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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婚嫁给书生做夫郎后_分节阅读_第54节
小说作者:山间柳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541 KB   上传时间:2025-01-05 14:08:59

  “淮之,樾哥儿,这事儿不是小事,就算你们一家人商量过了,但万一过两天又后悔了呢?这话一旦说出去,感激的是大多数,但村里没分到的难免会有人看不惯,万一到时候你们又有了别的想法,村里人的闲话是少不了的,到时候容易像架在火上烤一样,进退两难。”

  “总归距离收税还有三天的时间,你们再认真考虑考虑,若是真的定了,那三日后就定下每家的份额,到时候叫他们来祠堂,在村里族老的见证下,按你们的意思,写个契书,再按个手印儿,每年收的粮食送一些到你们家去,还有祭田,这事儿也得告诉全村人,总要让得了实惠的人心里有数,说两句闲话可以,但若是想当白眼儿狼,那不行。”

  沈淮之和林樾对视了一眼,见林樾点了通头,便也跟着点头道:“那就听广叔的,我们再回去商量商量,两天后若是定下来了,当晚就把商量好的份额写成契书送过来。”

  “好好好,这几日我都在家,你们随时过来。”

  说完了正事,两家人又都还有活计要干,沈淮之和林樾便告辞离开了。

  临走前,沈广初又将田地的事说了,并且保证道:“你们放心,村里但凡还有想卖田地的,我一定帮你们联系,就算真的没有,等去县里交税的时候,我也帮你们多买点儿好的荒地,像咱们村东边那一片,每年长的野草都茂盛的不得了,种水稻麦子肯定也差不了,到时候再雇几个人,开荒也要不了几天,再多施些肥料,来年春天肯定就能把作物种下去。”

  当晚,沈淮之和林樾就把各家的份额定下来了,他们家现在有十六亩田地,争取再买十八亩,剩下的十六亩,林樾爹娘家和沈小叔各三亩,祭田两亩,广叔和芳林姑姑家一亩,最后六亩分给村里的六户穷苦人家。

  沈正初和宋寻春也没有意见,只是道:“在咱们村里,想要买十八亩地不容易,估计会有一半是荒地,到时候开荒估计得忙大半个月,不过你们不用担心这个,有我和你们娘,你们忙自己的事就行。”

  林樾总觉得是忘了什么事,过了许久才突然抬起头,问道:“爹,那您什么时候去小叔叔家?”

  沈正初沉默许久,才一字一顿道:“那就后天去吧,早上把你们写好的契书送去你们广叔家,中午吃过饭就过去,他们村估摸也是这几天就要收税了,去晚了该误事了。”

  这事儿定下来,沈家人都放松了不少,再加上秋收也结束了,整个沈家都变得舒缓起来,次日一早,沈正初就拎着他的鱼篓下河摸鱼去了。

  头天晚上睡得早,林樾早早就醒了,反倒是沈淮之昨晚抄书抄到深夜,现在还睡得很沉。

  也不知怎么睡的,林樾明明记得他昨晚是平躺着睡的,今早却是在沈淮之怀里醒来的,沈淮之的胳膊还搭在他的后背,他的脚也伸到了另一边,未免把沈淮之吵醒,林樾挪了好久才把自己挪出来,轻手轻脚地下去了。

  好不容易空闲下来,林樾挽起袖子就去了灶房,准备好好做一顿早饭。

  昨晚睡前特意泡了几碗米,这会儿已经变软了不少,林樾把院子里的石磨搬进来就开始磨米浆,之前摘回来的桂花全部做成了糖渍桂花,正好拿一点出来做桂花糕。

  磨出来的米浆足足有一桶,林樾蒸了两锅桂花糕还剩下不少,他又蒸了一些肠粉,做法和凉皮很相似,只是蒸的时候要顺带放馅料,林樾放的是鸡蛋液,还撒了一点葱花,色香味俱全。

  除了这两种,还有必备的主食,今天做的就不是单纯的白米粥了,还往里头放了一颗小白菜,一点儿猪油和盐,白菜是切碎的,和米一起下锅,煮出来入口即化,还没有菜腥味。

  等林樾做好早饭已经大半个时辰过去了,还是沈凌之帮忙打下手才做好的,不然估计还得一刻钟。

  今天的饭桌上只有四个人,沈正初天不亮就出去了,现在还没回来。

  吃过早饭,沈淮之就上山砍柴去了,林樾则和沈凌之一起把家里的脏衣裳收了出来,还把被壳(被套)也拆下来了,前几天一直从早忙到晚,每天随意冲洗一下就上床睡觉,被褥都脏了,收完东西,两人就端着小木盆去了河边。

  宋寻春把后院的鸡喂了,又把院子洒扫了一番,这次拿上竹筐去了山上,沈淮之是砍柴,她则是去背松毛细柴这些用来点火的东西。

  等林樾两人端着衣裳回家,沈正初才拎着鱼篓和木桶优哉游哉地回来。

  “爹,你抓到鱼了吗?”沈凌之大喊。

  沈正初点头,“今天抓到不少土鲫鱼,还有草鱼,可惜都不太大,最大的还没巴掌长。”

  林樾却眼睛一亮,提议道:“那咱们今天做酥骨鱼吃吧,小鲫鱼正好,更入味。”

  又是一个没听过的吃食,沈凌之猛地回头,“哥哥,好吃吗?”

  “好吃,小鲫鱼先腌制一会儿再煎熟,煎到两面金黄的时候捞出,加花椒孜然,橘皮豆豉,还有花椒小葱这些,小火煮上两个时辰,浓郁的香料慢慢浸透到鱼肉和每一根骨刺里,鱼香味和香料味充分混合,入口骨酥刺烂、汁水十分饱满,比一般的做法更好吃。”

  他这么一说,不只沈凌之,连沈正初都想吃了,“那咱们今晚就吃这个。”

  沈凌之长叹了一声,“真想早上就吃啊!”

  不多时,沈淮之也回来了,背后的竹筐塞得满满当当的,上头还要藤蔓捆了两捆,都是手腕粗的木头,其中一捆还是黄栎树,烧起来非常持久,最适合炖煮东西,可惜现在还用不了,得晒干了才能烧。

  他刚进门林樾就迎上了,“怎么背这么多?小心以后腰痛,下回少砍一些。”随即抬手帮忙把柴卸了下来。

  沈淮之抹了一把额头的汗,含笑道:“你放心,我心里有数,这点儿还能背得动。”

  林樾皱眉,“咱们家也不差这一捆柴,又不是今天就没有烧的了,等明儿我和你一起去。”

  “明天我肯定少背一些,上头就加一捆。”沈淮之立马保证,语气之真挚,林樾差点儿就信了。

  “真的,上头不压着一点儿就会头重脚轻,容易摔跤,你好不容易歇一天,别去了。”

  林樾:“明儿再说吧,灶房里倒了水,你记得喝,我来收拾。”

  沈淮之突然笑了一下,才道:“我们一起收拾,后院的柴垛有些高了,今天放完明天就重新起一个,你明天再收拾。”

  “那好吧。”

  下午,一家人都没出去,沈凌之在灶房里忙着烧火煮鱼,背后是在修补农具的沈正初父子,林樾和宋寻春则是在屋檐下补衣裳,虽然手上都有活计,但也是难得的悠闲了。

  转眼就到了和沈广初约定的日子,晨光熹微,沈淮之就揣着写好的契书去了他家,林樾和沈凌之在灶房里忙得脚不沾地,今天要去见许久未见的小叔,怎么也要做一点儿拿手的点心带去才行。

第75章

  出门做客, 林樾做的都是味道相对香甜的点心,有花香扑鼻的桂花糕,丝滑细腻的红豆糕, 还有松软的南瓜发糕,虽说已经接近深秋, 但白天依旧有些热,点心放不了多久, 所以做的分量也不多。

  除了小点心, 宋寻春还准备了一些米面腊肉, 再有几尺布,原是想做衣裳的, 但多年不见, 也不知云初现在的身形, 还是直接送布料方便些。

  今天的沈正初明显有些焦躁, 一大早就起来修了胡子,中途还折回去换了一身衣裳, 又拉着宋寻春问道:“这一身怎么样?看着有精神吗?会不会显得不稳重?”这身衣裳是新做的, 相对较浅的蓝色, 沈正初一直嫌不耐脏, 还没上身穿过。

  宋寻春昨天还很有耐心,也理解沈正初紧张的心态,但被拉着唠了一晚上之后她就没耐心了,她倒也没反驳, 只是含笑道:“现在知道着急了?当时让你别犟,大大方方地去看你不肯,现在都十来年了,你紧张又有什么用, 以云初的性子应该不会把你赶出来的。”

  沈云初从小就是个温柔安静的性子,还十分乖巧,和两个嫂子处的都不错,哪怕最后发生了那种事,他也没对两个哥哥说过什么重话。

  早些年宋寻春觉得那种性子很好,是普罗大众都喜欢的夫郎样子,但后面她就不那么觉得了,她时常在想,如果云初是一个泼辣大胆的哥儿,当年是不是有机会逃过一劫,尽管这样的想法没有道理,但宋寻春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后来第一次见林樾她就喜欢,平日里也不拘着他,就有这方面的原因。

  过了这么多年,再回头想,沈正初也不知道自己当年是怎么想的,明明那么多人都劝过他,他还是不为所动,因为觉得“无颜面对”自己的弟弟,就真的再也不去见沈云初,只敢做那种偷偷摸摸的事。

  这些年他不是没后悔过,只是他已经错过了那个云初最需要他的时候,再想去,他也不敢去了,不敢去面对沈云初的眼神,这回一家人都劝他,又有了一个看似完美的借口,他才狠下心答应了,但嘴上他还是没有泄露的,“你这人,怎么问东扯西的。”

  太阳升起,沈家一行人踏上了去清溪村的路。

  路上因为沈正初走的急,一家五口没多久就进了清溪村,随后又跟着沈正初熟门熟路的找到了沈云初的家。

  他家的院墙是土坯的,透过院门能看到里头的三间茅草屋,墙体有些斑驳,屋顶的茅草放得也不均匀,不过院子里却干干净净的,十分整洁。

  原本沈家人默契地让开了一步,想让沈正初敲门,没想到临门一脚沈正初自己往后退了,把林樾露在了最前头,林樾一时无言,最后只得拍手叫门,“小叔叔,你在家?”

  过去了好半晌,院子里依旧没一点动静,沈正初心凉了半截,难道云初还是不愿意见他吗?也对,当年但凡他有出息一些,也不会让自己的亲弟弟那样出门……

  林樾没让他继续脑补,抬手拍门,又叫了一遍,这回终于有动静了。

  不过传出的是一个小男孩的声音,“你们是谁?来我家有什么事吗?”

  透过门缝,沈家一群人都看清了那个小男孩的长相,沈正初一眼就认出这是云初的孩子,长得和云初起码有八分像,之前他过来的时候都是把东西放在门口就走从来没进去过,只是听说云初有了两个孩子,这还是第一次见。

  林樾本想着到这一步他就不用说话了,结果一回头,沈家人一家四口都看着他,仿佛在等他问下一句话。

  林樾:“……”

  他只得无奈转头,柔声问道:“我们是云初叔叔的家人,沈云初是你爹爹吗?他今天不在家吗?”

  小男孩凑近了一点,站在门后扒拉了一下门缝,细细打量了门外站着的五个人,最后看向了沈正初,“是我爹爹,我爹爹好像是有家人,但他今天不在家,你们改天再来吧。”

  这回宋寻春终于开口了,要是改天,沈正初十有八九又不敢来了这事儿不能再耽搁,“小侄儿你知道你爹爹去做什么了吗?可以带我们去找他吗?或者你说个地方,我们自己去找。”

  门后的小男孩又犹豫了许久,才半信半疑的问道:“你们真的是我爹爹的家人吗?”

  宋寻春点头,又拽了一把后面的是沈正初,含笑道:“真的,这就是你爹爹的哥哥,也就是你二伯,我是你爹爹的嫂子,你二伯母,这三个是你爹爹的侄儿们。”

  不知道沈云初对孩子说过什么,但总归现在小男孩儿已经相信了他们,“那你们在外面等着,我去叫我爹爹回来,但我妹妹还在睡觉,你们不能进来。”

  沈正初下意识点头,“伯伯知道了,你放心,我们就在这里等。”

  等待的过程格外漫长,沈正初一直来回踱步,望眼欲穿地看着小男孩跑走的方向,也不知是盼着沈云初来,还是不盼着他来。

  约莫两刻钟过去,方才跑出去的小男孩终于跑回来了,后头还跟着一对夫夫,高个子的那个腿有些瘸,走的极慢,正低着头和旁边的人说话,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十年过去,沈云初的长相其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瞧着依旧是温和的,沈正初看着对面走过来的人,不由得握紧了拳头,当年的事,除了他爹和他自己,他不知道还能怪谁,怪对面这人要娶他弟弟吗?但看他爹的做派,就知道没有这个人也会有其他人,他脸上的表情都是僵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这个所谓的“弟夫”。

  沈云初看着对面的一家五口,久久无言,直到身侧那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像是突然泄了一口气,看着沈淮之和沈凌之笑道:“你们都长这么大了。”随后又看向林樾,声音更加温和,“这就是淮之的夫郎吧,长得真好。”

  一听这话,林樾就知道这位小叔叔是有关注他们的,在这一点上倒真的和他爹像是亲兄弟。

  林樾三人几乎是同时开口回话的,但说的内容却不尽相同,沈淮之兄弟俩都只叫了一声“小叔叔”便没了话,十足的近乡情怯,反倒是林樾还往前走了一步,笑容明媚,“小叔叔,第一次见您,有些唐突,您别怪罪。”说到这儿他顿了一下,又接着道:“今日来,除了看望小叔叔,还有一件事儿想和您说。”

  在林樾看来,想说什么话那都得先进去家门再说,这站在门口能说明白个什么呢?看着也不像样,有个说话的由头,两方人也好顺着台阶下。

  果然,沈云初虽然没表现出欢迎,但也开口请他们进去了,虽然只说了一句就扭头和他儿子说话了。

  “早饭还温在锅里,你吃了吗?你妹妹起来了吗?”

  “吃了,妹妹也吃过了,只是吃完又回去睡觉了,我在打扫院子,他们就来了。”

  小男孩今年已经八岁了,如果不是他妹妹这两天生病,他这会儿也不会在家,早就跟着他爹爹们下地去了。

  进屋后,沈云初就招呼道:“桐儿,去倒两杯水来,小心烫着手。”

  “知道了,爹爹,我这就去。”

  小男孩跑出去后,堂屋更安静了,两家人相对无言,林樾在心里叹了口气,重新开口道:“小叔叔,怎么不见妹妹,这次过来也没什么好东西,就给弟弟妹妹们带了点儿点心,都是适合小孩儿吃的。”

  沈云初对着林樾一直很温和,此时也笑了一下,才开口道:“多谢你惦记着他们,小梧昨儿吃坏了肚子,现在还睡着,等会儿她醒了再叫她过来。”

  说起孩子,屋里总算有了点热闹的样子,寒暄了许久,才由宋寻春说起正事,“云哥儿,前些日子淮之侥幸中了秀才,名下也有了免赋税的田地,你是他小叔叔,自然也该有你一份,我们商量好了挪三亩田的份额给你,东西不多,只是我们的一点儿心意,你别嫌弃。”

  沈云初眉头一皱,当即就拒绝了,“不必了,嫂子,我已经不是临水村的人了,也不能再要这个。”

  沈正初一下就急了,视线在宋寻春和沈云初两人之间来回,嘴巴张了又张,但最后还是没说话。

  最后,宋寻春直接揭了沈正初的老底,语气十分平淡,她没有想让沈云初原谅甚至是感激的意思,也无意掺和他们兄弟俩的事儿,只是道:“抛开你哥不谈,这么些年,我们也一直惦记着你,这回你侄儿有了这么一点出息,你这个做叔叔的,怎么也要收着。”

  沈云初当年切切实实是怪过沈正初的,甚至是怨,他从小就和二哥关系好,然而到头来二哥还是没帮他,出嫁那天,他差点儿就在轿子里上吊了,只是最后没狠下心。

  嫁过来那晚,他才知道这门亲事,是尚文彦他娘死活要定的,他娘生了病,眼看没几天活头了,不想让自己的儿子一辈子打光棍,回家没口热饭吃,硬逼着他答应的,沈云初嫁过来没几天,他娘就去了。

  沈云初觉得这事儿挺可笑的,凭什么呢,她不想她儿子孤单一个人,就没想过她去买的那个哥儿不愿意嫁吗?

  成婚后,尚文彦一直和他分床睡,在他娘去世后,尚文彦还问他愿不愿意和离,沈云初先是狂喜,最后,他还是摇头了,因为十几岁的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养活自己。

  后来又过了两年,他才慢慢接受尚文彦,愿意和他搭伙过日子,但他心里仍然是恨的,许多年过去,他心中的恨并没有退散,只是除了他爹,别的他都不怨了。

第76章

  沈云初看着对面局促的沈正初, 突然有点想哭,又有点想笑,其实他知道, 在他出嫁的第二年,沈正初就开始给他送东西, 头两年他都是直接扔掉的,慢慢年岁大了, 性格又平和了许多, 这才把东西收下, 也惦记着要回送些什么。

  他知道沈正初当年是无能为力,他现在也没有怪他, 只是记忆里的二哥已经褪色了, 就做个普通亲戚也挺好的, 人生苦短, 不必再计较这些旧事,既是自苦, 也让他人劳心。

  “二嫂, 我收下, 多谢你们, 也谢谢淮之,淮之有出息了,小叔叔很高兴。”

  宋寻春高兴极了,“好, 好,就该如此才是,今年过年我让淮之他们小两口上门来请你,一定要回家来多住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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