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可能,结果只会是我们被撕成碎片。”
刚才明明连着好几个顾客来门出入,可便利店的温度计却向上跳了一个数字。
窗边突然有不符合风向的落雪;
一只不可视的怪物就在房顶上。
她从男人手里抢过晾的温度刚刚好的植脂末饮料,一饮而尽。
“你要是打算为了升职把命搭上我没意见,但等我走远点再作死。”
新岛上这么多饱受磨难的幸存者,都还顽强的活着。
男人叹息着追了上去,比起富贵险中求,还是老搭档更重要。
林荫并不知道这些,她由衷感谢那二位帮她解围,也感谢他们提供了宝贵的知识,等她下一次再跨区旅行的时候,至少两周之内不能喝全怪的血。
好在她能从是否看得见犬怪,这个很明确的指征上,分辨自己能否通过检查。
在有惊无险的过了关卡之后,于下一个车站,她看到了早就等在路旁的犬怪。
它缩在已经废弃的公交站牌下,因为这里不会落下太多雪,从而让它的轮廓变得惊悚。
原本它在看着路上经过的车辆发呆,像极了等待被领养的流浪狗。
林荫想,如果在一开始,它就以如今的形态被人看见,喜欢它的人绝对不在少数。
但命运没有书写那一笔,而是让他们相遇了。
林荫打开车门,犬怪扑进来之后,愉快的打了个滚,睫毛上的雪花融化,在她的衣服上留下浅浅的水痕又消失不见。
一如已经被跑拋在身后的足印。
在离家只剩十公里的时候,林荫终于否定了脑内一切假设,决定老老实实的说明一切真相吧。
爸妈会理解的。他们的女儿还活着,在一座城市倾塌后仍旧顽强的活着,还有比这更重要的吗?
“所以,你的意思是,因为你现在有了个怪物当男朋友,所以你毕业之后不打算去A区生活,而是要找个依山傍水,房价低的地方买别墅,哪怕挨着C区都行……就为了能跟怪物在一起?”
林爸爸抚着胸口,仿佛气的要犯心脏病。
“是。”林荫老老实实坐在单人沙发上。
与此同时,犬怪则老老实实蹲在她身边的地毯上。
林荫也不是故意无视老人家的怒火,主要是他一吵架就假装自己喘不上气,甚至小时候把他盘的手串拆了他都要演一次,而分明一颗珠子都没丢!
林妈妈接受度反而高一些,她敷衍的给丈夫拍后背顺气,语重心长道:“你确定吗?将来说不定会后悔的。”
林荫:“不管选择什么,将来都可能后悔吧?”
谁能看透未来?如果一直犹豫在十字路口,除了空耗时光之外,什么作用也没有。
林妈妈无奈又慈爱的看向林荫身边的空气。
“可这个怪物,它能做饭,能换灯泡,修马桶,剪草坪吗?这些事如果一辈子都是自己一个人做,很累的。女孩子还是得找个务实顾家的丈夫,才好安心拼事业,不然你用什么买别墅呢?”
林荫:……好现实的问题,她还没毕业,好不想面对。
刚顺过气来的林爸爸刚想顺着妻子的话往下说,突然意识到一件事,他警惕的扭头:“所以你不会觉着,我跟怪物比就这些优点吧?”
林妈妈:“也不是这个意思……”
“当初你可从来不这么说的,是不是退休了,不用拼事业就觉着我没用,嫌弃我,想去找那些天天健身的老头了?”
林妈妈:“你非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突如其来的,林荫的未来规划,好像不是当前的主要矛盾了。
可喜可贺。
林荫起身,拍了拍犬怪的头。
“走,我去给你开个罐头,是我们这的特产,虽然不是鲜肉,但我猜你会喜欢的。”
家务什么的……它这么聪明,教一教,总能学会的吧?
至于犬怪,它虽然摇着尾巴跟了过去,心里想的却是——
它包了所有家务,让林荫可以尽情加班不回家?它只能独守空房?绝不可能!
不管是工作还是宅居,亦或是逃亡,他们都要一直一直在一起,没有什么能将他们分开。
几年后,一家侦探事务所以极高的效率而逐渐积累了人气。
老板是个脾气很好的年轻姑娘,态度温和,仿佛来的不是处理灰色事务的事务所,而是一家花店。
事务所里有一位助手,留着长发,发尾永远挑染成温柔的棕色。他身材格外高大,总是戴着墨镜,沉默寡言,若不是偶尔有人看到他和老板耳语,都让人怀疑他是个哑巴。
就是这么一个组合,最出名的就是寻物寻人,只要有一丁点线索,不出三天绝对有结果,活能见人死能见尸。甚至有几次,已经不抱希望的委托人,最后拿到了残存的生物组织。他们从上边都认不出亲人的痕迹,最后全凭着DNA比对才确认,这近乎不可能的委托真的完成了。
在得知亲人丧命于怪物口中时,委托人也曾问过老
板,能不能帮忙复仇。
就算不能直接解决掉,确定怪物的特征和位置也行啊,这样一来他们就能报警了!
但这方面的委托老板是不接的,给多少钱都不接。
可以理解,毕竟大部分人都不愿意和怪物扯上关系。太危险了,有几条命都不够。
只有老板心里清楚,她更不想扯上关系的是官方人员。
之前在关卡热心提供过帮助的两位,好像是被不幸降职,经常在B区和C区交界处出任务。
她无意中见过几次官方人员雷厉风行的手段,在感慨于果然办实事的人就是不容易出头之余,更坚定了自己低调的处事风格。
总而言之,能够小富即安,养的起她的别墅,她的助手——同时也是她的情人兼宠物,就行了。
美中不足的是,事务所接的单子不多,老板有至少三分之一时间在放假,助手也会同步休息。
有顾客建议,可以轮休来提高效率。
老板婉言谢绝了这个建议。
这绝对是为了顾客的人身安全,防止他们被吃掉。绝不是因为她要监督狗狗做饭,洗衣服,修草坪……
作者有话说:
纯爱狗狗的故事完结啦~
明天直接开下一卷
=第三卷~鬼夫=
第52章 1.葬礼
◎《今夜你会不会来》◎
连着下了两天的雨, 空气都仿佛能挤出水来。
也不知道谁想出用这种一旦沾湿了就光可照人的大理石来铺石阶,通往墓园的路很滑,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 否则狠狠踩进水坑里崴了脚还是小事,如果跟某个墓碑摔出个恨不得殉情的架势就很晦气了。
闻弦歌早就知道这些, 但她还是固执的穿着昂贵的黑色礼服, 搭配着中跟皮鞋,小心翼翼的走向墓园深处。
这种纯西式葬礼,她这辈子大概也就只会主持这么一次,她不想为了舒服而省略仪式感。
而且, 这也是她亡夫的愿望。
弥留之际,那个男人就安排好了一切,包括葬礼的形式, 甚至连闻弦歌穿什么都安排好了。
他给闻弦歌订了一套礼服,是写在遗嘱里,让闻弦歌去联系了这家高定工作室,试穿的时候才知道这是纯黑的露背鱼尾裙, 后肩上钉着薄纱,夸张了些, 若是主体换成白色, 将是一件极为漂亮的婚纱。
这衣服作为丧服实在有些过于华丽和……性感了,
难免惹来很多闲话。
但闻弦歌不在乎。
这是为了送别周晏, 当然要以他的意思为准, 就算他想让闻弦歌在坟头高歌一曲《今夜你会不会来》, 她都会在众人走掉之后帮他完成。
毕竟周晏可是她的贵人。
墓碑上男人的照片没有失真。
周晏生前就是很淡漠的一个人, 没多少表情, 更没多少活气, 仿佛一片烟尘,伸手去触碰就会消散。
他不到三十年的人生几乎没留下多少痕迹,名字取自父母的姓氏,而他的双亲在和闻弦歌产生交集之前,就已经不在人世了。
葬礼上来的远方亲戚比婚礼时还多,说是要帮忙。
其实帮不上什么,毕竟都不是开殡葬公司的。
他们表示了最大限度的悲痛,十分关心闻弦歌这个年轻的未亡人。其中尤为关心的话题是:她是否能找到从前他们写的欠条。
闻弦歌:“嗯?没找到,最近还没来得及整理全部遗物……谢谢,不需要帮忙,也不需要人陪。”
葬礼结束之后,闻弦歌跟那些不太熟悉的面孔依次道谢道别。
回家之后,她活动着冰冷僵硬的脚趾,对着镜子安慰自己道:别难过了,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个有钱的寡妇啦!
闻弦歌出生在小城市,传统糟粕时至今日仍旧枝繁叶茂,她的父母非常合群的重男轻女。
闻弦歌高中毕业就跟他们断了联系。
她早就知道,亲情就如同跑车别墅,出生时没有的话,那在人生的前半程就别痴心妄想了。
不过,跑车和别墅,她还是想争取一下。
于是她一个人在外地打着两份工,念着学费最便宜的专业。
临近大四的暑假,闻弦歌应聘一家高档会所的前台,在实习期间认识了周晏。
男人生的好看却缺乏色彩,在纸醉金迷的氛围中本来没什么存在感。他当时一个人从包房里出来,站在阳台边上,挺拔而单薄,嘴唇淡的没有血色。闻弦歌自作主张送了一杯热咖啡过去给他暖手,就此结识。
周晏的追求同样显得有些淡漠。
没有甜言蜜语,只是会在雨天特意在车里等她出来,送她回家,并在知晓她的住处后,于每个节日送上年轻女生很难拒绝的,精致昂贵的奢侈品。
但这就足够了。
闻弦歌知道自己该抓住机会,她穿着看起来就暖融融的宽松毛衣,在周晏家做客的时候反客为主占用了厨房,虽然成品不怎么样,可周晏吃的药影响味觉,他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