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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庄园系统去古代_分节阅读_第99节
小说作者:米纸皮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610 KB   上传时间:2024-08-05 21:27:48

  一亩地就比去年多产一石,十亩就多产十石,一万亩就多产一万石。

  兴平侯家还算好的,今年只开了六千亩,像张氏姬氏孔氏这种前朝旧族,谁家里没有几万顷良田?

  若是都能增产一石,这样算下来就很多了。

  “别家麦子也产三石?”胥珲问道。

  托兴平侯的福,他弄出来的那个包子馒头如今在舞阳已经十分流行,今年舞阳县大半的田地都种上了麦子。

  书记官摇头:“惟有兴平侯庄子里的田地才有如此高产,别人如张氏等,也不过亩产一二石。”

  两石都算多的,大部分都是一石多。

  兴平侯家一亩地的产量差不多能赶上别人家两亩了。

  想想实在可怕。

  胥珲道:“你时常去樊家庄,可看到兴平侯种地与别家有什么不同之处?”

  书记官仔细回忆了一下,道:“兴平侯种地和常人也并无太大的区别,不过是照料得更精细些,施的肥略多些罢了。”

  胥珲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难道说石灰水真这么有用处?”

  书记官有听没有懂:“胥公说什么?”

  胥珲便将那日去樊家庄,碰巧见到樊伉拿石灰水浸泡麦种的事说了一遍,说:“兴平侯说用石灰水浸泡麦种,可以预防很多病虫害,只是当时兴平侯十分忙碌,不得空闲,我也不好多问。”

  说到这个,书记官想到一事,又道:“兴平侯自从在樊家庄安顿下来之后,每日都会让府中下奴去城中挨家挨户收集淘米水,据说这种淘米水可以做一种叫什么的菌液,和草木灰农家肥一起捂着沤肥,想来也有关联。”

  这个胥珲也知道。

  当时他对石灰水浸泡麦种还有em菌液的事还有些将信将疑,为了验证这个法子,家中一半的田地下种的时候按樊伉所说的法子处理,那个什么em菌液也厚着脸皮取一点,另一半还是照老法子耕种,想来家中这几日也该秋收完,着人进城了。

  兴平侯所说的那些种田的法子究竟有没有效果,到时候一问就知道了。

  正说着,忽然外面来报,说是主公家中有人到了。

  胥珲知道必然是家中收了麦子,使人送信来了,忙叫人进来。

  来的是胥家老奴,背上背了一个大包袱。

  那人来了也不说话,只将包袱打开,里面赫然就是两束麦穗。

  一束壮实饱满,另一束明显要差许多。

  不仅麦穗要细许多,麦粒也少,而且还有不少瘪壳。

  优劣一目了然。

第88章

  麦子收进了仓,手里有了粮食,樊伉心里不慌了。让人将地重新粗略地翻一遍,施一遍肥,全洒上芸薹籽。

  这个芸薹其实就是油菜。

  这个时候的大汉朝中原大地基本都只有一熟,农作物的种类比较单一,再加上温度和土壤肥力的原因,人们种完一茬粮食以后便不再种庄稼,足足歇上一整个冬天,来年再接着种。

  樊伉觉得这样让土地白白浪费将近两个季度委实是一种很大的罪过,非得折腾点什么才能心瑞安稳。其实只要选择合适的耕作作物,注意还肥给土壤,一年两熟可能条件不成熟,但两年三熟还是可以期待一下的。

  他选择中间过渡的作物就是油菜。

  油菜可是个好东西,出油率高,枝叶茎杆可以肥田,榨油之后剩下的油饼还可以喂牲口,关键它耐寒,对土壤也不挑剔,大江南北都可以种。

  自打他来到大汉朝之后两年多了,每天吃的食物其本就是两种——水煮和烤,什么小炒油炸铁板烧根本不存在的,因为没有油呀。

  这年头吃的都是油脂,就是从动物身上刮下来的板油或者肥肉熬成的脂。

  猪的油算多的,可一头猪才多少油脂?再说猪也是放养的,跟羊一样,放到外头自己找吃的,吃草长大的猪,根本就不容易长膘,养一两年才能出栏,还不怎么肥,可想而知油脂也不是寻常人能吃得起的。

  来了两年多,樊伉都馋得不行,自打麦子种下去开始,他就开始琢磨这个事,着人去寻油菜籽。

  这个倒是不缺,河南郡就有,有些人家也种,只不过人家是种来当菜吃,不是为了榨油的。

  樊伉当时只能默默感慨一句:果然人穷就要多读书呀!不然你看,守着好东西都不知道利用。

  不管怎么说,哪怕人们的利用方式不太科学,但总归这东西大汉朝还是不缺的,樊伉买了不少油菜籽,等到麦子一收,全洒在地里了。

  其实油菜按理来说,应该先育苗然后再移栽,这样产量才高,但樊伉现在缺人手缺得厉害,六千亩地单靠人一株株栽培,估计栽到明年都栽不完,索性直接洒在地里,油菜出苗长大一点再让人间苗。

  “郎君种这许多芸薹做什么?吃又吃不完,等到明年开春抽穗就不能吃了,只能喂牲口。”家里有人不解,又不敢去问樊伉,只能私下里嘀咕。

  “这哪儿知道,兴许郎君是怕冬日里无吃的吧。”郎君素日挑嘴,喜食青叶,大冬天的要见到翠绿的青菜可不容易。

  “郎君可真奇怪,就喜欢吃菜叶子,又不是兔子。”先前问的人挠了挠头,满脸不解。

  乘光正好陪着无名路过,听到家中下奴议论郎君,把眼一瞪,对几人怒视喝斥道:“混帐东西!竟敢私下议论郎君,不要命了?!还不快下去!”

  无名看了那人一眼没作声,和乘光继续朝前走,走到廓下听到樊伉正在屋里用一种奇怪的音调唱歌。

  “……今人断了肠,今天各一方,今生与你相见无望……”

  “繁华落幕离人难敢诉衷肠,昨夜又见当年弃我不归郎,今夜太漫长……”

  两人面面相觑,乘光还在犹豫到底是推开门还是装作没听到扭头就走,不曾想门突然自己开了,乘光吓得差点扭头就想走。

  樊伉也似没料到门外有人,歌声嘎然而止,待得看到门外的无名时,顿时眉开眼笑。

  “啊,无名兄你回来了?我都好久没有看见过你了。”樊伉高兴地道。

  无名看了他一眼,淡淡地应了声是,又说:“饿了,有吃的吗?”

  “有的有的。”樊杭连忙回答,转头叫乘光去厨房端吃的。

  乘光如逢大赦般抬脚跑得飞快。

  “他为甚看到我就像见了鬼一般?”樊伉摸了摸脸,心中纳闷,明明他平日挺平易近人的呀。

  无名大约是渴了,没理他,拿起桌上的水碗一饮而尽。樊伉刚想说那是他刚喝过的杯子,后来想想算了,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连喝了三碗白开水,无名才坐下来,状似无意地道:“郎君的不归郎是谁?”

  “哈?”樊伉一脸懵逼,“无名兄说什么?什么不归郎?”

  怎么有听没有懂。

  “昨夜又见当年弃我不归郎……”无名学樊伉方才唱歌的调子,居然模仿出了六七分像。

  “噢,你说这个啊!”樊伉明白了,笑着解释说,“我方才只是随便在哼歌而已,歌词什么的乱哼的。”

  “唱歌?”这回轮到无名懵逼了。

  樊伉一拍额头,恍然大悟。

  这个年代的人们不仅物质贫乏,精神文明也很贫乏的,娱乐方式更是乏善可陈了。

  人们倒是也唱歌,不过他们的唱歌方式在樊伉看来就是有人兴致来了就拿个破碗敲两下,然后随兴念几句大风起兮这种比较高深有意境的诗句罢了。

  开始他还很奇怪,唱歌就唱歌,为什么要敲碗,还是个破碗,后来才知道那个破碗是一种叫缶的打击乐器。

  当然也有比较高级的乐器,如编钟埙什么的,不过那个对于专业技术要求太高,平民百姓一般都不会,就是樊伉自己现在对什么宫商角征羽都分不清。

  那玩意对他而言比小篆还复杂,都是属于可远观不可亵玩的东西。

  无名又道:“既是唱歌,那也是郎君心中有感而发。”

  “……”樊伉:“不,我真的就是突然想唱歌就随便哼哼而已,唱了什么我自己都没意识到。”

  “嗯?”无名挑眉,“当真?”

  “真得不能再真了。”樊伉赶紧保证,“无名兄日日和我在一起,我每日见了些什么人,无名兄还不知道么?”

  无名拧眉一想,还真是,于是勉强接受了他的解释,脸色都变得好看了一点点。

  “方才进来的时候,听下仆们议论,郎君今年种了许多芸薹。”

  “嗯。”樊伉点头,“洒了点籽,明年看能不能收点芸薹籽榨油。”

  “榨油?”无名起了点兴趣,问,“能吃吗?”

  樊伉看了他一眼,说:“能啊。”不能吃他费这个劲干什么。

  提到这个,樊伉可有精神了,兴致勃勃地说:“菜籽榨出来的油炒菜可好吃了,还能做炸串儿,能做好多好多好吃的,到时候我做给你吃。”

  “好吧。”无名点头,手伸进怀里摸了半天,摸出一个木盒子递给他,说,“送你的。”

  “什么呀?”樊伉接了过来,心里还挺美的。

  “打开看不就知道了。”无名扭过脸,昏暗的光线下,脸孔微微有点发红。

  樊伉高高兴兴地打开一看,发现一枝黑色的毛笔静静地躺在里面。

  笔尖质地坚中带柔,即便是樊伉这等不懂笔砚的人都能感觉得出来其不凡之处。

  “呀,这个不会就是传说中的狼毫吧?”樊伉是真的不懂啊,就是觉得看着挺漂亮的。

  无名一脸惨不忍睹的表情,说:“这是羊毫。”

  “哦,都好都好。”樊伉哈哈一笑,“只要是无名兄送的我都喜欢。”

  无名脸色好了一点点,说:“郎君已是舞勺之年,该学乐诵诗舞勺了。羊毫质软,濡墨饱满后书写变化多端,正适合郎君这样的初学者练习对笔的控制力。当郎君对软毫能够控制自如以后,再用硬毫方可无碍。届时,我再为郎君取狼毛制一支上等狼毫。”

  樊伉一听要练字,脸顿时皱成一副苦瓜样,打哈哈说:“不不不,这个就很好了,无名兄费心了。”

  “嗯。”无名满意地点头。

  郎君这般聪慧之人,岂可写出一□□爬字呢?

  乘光手里端着托盘,推门而入。

  “郎君,无名公子,饭食来了。”

  樊伉心想干得漂亮,可算不用再聊写字的事了,连忙道:“无名兄饿了吧,来来来,快趁热吃。”

  无名端起碗筷开始吃饭,背挺得笔直,非常有气度。

  樊伉心想,无名兄这贵族范儿简直让他望尘莫及。

  他懒散惯了,又没什么大志向,即便是穿成了一个皇亲国戚,也改变不了骨子里那种小屁民天生的随遇而安的本性。

  樊伉想得正入神,无名被他目不转睛地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执筷夹了一颗菽豆扔了过去。

  “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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