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拒婚,我也没必要给你好脸色。
李策对叶娇笑了笑。
是和煦清爽的笑,像秋天的风从金黄的树叶中穿过,让人舒适轻松,差点就忘了跟他的仇怨。
“劳烦你写一封信给长庚兄,”李策道,“让他护送吐蕃使团回来时,不要从甘州过。”
叶长庚将要护送吐蕃使团觐见大唐皇帝,这件事叶娇已经知道了。
“甘州怎么了?”她下意识道。
“那里地动过,”李策解释说,“官道损毁行走艰难,会误了回来的日子。”
听起来似乎是好意,不过……
叶娇的眼睛转了转:“你自己不会写信吗?我哥看不出路坏了?你少在这里管我们叶家的闲事!”
她说完扭头就走,飘飞的披帛擦过李策的手指。那绵软光滑的绸缎像少女的嘴唇,一瞬间,让人堕入思念的深渊。
李策静静地站着,看叶娇离去,一群武侯们也跟着她离去。那些武侯以前耀武扬威连京兆府尹都不看在眼里,此时一个个的,却都像叶娇的小马驹。
大唐的女武侯长,她如今是这里闪亮璀璨的星星了。
真好。
叶娇走出去好久,才假装整理披帛,扭头看了一眼。
大街上的行人很多,却没有那个长身玉立的身影。
胡人杂耍班正在表演喷火,嘴里的火喷出一丈远,吓得坐在父亲肩头的孩子哇哇大哭。那父亲带着孩子转过身,哄着来到卖糖人的推车旁。还没有付钱,小孩子就又笑着跑开,去逗街边的一条流浪狗。流浪狗停下脚步,确认这孩子手里没有吃的,就迈开四肢跑走,在食肆门外汪汪地叫。
一辆马车经过食肆,里面的人丢出来一个包子。狗咬住包子,跑走了。
大唐长安繁华热闹车水马龙,可叶娇心里,空得像割去农作物的田野。只剩下一根根密密麻麻的枯杆,走上去又硬又疼。
“混蛋!”
她低声骂了一句,身边的武侯们提醒道:“长官,要去曲江池吗?”
“不去了,”叶娇道,“哪儿有心情玩耍啊,好好巡街。吐蕃人快要来了,不能给咱大唐丢了面子。”
虽然如此,可是……不管白队长了吗?
武侯们相互看看,见叶娇心情不好,没敢吱声。
这个午后,白羡鱼躺在曲江池的游船上,听了两个时辰的曲子,也没等来叶娇。
他宽慰自己,除了费钱,这样的日子也能过。
回去路上白羡鱼遇到了出门溜达的李璟。
“怎么不见楚王殿下随行呢?”
白羡鱼巴巴地贴上去,笑着问。
“他不想出来,”李璟意兴阑珊道,“近日小九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害得本王无趣得很呢。”
白羡鱼连忙提建议:“要不……殿下乔装打扮,跟卑职一起,到赌场转转?”
“不去,”李璟毫不犹豫拒绝道,“去了会输钱。”
白羡鱼倒是没想到,赵王殿下竟然如此节俭。
“输钱不怕,”他劝道,“这不是找刺激吗?”
“呵,”李璟冷哼一声,“本王要是想找刺激,回府就能找着,还用去赌场吗?”
府里有个女人正在练箭,准备随时收拾他呢。这刺激还不花钱。
白羡鱼神情讪讪不知该说些什么,李璟倒是忽然开口,语气有些郑重。
“那个……咳咳,叶娇,你还是不要去添乱求娶了啊。本王这是为了你好。”
白羡鱼眨了眨眼,英雄所见略同啊!
但他的眼睛又转了转,立刻假装很难过,很纠结,不甘心,肝肠寸断,装了很久,才沉沉地叹了口气,揉着腰间的玉佩,欲言又止。
李璟连忙又道:“你不是想认识我二哥吗?等他回来,我带你去晋王府做客。”
晋王李璋,是目前皇子中身份最为贵重的,也是最难结交的。
白羡鱼有些难为情,又露出壮士断腕般的决心,深吸一口气道:“既然赵王殿下这么说了,卑职听命便是。我这就去给我姐姐写信,别让她自作主张,让圣上费心。至于我自己……”白羡鱼揉了揉没有泪水的眼睛,“我就做她的部下,看着她幸福快乐,也就知足了。”
简直感天动地。
李璟露出笑脸。他持重地点头,拍了拍白羡鱼的肩膀。
小九啊,哥哥也只能帮到这里了。虽然不知道你到底卖的什么关子,但是你可赶紧卖啊,因为你心里稀罕的这个女人,实在是太抢手了。
抢手得不可思议。
看来天底下不怕死的人,太多了。
李璟按了按左边衣袖里的泰山石,右边衣袖里的符文,略微放下心。他可不想见到那个女人,完全不想。
入秋不久,北地的风霜便很重,天气也更冷。
叶长庚从营帐里钻出来,身上裹着叶娇为他准备的冬衣。
他率领的军队呈六花阵形状扎营,把吐蕃使团保护在最中间。这是大唐的国境,虽然是夜里,叶长庚也并不觉得紧张。
出来半年,他的脸上添了一道伤疤。被北地凛冽的风吹过,竟喜欢这样的日子。
怪不得妹妹总是喜欢念塞外从军粗犷的诗歌,等回到长安,他也要多背几首。
使团的主营帐内还亮着灯,想必是吐蕃公主还没有就寝。
里面有个人影缓缓走动,在营帐上投下女人曼妙的身影。
叶长庚连忙转过身,向远处的哨卡走去。
丛林深处,有一双绿油油的眼睛正盯着他,蠢蠢欲动。
在那双绿眼睛后面,越来越多的绿眼睛悄无声息地聚集。
……
第68章 温柔触摸
围绕营地,叶长庚检查每处哨卡。
有一名值守的士兵生病,把手拢在嘴上咳得喘不过气。叶长庚让他回去歇着,睡两个时辰再过来。
今夜银河垂地、月华如练。叶长庚不懂得吟诗作赋,也觉得这样的夜色很美。
美得有点想家了。
哨卡是两人共同值守,那名生病的离开,还有一个陪着叶长庚。
士兵靠在树上,有些警惕地看向远处,说道:“将军,今夜不对头啊。”
“怎么不对?”叶长庚走近一步,瞬间警惕。
这士兵名叫朱彦,长得虽然贼眉鼠眼,却机灵得很。
“太静,”他悄声道,“你听,连鸟叫声都没有。”
往日夜晚值守,树林里叫得最欢的是蟋蟀之类的小虫子。进入深秋后,蟋蟀少了,但鸮鸟的叫声总是不断的。
士兵讨厌那个报丧一样的声音,总会丢石头驱赶。
鸮鸟走了,还能见夜鹰和蝙蝠飞过,老鼠在地面吱吱呀呀爬着,觅食的野兔受惊地逃窜,惊飞栖息在树叶上的萤火虫。
但是今晚实在很安静,除了篝火燃烧的毕毕剥剥声,静得像是他们耳聋了。
叶长庚向远处看去,突然一手握紧刀柄,一手把朱彦往身后拉。
“快回营地,叫醒大家,狼群来了!”他的命令急迫又有条不紊,朱彦头皮发麻怔在原地,被叶长庚重重拍在背上,才想起来奔跑。
“起来起来!”他敲着腰里示警的铜锣,“有狼群袭击,快起来!”
营地大乱,远处的狼群也不再隐藏行踪。
一匹一匹,它们像奔向羊群狩猎的幽灵,闪电般向营地袭来。
叶长庚只来得及从篝火中捡出烧得最旺的木棍,便跑向进出营地最宽阔的道路。狼群已经来了,它们撞飞阻击的士兵,扑向人群,也扑向营帐。
叶长庚挥动火把吓退一匹狼,那匹狼却并未逃跑,而是同其他狼一样,疯狂地扑向其他人。
“保护吐蕃使团!”叶长庚喊道,“用火!用刀!围在一起,不要单独抵抗!”
他的命令让混乱的士兵稳定心神迅速集结,而叶长庚自己,也突然想到了什么。
狼!
一个月前,他狩猎到一匹雪狼。莫非那匹狼竟然是头狼吗?头狼死去,狼群是一定会寻找复仇的。
那雪狼被叶长庚剥皮,一半皮做成护膝,还有一半就挂在营帐内。
他迅速向营帐冲去,从墙上取下狼皮,又把装信烟的袋子绑在身上,跑出营帐。
“三队上马!”他喝道,“其他人守卫营地!”
将士齐齐应声,叶长庚翻身上马,用刀割开胳膊,往狼皮上抹了一片血迹。
“你们的头狼是我杀的!”他甩动那条白色的狼皮,喊道,“要报仇,跟我来!”
马匹惊叫着扬蹄,窜出营地。那些狼嗅着血腥味紧随其后,在窄小的道路上,扬起一片尘土。
叶长庚在前,三队十人在后,中间夹着二十来匹野狼。
跑到空旷处,叶长庚丢下雪狼皮。
那些狼一拥而上,争夺片刻,已然决出胜负。率先抢到狼皮的,便是新一任头狼了。
那头狼口中咬着狼皮,退后几步,而它身边的野狼,像是听到了什么号令般,向叶长庚扑来。
叶长庚没有惊慌,他跳下已经受惊不听指挥的马,人落地,弓已经在手中握紧,箭矢射出去。
跑在最前面的狼头顶中箭翻滚在地,第二匹、第三匹,三匹狼中箭,其余的已经冲到面前,弓箭也就没有作用。
弃箭用刀,第四匹飞跃而起的狼咬到叶长庚的肩膀,叶长庚忍痛挥刀,剖开野狼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