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是!”薛仁贵点了点头:“今新得高句丽,民情未附,若不以重兵镇守,必生乱事。可若如大总管所说的,没有工匠吏民、商贾富户,大军也呆不长久?”
虽然史书上通常将百济、新罗、高句丽三国并称,似乎三者是等量齐观的三个国家。但实际上当时高句丽统辖范围东部濒临日本海;南部抵达汉江流域;西北跨过辽水;北部到辉发河、第二松花江流域;实际上囊括了今天我国辽宁省大部、吉林省一部以及北朝鲜的广袤土地,其领土面积远远超过百济和新罗的总和。
更重要的是,相比起新罗和百济,高句丽是一个更大“发展可能性”的国家。新罗和百济如果想要扩张,他们只能在相互吞噬和向北进攻中选择,而高句丽就不同了,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其可以选择向西、南、东三个方向扩张,当某个方向遇到强敌受挫时,他们可以改换方向,取偿于另一个方向。八百年的扩张形成了一个以高句丽五部为核心,靺鞨、汉人以及许多其他民族组成的海东大国。那大唐现在要如何统辖这个国家呢?
虽然朝廷还没下明诏,但如李绩、契苾何力这样的唐军高层已经大概知道未来的政治架构——即设置安东都护府,将高句丽故地划分为若干都督府,州、县,以当地亲附大唐的有力首领为地方官员,然后用得力干练的武将统领重兵镇守。高句丽故地地理状况复杂,民心未附,气候寒冷,冬季漫长,春季土地泥泞,不适宜大规模军队运动。所以安东都护府治所的设置除了考虑经济政治之外,还要更多的考虑军事的需要。
见契苾何力和薛仁贵都不赞同自己的主张,李绩的目光转到了高侃身上,高侃并没有立刻表态,他的目光停留在地图上,过了好一会儿才道:“若是不在平壤,那就只有新城(抚顺)或者襄平(今辽宁省辽阳)了,新城有铁,城郭都现成的。襄平是故辽东郡的治所,虽然城郭破败,但濒临辽水,旁边土地肥沃易于开垦,只要稍加整治,便有一番局面,还有襄平距离营州更近,突骑旦夕便至,这也是一桩好处!”
“那文佐呢?”
被李绩最后问道,王文佐早已有了腹案,他并不在乎自己的回答会有什么结果,有些话该说的时候不说,就会遗祸无穷。
“末将以为,若是舍平壤不守,不出二十年,易水河畔朝夕可闻胡笳、吾辈之心血将付诸东流!”
高侃脸色微变,赶忙呵斥道:“王都督慎言!”而契苾何力和薛仁贵虽然未曾说话,但面色也变得凝重起来。
“那文佐以为当如何呢?”李绩问道。
“先召回金仁问,再以新罗首鼠两端,暗中与高句丽人勾结为由,申讨其王金法敏,请以金仁问代之。彼若不从,则以高句丽之兵为前驱,我大军为后继,张我中华一臂,免子孙之患!”
王文佐的话是如此的直白露骨,屋内的大多数人都倒吸了一口气。数十支火把将墙壁上的铜台座照得熠熠发亮,宛若白昼,王文佐目光瞟过四周,如果依照李绩的做法,只怕这些精致的铜台座也会被当做战利品带走,只会留下一片残垣断壁。
李绩看着王文佐,很难从他那仿佛枯树一般的脸上看出什么,他站起身来,走到地图旁,看了半响,最后走到王文佐身旁,用只有两人能够听清楚的声音道:“也许你说的对,放弃这里,二十年后易水河畔朝夕可闻胡笳;但如果照你说的去做,可能会有更大的危险,两害相权取其轻,我只能选择后面那个!”
李绩的声音虽小,但在王文佐耳中却宛若惊雷,他本能的抬起头,老人浑浊的眸子凝视着自己,就好像暮年的雄狮,其威势依旧让人不敢逼视。
“一切都听大总管吩咐!”王文佐低下头去。
“如果我再年轻二十岁,不,哪怕只十岁该多好呀!”李绩低声叹道:“那样我就能采纳你的方略,只可惜我太老了,而你又太年轻了!不过你也不用太失望,我应该已经见不到长安的城墙了,而你至少还有三十年的好日子,我离世之后,你就可以趁心快意了吧!”
王文佐住处。
“拿干毛巾给我!”王文佐刚走进院子,就大声道:“还有,快些烧热水,我要洗个澡!”
就好像被孩童抽动的陀螺,仆人们飞速的行动了起来。等待已久的崔弘度、沈法僧等人惊疑不定的看着王文佐,军议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急着要洗澡?
“吓出我一身冷汗!”王文佐一边擦着背脊,一边叹道:“虎死不倒威,到底是经历过开国大战的柱国大臣,当真是不一样!”
“到底是怎么回事?”崔弘度问道:“难道是英国公?”
“不错!”王文佐苦笑道:“讨灭新罗的计划泡汤了,不光如此,接下来这里的高句丽军民也会被迁徙回国内!”
“那平壤城呢?”沈法僧一听急了:“会留下多少兵将驻守?”
“还没有确定!”王文佐摇了摇头:“不过经过商议,大家觉得未来安东都护府的治所应该放在襄平!”
“襄平?那里距离营州才几日路程吧?”崔弘度问道:“怎么会放在那儿,那岂不是把高句丽故土都送给靺鞨人和新罗人了?”
“应该是当地土地平旷,灌溉容易,易于耕种吧!”王文佐叹道。
“那我们怎么办?”沈法僧急道:“本以为灭了高句丽之后,就和大唐土地相连,现在倒好,打下了平壤却把人都迁走,那和高句丽没灭之前有啥区别?”
由于身处府中,四周都是自己人,沈法僧话语中少了许多顾忌。当初王文佐去倭国时,先将熊津都督府的事务交给崔弘度,崔弘度带兵出援倭国后,主持事务的就是他,无论是从个人的利益还是投入的心血,熊津都督府都与沈法僧已经息息相关。他甚至打算在这里开枝散叶,成为当地望族。而李绩的做法无异于让他的期望落了空,如何不恼怒。
“其实这也未必是坏事!”伊吉连博德突然开口道。
“不是坏事?”沈法僧怒道:“你知道什么?这样一来熊津都督府就成了一块飞地,将来如果再发生战事,大唐的援兵就只有走海路了!”
“沈兄还是多虑了!”伊吉连博德笑道:“你忘了吗?王都督还是我国的太政大臣,大王的亲生父亲,受过他恩惠的郎党家人数不胜数,到了那个时候,殿下一声令下,渡海而来的又何止有大唐一军呢?”
“这倒是!”沈法僧眼睛一亮:“我方才心急却没想到!”
“太政殿下!”伊吉连博德道:“如今高句丽新亡,朝廷就欲迁徙豪杰百姓,只怕人心动荡,会有不少人会逃入山林沼泽,成为后患。为何不从中招揽豪杰,为我所用呢?”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王文佐点了点头,他满意的看了一眼伊吉连博德:“那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了,你可以告诉他们,只要他们愿意为我所用,子弟部曲照旧,当以人口赐封田土,设置侨郡,让他们无需担心!”
原来伊吉连博德口中的“豪杰”并不是说某人才能卓越,而是指那些在乡里有足够号召力,拥有相当数量的追随者的有力人士。在正常时候,这些人会效忠于政府,并承担相应的官职;而当时势混乱时,这种人要么聚集部曲去险要之地立堡垒自守;要么就带领部众流亡到安全的地方。反正无论是百济还是倭国,都是地广人稀,有大片待开发的土地,与其坐视这些豪杰被新罗拉拢走或者逃入山谷险要之地成为盗匪,还不如拉拢过来,增强自身的力量。
“将军,再翻过前面那座山就到家了!”男孩兴奋的说。
“不要叫我将军,我已经不是将军了!”高鸡舍的声音有些落寞。
“您是将军!”男孩坚持道:“您曾经指挥过上万人,骑着高头大马,身披铁甲,背后大旗招展,这样还不是将军?”
“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高鸡舍笑了起来,男孩的坚持让他的心感觉到一丝温暖:“现在士兵们都已经被遣散了,我身边只剩下你,还有这匹老马!”
“总有一天,总有一天那一切都会回来的!”男孩以孩子特有的倔强坚持道:“那时候您又会是将军的,对不?”
“已经不可能了!”高鸡舍不禁叹了口气:“那一天不会回来了?”
“为什么?”男孩不解的问道。
“国王没了,高句丽国也没了,谁还能让我重新成为将军?”高鸡舍笑道:“我现在就是个想要回家的普通人,一切都过去了!”
男孩眉头紧皱,看来他还不太能理解自己方才说的那些的真实含义,不过这也是好事,他用不着为亡国而悲伤,而等他明白过来的时候,这悲伤也已经被时间冲淡。想到这里,高鸡舍心中不禁一阵酸楚,自己是没有这种幸运。
“将军!前面有辆车!”男孩大声喊道。
高鸡舍看到了:那是一辆双轮木牛车,高高的侧板,但正使劲拖曳绳索却不是牛,而是一男一女,顺着车辙往北方向前进。看模样应该是农民。“慢点,”他告诉男孩:“别让他们觉得我们心怀恶意!”
两人迎了上来,农民警惕地注视着他们,但高鸡舍表明没有恶意之后,他们便任由两人走在旁边。“我们本来有一头牛,”他们在杂草遍地的田野间行进,到处是松软的烂泥潭和烧得焦黑的树木,老汉边走边倾诉,“但被新罗人抢走了。”他的脸因为使劲拉车而涨得通红,“我的女人也被抢走了,唉,中途发生了许多糟糕的事情,好在战争总算是结束了,她逃回来了,牛估计已经被吃掉了,我只能和她一起拉车。”
女人用害羞而又好奇的目光看着高鸡舍,高鸡舍知道自己不太像是农民,虽然他的衣着朴素,但马鞍旁的弓袋和箭囊,以及腰间的横刀说明他至少是一名武士。他点了点头,符合道:“是呀,总算是仗打完了,能够完好无损的回家,真是神佛庇佑!”
“您说得对!”农民赞同道:“人这辈子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倒霉事,若是能熬过去,就必须心怀感激。您看我们,虽然没有了牛,但至少两个人都还活着,还有这么多萝卜!”他指了指身后的牛车。
被农民的乐天情绪感染,高鸡舍不禁笑了起来,他跳下马来,将缰绳系在车辕上,在马屁股上用力拍了两下,他那匹老马不满的嘶鸣两声,还是低头拉车起来。
“真是太感谢您了!”农民笑了起来,他转过头对女人道:“你就别拉了,有我和马就足够了,歇口气吧!”女人笑了起来,张开嘴却说不出话来。
“她没舌头!”男孩道。
“住口,不要乱说!”高鸡舍给了男孩一个不轻不重的板栗,他能够猜得到在那个女人身上发生了什么,战争真的很残酷,但这对农民夫妇的坚韧让自己为之动容。
“前面有个集镇!”农民笑道:“里面有很多东西买卖,也很安全。那儿的首领是一个严厉的人,让他抓住的土匪第一次砍掉拇指,第二次就砍掉头!”
“嗯!”高鸡舍不以为意的点了点头,他心里清楚农民口中的“土匪”很多都是被遣散的士兵,刚刚结束的战争虽然持续的事情并不算长,但还是破坏了许多村庄,那些被遣散的士兵有很多根本无家可归,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就拿起武器逃入山林之中。这个首领的手段也许粗暴,但却有其必要性。
第491章 土匪和路边消息
太阳从云朵后露出了一半,将阳光洒在泥泞的道路上。高鸡舍的心情变得好了起来,经历这样一场残酷的战争,自己站在败方,还能活下来,四肢健全,这本就是难得的幸运。寺院里的长老说过,幸运的人应该心存感激,因为他们并不是凭自己获得好处的,如若不然,神佛不但不会继续赐与,还会把已经给予的也拿走。
大约半个时辰后,集镇到了。这个集镇并不大,只有一条街道,但却很热闹:街上到处是猪和儿童,大多数焚毁的建筑已被推倒,空地有的种上蔬菜,有的被商人的帐篷占据。房屋也在兴建,石头客栈代替了被烧的木客栈,一家酒肆的房顶正在铺草,空气中充斥着锯子和锤子的声响。
人们肩扛木材穿过街道,装满各种材料的牛车沿泥泞的小道路前进。在集镇的入口甚至还有几个手持长矛的岗哨——他们正在向进入集镇的人收税。高鸡舍带着男孩走进那件正在铺房顶的酒肆,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真热闹呀!”男孩好奇的看着左右:“打仗之前我来过这里,现在比过去还要热闹!”
“那是自然!”邻桌的一个汉子冷笑道:“你没有听说吗?唐人要把平壤的人都迁去唐国,所以很多人都逃到乡下来了,这里距离平壤不远,所以人自然多了!”
“把平壤的老爷迁走?有这等事?”一个商人凑过头来:“唐人不是都好些天前就进平壤城了吗?怎么之前都没听说!”
“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那汉子冷笑道:“其实这也是唐人惯用的手段,每次他们打下一个国家,就把国中的贵人、工匠都迁走,免得形势有变,这些人又起兵反抗,当初他们在百济就是这么干的!”
“这倒是,我也听说过!”那个商人点了点头:“不过后来不就是因为这个,百济人又起兵反抗,打了好几年的仗吗?我还以为唐人吃了那次亏,就会吸取教训了呢!”
“吸取教训?”那汉子冷笑了一声:“也许这次唐人觉得他们早有准备,就不怕再有人反抗了呢!”
“诶,我听说唐国比我们高句丽要富庶的多,那些人被迁到唐国去,岂不是因祸得福?”有人笑道。
“唐国是比我们高句丽富庶!”那商人笑道:“但也不是什么地方都好,这些被迁徙去的人除了少数几人能在长安洛阳,其他人估计都会被安置在人烟稀少的穷乡僻壤,那儿可就未必比得上这里了。再说他们在这里都是有家有业的,有的还有奴仆部曲,去了那边最多划块荒地,两间草屋,免税两年,剩下的都要自己从头开始,那简直是苦死了!”
“是呀,这么说来反倒是我们这些种田佬安心啦!”
“那是自然,无论是谁坐在上头,都要人种地纳粮。唐人顾忌的是那些有武艺、有名声、懂兵法,有本事给他们找麻烦的家伙,像你我这种窝囊废,唐人才懒得花力气迁走呢!”
“有武艺、有名声,懂兵法?诶,他们说的不就是您吗?”男孩低声道。
高鸡舍咳嗽了一声,险些将口中的酒水喷出去,他强笑道:“别乱说话,我今后只会种地,哪里还会找唐人的麻烦!”
“是吗?”男孩讶异的看了高鸡舍一眼:“您真的打算种一辈子的地吗?”
活见鬼!你这番话连个孩子都不信,怎么能说服唐人?高鸡舍叹了口气,他突然觉得自己未来的田园生活不那么吸引人了。
有人撩起门帘,走了进来。这是个衣衫褴褛,身材干瘦的汉子,他的目光扫过四周,最后停留在高鸡舍身旁:“你这里有空位,我可以坐下吗?”
“请便!”高鸡舍点了点头,让男孩向旁边挪了挪。
“你曾经打过仗?”那汉子兴致勃勃的问道。
“嗯!”高鸡舍并不在意对方的问题,他把其当成集镇里的混子:“有太多人打过仗!”
“可是你不一样!”汉子指了指高鸡舍的皮靴子,还有旁边的弓袋箭囊:“你穿的是马靴,还有您的箭,比平常的箭更长,这可不是一般人能用的,外面有你的马吧?我敢打赌,你在军队时至少是个百人队!”
“什么百人督!叔叔曾经当过将军!”男孩按奈不住自己的性子,插嘴道。
“住口!”高鸡舍喝止住男孩,右手已经不露痕迹的按在了刀柄上:“我没当过什么将军,这些都是小孩子胡说八道的,你别当真。还有,这种地方胡乱打听别人的过去可是很危险的,对我危险,对你也危险!”
“呵呵呵呵!”那汉子笑了起来,他抬起双手:“我没有恶意,你看,我手中没有武器。我只是有个一起发财的计划,你有兴趣吗?”
“没有!”高鸡舍毫不犹豫的打断了那汉子的话头,他把自己的佩刀横放在桌子上:“现在你马上离开这张桌子!”
那汉子赶忙站起身来,退开了。男孩低下头:“是我不对,刚刚我不应该多嘴的!”
“没什么!”高鸡舍挥了挥手:“那家伙一进门就盯上我们了,你说不说话,他都会凑过来的!快些吃东西,然后我们离开这里!”
男孩点了点头,他吃东西的速度变快了,很快两人就吃完了东西,会了钞,然后去后院牵了马,离开集镇。
两人出了集镇没走多远,高鸡舍就感觉到似乎有人在后面盯梢,他让男孩从马背上取下包裹,将里面那副鳞甲穿上,外头披着宽袍。刚换好衣服,他就听到一声尖利的唿哨,然后树丛后就传出一阵窸窣声。
“待会就跟着我的马,不要离我太远!”高鸡舍道,他翻身上马,抽出角弓,又取出三支箭矢,一支搭上弦,两支夹在指缝中,就好像一只受惊的猫。
树丛摇晃了一下,后面钻出来三个人,他们浑身泥土,就好像地底冒出的植物,三个人手中都有武器:短矛、缺了口的横刀、还有满是锈迹的斧头,他们身上的皮甲破旧,但还是能够保护身体要害。
这是伙逃兵,或者说盗匪,这两个词在这时候几乎是同义词。
一切仿佛在一个心跳之间发生。第四个人悄悄从背后钻了出来,声音比蛇滑过潮湿的树叶还要轻。他戴一顶锈铁盔,盔上有一根野鸡羽毛,这似乎是首领的标识,手执一支短粗的狼牙棒,在他身后是一个弓手——高鸡舍认得这张脸,就是当初在酒肆里盯上自己那汉子。
“将军,我们又见面了,这世界真小!”与方才在酒肆时相比,此时的弓手要得意多了:“您刚刚太不礼貌了,至少应该听我说完的!”
“我不是什么将军,也不想发财!”高鸡舍冷声道,心中盘算着射杀的顺序。
“您就是将军,高将军!我见过您!”那弓手笑道。
“你见过我?”
“没错!”那弓手笑的很得意:“别想了,像我这样的小人物,您当初怎么会有印象!”
“好吧,那你现在想干嘛?让我听你的发财计划?”高鸡舍冷笑道。
“没错,但发财的不是你,而是我们!”说到这里,他突然怒喝道:“别装傻了,大名鼎鼎的白马高将军化妆成一个普通穷汉返乡,你的身上肯定有很多宝物吧?交出来就能保住命,别犯蠢,灌木丛里还有个弩手,指头一动就能要你的命!”
高鸡舍的目光扫过灌木丛,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贼人如果真的有弩手,那为什么不干脆先把自己射死,至少射死马,反正宝物也不会自己张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