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来到了三千年后,却一眼看到了岐山族的结局和下场。
如若她得知这一切,不知道会不会失望?
青年扬起头,整张脸照在明晃晃的烛光下,闭目深吸了一口气。
奚当下做出一个决定。
一定要毁掉这世间,所有的“眼睛”。
所有。
他要让每一个族人,得到安息。
“你叫我替你打听‘眼睛’的下落?”明夷怀疑地睇眼打量,“可以倒是可以……你准备干什么?说说看。”
言罢,又补充,“怕你坏我的事,我总得先知道你的理由吧。”
当得知他能听到岐山族死者的临终之言时,明老板的表情居然有一瞬古怪。
而后他什么也没说,挥挥手让他滚蛋了。
在那之后,明夷的确说到做到,但凡生意上有接触到“眼睛”的单子,总安排他自己去处理。
明老板的势力日渐壮大,他掌控了黑市,就不再满足于那点鸡零狗碎的小买卖,他以古都为基,招兵买马,四处吞并,一手建立起“雍和”。
奚兄妹三人也跟着离开了清幽的小院,搬进防备更加固若金汤的雍和神宫。
明老板摇身一变成了明城主,这时,他终于找奚讨要他的血液了。
因名声在外,前来投靠雍和的邪修多不胜数,实力自然参差不齐。
据说这是明夷自己琢磨出来的秘术,将带着煞气的岐山族之血注入修士的体内,属于奚的煞气之力能直接被对方接受至多一半。
等于平白增强修为,确实是比摘他的眼睛实用得多。
但天下没有白掉的馅饼,有便宜占就会有风险,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得住这股邪气,爆体而亡或是形貌巨变,终生遗症的不在少数。
每个接受他血液的人皆关在一间阴暗的密室内等候结果,奚从廊上一路走去,沿途见一具具鲜血淋漓的尸骨从身边抬过,总感觉像是当初关押岐山人的牢房,好几次倍感不适。
“你拿活人试药,是不是太过了一点?明知道十个里能死五个,你还给他们施术,根本没把他们当人看吧?”
他本来就不爱跟他说话,难得句子那么长,居然是来质问自己的,明夷当场给气笑了:“真有意思,当年‘猎人’有把岐山族当人看吗?九州大地的术士有把岐山族当人看吗?你这么替别人操心作甚么?他们自己还不乐意呢。”
“这些人都是自愿找我要你的血,自愿承担风险,我又没逼他们。他们自己上赶着要富贵险中求,怪得了谁?”
前来铤而走险的邪修大多是修为平平,不爱钻研,又想要一步登天的人。
所以奚在不满明夷的同时,也一样瞧不起这帮自甘堕落的废物。
不管怎么样,哪怕秘术死得多活得少,雍和的人马到底是一天天地充实了起来。
城主的野心显然不止于此,逐步向周遭几个颇具实力的大邪祟下手。
那些年,奚近乎日日都在见血。
混迹无主之地的邪修手中,基本都有几只“眼睛”,他在战场上沉浸于族人强烈的怨气里悲恨交加,又在杀戮结束之后,听着囚禁于“眼睛”内的话音撕心裂肺。
仿佛在见证这个时代里,所认识的往昔一步步被自己的剑亲手葬送。
他表情渐渐麻木下来。
有时感觉心头似乎也没那么悲伤了。
只是夜深人静,他仍无法入眠。
索性修成了灵骨,睡不着还能入定打发时间。
奚便取出那支排箫,坐在窗边望着远处近处泼满月光的夜景出神。
如今排箫由他加固了几层结界,不会再如当初那样一摔就碎。
说不清为什么,无论去过多少地方,在这里生活多长时间,他依旧对这个时代没有任何的归属感。
依旧觉得整个世界不是他的归处。
没有熟悉的人,没有熟悉的物。
他仿佛一个旅者,走到哪里都格格不入。
有时候奚会想起在山林间初见她时的情景,恍惚发现,她那会儿的表情隐约跟现在的自己是一样的。
她也有想回而不能回的地方吗?
第116章 番外·奚临往事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
“哥,你可算回来了!”
小荣如今长成了大姑娘,个头算是女孩子当中偏高挑的。
她性格打小就活泼跳脱,哪怕已修成了灵骨,以凡人的年纪来说不算小了,却依旧是一副咋咋呼呼的样子。
奚刚披着一身血气返回住处,一见到他俩,眼色顿时柔和了不少,信手在二人头顶上习惯性地揉了揉。
“找我有事吗?”
“当然有啊。你今天生辰,好在没过子时,我给你熬了鱼头汤,快,进来趁热喝!”
寿辰喝鱼汤是从前村中的习俗。
他在外面的时间比待家里的长,生日常常错过,然而小荣还是一早就杀好了鱼炖好羹汤,温在灶上。
妹妹心细,想着要让大哥知道,无论离开多久,走得多远,院子里总有人在等他回家。
兄妹三人围在桌边,热气腾腾的锅子鲜香融暖。
这是奚难得能放松的时光,似乎连鱼汤也有旧时家里的味道。
他端着碗边喝边听他俩叽叽喳喳。
“诶,你看看你,又吃得满嘴都是。”
小荣拿出绢帕来,替旁边的阿南擦了擦脸颊。
大概是在刚搬进雍和的那年,奚就开始发现阿南的异样。
或许因为埋在地底下太久,也或许是别的什么缘故,他神识受了损,心智永远停留在五六岁,纵是八尺长的大高个了,还跟小孩子似的懵懂天真,总也长不大。
奚长年在外,顾不上弟弟,这些年多亏小荣在照料。
两人毕竟自小青梅竹马,小荣对他十分有耐心,一点也没嫌弃过那些孩童般的想法,还和从前一样陪他玩游戏,逗小狗,笑得开怀恣意。
阿南这种情况,几乎没办法引气入体,他开悟能力有限,又不敢擅用邪祟的丹药,怕伤身体。
可是修不成灵骨,他就会如同凡人百岁寿终。
于是小荣开始加倍修炼,连着他那份一起,勤奋得不舍昼夜。
之后再靠奚的煞气将自己的修为一点一点地度给他,就这么不辞辛劳地努力了几十年,终于硬生生将阿南磨到了筑基。
尽管这个时候,她的修行基本毫无寸进。
“你怎么放了芹菜啊,我不爱吃芹菜的。”
“你不爱吃大哥爱吃的嘛。”小荣又给他盛了一碗,“乖了乖了,听话,我明天单独给你煮一锅没有芹菜的,好不好?”
“哦……那哥你多吃点。”
奚坐在对面看得分明,知道小荣喜欢阿南很久了,傻弟弟也成天走哪儿都黏着她。
作为兄长,他主动提议道:“小荣。”
“等明年开春,大哥替你们俩把婚事办了吧。”
小姑娘眼睛一亮,又是不好意思又是欣喜非常:“真的吗?”
他依言含笑点头。
“我想着也是时候了,虽然你们总在一块儿,不过有个仪式,更合适些。”
“好啊。”她求之不得,“谢谢大哥!”
阿南疑惑地捧着碗:“‘办婚事’是什么?”
“就是成亲啊,那年小阮姐姐跟阿祥哥的婚礼你不是在场吗?”
……
两个孩子一言一语,鸡同鸭讲热热闹闹地讨论完毕,小荣回过头来关心他:“大哥,你也别总顾着我们,偶尔替自己考虑考虑啊。”
“你难道没有中意的姑娘吗?雍和里那么多漂亮的姐姐,你看上了哪一个,我帮你说去。”
他是城主身边最得力的干将,能控制半个雍和门徒煞气的人,明里暗里自然有不少女人送秋波。
但她也听说,送过秋波的无一例外都碰了一鼻子灰。
大哥似乎对谁都不感兴趣,美艳或清雅,端庄或飞扬,他一律冷漠视之,好像非常不近女色。
奚闻言不着痕迹地搪塞过去:“我的事我自己心里有数。”
“你们是我最重要的人。”
他左右握住他俩的手,“只要你们能过得好,我就很满足了。”
他那时是这样想的。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想的。
可是天意总不能让人如愿。
彼时还没有入秋,冬日太冷,不便办喜事。
明夷倒很舍得花这笔钱,因而整个下半年,雍和都在忙着采买花红,布置神宫。
身边没什么年长的女性长辈帮忙操持,这些事小荣又不好全交给别人来处理,自然得跟着忙前跑后。
她一出门,阿南就更无聊了。
他学术法的水平有限,没法自己隐藏住瞳孔的颜色,所以大部分时间待在古都城内。
古都是城主的地盘,就算知道他身怀“眼睛”,也无人敢朝他下手。
这座城大归大,但再大的地方,玩上几十年都会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