇角,“谢谢夸奖。”
随后,洛施看到他轻轻抬了抬手,她也跟着把手搭进他有力的臂弯里。
洛施跟着唐鹤鸣一步步地走下楼梯。
这条通往负一楼宴会厅的路上只有穿着黑色燕尾服侍应生,大多是外国人面孔。偌大的走廊里,只有她清脆的高跟鞋声回响。
不远处的宴会厅大门虚掩着,透着璀璨的光,里头觥筹交错,欢声笑语也随之传来。
唐鹤鸣忽然在门口前几步路停住了,似乎是沉思了片刻,而后开口问洛施:“你的手,OK吗?”
洛施被他问得一愣,光打在她白瓷一般细腻的脸庞上,落下细碎的光,美得光彩照人。她的眼睫毛长而卷翘,微微颤抖着如同扑翅欲飞的蝴蝶一般。
洛施避开他的目光,有些不自然地说:“ 放心,我的右手最近好多了。”
唐鹤鸣似有担心,又补充了一句:“靳医生跟我说你已经很久没有去复检了,你……不用勉强自己。”
洛施也跟着沉默了一会儿,后像是真的在认真思考一般,笑意盈盈地说:“放心吧唐老板,右手不行——我还有左手啊。”
唐鹤鸣有些惊讶,“你……”
“我真的没事的。”洛施打断他的话语,“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该进去了吧?”
只是没等到唐鹤鸣的回答,宴会厅的大门就被侍应生从内部拉开了。
瞬间,宴会厅内的嬉笑声戛然而止。
众人的目光纷纷朝他们这边看来。
两人皆是带上礼貌的微笑,目不斜视地朝宴会厅中心走去。
这种衣香鬓影的名利场,洛施已经不是第一次踏足。比起几年前还生涩得躲在那人背后的她来说,现在她早已驾轻就熟。
也可以丝毫不怯场地对上每道打量她的目光。
不得不说,唐鹤鸣是一个非常好的老板,给她介绍最好的康复医生,将她介绍到新乐团,还将她引荐给老师……
之前她也曾怀疑过,唐鹤鸣这么做究竟图什么?
唐鹤鸣却从容地回答说:他是商人,只不过是恰好手下有个乐团在运营,而洛施长得漂亮,技术也高超,他有信心把她打造成最具有商业价值的女小提琴手。
……
洛施挽着唐鹤鸣的手来到宴会厅中心。
有一位穿着重工刺绣旗袍的中年女人坐在沙发上望向他们,当目光落到他们俩挽在一起的手时微微露出些许满意的目光。
这位是唐鹤鸣的养母裴瑜,同时也是她的老师。
裴瑜保养得当,岁月不败美人,眼角的细纹也都很浅。她的身上除了脖间一直戴着的那一条翡翠项链之外,再也没有别的配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