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琅在抽完一根烟之后,继续翻看着日记本。
1993年,四月二十七号,小雨。
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我的眼皮子一直在跳,我感觉有不好的事情发生,该不会是他出什么事情了吧?今天是恩霈的生日,他是否还记得孩子的生日呢?恩霈今天可开心了,一直在询问我,爸爸什么时候回来,我也不知道,只能安慰她,告诉她,爸爸很忙,但是一定会回来的。夜深了,恩霈终于睡了,可是,他却没有回来。
1993年,四月二十八号,暴雨。
今天突然有两名警察找到了我,告诉我,他死了,是因为出车祸死的,我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的,这就是报应,可是,我不敢把这件事告诉恩霈,毕竟,她还那么小,那么期待她爸爸的到来,他临走时,还答应了恩霈会回来陪她过生日的,可是,他食言了,我去买了一块手表,放在了恩霈枕头旁边。
1993年,八月十八号,阴。
最近恩霈总是问我她爸爸去了哪里,怎么还不回来,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她,她爸爸已经去世了。
1994年,一月二十号,小雨。
‘他们’又出现了,给了我一笔钱,算是封口费,让我不许对警察说起他们的事情,我没有收下那笔钱,只是点头答应了他们,他们见我不收钱,先是威胁了我一番,最后拿着钱走了,他已经走了,我不知道该不该把他贩卖孩子的事情告诉警方,如果告诉警方了,那么我们买恩霈的事情也瞒不住了,我不能失去恩霈,她已经是我的全部了。
1994年,三月十五号,阴。
恩霈放学回来告诉我,有人在跟踪她,她问我那是不是爸爸,我无言以对,看着已经慢慢长大的恩霈,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真相,我知道跟踪恩霈的肯定是‘他们’,他们这是在威胁,拿恩霈的性命向我威胁,我该怎么办?凯泽,如果你在天有灵,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吗?
1995年,十月八号,晴。
我感觉我快疯了,‘他们’总是时不时的出现在恩霈的四周,‘他们’还是不放心我,还在威胁我,我该怎么办,在这么下去,我迟早有一天会被他们逼疯的。
1996年,七月二号,晴。
我梦到了他,他告诉我,让我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好恩霈,在梦里,我看着他那血肉模糊的脸,我没有感到害怕,只有无尽的委屈,醒来之后,我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1999年,一月七号,阴。
我下岗了,对外说,我是辞职了,其实,我是被开除了,肇事者的家属赔的那笔钱,足够恩霈上完大学了,‘他们’还是偶尔会出现在恩霈身边,为了恩霈,我甘愿牺牲一切。
2003年,七月二十八号,晴。
恩霈知道我疯了,周边所有人都知道我疯了,恩霈考上了一个好高中,我不能拖她的后腿,我决定住进精神病院,只要‘他们’不在出现在恩霈的身边,就算我真的变成精神病,我也心甘情愿,恩霈已经是十五岁的小姑娘了,已经是个小大人了,知道照顾自己了,我也放心了。
2005年,七月八号,晴。
恩霈跳了一级,考上了S大,S大是个很好的大学,我知道恩霈一向很聪明的,恩霈以为我真的疯了,一边给我按-摩洗脚,一边告诉了我这个好消息,看着恩霈那洋溢着幸福的笑脸,我真的很想跟着她一起高兴,可是,我不能,我必须得继续疯下去,必须疯下去、
2009年,七月十七号,晴。
恩霈毕业了,她告诉我她在S市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家侦探事务所上班,我很开心,她还告诉我,她的老板以前是个很有名的警察,只是不经常待在公司里,我在为恩霈感到高兴的同时,内心也充满了担忧,无论是侦探也好,还是警察也罢,我都担心恩霈迟早有一天会知道真相的,我该怎么办呢?
第203章 3.22纵火案的真相
许琅在看完虞暮芸的日记之后,愣了良久都没有说话,或者说,许琅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在这本沾血的日记本上,通过篇幅短小,寥寥数字,许琅不难看出虞暮芸对于自己这个花钱买来的养女,是那么的在意,也是那么的心疼,在日记里,虞暮芸解释了她为什么要装疯卖傻十几年,就是为了让靳恩霈不离开自己,她这么做,是伟大的,同时也是自私的。
买卖婴儿,不管是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是需要受到惩罚的,靳凯泽和虞暮芸两个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孩子,这种想要孩子的急切心情,许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们没有说去走常规的司法程序去孤儿院或者医院领养一个,而是选择在人贩子手里买孩子,从根本上来讲,这就是违法的。
人贩子固然可恨,面目可憎,他们是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的,可是那些买卖孩子的人呢?他们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助长了这些人贩子的嚣张气焰,是的,他们可能觉得自己花了钱,买了孩子,挽救了自己那破碎的家庭,可是,他们是否有曾想过,孩子的父母,他们在失去亲生孩子之后,又会是什么样的光景呢?
常言道,人都是自私的,在这件事上看来,果然一点没错。
相对于虞暮芸的伟大和自私,她的一切行为还说的过去,如果说虞暮芸选择装疯卖傻来保全靳恩霈,那么靳凯泽的所作所为就让许琅无法接受了,对,无法生育是值得同情,可是,就因为这个,盗窃公司财务,这一点,首先就是违法犯罪的事情,其次,他不但染上了恶习,抽烟,喝酒,赌博等等,在花钱买了靳恩霈之后,虽然改掉了这些恶习,他却也加入了人贩子的团伙,他是为了钱吗?可能是,但是绝对不全是,靳凯泽和虞暮芸在没有孩子之前,就在那家工厂打工,一个月的工资虽然不多,但是,对于当时那种环境来说,在工厂上班就相当于端了一个铁饭碗,只要他努力工作,不说成为工厂的上级领导吧,最起码,成为一个小领导还是可以的,而且,根据许琅他们之前的调查显示,这家工厂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直开到现在,工资待遇福利方面,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停的提高,很多在那家工厂工作了一辈人的老工人,他们在退休之后,一直都拿到了退休金,不像现在某些工厂,在老员工退休之后,就不管不问了,也不会在老员工即将退休之际,随便找个理由把这些人辞退,这家工厂并没有这么做,可以说,这家工厂虽然公司的效益比不上很大大型的工厂企业,但是充满了人情味,这一点,在虞暮芸装疯卖傻的那些年,在靳恩霈还没有上高中之前,虞暮芸并没有被工厂辞退这件事来说,就可见一斑了。
虞暮芸是在靳恩霈还很小的时候,就决定装疯卖傻,那么她的日常行为一开始别人看不出什么,可是,时间久了,自然会看出来,虞暮芸的领导和上级不可能没发现这点,但是,还是依旧让她在工厂里工作了那么久,直到靳恩霈上高中之后,开始独立生活了,才把虞暮芸辞退的,从这方面来说,这家工厂还是很不错的。
如果说靳凯泽盗窃公司零件去外面换钱,是为了钱,以此来宣泄自己家庭的内部矛盾,勉强说的过去,可是,他在有了靳恩霈之后,不但没有好好在家里和妻子女儿过日子,反而加入了人贩子的团伙,贩卖婴儿是很暴利,靳凯泽选择这么做,可能是为了钱,但是,许琅却觉得,靳凯泽不完全是为了钱,而是出于一种报复的心理,对那些能够自己生育孩子的家庭的报复行为。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当看到别人有的,自己却没有的东西,无论这样东西是什么,是人也好,地位也罢,或者某件物品也好,他们都会想法设法的据为己有,有的人会通过正经渠道去得到,比如努力工作,以此来换取更多的报酬和地位,有的人则选择用金钱去摆平,例如,买豪车,买别墅,买奢侈品等等,而有的人则会选择一些游走在法律边缘,打着擦边球去获取,例如,年轻女孩爱慕虚荣,她们会选择利用自己的身体去获取自己想要的,另外有些人则会选择极端的方式,靠着违法犯罪的手段去强取豪夺,例如盗窃,例如抢劫等等手段。
其实,大部分罪犯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无非是环境的影响,和对法律的缺失,而有些罪犯,他们之所以会犯罪,完全是出于自己那被扭曲的心理作祟而已,靳凯泽就是如此。
靳凯泽的家穷吗?在当时那个年代,大家过的日子,生活水平都是差不多的,谁也别笑话谁,靳凯泽的家算是小康水平了,有着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还有了孩子,虽然孩子的来源不是那么的光彩,可是,也算是一个完美的三口之家了,他从小偷小摸走上贩卖人口的犯罪道路,完全是出于报复心理而已。
这些东西,身为靳凯泽妻子的虞暮芸看不出来,许琅这个局外人看的一清二楚,在之前,许琅在重新调查十七年前那起车祸的时候,许琅还为靳凯泽的死而感到可惜,当然,其中有一部分是出于靳凯泽是靳恩霈父亲的缘故,这也是人之常情,每个人在生生恻隐之心的时候,大多数都是和自己熟悉或者认识的人身上开始的,许琅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而已,他也有七情六欲,这么想也属于正常,可是,当许琅翻开这本沾血的日记本之后,知道了靳凯泽所做的一切之后,许琅的心情十分的复杂,有失望,有憎恨,有厌恶,还有一丝怜悯。
日记本后面还有两页纸,纸上面也有文字,字迹还非常的新,应该是前不久虞暮芸写上去的,许琅没有着急翻开,他需要缓一缓,抽根烟来缓解一下自己那久久不能平复的心情,另外,许琅还没有想通几件事。
第一,靳凯泽是怎么和那群人贩子搭上线的,难道只是因为他在人贩子手里买了一个孩子吗?应该不可能,人贩子贩卖婴儿虽然很赚钱,但是风险也很大,一旦被人抓住,如果没有警方在场的情况下,他们很有可能会被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给当场打死的,这种案例,在全国都偶有发生,不是一起两起了,那么,靳凯泽能够进入这个团伙里面,肯定是有人介绍的,许琅分析觉得,这个介绍靳凯泽进入这个犯罪团伙的人,很有可能就是他的那个远方亲戚了,不过,可惜的是,靳凯泽在十七年前意外死亡了,而虞暮芸又不知道这些,唯一可能知道这些的只有他的这个远方亲戚,可是,这两个人也在几年前意外死亡了,现在想要知道真相,只有抓住那群犯罪团伙里面的罪犯,也许,从他们嘴里可能知道内幕,不过,许琅对此很是担忧,毕竟,十几二十年过去了,现在那群人是否还在从事贩卖人口的勾当,是否还活着,就很难预料了。
第二,虞暮芸的日记里提到的‘他们’,是否和靳恩霈在日记里提到的‘他们’是同一群人呢?如果说,‘他们’到底是谁?其实,关于‘他们’的信息,许琅也只是在靳恩霈的日记本上发现的,可是,到目前为止,许琅对‘他们’还是一无所知,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人,是男是女,有几个人,做什么的,这些许琅通通不知道,这也是许琅头疼的地方。
第三,威胁虞暮芸的人如果是人贩子团伙的人的话,那么,他们为什么不干脆杀死虞暮芸呢,为什么要监视威胁虞暮芸十几年呢,这是许琅最想不通的地方,他们完全可以一走了之,或者在杀死虞暮芸之后,在一走了之,华夏那么大,人口那么多,只要他们离开了T市,警方想要找到他们谈何容易呢?
这三件事,许琅在翻看日记之后,还是没有弄清楚,搞明白,也许,一切的答案都在最后的日记上面。
许琅在抽完一根烟之后,翻开了后面的日记。
和前面的日记不同,后面的日记上写满了字,虞暮芸在日记里一共提到了三件事。
第一,3月二十二号晚上,安定医院大火,确实是她放的,但是不是她一个人做的,而是和另外一个人一起做的,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一直负责照顾她的女护士,于盼,于盼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就没有再来医院上班了,医院以为她辞职了,毛文石他们在322纵火案发生之后,也在四处寻找于盼,没想到的是,于盼居然出现在了322纵火案的现场,而且还是主犯之一。
虞暮芸之所以要在安定医院纵火,主要还是因为当天白天,许琅和宁嫣然来到那家医院问了她几个问题之后,虞暮芸通过靳恩霈知道许琅的存在,知道许琅在破案方面很厉害,她担心自己和丈夫靳凯泽当年做的事情会败露,所以,她选择了放火。
虞暮芸纵火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于盼找到了她,告诉她,靳恩霈现在还活着,并没有死,她可以带虞暮芸去见靳恩霈,但是,前提则是要从安定医院消失,而消失最快捷简单的方式,就是纵火。
虞暮芸自己始终不相信过年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女儿会被人杀害,她不相信靳恩霈已经死了,所以,当她听到于盼这么说之后,就选择了纵火。
她先是把和自己住在同一个宿舍的两名病人骗到房间里,告诉她们说一起玩个游戏,精神病人的世界其实并不复杂,她们有时候比很多人都要单纯,所以,当她们听到虞暮芸要和她们玩游戏的时候,一点戒备都没有,反而还很开心。
她们先是把房间里的床单被褥等易燃物品都堆积到了窗户下面,然后,虞暮芸弄来了医用酒精,在哪里开始点火,然后她就一个人逃出了房间,把房门反锁,结果可想而知,两个女人就那么活生生的烧死在里面了。
人都有逃生的本能,动物是如此,比动物还高级的人也不例外,哪怕她们是精神病人,也知道逃跑,所以,她们见房门打不开,就准备从窗户跳下去,可是,那些熊熊的大火早已经把窗口堵住了,刘芳琴在准备从窗户跳出去的时候,被大火烧着了衣服,然后,因为她的身上也沾满了医用酒精,很快,她就变成了一个火人,随即,就在窗户下被烧死了。
而陈流惠则在刘芳琴被火烧着之后,大火也蔓延到了她的身上,求生的本能驱使着她跑向门口,可是,房门早已经被反锁起来,她根本就出不去,而此时,于盼则在医院的档案库和其它地方放火了,医院当时就变得混乱起来,加上她们的房间在最里面,根本没有人注意到陈流惠的喊叫声和求救声,于是,在熊熊大火的包裹下,陈流惠就这样葬身火海。
虞暮芸在病房里放火之后,离开了病房,而于盼也在同一时间在其他地方放了一把大火,制造混乱,接着,她们就来到了胡医生的办公室门口,虞暮芸利用自己病人的身份敲开了胡医生的办公室的门,胡医生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戒备,而这时,外面又开始骚动起来,虞暮芸和晚一点赶到这里的于盼,两个人一起合力杀死了胡医生,然后,于盼取下了胡医生电脑里的硬盘,接着,她们两个人就趁乱换上护士的制服,从医院后面逃跑了。
她们是分开逃跑的,虞暮芸在靳恩霈出事没多久,就来许琅他们现在所在的这里租了一套房子,其实,虞暮芸早就准备离开安定医院,准备寻找靳恩霈的下落了,这一点,在日记里,虞暮芸清清楚楚的记载了。
虞暮芸和于盼在离开医院之后,于盼就拿着硬盘离开了,而虞暮芸则来到了这间租住的房子。
许琅看到这,深呼出一口气,震惊T市,震惊H省的322纵火案的缘由居然就是因为虞暮芸想要离开安定医院,去寻找靳恩霈,就是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理由,不但一把火烧毁了整家医院,还烧死烧伤了近百人,这是多么无知的人才能做的出来的事情,尽管虞暮芸放火的目的很简单,可是,就是她的那一把火,让多少人葬身火海当中呢?
虽然322纵火案的真相,许琅在日记本里找到了,可是,还有几件事许琅想不通。
第一,于盼到底是谁?她真的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护士吗?如果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陪着虞暮芸一起放火?难道是因为长期在安定医院工作,长期和精神病人打交道,从而受到了影响,心理十分的压抑,导致她精神失常,从而选择了报复行为,和R国那个变态一样,就是为了消除精神病人吗?
第二,虞暮芸在日记里说,于盼告诉她,靳恩霈并没有死,还活着,这些话是真的吗?靳恩霈的右手手掌,还有她的头颅,许琅他们早就收到了,叶雪菲对尸体进行了DNA比对,DNA不可能出现问题,如果说,死去的不是靳恩霈,那她又是谁呢?许琅猜测,于盼这么说,肯定是欺骗虞暮芸的,可是,她又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于盼怎么知道的那么多呢?
第三,虞暮芸还在日记里揭露了一件事,那就是有关安定医院黑暗面的事情。
这件事,虞暮芸在日记里没有详细说明,但是,在她记录下322纵火案真相的后面,她写下了,自己还有一本日记,藏在了靳凯泽的坟墓里,那本日记是她在今年靳恩霈陪她离开医院,回去给靳凯泽扫墓的时候,她偷偷藏进去的。
许琅看到这之后,抬起头,看向站在他身边的毛文石,问道:“虞暮芸在日记本里提到了她还有一本日记,你”
不等许琅说完,毛文石就说道:“你说的是那本被她藏在靳凯泽坟墓里的那本日记吧。”
许琅点点头。
“我已经派人去取了,应该很快就会带回来的。”毛文石看着灰蒙蒙的天空说道。
322纵火案的真相,随着虞暮芸尸体被发现,日记本被找到,从而被揭露出来,可是,毛文石一点都没有感到破案的快感,尽管虞暮芸在日记里详细的记载了她和于盼是如何商量,如何作案,如何放火,又是如何杀害胡医生的,最后又是如何逃走的,可是,这些都是她的片面之词,而且,虞暮芸现在已经死了,322纵火案的真相到底如何,还需要调查,需要证据去证明,不然,仅凭一本沾血的日记是没办法向上级,向伤亡的人以及他们的家属,向社会给出一个完美的交代的。
许琅理解毛文石的心情,他拿出烟盒自己抽了一根,然后把烟盒递给毛文石,两个人,抽着烟,站在那里,一起看向灰蒙蒙的天空,两两无言。
第204章 十七年后的复仇
虞暮芸在日记里提到的第二件事,就是有关医院的事情,而第三件事,无论是对调查靳恩霈死亡真相的许琅他们,还是对于调查322纵火案真相的毛文石来说,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虞暮芸在日记里提到了十七年前的那起车祸,对于车祸当天的事情,虞暮芸记载的不多,她在日记里最后提到了一件事,那就是有关于盼的身份。
当年于田开车载着妻子陆琴轩和于鸿轩,和靳凯泽开的货车发生了碰撞引发了车祸,靳凯泽和于田当场死亡,这起交通事故在后来的处理上,是于田全责,于田的家属赔付了虞暮芸家里一大笔钱,当时,虞暮芸看到了于田的儿子于鸿轩,当时,她也以为于鸿轩是个女孩,不过,后来她才知道于鸿轩其实是个男孩。
虽然十几年过去了,于鸿轩早已经长大成人了,样子也发生了改变,可是,虞暮芸在看到于盼的时候,就发现于盼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见到过,只是她一直想不起来,直到她放火烧毁医院,逃到这里之后,在门缝里发现了几张照片和一封信之后,她这才想起于盼到底是谁。
许琅翻到最后,在日记本的后面夹着几张照片和一封信,照片上是拍的是一个女孩赤身**的被捆绑浸泡在一个透明的容器里,容器里除了女孩之外,还有不知名的液体,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这是第一张照片,许琅在看到照片之后,第一眼就认出了女孩,这个赤身**的女孩不是别人,正是靳恩霈。
接下来还有几张照片,首先,是一张局部特写,照片上是一直人的胳膊,看样子就知道是右胳膊,胳膊十分的纤细和雪白,是女人的胳膊,胳膊从小臂到手腕处结束,在这只右胳膊上没有手掌,在手腕的地方有一滩鲜红刺眼的血迹,在手腕的旁边还放着一直刚刚切下来的手掌,手掌上的血管和纹路清晰可见,许琅甚至通过照片可以想象到,手掌的手指在刚切下来的时候,还在条件反射般的跳动着。
第三张照片,依旧是女孩被泡在容器里,不过,身体早已经看不清楚了,原本还算透明的液体早已经变成的血红色,显然是被鲜血染红的,女孩的头微微低垂着,脸色一片惨白,眼神十分的黯淡,如果许琅看到照片上女孩的眼睛里面反射出了一个光点,他甚至都以为女孩已经死去了。
在这张照片里,靳恩霈的右手手掌不但没有了,她左手的手掌也没有了,许琅还清晰的看到,靳恩霈的两个脚掌也没有了,显然也是被凶手切下来了。
第四张照片,是一张锈迹斑斑的单人铁架子床,一个毫无血色,浑身**的女孩,没有了手掌和脚掌,如同一条死鱼一般,躺在上面,靳恩霈那原本雪白嫩滑的皮肤上,不但起了褶皱,还有很多密密麻麻,如同鳞片一般大小的伤口。
皮肤有褶皱,这可能是靳恩霈在容器里被不知名的液体长时间浸泡之后留下的,而那些伤口,一看就知道是被人一刀一刀划破的。
许琅看到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凌迟,对,没错,就是凌迟,虽然许琅暂时还没有看到靳恩霈的尸体,但是,光看着这些照片,许琅就不寒而栗。
凌迟,没有在正史当中记载有多少刀,有传说是一百二十刀,也有人说,是三千三百多刀,也有人说是三千六百,不管究竟是多少刀,都是一种极其残忍的刑罚,根据一些史料记载,凌迟是在人活着的时候进行的,在犯人没有受到规定刀数之前,犯人是不能死去的,否则,负责行刑的人是要受到同样惩罚的。
不说亲眼看到,光想象一下,就让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起来,在活人身上割上上百数千刀,普通人在做饭的时候,被菜刀划破手指就疼的不得了,更何况是挨了那么多刀呢,而这张照片上,许琅清晰的看到了这些,从照片上看,靳恩霈的身上,最起码挨了上百刀,每一刀的伤口都不深,而且还很细小,但是非常的密集,锈迹斑斑的铁床上,早已经一片污秽不堪了,还没有凝固的血液,混在血液里面的铁锈等等,看的许琅脸色阴沉的可怕,双眼只冒火。
第五张照片,是靳恩霈的头颅被切下来的照片,一颗孤零零的头颅,放在尸体的旁边,头发遮住了死者大部分的面容,但是,依稀可以辨认出来,死者就是靳恩霈,这和许琅他们在S市收到的头颅包裹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许琅他们收到的包裹里面,死者头颅被人精心的处理过而已。
本来,许琅第五张照片是最后一张照片了,没想到的是,在这五张照片的下面,还有一张两寸的照片,是一个**岁孩子的半身照,许琅看着这张照片,一开始,还没有认出孩子是谁,不过,很快,许琅就想到了对方是谁,没错,照片上的孩子正是于田的儿子于鸿轩。
许琅想到这里之后,立即打开了那张放在照片下面的那封信。
那是一张白纸,白纸上写着一段话,字迹十分的娟秀,看起来是个女人写的,但是,许琅在仔细看了看之后,发现,虽然字迹看起来很像女人写的,但是,在每个字的很多地方都带着男人写字的特征,很明显,写这封信的应该是个男人才对,至于对方为什么这么做,可能是为了误导警方吧。
“看到照片了吧,那些警察没有骗你,你的女儿已经死了,是被我杀死的,当年,你丈夫让我失去了父亲,现在,我要让你失去女儿,当年,你丈夫做的那些缺德事,我都查的一清二楚了,现在,你也是杀人犯了,成为杀人犯的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很爽啊,哈哈”
在字迹的后面是一连串的哈哈,字数虽然不多,可是,每一个字都力透纸背,看的出来,给虞暮芸写信的人,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是多么的憎恨虞暮芸一家人的。
写信人的身份,他已经在信里告诉了许琅他们,他就是于田的儿子,于鸿轩,他承认自己就是杀害靳恩霈的凶手,他选择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报复当年靳凯泽让他从小失去父亲的仇恨,他不但残忍的杀害了靳恩霈,打碎了虞暮芸多年以来,唯一的精神支柱,还诱骗虞暮芸犯下了滔天的罪行,由此可见,于鸿轩是一个多么心狠手辣,心理是如何扭曲变态的人。
在日记的最后几行字,字迹有些模糊不清,纸张也皱皱巴巴的,不过,许琅还是看清楚了上面的内容,虞暮芸在日记的最后,讲述了自己内心的忏悔,她对自己在三月二十二号晚上,在安定医院放火的事情,非常的后悔,她打算以死来结束自己的生命,用死去弥补她曾经犯下的罪行。
字迹模糊不清,许琅可以想象的到,虞暮芸在安定医院放完火之后,回到这里,看到女儿靳恩霈被人以如此残忍的手段杀害的照片,虞暮芸无论是精神还是心理,都遭受到了多么大的打击,所以,在之前的日记里面,字迹是那么的潦草和扭曲。
许琅在看完日记和照片之后,合上日记本,久久没有说话。
虞暮芸虽然从一开始就做错了,但是,许琅包括毛文石都不得不承认,虞暮芸是一个很伟大的母亲,可是,她在展现自己伟大的母爱的同时,也展现出了自己的疯狂,322纵火案,伤亡近百人之多,一家安定医院就此化为废墟,无论是重新装修也好,还是拆除重建也罢,都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而且,那些现在还躺在医院里的人,他们的生活也随着虞暮芸的一把火而就此改变了。
虞暮芸虽然用她的死,表达了忏悔之情,也在日记的最后,表示愿意把自己存折里的钱财用来赔偿322纵火案的受害者,虽然存折里的钱财高达六位数,可是,这点钱对于近百人的受害者来说,完全是九牛一毛,根本无法完全支付那些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更何况,还有一家诺大医院的损失呢。
日记的最后,许琅他们得到了几个既定的事实。
第一,发生在T市的322纵火案的幕后真凶就是虞暮芸和于盼,现在,虞暮芸畏罪自杀了,可是,于盼现在还逍遥法外,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通缉于盼,找到她,或者说是他,逮捕他,让他受到法律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