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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姐不嫁人_分节阅读_第37节
小说作者:北风三百里   小说类别:历史架空   内容大小:374 KB   上传时间:2024-09-14 17:04:27

  “他去哪里了?”

  “这我不太清楚。”

  于曼颐有些失落,但是这本来就不是宋麒的义务,他已经做出了超过他责任范畴的许多事。她抿了下嘴,打量了一会儿镜子里的自己,问店员:

  “我觉得都不是很合适,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一条白色的,胸前是一排贝壳白的扣子,布料上有十字纹路……”

  店员听她叙述了好一会,终于反应过来:“那是去年的款式了。”

  “是的,我就是去年看到你们放在橱窗里的。”

  “那我去给你找一找,我记得还有一套。不过这衣服啊一季一换,那种样式已经不时兴了,小姐,你确定……”

  “没关系的,”于曼颐下意识地说,“我也不是很时兴的人,穿这些时兴的衣服,总是怪怪的。”

  “时兴是说衣服的,小姐怎么能用在人身上呢,”店员道,“人又不是死物,我们工人夜校里说……哦,苟日新,日日新。我去给你拿衣服。”

  大上海真是先进如斯,连服装店的店员都能说出这样的话。劳动人民的智慧如此质朴又充满真理,前有绍兴的黄包车师父对着丞相坟墓总结王超更替,今天买衣服的店员也能给于曼颐传授夜校知识。

  不过工人夜校又是什么呢?是和函授学堂一样的地方吗?

  于曼颐想问宋麒,但是宋麒迟迟不回来。她坐在沙发上等店员把衣服拿回来,上身的一瞬间,就得到了赞叹——不排除是人家急着下班,不过于曼颐自己也觉得,这身衣服还是比前几套顺眼多了。

  “那就这一套吧。”她说。

  她把衣服换下来,让店员包好。因为宋麒还没回来,所以她和店员说自己想去隔壁的书店逛一逛。

  书店同样也快闭店了,她急匆匆地挑了几本美术教材,想在商务印书馆的考试开始前恶补几天,尽可能的不要让自己的审美如此封建。这些书都是彩印的,花了她一块三毛。

  啧,知识昂贵。

  于曼颐抱着书往服装店走,进门时忽然感到后面有人走过。她心头总悬着刘丰盐的影子,惊慌回头,才看到空旷的街道尽头,两个男人的影子先后路过,有一道身影很明显是宋麒。

  她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但能看见宋麒给了对方一样东西。她在宋麒发现她站在店门前跑了回去,抱着一包书和服务员装好的那包衣服一起坐在沙发上。

  她沉默着等他推开服装店的门,和店员说了几句话,又揽着她肩膀把她带出去。黄包车已经叫好了,她和宋麒一道坐上去,他没有太关注她怀里还抱着一包新买的书,也没有问。

  所以她也没有问,她怕自己蜗牛的触角再次触电。表哥退婚这件事终归还是给她留下了一些印记,她以前只是生理上怕痛,现在她心理上也怕痛。因为怕痛,干脆就假装不知道的回避。

  他们一起回了公寓门口,于曼颐其实还没有做好再次和宋麒共住一室的准备,这和上次在里弄里不一样了。

  然而她先跳下车,回过头时,宋麒却没有下来。他朝站在门口的齐叔招招手,说:“辛苦送她上去,你知道我钥匙在哪里。”

  齐叔立刻过来接于曼颐,宋麒朝她微微俯身,说:“我临时有些事,明早给你带些洗漱的东西回来。你不要随便出门,知道了吗?”

  “我知道,”于曼颐鼓起勇气说,“那你能不能早一点,我可以等你回来再睡。”

  “恐怕不大行。”宋麒说。

  夜里起雾,夜里总起雾,就和于曼颐离开于家的时候一样。她看见他的黄包车消失在雾气里,齐叔的声音则被雾气洇得缥缈:“小姐,来,我教你乘电梯。”

  她只能抱着书和衣服回去。

  宋麒这次没教她怎么用新家里多出的无数电器,于曼颐在家里找了好长时间,终于找出那把手电筒。她把开关一按一按,灯泡的光也一闪一闪,那是她唯一熟悉的东西,是她在运河上空见过的闪烁的星星。

  她把手电筒倒放在桌面上,又翻开了纺织厂的笔记本,在一页新翻开的横纹上写:

  买书,一块三。

  余钱,十四元。

  欠款,宋麒,裙装,十八元。

  这衣服太贵了,她拿的时候没想到,去年的过时款还要这个价格。她如果知道应该就不会买了,她竟然也没有多问一句。

  于曼颐揉了揉眼睛,在后面继续写:

  顶级月份牌,稿酬四百每张。

  商务印书馆练习生津贴,每月十五元。

  看来她一定得通过这场考试了。

  作者有话说:

  端午开心哦~



第54章 民国练习生(五)

  ◎这怎么摸上了◎

  白天的时候,宋麒将于曼颐的钱袋形容为“勇气可嘉”,然而她知道,自己并没什么勇气。人在面对更好的选择时去选择未知的那个才是勇气,这是反人性的。而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未知和更糟里选择未知罢了。

  所以她不但没有勇气,运气也不太好,否则怎么总是要面临这种选择呢?

  然而事已至此,于曼颐只希望把自己那些运气,都攒到这场考试里。她钱要花完了,还欠了宋麒的人情和钱,她很不愿意欠别人东西。她太想也太需要去这个叫商务印书馆的地方了。

  她在宋麒家里尽量缩小自己的活动范围,只用一个杯子,一把椅子,睡觉的时候就躺在客房那张大床最边缘的位置。她摸索着找到了所有灯的开关,入睡的时候只在床头柜留了一盏台灯。

  她在旅馆里永远伴随着其他女人的鼾声入眠,宋麒家里却是很安静的。她一觉睡到天亮,不用担心被别人吵醒,不用担心刘丰盐的人突然闯进宾馆抓她,连那场折磨了她大半个月的火都没有来梦里骚扰她。

  不过她睡眠仍然很浅。快天亮的时候,于曼颐听见客厅里传来开门的声音。她立刻睁开眼,还没来得及起身,听见对方将什么东西放上桌面,就又匆匆离开了。

  于曼颐跑到客厅里,看到桌上放了一袋东西,是宋麒给她买的一些姑娘们生活上用的东西。他不会选,于曼颐翻了翻那些东西,看出来他一定被坑了。

  他很急,放下东西就离开,没有等她出来说话。于曼颐把那些东西收到自己房间,又跑出去吃完了他买的早饭。他这回应当看到她买的美术课本了,因为那些东西就摊开了放在餐桌上。于曼颐把饭碗洗干净,就坐回饭桌上继续看和画起来。

  公寓和宅子里的用具有些不同,但也没有那么大的差距。于曼颐觉得宋麒一直不回来,她不可能一直饿着,就又谨慎地从柜子里找出一颗土豆。锅已经架好了,下面是凝固的透明固体。于曼颐壮着胆子实验,将点燃了的火柴丢进去,果然看见火苗窜起,锅里的水很快开始沸腾。

  于曼颐准备给自己水煮一颗土豆的时候,门被敲响了。

  她心里一惊,立刻大力将火吹灭,保持家里安静无声。好在这时候来的不是警察,她听到门外传来齐叔的声音:

  “于小姐,现在方便吗?我进去了。”

  于曼颐觉得宋麒有些太信任齐叔了,他完全掌握了他家门的钥匙。她刚坐回餐桌,对方便端着一份饭进来,给她放到了桌上。

  “不用不用,”于曼颐立刻说,“我自己煮就好。”

  “宋先生让你先不要动火,家里的东西你不熟悉,”齐叔说,“况且你要备考,这几日我给你送一些上来就好。”

  他果然还是看到了她买的课本,只是没有当时提及。不过于曼颐被另一句话吸引了注意:“这几日?他什么时候回来?”

  “快的话明天就回,慢的话或许要三五天,”齐叔道,“于小姐,宋先生说你要考商务印书馆?”

  “是的。”

  “那可是很好的公司啊,”齐叔感慨,“听说职工有自己的工会和读书会,还有专门的浴室和食堂呢。第一批员工岁数都与我差不多了,我从没听说过,人能不做工,雇主仍然给发钱的——听说那叫退休金。真是好地方啊。”

  于曼颐也没听说过。佃农们手停口停,年轻时再卖力,也逃不过老来凄惨。若是有退休金这种东西,那岂不是就不用等孩子赡养了?那养儿防老这话,恐怕也就失效了。

  于曼颐脑海里闪过一些神奇的念头,神奇而大逆不道。资本社会和现代文明从根源上开始撼动她的农耕思想,维持时间接近两秒。

  两秒后,她回过神,和齐叔说:“齐叔,这顿饭辛苦你端上来了。之后就让我自己做吧,我学会用那个锅了。”

  齐叔这才闻见家里的酒精味,他去看了一眼,于曼颐用的原来是酒精锅。他受了宋麒的委托,但是于曼颐也有自己的态度。

  斟酌片刻后,老门卫说:“那这样,于小姐,我晚上给你买些吃的上来,都能用这个锅做。别的器皿你就不要动了,好么?”

  一老一少达成一致。

  于曼颐的活动范围又扩大到了厨房,用的东西也多出一个锅和一个碗。她在家里煮饭,备考,睡觉,一个人又度过了一天,一夜,又一天。刘丰盐的人在外面搜她,她没有任何出门自找麻烦的欲望。

  到了第二天晚上,宋麒终于回来了。

  于曼颐鼻子很灵,她是先闻见了一股从门缝里钻进来的强烈的机油味,然后才听见了放轻的脚步声。她能辨认出宋麒的脚步声,立刻起身去开门。

  宋麒正在摸钥匙,陡然看见门被打开,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看清门缝里的于曼颐时才松了一口气。

  她好像猫,或者鼹鼠,或者麻雀,总是不太像人,在门缝里伸着脑袋用黑色的眼睛观察他。宋麒注意到她穿了那身新买的米白色洋装,腰身掐得紧,不再是被宽袍大袖遮掩的身体线条。

  于曼颐也观察到他在看自己的衣服,说:“我怕警察忽然上门。”

  “这几日消停了不少。”宋麒说,从她给他留的门缝里挤进去了。

  房间里有两个人竟然和只有一个时差这么多,宋麒一回来,于曼颐觉得这房间立刻变小了,不再是只有她在走来走去。

  宋麒带了饭回来,也看到了于曼颐在厨房留下的酒精残骸,感慨道:“竟然没把我家烧了。”

  “有什么了不起,我什么都会。”

  她急匆匆把自己堆在餐桌上的书都摞到靠墙一侧,等宋麒把饭摆开。他看起来有一些歉意,把于曼颐自己在家里扔了两天——虽然后者看起来一点都没往心里去。

  宋麒看了一眼书,意识到,人家在学习。

  他刚回家的时候不觉得,也是坐下来才发现自己身上机油味浓重,于曼颐也没问他,看来她已经决定什么都不问他。宋麒立刻去浴室用冷水冲了一遍,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这才坐回餐桌和她吃饭。

  两个人聊了几句家里的情况后,宋麒从被他扔去沙发的衣服里拿出一个信封。信封张开一个口,倒出起码三样东西——

  一张折了三折的租房合同,一份绿皮的写了“PASSPORT”的本,还有一张刻意做旧过的船票。

  三样东西被递到于曼颐手里,加上穿着洋装的她本人,是四位一体的作假全套。

  那合同和船票不难理解,不过护照于曼颐的确是第一次见,立刻翻开。照片用得又是之前上报的那张,只是洗小了又裁剪过。印刷的部分不难伪造,但几个外国章刻得以假乱真,花体字曲曲绕绕,她一个单词都没看懂。

  不过她在自己照片下面找到一行很长的名字,她从没想到人还能取这样长的名字。

  “R……”她只能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念。

  “Rossela Borrelli,”宋麒替她补完,“意大利裔的名字,澳大利亚的护照。”

  她也来了上海几日了,因为租界的原因对英美法都有了解,以为会是这三个国家,没想到宋麒给她搞来如此特殊的搭配。于曼颐大胆提问:“怎么定下来的?”

  “英美法的护照太常见,容易被看出来是假的,”宋麒说,“这边澳大利亚的人很少,护照也不常见,就算被查了,一时也找不到范本对比。”

  有点道理。

  “至于这个意大利裔……”宋麒把她手里的护照压下去,在那行点了点,“澳大利亚有不少意大利移民,我找了个最常见的女名和姓氏。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就是他们意大利人的英语口音和流利度都非常……”

  于曼颐:……

  “这样你说不好就有借口了。”宋麒委婉道。

  “这不就和宁波口音和绍兴口音的上海话一样吗?”于曼颐迅速举一反三,“都是能听出来的呀。”

  “你能听出来,北方人可听不出来,”宋麒说,“只要别碰到意大利人,别的国家最多也只是说你口音特殊。现在唯一的问题是……”

  还有问题?于曼颐洗耳恭听。

  “意大利语很多弹舌音,这在西方人眼里是常识。帮我做护照的意大利人办完了才告诉我,你和别人自我介绍的时候,这个Rossela的开头R,要弹。”

  ……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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