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璟看着那一大缸的药汤,悻悻道:“这是要请天下人吃药吗?”
太医署的官员躬身道:“赵王玩笑了,是要把这缸药熬成小小的一碗,才能熄火。”
李璟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是熬药吗?这是熬人。
太医署的官员出去,禁军把守在门口,对李璟道:“赵王殿下,得罪了。”
李璟冷哼一声,抽出一把柴火,恶狠狠丢进炉膛。
小九啊……哥哥尽力了。
实在不行,这药可以分给你一碗。
这人可不像叶长庚那般,即便坐牢也挺直胸膛,像是来大理寺狱值守的。
叶娇站在牢门外,对林镜的愤怒一瞬间化为乌有。
他的额头抵着地,双膝跪在地板上,以一种奇怪的姿势,低声呻吟,试图睡过去。
破衣烂衫裹着林镜的身子,能看到胸口、肚腹、大腿,乃至脚背,全部伤痕累累。
一根断裂移位的肋骨,在侧腰处从内向外顶着肌肤,露出可怖的凸起。
他受了重刑,所以不能躺也不能趴,只能跪着休息。
“林镜。”叶娇唤了一声,便见眼前的少年如遭雷击,哆嗦着转过头。
林镜难以置信地看着叶娇,嘴唇颤抖,扶着地面和栅栏,用胳膊把自己的身体拉起来,站着同叶娇说话。
即便疼痛到站立不直,他还是努力拉紧衣服,不在叶娇面前失礼。
“武侯长……我……”林镜的心中有千言万语,却一句也说不出来,悔恨和痛苦啃噬着他的心,让他恨不得死过去。
但是林镜知道自己不能死。
他若死了,别人就可以抓住他的手,在诬告叶娇的供词上按下手印。
所以他要撑着,即便死有余辜,他也得撑下去。
“你的确认识桑青吗?”叶娇问。
桑青已经受不住刑,死在大理寺狱。当然他死前,已经把能交代的事全都交代完,甚至大理寺卿都亲自提审过他。
铁证如山,武侯勾结盗贼。
叶娇玩忽职守纵容下属的罪责,是跑不了的。
林镜的头垂下来,他带着血丝的牙齿紧紧咬住嘴唇,忽然绝望地回答道:“武侯长,我罪该万死,是阴沟里的老鼠、破屋里的蛀虫,你不要管我,让我自生自灭吧。”
他说着松开栏杆,努力挪动双脚,想要转身离去。
“林镜!”叶娇喝住他,情绪激动,“阴沟里的老鼠,会在城门口对抗大将军吗?破屋里的蛀虫,能承受这么多重刑,绝不认下栽赃吗?我来到这里,带着金疮药,带着被褥和饭菜。你若想洗心革面好好做人,你若想对得起我对你的看重,就给我滚过来!坐下吃饭,好好说话!”
林镜肩头耸动,埋着头,压抑地哭起来。
他哭得很用力,好像要把这么多年的委屈压抑,全部在今日宣泄出去。
“少哭一会儿,”叶娇抬手按了按湿润的眼角,“我赶时间。”
叶娇不知道林镜喜欢吃什么,她带的都是自己爱吃的。
她问的话,也都是自己关心的事。
“我差你去大学习巷值守,你为什么离开同伴,在吐蕃使馆外溜达?”
“你以前帮桑青做过多少次,他的人你都认识谁,那些人住在哪里,有什么特别的吗?”
饭菜香甜,林镜饥肠辘辘。可他每次都完整地答完叶娇的问题,看她没有再问,才继续吃下一口。
叶娇离开时,没有把碗筷和食匣带走。
“我这个人爱干净,”她起身道,“等你出去了,把这些东西洗干净,再还给我。”
食匣的最底层,放着一碗红糖。
在寒冷阴暗的大理寺狱,失血过多的林镜无法服用药汤。这碗红糖,能让他不至于冻饿至死。
叶娇把她带来的被褥也塞进去。
“这东西我就不要了,”她松了一口气道,“你离开时也不要带走,牢里睡过的铺盖不能带回家,晦气。”
林镜抱紧被褥,像一个乖巧的弟弟,点头说:“武侯长,我记得了。”
他已经不哭了,被泪水洗过的脸颊,还挺耐看。
一座气派的大宅内,武侯队长白羡鱼盯着写好的书信,犹豫该不该寄出去。
他以前给李策写的信,都是些鸡毛蒜皮。
叶娇同严从铮说话啦,有个哥们儿向他打听叶娇啦,叶娇的衣服上绣了一朵桃花啦,这种就算贴在朱雀大道的告示栏,都不会惹出是非的事儿。
但今日不同。
他写了叶长庚的事,写了叶娇被停职。
这其实是最应该快马加鞭送给李策的信,但白羡鱼犹豫了。
他不想卷进去。
白家三代单传,他的姐姐在宫中为妃,父亲驻守富庶的剑南道,白家并不争权夺利,所要的无非是让他在武侯铺有个闲职,安稳度日而已。
上回姐姐说皇帝喜欢叶娇,让他迎娶叶娇,讨皇帝欢喜。白羡鱼后来没有答应,姐姐也没有逼迫。
父亲说了,他是扶不起的阿斗,能好好娶妻生子就行。
可眼下这封信送出去,会有很多人知道是他给楚王报信,他就会被划入楚王阵营。
那等晋王回来,他还能巴结上吗?
再说了,叶娇最好一直停职,他就能坐回武侯长的位置。
白羡鱼心中纷乱,目光盯着墙壁,忽然注意到那里空缺了什么。
缺了他的横刀。
他那么锋利名贵的横刀,被叶娇抢走了。
她……
她是挺讨厌的,但是她家的桃酥挺好吃。
就算是为了桃酥吧。
而且世事变幻莫测,李策就好惹吗?等他回来发现出了这么大的事,还不得气到发疯?
“来人!”白羡鱼起身道,“送信出去!”
……
第89章 他来搜家
叶娇半刻都没有停歇。
根据林镜提供的线索,她找到了桑青的几个地痞同伙。
他们都知道桑青犯了案,且是大案,所以全部缄口不言。
“你们放心,”叶娇高高抛起手中的银锭,又稳稳接住,“我不需要你们去大理寺作证,只向你们打听一件事。谁最早说,这锭银子就是谁的。”
银子在空中飞起又落下,迷人的光芒吸引了众人的眼睛。
“我只有一个问题,”叶娇道,“你们之中,有谁认识朝廷官员吗?”
盯着银子的几个地痞齐齐收神,露出畏惧的表情。
果然,他们知道内情。
林镜告诉叶娇,桑青早年的同伙中,曾经有一个杀手。后来听说这个杀手走了好运,傍上某位朝臣。
别的情况,林镜就不清楚了。
“武侯长抬举我们了,”几个地痞道,“我们认识的朝廷官员只有您。您天天在街上巡逻抓人,我们不敢不认识啊。”
就像老鼠最熟悉猫,他们连叶娇的背影都认识。
“你们的朋友里,”叶娇道,“有一个人。”
她的桃花眼眯起来,轻松的模样让人放下提防,开口道:“那个人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当初一起喝酒时,他曾经说过‘苟富贵勿相忘’那样的话,可是傍上高官一朝升天,就把你们丢到一边了。别说请你们快活几次,就是街上遇到,也假装不认识。如此狗眼看人低,真是白瞎了你们当初的情谊。我说的对吗?”
叶娇轻声慢语,却句句挑拨离间。
她不认识林镜口中的杀手,但她知道,为了金银草菅人命的人,是不会顾及同伴死活的。
而弱者的妒忌不平,最能勾起仇恨。
果然,一个衣袖露出破洞的地痞往地上啐了一口道:“武侯长莫非认识那个混蛋?”
叶娇道:“所以,他的名字是?”
这一次,地痞们争先恐后地回答。
“封名!”
“他叫封名!”
“奶奶的,武侯长要找封名,这个忙咱们帮定了。”
叶娇把银子丢出去,笑道:“跟我走吧……然后,别骂人。”
转身时,叶娇突然有些恍惚。
她觉得自己像是变了一个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直来直去,反而像李策那样,一肚子心眼儿了呢?
真是近墨者黑。
以后离他远点。
“阿嚏!”正在打磨匕首的李策打了个喷嚏。
他们一路从甘州飞奔回京,几乎没有停过。但是今日马蹄铁坏了,李策跳下马车,在等待的间隙,忍不住磨了磨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