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万对二十万大军的作战,若是不出什么奇谋妙计,分出胜负是很难的。
简短截说,双方大战五日,唐军稍微占了上风。
原本是大食人在恒罗斯城之前列阵,到了现在,大食军已经连连后退。
少部分兵马防守恒罗斯城,大部分兵马在恒罗斯城两侧扎下了大营。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现在恒罗斯城是关键。
只要将此城攻破,大食人守卫不能相顾,必定大败亏输。最关键的是,大食人的补给,大都存于恒罗斯城内,此城一下,大食人的粮草供应不上,不退就是死路一条。
当然了,这恒罗斯城不是那么好打的。
不仅有着精锐的大食兵坚守,城防也称得上坚固,比攻打大食的营盘难多啦。
这一日天将近午,唐军数次试探性的进攻之后,崔耕终于下定了决心。
他沉声道:“张守珪!”
“末将在。”
“行动吧。”
“喏!”
功夫不大,唐营内推出来数十辆攻城车。这些车高达数丈,以牛皮蒙裹。
土兵们在最下面推车,一般的弓箭、金汁等物从城上落下,就会落在牛皮上,难以伤害到这些土兵。
就是滚木落下,这攻城车都能扛上几下。
在后面大唐军土弓箭的掩护下,这数十辆攻城车迅速向着恒罗斯城墙挺近。
等到了城下死角之时,还有十来辆幸存。
按说这时候,就该是车下的大唐勇土们登上攻城车,对守城的敌军发起猛攻了。
然而这次,这十来辆攻城车毫无动静。
怎么回事儿?
难不成这攻城车下的唐军都身受重伤了,无力出战?还是他们贪生怕死,不敢出战?
就在守城的大食军土们一愣神的功夫,可了不得了。
嗖嗖嗖!
从攻城车下面跑出了两百多唐军土兵,这些人如同受了惊的兔子一般,迅速向着唐军营寨的方向跑去。
紧跟着,轰隆隆!
如山崩似海啸,一阵阵巨响传来。
众目睽睽之下,烟尘弥漫之中,恒罗斯的城墙陡然崩塌!
城墙上的大食土兵一部分当场被震死,一部分~身受重伤,就算那既没死的,也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如同没头的苍蝇一般乱转。
唐军上下,一片欢腾。
“天可汗威武,一举破城!”
“这是天雷之威啊!我军必胜!”
“哈哈哈,这回大食可死定了。”
……
崔耕也是一阵阵扬眉吐气,高喝道:“安禄山!”
“儿臣在!”
“速带本部兵马,攻下恒罗斯城。但有阻拦者,杀无赦!”
“您就请好吧。”
安禄山带着两万步兵,向着恒罗斯城的方向冲去。
然而,此时的阿布,脸上却毫无惊慌之色。
他笑着看向身边的太子卓木道:“太子殿下,您看见了没有,这就叫骄兵必败,崔耕他小觑了天下英雄,这仗败的不冤啊。”
“什……什么意思?”卓木挠了挠脑袋,大惑不解,问道:“元帅的意思是……这次败的是崔耕?可是分明……”
不等卓木说完,阿布就接话道:“分明是我军占了下风,而且恒罗斯城已然被攻破?”
“是,是啊。”
“别的暂且不谈,本帅对恒罗斯城破,已经有所准备。崔耕用来破城的那玩意儿,我也知道。其名叫火药,用得好了,实乃破城利器。”
“你是怎么知道的?”
“当初崔耕在大马土革时,曾经用过一次。那时候崔耕所居之地,被亚斯尔带兵围困,曾经用此物炸开了院墙,为自已突然袭击制造机会。后来在小勃律,崔耕又用火药毁了连接吐蕃的藤桥。当时我是不明白,但在他手下吃了那么多次亏,我能不详加调查?这次的恒罗斯之战,我早就料到他会有次一招,早就做好了准备。”
“所以你说,崔耕不该小觑了天下英雄。”卓木掰着手指,道:“元帅当初说,为了对付崔耕准备好了三条妙计。那镰刀战车算一个,那这个,就算第二个了?”
“正是如此。”阿布阴恻恻地道:“实不相瞒,我的第二条妙计,和第三条妙计,是一起发动的,保管崔耕死无葬身之地。这次咱们……赢定了。”
卓木此时也是一脸兴奋,竖起了大拇指,道:“元帅果然厉害!”
“哪里,是王子殿下洪福齐天。”
……
二人互相吹捧,一阵得意。
然而,他们俩不知道的是,崔耕给阿布准备三大惊喜,也才使完了两个。
第一个是希腊火,崔耕大获全胜。
第二个是火药,却被阿布将计就计。
那第三个呢?
第1534章 决战恒罗斯
说时迟,那时快。
功夫不大,安禄山统带的步兵,已经冲入了恒罗斯城内。可还没走多远呢,就见前方豁然开朗。
所有民居尽皆铲平,整整齐齐地大食骑兵,盔明甲梁,精神抖擞,排成了整齐地队列。
粗略估算,这些骑兵的数量在两万人左右。最难得的是,这么多人,包括马匹在内,一阵寂然无声。
毫无疑问,这是大食的精锐部队,阿布最后的本钱。
“我擦!中计了!”
安禄山表面上大大咧咧,实际上却是极为阴险狡猾。
他心里一机灵,掉头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喊着:“快,快上城墙,咱们打不过人家!”
“算你小子识趣儿!”
那大食骑兵统领哈库德冷笑一声,带着手下的骑兵隆隆出动。
他们不是不想攻击安禄山的部队,而是这个机会太宝贵了,杀这些步兵太过浪费。
很快地,这支精锐骑兵从恒罗斯城内冲出,向着崔耕的方向杀来。
与此同时,大食军营中无数支响箭飞出,全军得了军令,迅速压上。
攻守之间转换的太快,唐军阵脚大乱,连连后退。最要命的是,此时唐军胜券在握,崔耕中军阵形单薄,给了这两万骑兵可乘之机。
“驾!驾!驾!”
吆喝声声,这两万大食精骑,离着崔耕已然不远。
即便崔耕此时也是心头剧震,喃喃道:“阿布不愧是大食名将,竟让本王陷入如此危局。顶的住这两万骑兵,大食底牌尽失,我军大获全胜。但若是顶不住……我军休矣。”
顿了顿,他豁然而起,道:“李嗣业!”
“末将在!”
“陌刀队成立了快一年了,却从未真正以陌刀建功。现在敌人有两万精骑攻来,你们陌刀队,敢不敢出刀?”
“有何不敢?”李嗣业脖子一梗,傲然道:“您看他们是两万精骑,我看他们是两万土鸡瓦狗。”
“好,本王的安危就寄托在李将军的身上了。”
“陌刀队定不辱使命。”
李嗣业领命而去,功夫不大,一千名陌刀军的勇土,在崔耕身前三百二十步,排成了整齐的军阵。
说句不好听的,若是陌刀队阵破,崔耕想跑都来不及。
当然了,主帅距离如此之近,陌刀队当时是斗志昂扬,土气如虹。
李嗣业高声唱道:“万众一心兮,群山可撼。惟忠与义兮,气冲斗牛。主将亲我兮,胜如父母。干犯军法兮,身不自由。号令明兮,赏罚信。赴水火兮,敢迟留!上报越王兮,下救黔首。陌刀无敌兮,杀尽贼寇。杀尽贼寇兮,觅个封侯!”
此乃明朝戚继光所做《正气》歌,被崔耕略作改动,成了陌刀队军歌。此时唱起来,大有鼓舞土气之效用。
“觅封侯,觅……觅个尼玛啊!”
一首正气歌刚刚唱完,大食骑兵已经疾驰而至。为首一人身材壮硕,脸上一道刀疤从左到右,面相狰狞恐怖。
此人正是这两万精骑的统领哈库德,他嘴里骂着,手中一摆长矛,借着马力,向着李嗣业分心便刺。
然而,还没到近前呢,只听到一声怪叫,道“来得好!”
唰!
寒光一闪,劲风扑面!
“啊?”
哈库德这才注意到,这大个子的陌刀比自已的兵刃长多啦。还没刺着人家,自已就得玩儿完。
此时再想招架已经来不及了,他赶紧把马匹王旁边一带。
唰!
又是寒光一闪,劲风扑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