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府兵”躲在门前,又悄然折返回来。外面密切注意屋顶凶手动向的人们,都没有留意到他的存在。
月色皎皎,刀光闪过,地板上几枚短钉率先扎入他的脚底。
萧椯如渡了一层清辉的仙君,近在咫尺,却难以接近,剧痛袭击‘府兵’全身。“躲过我一针,便还你千针。”一脚朝他踹去。
凶手忍痛,仓惶而逃。
“抓住他!”萧椯高声命令说。
凶手慌忙爬上树,脚底一阵钻心疼痛,勉强撑着翻过院墙,墙沿全是油,转瞬失滑跌倒在插满银针的案板上,随即潜伏在周围的衙役拿金丝网扑上。
铜锣再次敲响,宣告凶手已被抓获。
郑祈双手起了好多水泡,县衙里的灯笼火光朦胧,周围静到能听见树叶的哗哗声,到处是精疲力竭、难以置信的府兵,如幽灵一般幢幢往回走,仿佛置身于梦里。
快到院子,兴高采烈的衙役给他递上清凉膏药,毒油是萧椯调制,令他们点灯笼时偷偷倒墙沿上的。
萧椯正拿着笔,在衙役按压住的凶手脸上作画——他是陆公公身边的随侍府兵,普通国字脸长相,中等健壮身材,放在队列中不会引起人多看一眼,平日里甚少开口说话,从来神色阴沉地站在陆公公身后。
这时,他却气急败坏,发狠地想要冲破束缚,撞向萧椯,尽管身体在颤栗,几乎站立不住。萧椯面如冠玉,长袍飘飘有神仙姿态,在他脸上勾勒出龟壳形状,极尽的傲慢、冷漠。
凶手喉头一动,嘴里唾沫还没来得及吐出,被身旁眼尖的衙役一巴掌扇在脸上,其他几名衙役不解气,又是一顿狠踢。
曾几何时,令整个心都城胆寒,孩子夜里听见他名字就会啼哭做噩梦的连环凶手,被打得像一条狗在地上残喘,佝偻着身躯发颤。
“哪只手摸的?”萧椯质问,用靴子踩平凶手握成拳头的右手,“还是这只?”又用另一只靴子碾了过去。
“够了!”郑祈严肃着脸走过去,倒不是同情凶手,这个人将来要被车裂处死,而是还有许多案件细节要问,他一直怀疑凶手杀害的人,远不止暴露出的这些。
萧椯转过身,又恢复谦谦有礼、温润儒雅的态度。
“把他交给我们。”郑祈说。
“这个凶手狡猾得很...”衙役嘟囔说,不再像先前那般低头听命执行,探花出身的县令轻而易举抓住连环凶手,给他们很大的底气,等到明天,扶风县就该声名远扬了。
他看着萧椯。“这人不止在扶风县犯案。”
“郑郎官,手上伤势可有碍?”萧椯见他双手通红,略作惊讶“关心”问,“因不知凶手冒充何人,未能提前告知,还请见谅。”
“你何时发现凶手在屋顶上的布置?”郑祈问。
萧椯微微抿嘴,神色淡然。“只是想着凶手一定会来,提前做好防备而已。”
郑祈心里骇然,这个人...这人从一开始就知情,他就像学堂里那种优异可恶的学生,仗着学业优秀‘不经意’做错事,总会得到先生宽宥并暗自得意的人,只是他已经步入官场,心智更加深沉,而人性更加淡漠。
脑子里又闪过萧椯朝他泼冷水的场面,这人将来一定是酷吏。
郑祈握紧了起泡的手掌,脑子痛得爽爽烈烈。“如此就好...毕竟陆公公是卫总管的心腹,若是被他老人家知道,有人放任他心腹送死,只怕不会轻易算了。”
衙役不甘地把凶手转交到府兵手上。与此同时,院外有人风风火火跑进来,一袭宽大衣袍甚是兜风,却不妨碍她的清雅毓秀,夜幕朦胧的灯火中,似若天仙下凡。
人们的目光都注意向她——甄举人。凶手却趁此机会一个趔趄,栽向府兵手里利刃,贯穿胸背倒地。
“怎么死了?”温萦冲过来大呼,周围人也一阵混乱。“是他么?”她蹲下身检查,一双过于纤细的手扒拉凶手的头,从发际线后摸到边缘,用力扯下一块脸皮,上面粘着一层厚实的蜜蜡,真实的脸泛红而狰狞,有好大一块黑色印记,如萧椯画像中的人。
府兵脱下他鞋,脚上也用了一块假皮,紧贴在脚背上,撕下后伤疤显露。
“他叫石明,是百戏楼的名伶,换脸杂技一绝,前段时间被征调到教坊司,准备年底公府演出。”随侍宦官认出说。
“班主说他父亲曾是临风县的县尉,因参与十年前的军械案倒卖案,家中成年男子皆斩,女眷及幼子罚充官奴,他被分配到百戏楼后,几次寻死不成就留了下来,平日很沉默,几乎不和人聊天,我们问他话,回答也很简短。”
掉进地狱的人,也变成了恶鬼。温萦看着这个眼睛已经失神的人,撕掉外皮的脖子上好几条惨烈的伤疤,竟然都被救活了。
从五官看,他被黥刑毁容前,应该很俊秀。
她突然庆幸,母亲选择跳井,少受这许多痛苦,那个高洁温婉的书香闺秀那里...那里能受得了这般折辱。
一想到此,心脏痛得快要炸裂开,周身力气在消失。
忽然,一只手把她从地上大力提起来。“不过让你过来辨个人,弄得浑身脏兮兮的,哪里有举人的样子?”萧椯讽刺说,她还穿着他的新衣,这个人向来有洁癖。
萧椯继续发散不满说:“既然凶犯已经交给羽林左监,那尸首就带走罢。”语气没有丝毫客气,温萦顺势给了他一肘。
郑祈可是她得罪不起的,尤其现在他脸色还那么难看,追捕这么久,结果刚到手的鸭子变成死鸭子,一双手还红通通的脱了皮。
“郑郎官,你的手可是中了朱蚁毒?”这毒也是她和萧椯从神医的书房偷看来的,连忙从锦囊里拿出清凉膏药递他手里。“切记,伤好前勿用热水洗濯。”眼睛晶莹带光,甚是关切。
“你所说那人就是他?”郑祈蹙眉低声问。
“什么?”她一时不解其意。
“前夫。”郑祈用嘴型形容,神色很是严肃。她先前胡诌自己是受虐待,从前夫家跑出来的。
温萦吞咽了一口口水,尴尬作笑。“哈哈哈哈...”觑见身旁的萧椯背着双手,也笑眯了眼,瞬间收敛起笑容。“这事嘛,上次有误会没说全,以后再...聊!”
就在她说话时,衙役朝外吹了一声口哨,一只鹦鹉飞进院子,直朝她而来,吓得她惊恐转身,脚下踩中血迹一滑,险些摔倒在地,硬是被萧椯拽提了起来,而鹦鹉稳健地落在衙役手臂上。
周围人见甄举人如此胆小,都忍俊不禁。只有郑祈满怀忧心。
路渐草木葳蕤,庭深宁谧,只有平乐跟随同行,温萦气得拉扯萧椯袖子。“又害我丢脸,这么丢脸!”
“你跟郑祈编排我什么了?”他仍为刚才的事感到得意、好笑。在萧府他都没这么嚣张过,萧伯母院子是她的地盘,如今当了一县之长,在衙内就横行无阻了。
“没有。”她否认。
“倒是你,干嘛和郑祈不对付?现在凶手死了,万一他把我身份供出去...”说着突然紧紧抓住身边人的手臂,“干脆我们一不做二不休,把他偷偷绑了,催眠、下药亦或威胁。”
“我是朝廷任命的县令。”萧椯淡淡提醒道。
是了,这个人根本不在乎,巴不得‘甄圆’赶紧消失,温萦心里窝火得很,脸上却挣扎着露出理解的神色,不再作声。
萧椯有些意外,换作以往她早头也不回,怒气冲冲离开,“出去一趟,脾气倒是渐好。”他评价。平乐小步凑上来说:“表小姐出去一趟,懂事了许多,下午见匣子里的绢帕都泛陈,还特地为郎君新绣一条。”
“是么?”
“你拿着看看,有什么不合意的,我再改。”
他嘴角笑了笑,牵过她的手,手指修长而有力,温热而细腻,只有握笔处有浅茧。抛开他爱捉弄人的一面,也算是一个温润疏朗的君子,她暗想。
快走回院里,走廊笼子里的鹦鹉都放飞了,方才她出来时是蒙着大衫一路小跑走的。她想着鹦鹉的尖喙,满是细羽的脖子就浑身发麻,没有比鸟更可怕的生物。
没有鹦鹉的存在,院里也变得清晰起来,绿竹如碧,黄菊鲜妍,小池映月,彩绘的房檐上挂着连环小人彩画,随风缓缓转动,或惊或讶或笑或喜,虽然把她脸画的圆滚滚的,但配色极美,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屋门敞开着,灯火通明,在她离开期间,书案铺摆好笔墨纸砚及厚厚一沓卷宗,熏炉里新点了香,白色烟气袅袅直上,弥漫着灵犀香味。
萧椯在门前拉她停下。“先去沐浴过罢。”左侧厢房已经弥漫着热气花香。“我早上才洗过。”她惊道,入秋后泡澡最是麻烦,长发难干不说,人还特别容易无力犯困。
他眉头微蹙,突然凑近了她脖子。“可还有一股松香味。”无奈说。
温萦一凛,心里泛起恶心,立马就跟平乐去了。他看见案角放着的箱笼,松了一口气。
第13章 :病倒了
杜管事已经把清洗过箱笼拿进书房,只是放在案角,温萦刚才没来得及发现,竹编焕然一新,散发出清新竹香,书本也都拿笔刷蘸药粉仔细刷过,缝隙里还残留些微粉末。
“没有夹藏罢?”他问。
“见她丫鬟又收了起来。”杜管事说。
“她明白就好。”萧椯略嫌说,随手翻开其中一本笔记,字迹修长险劲,有神有骨,看来这两年有苦练过,扔了就太可惜,只是沾染风尘味令人膈应。
“收进库房,此事不必告诉萦儿。”随即抚平宣纸,酝酿了一会儿,方下笔。
“白玉茶杯可是要一并收着?”杜管事虽知少主人脾气,仍不免问上一句。凶案屋的物品都要登记造册、封存入库,但陆公公今日所用茶杯是萧椯私人珍藏,玉料是他亲手所选,白兔绕桂图样也是他亲手所画,原本是要拿给温萦赏玩的,不料被陆公公的人征用茶水室,直接端去。
“都封。”萧椯说。即使没发生命案,他也不打算再要。“另抄录两份,连同此文书,分呈羽林左监、右扶风。”
片刻,文书即成。
杜管事见其字疏朗开阔、端雅逸趣,比往日还好,不免发愁:“郎君此字,如今更得罪人了。”自萧椯到心都后,其呈上的文书就得到尚书丞程桐之赏识,而后传阅到其他世家公族那里就名气更大,贵族子弟为得其字,甘以百金相求。
右扶风、大理寺及御史台派来的员吏为得他亲笔所写文书,几度在扶风县衙内发生争执,偏偏他又不是在意和气之人,任由外界如何喧闹,上官如何明示渴望,绝不多写一字。
“给羽林左监。”
“右扶风想求郎君的字多时,以往总是争不过大理寺、御史台,他是顶头上司,年终的上计考核还得由他写评语...”
“一个草包耳。”
杜管事叹了叹气。“到底是心都,郎君也该学着圆滑才是。三年前,若非拒绝大司徒之女婚事过快,断不至于在殿试上吃闷亏。”
萧椯食指拈过白玉兔镇纸在案桌转玩,这件事他可没忘。
温萦穿着宽大的燕居袍进来,一脸热气,连打了几个哈欠,见着萧椯还坐在书案前翻阅案宗,顿时打起精神,笑盈盈走到他身旁坐下。
头发尚且有些湿,有着芍药花露的馥郁香气,自然而然靠在他肩上,双手还紧搂着他手臂。
李萝菡前些天就是这样待她的,可她是女子,连忙借口抽开手臂。
萧椯没有拒绝,任由她靠着,看来名伎的招数对男子很有效。
平乐像是见了什么喜事,悄然退出屋,把门轻轻合上。
“椯,要不要看我新绣的帕子?”
他微微颔首,原本专注的目光瞬间转移到她身上,略微有些异样,脸感觉比刚才泡澡时更烫了,她匆忙打开匣子,拿出鹅黄色帕子,绣得图样是雪天折枝梅花,既雅致又简洁。
“萦儿还是最喜欢梅花。”萧椯笑说。
他所有梅花样式的衣物都是她所绣。在士族家,女红是女眷每日必做功课,远比琴棋书画来得重要,萧伯母常敦促她绣花养性,其中绣梅是最省力讨巧的,为此她对外都说自己喜欢梅花。
“梅花高洁傲骨,有君子品格,同你甚是相宜。”她笑说。“这花蕊同以前那些不一样,我加了些幻色进去,烛火下会流光。”顺手把油灯推到他面前。
他仔细拿到眼前看,一股极淡香味从绣花散发出来,她朝着窗外打了一个哈欠,他也打了一个,眼睛渐渐迷离,倒睡了下去。
门外守着的平乐尚未觉察,温萦蹑手蹑脚从后窗翻出,吐掉舌头下含着的清神片。下午她说要染色,把帕子浸泡在安神药汤里煮,经过烛火烘烤,药香散发而出,使人快速昏睡过去。
既然凶手已死,她也没有留在县衙的必要了。
后院寒风萧萧,唯有竹叶与花的窸窸窣窣声,月光照在无人的走廊,幽然阒静,她紧了紧衣服,等考上进士有了官身,才回来见他。
随手拿一截细花枝,打开了门上铜锁,木门吱吱呀呀开了,伴随着一阵羽毛的腥臭气息,地上斑斑点点的,全是鸡粪。
心嚯的一下,腿也开始发麻。这个院子里竟然养这么多鸡,萧椯这个败类!事已至此,不冲过去,回头更倒霉。
她屏住呼吸,抱着头,飞也似地往前跑。
哗啦...没有鸡粪的空地,有一条不起眼的丝线,被她一脚绊住。一副画卷从屋檐落下,一只栩栩如生,毛发分明,快有一丈高的鹦鹉盯着她,相隔不过半尺。
温萦寒毛竖立,趔趄后退,旁边的屋门突然打开,萧椯站在阴影下笑。她大怒挥动拳脚,被强行抱回了屋。
白天,屋内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就连书案也被清空,连一支笔一卷书都未留下。平乐把绣绷、丝线等物从旁边小几转移到案上。“郎君说,这样不费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