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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活_分节阅读_第161节
小说作者:御井烹香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6.14 MB   上传时间:2024-12-17 19:12:59

  “马口铁?”

  这个东西对于鞑靼人来说,不算是很陌生,但价格非常的昂贵,是一般牧民买不起的,商队都是直接送到察汉浩特去,那里有诸多鞑靼的贵人,是鞑靼的都城,或者,他们去科尔沁、喀尔喀的草原集市,如果运气够好,没有被直接抢夺走的话,一个马口铁的酒壶能卖上三四两银子,甚至是等重量的金子,塔宾泰摇头说,“太贵了,我们买不起!”

  “那是商队从京城运来的价格,我们的价格不一样。我们的马口铁很便宜,一个马口铁的水壶只要三十斤羊毛。马口铁的盘子更便宜,一个十斤羊毛,一套,连碗盘都有,只要一百斤羊毛。”

  草原上最缺的,首先是盐、茶,其次就是盛器,比如铁锅,这东西对鞑靼人的意义比南面的贫苦人还大,因为他们的用铁是受到严格限制的,而哪怕是陶器都难以自产,还有碗盘、餐具,大多数鞑靼人都只能用沉重的木器——马口铁的盛器,哪怕是那日松都不能不为之心动,一百斤羊毛,不能说是贵了,那日松一家养了两百多只羊,这是去年起新扩张的羊群,他们是买得起的。

  “那就来一套——有没有买活军的周报?”

  这当然是有的,而且还有特意写的养羊歌谣,还是三语版本的——汉字上,用拼音标注了两行,第一行是汉字本身的拼音,第二行则是鞑靼话的拼注:鞑靼语是表音语言,用任何字母都可以拼读,这种鞑靼话的拼注,只要是认识拼音的,都可以跟着唱出来,并且了解到其中的意思,甚至于,还可以通过鞑靼语的拼注,反过来学习拼音。

  那日松立刻就对这本书籍爱不释手了,他反复地翻看了起来,又让塔宾泰取来了马奶酒,对虎福寿也比之前和气了许多,答允他们明早搬出羊皮来给他们挑选,这是鞑靼和关内贸易的主要货源,皮草、肉干、奶制品、马匹、药材,这都是草原的大宗货物,也是内陆的确有需要的东西,至于草原子民,他们缺的可就多了,关内的好东西,他们再没有不要的。

  “天花疫苗呢,有没有?”

  毡包里已经传出了诱人的香气,这是新鲜刚宰杀的羊肉,一点膻味没有,只有诱人的肉香味,狗儿们在毡包后头打转,摇着尾巴舔舐着沾了雪的嫩草尖,它们很快也要有口福了,至少能跟着咬几块肉骨头。

  那日松把商队的朋友们让进了毡包,毡包里的火炉也烧起来了,青烟伴着火星子,从顶部的洞口直往上升,人们盘着腿 ,围着火炉坐着,面前放着木盆装的羊肉,一把匕首插在羊肉里,还有一碟雪花细盐,一碟辣椒粉。

  这都是商队拿出来的调料,佐料也是鞑靼人很喜爱的商品。那日松回头拿起装马奶酒的皮袋子,给自己人都倒了一碗,老妈妈则拿过大茶壶来,往商队的碗里倒奶茶——这并不是不尊重,报纸上也说了,谢六姐的活死人们是不喝酒的。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不会喝酒,不能饮酒,鞑靼人是很轻视他们的,但买活军的商队有点不同,他们既然带来了这么便宜的马口铁,而且也允诺了会回去问问天花疫苗的事情,那么那日松便把他们当做了贵客看待,他清清嗓子,找了调子,盘着腿,举杯唱起了祝酒歌,“金杯银杯斟满酒, 双手举过头——”

  鞑靼人喜欢唱歌,这是自古以来的传统,他们又十分好客——来了客人一定要开宴席,开宴席便一定要唱歌,《金杯银杯》是几乎所有鞑靼人都唱的,一边唱,一边向客人们逐个献上了哈达,这种祝酒歌,调子固定,歌词可以现编,那日松、塔宾泰把自己今日买到马口铁的喜悦都唱了进来,“远方的新朋友带来马口铁,上好的奶皮子有了盘子盛——”

  那日松的嫂子,同时也是他的妻子,正坐在灶台前烧火,也跟着一起唱了起来,声音悠扬而高亢,“羊毛换来了盐与茶,今日的欢喜好比喝了上好的粮食酒!”

  虎福寿一直低声做着翻译,虽然那日松没有向他献哈达,但他也并不在意,买活军的客人们,倒是都很懂得礼貌,低头接过奶茶之后,也跟着调子一起唱了起来,虽然唱的是汉语,但他们已经学会了《金杯银杯》的调子。

  “金杯银杯斟满茶,双手举过头——”

  “草原的汉子像雄鹰,宰杀了肥羊来招待……”

  歌声响彻了漆黑的天幕,夜晚的草原上,天空就像是倒扣过来的碗,缀满了发亮的芝麻,主人们把星空、月色,都唱到了歌里,直到冗长的歌唱完了,酒也喝完了几碗,他们才开始吃饭,这是商队懂得礼仪的表现:歌没有唱完,哪怕饥肠辘辘,也决不能碰一碰面前的美食,只能喝奶茶充饥。

  新鲜的羊肉在炉子上冒着热气,主人和客人们轮流用小刀割下羊肉条,雪花盐已经被调成了盐水,先蘸一蘸盐水,再在辣椒面里滚一滚,送入口中时,羊油瞬间融化,丰腴到了极点,没有丝毫的膻味,而羊肉又细又嫩,鲜美得让人禁不住嗦舌头,那日松一家近十个人,商队也有十来人,二十几个人吃一只羊,一点问题没有,一只羊大约能出六十斤的肉,一个人三斤而已——羊血灌的血肠还盘在锅里,正好明早吃。

  买活军的那几个女人,块头大,吃饭也凶,狼吞虎咽地吃着羊肉,喝着奶茶泡的炒米,老妈妈很喜欢她们,时常割下上好的肥肉,示意她们泡在奶茶里增加风味,那日松冷眼旁观——这样的吃法,不是草原人很难接受,但这帮女人们居然吃得很自然,还向老妈妈竖大拇指,那日松的妻子也立刻就和她们交上了朋友,一边吃肉,一边对着墙角的纺锤、棒针指指点点,不知怎么,居然仿佛很顺畅地谈起了编织的事情来。

  “买活军的人,不会瞧不起咱们鞑靼!”

  虎福寿似乎看穿了那日松的心思,在他身边用鞑靼话说道,“鞑靼人只要会说汉话,就也是华夏百姓,这是谢六姐在报纸上亲自说过的,你看过了那期报纸没有?”

  “我不和叛徒说话!”

  虽然对商队的款待十分殷勤,但那日松对虎福寿,始终有些爱搭不理的,他背过身子,表示自己对虎福寿的不屑,虎福寿哈哈一笑,伸手拍了拍那日松的肩膀,“那日松兄弟——兄弟,喝杯酒,消消气!”

  他拿起酒碗,和那日松碰了一下,于是那日松也就不情愿地和虎福寿碰了碰碗——鞑靼牧民的习惯,一旦聚在一起喝了酒,碰过杯,那么一些龃龉也就一笔勾销。那日松不是傻子,虎福寿既然把商队引来这里,便说明他心中还念着和死去兄长的情分。

  “买活军那里酒很贵吗?为什么他们都不喝酒?”

  商队的汉子们,和塔宾泰那些小年轻谈得起劲,这些小年轻的汉话现在都说得很好了,而两个鞑靼汉子便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亲热地头碰着头闲聊了起来。

  “六姐菩萨不喜欢饮酒的人,只有远洋船队被允许饮淡酒,理由和我们草原一样,取水不方便,有时喝生水也不安全。”

  草原部族都爱饮酒,一面是本性的爱好,一面也是现实的考量——凡是做畜牧业的,都要考虑奶制品的储存,鞑靼人做酸奶,晒奶干、熬奶豆腐,做炼乳,奶制品叫做白食,是他们饮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草原人也不会每天杀羊,平时主要靠奶制品、肉干、茶水和炒米果腹。

  其中,奶酒是储存马奶、羊奶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马奶,天然发酵后就是马奶酒,这是鞑靼人眼中上好的东西,不但滋补,而且可以久存,饮酒后不但抵御冬季的严寒,还可以忘忧,让人短暂地忘却残酷的草原,进入梦想中的天堂。尤其是在没水源的时候,马奶酒比淡水更解渴,家里存着马奶酒,就等于是存了重要的水资源,能帮助家庭在干季更好的干活、赶路。所以,酒在鞑靼人这里是很平民化的东西,一个牧民或许和敏朝的佃户一样,穷得叮当响,一辈子没有见过多少钱,但他喝酒肯定要比同等财力的佃户便宜得多,也频繁得多。

  但在买活军那里,水是很容易得的,而且马奶不多,汉人多不爱喝马奶——而在那日松看来,一个人倘若不爱喝马奶.子,那就几乎无法和他交流了,这完全就是两种人。他真想不明白,虎福寿为什么要进关去投靠汉人,还把自己原本的名字都给抛弃了,跟随首领一起,改姓了虎。

  鞑靼汉子多数都很直接,那日松便直接向虎福寿发起了牢骚,“难道林丹汗的金帐下,没有好汉子呆的地方了吗?巴图尔,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兄长追随你,战死在广宁城下,他是个好汉子,我们以他为傲——但你却抛弃自己的氏族,换了自己的名字,混迹去了汉人的地方……你可是个孛儿只斤啊!巴图尔!”

  即便是对于鞑靼语一知半解的商队,似乎也能识别出孛儿只斤这四个字的音节,当那日松的话落在羊毛毡上时,欢快的毡包里似乎也出现了一瞬间的寂静,孛儿只斤、孛儿只斤——鞑靼人心中永远的草原之主,永远的黄金家族,谁能想得到,甘愿当买活军向导,声称自己已经是个活死人的虎福寿,会是黄金家族的后裔呢?

第319章 天可汗?

  在建贼崛起以前, 敏朝于域外政权上,防范最为严密的,自然是鞑靼人了, 之所以要定鼎京城, 也是因为此处距离防线较近, 方便调兵遣将,文武官员也能更为尽心,不至于出什么幺蛾子。不过, 自从北圆覆灭之后,鞑靼人的黯淡, 也是可以眼见的, 其中最为显著的征兆, 便是孛儿只斤家再也没有出现什么值得一提的英主了。

  但这不意味着孛儿只斤的血脉就此断绝,草原上依旧有孛儿只斤的毡包, 而且,经过数百年的繁衍, 这个姓氏的含金量似乎也变低了, 虎福寿就是这么一个含金量很低的孛儿只斤, 说起来, 他和现在正在察汉浩特立足的林丹汗, 还是关系很近的亲戚, 他是林丹汗的弟弟和一个受宠的罗刹奴隶女子所生。

  因为母亲在当时较为受宠, 虎福寿有一个好名字,巴图尔, 也能跟随孛儿只斤的姓氏——有很多奴隶, 虽然生下了主人的子嗣, 但也只能继承母亲的身份, 天生就是血缘父亲和兄长的帐下奴,他们是不配染指孛儿只斤这个姓氏的。

  不过,巴图尔的父母都早早去世,死在了草原白灾之中,鞑靼的贵人长命的很少,塞外的风霜实在是严酷,即便是拥有一定地位的贵族,也很难活过六十岁,他的父母就是在跟随当时的可汗转场时,忽遇暴风雪,仓促间没有足够的燃料取暖,一行数十人都被活活冻死在毡包里。

  到底是个孛儿只斤,虽然血统低贱,但巴图尔还不至于没了去处,从此后他就跟随了林丹汗,做了个小百户,林丹汗也让他继承了一小部分父亲的毡包牧民,那日松一家便是在属于他管辖的军户,他们家是‘独军户’,世代必须要有一个儿子从军,几代人一向跟随孛儿只斤。

  那日松的哥哥刚满了十三岁,便来到巴图尔身边,巴图尔那时也不过才十一岁,和他相当投缘,结为安答。兄弟俩一起参与了林丹汗麾下的大小战争:侵犯敏境、教训喀尔喀、击退建贼、与敏军协防广宁。那日松的哥哥,便是在广宁大败中黯然战死。

  巴图尔则被建贼俘虏,所有人都以为他要么死了,要么就做了建贼的包衣奴才,没想到,三年后,巴图尔再次出现在草原上时,却有了新的名字虎福寿,而且,他再也不愿回到草原上来了,他说自己已经是谢六姐的活死人,在林丹汗之外,他有了效忠的新主子。

  对那日松来说,这似乎比巴图尔成了包衣还让人无法接受——鞑靼人常年互相交战,战败者没有宁死不降一说,日子过不下去时,牧民南下投靠敏朝的都有,巴图尔落入敌手之后,即便是做了女金人的奴隶,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但,他既然从辽东逃了出来,为何却不返回草原,也不投靠敏朝当兵(敏朝一向有使用鞑靼兵将的传统),而是南下去做了一个女神仙的奴隶,而且还给自己起了新名字,抛弃了孛儿只斤的姓氏,这才是那日松最想不通的一点。

  巴图尔这不是第一次来了,去年秋天,他来草原探路,便巧遇了那日松一家——那日松的哥哥战死之后,他弟弟便应役而去,那日松一家少了男丁,无法和其余牧民争斗,只能被迫迁徙到靠近长城的这片荒漠草原上,这里距离边关很近,并不是放牧的好地方。真要计较起来,也可以说是受到了主将‘战死’的连累。

  两人本来就十分熟谙,那日松见到巴图尔归来,先是大为惊喜,但彼此叙过别情之后,惊喜变作惊怒,那日松几乎要和巴图尔割席绝义,但他是这个家庭唯一一个成年的男丁了,终究还是要为一家人考虑,最终,那日松别别扭扭地留下了买活周报,留下了巴图尔自己编写的拼音教程——一本很大的书,上头全是图画和对应的拼音,因为鞑靼人虽然都会说鞑靼语,但识字的非常少,那日松一家全都不认字,他们只能通过图画上的天空、大地、马驹,来分辨拼音中每个字母对应的音节。

  就这样,塔宾泰他们很快学会了拼音,因为他们本来就会说汉话——这几年住在边关这里,不会汉话是很不方便的,所以一旦学会了拼音,就可以看得懂买活周报了。那日松一家非常敬畏文字,敬畏印刷物,而且,虽然和虎福寿已经恩断义绝,但他千里迢迢地送来图画本,为的总不是害他们吧?那日松一家便按照报纸上的教导,开始在四季草场尝试着种了些南瓜,并且多养了几头羊。

  既然种了南瓜,那么胡萝卜、土豆子,也就随手都种了下去,老妈妈和几个少年留在四季草场,晒了许许多多的蔬菜干,人吃,牲口在冬天也跟着吃,盛夏里,商队收了一批羊毛,卖了个很好的价钱,那日松一家今年的盐和茶都很宽绰,炒米也不愁了。等到冬天,羊群吃干草,吃蔬菜干,居然真的没有掉膘,而吃了蔬菜干的人,居然也不像是从前那样,容易上火浮肿,嘴里总是嘬出血来。

  到了今年春天,虎福寿再来拜访时,那日松便不能再和从前一样冷眼相对了,尽管他仍是非常不解虎福寿的选择,但……眼下来看,信奉六姐菩萨似乎也没什么不好,至少立刻就能见到看得见的好处,而且,六姐菩萨也是菩萨么。

  鞑靼人几乎都是虔诚的佛教徒,那日松觉得,谢六姐或许就是他们的佛教中某个菩萨的在世身,虎福寿是察觉到了这一点,才千里迢迢地去做了她座下的菩萨兵——这样的话,许多疑问就可以得到解释了,譬如说谢六姐为何千里迢迢地派人来到塞外,教他们这些开弓射箭的野人学习拼音,教他们如何挑选种菜的地方,如何试着种一些耐寒耐旱的蔬菜,如何更好的养羊,更好的剪羊毛呢?

  塞外草原,是正宗的早穿棉袄午穿纱的地方,别看白日里已经是春光和煦,夜里还要盖厚皮袄是很正常的事情,清晨起来,草叶上还挂着薄霜,那日松随手摘了几片草叶子,塞在嘴里嚼巴嚼巴,‘呸’地一声吐掉,就算是刷过牙了,拿起水囊,仰头一阵咕咚,把外袍穿好,穿了鞋走出毡包,虎福寿正蹲在帐篷边上,拿着根木棍子在嘴里捣鼓,那日松有些不以为然:在汉人那里过得久了,就有些无益的讲究!

  他大踏步地走向约定俗成的方向——草原上,牛羊粪是很宝贵的东西,它们是燃料,也是毡包的地基,鞑靼人把晒干的牛羊粪捣碎和泥,铺在羊毛毡底下吸湿防寒。而人的便溺,因为气味不雅,所以约定了是在帐篷的下风处,而且要远离水源,挖坑掩埋,若是年幼,那就要带一个小袋子,里头装着炉底灰,把它掩盖起来,绝不是拉了就完全不管。

  从前,那日松一家自然是这样做的,但如今情况又有些些微的不同了,因为塔宾泰他们从报纸上学到了堆肥的技术,所以那日松一家建了个小帐篷,收集着一家人的排泄物,他们转场之后,也会给老妈妈和塔宾泰他们留几头羊,一头牛,让它们造出肥料,如果时间到了,那日松他们还不回来,这也是他们的储备粮。

  那日松很快就解决了个人问题,回到帐篷里给自己倒了一杯昨夜的冷茶,给炉子添了几块粪饼,他妻子也起来了,扭着胖胖的腰肢在做二十几人的早饭:新烧一些奶茶,泡昨夜吃剩的羊肉,配炒米和奶皮子。“巴图尔刚才拿来了很多牙刷。”

  牙刷这个词是直接用的汉语,混合在对话中有些拗口。那日松撩了一眼,“穷讲究!”

  他们当然也知道牙刷是做什么用的,但是一般的牧民很不在乎这个,以此时物资匮乏的程度,更不可能花钱去买。虎福寿探头说,“要用,老妈妈尤其要用,你们也不想满口牙齿全掉光吧?”

  不刷牙、常年吃肉啃骨头,牧民们中有许多人四十多岁就开始掉牙了,这被视为是不祥的征兆,因为一个掉光牙的老人,如果没有一群孝顺的子女,他在草原上是活不了多久的。一个人如果连肉都没法吃了,可不是要去见长生天了吗?

  巴图尔说,在买活军那里,如果护理得当,六十多岁还不用安假牙的人也很常见——义齿在这时候,当然也是非常昂贵的东西了,都是从奴隶嘴里拔下来的,有时候,一个一口好牙的奴隶活不了多久,可能就被拔光了全口的牙齿,活活地饿死。

  那日松一家没有奴隶,也就没有义齿的来源,老妈妈的牙齿还算好,但妻子显然认为凡事要考虑在前头,她收下了虎福寿的礼物,并且和他谈起了虎福寿的妻子——他死了以后,妻子理所应当的带着自己的牲口和毡包改嫁了,他们生的一对儿女也被带去了漠北,那日松他们再也没听说他们的消息。

  这在草原上是常见的事情,收继婚最大的作用,是保障死者的子女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成长环境,比如塔宾泰和他的兄弟姐妹们,可以继续生活在同一个毡包里,父亲和叔叔的区别对他们来说其实不是很大。巴图尔的身份在兄弟中是很低微的,他的妻子也很难找到愿意娶她做正妻的下家,这才远嫁去了漠北。在此时来说,基本上,父亲和子女之间就再没了见面的机会了。

  虎福寿的表情有些凝重,但很快又舒展开了。

  “六姐保佑他们,”他说,“相逢的日子就在前方了。”

  “你到底是多死心塌地的相信谢六姐!”汉语的名字、汉字、新的信仰、牙刷……那日松实在忍不住了,“谢六姐再厉害,那也是汉人的神仙,巴图尔,她不会管我们鞑靼人的!我们鞑靼人和汉人或许可以合作,但始终不是一条心!”

  他虽然不识字,但那日松的见识并不短浅,鞑靼人有歌谣记事的传统,历史都在歌里,那日松会吟唱许多史诗,而且对中原的历史也有所了解,他有些讥讽的说,“难道,谢六姐还想和大糖的皇帝一样,当上所谓的天可汗吗?!”

  虎福寿的眼睛便亮了起来,“天可汗?天可汗也无法囊括六姐的雄心,天可汗治下的西域兄弟,也不会有我们将来过得那样舒心——”

  他揽着那日松的肩膀,往门外走去,亲热的叫着那日松的名字,“兄弟,亲兄弟一样的那日松,让我来好好和你说说,我是怎么从女金人那里逃到东江岛,怎么从东江岛去到云县——比京城还要好的地方。”

  “让我好好和你说说,我是怎么从巴图尔,变成虎福寿的!”

第320章 生为奴隶

  游牧民族是不想农耕吗?若不是没有农耕的条件, 相信没有人愿意逐水草而生,过着游牧渔猎,四海为家的生活。这种生活听起来确实充满了大漠风沙的浪漫, 但落在实际之中,便是更短的寿命, 更严酷的社会规范, 更差的幼儿存活率,更低的生活水平。

  对于鞑靼人来说,一年除了夏季以外是不太洗澡的, 衣服的换洗也是罕见的,婴儿的夭折是司空见惯的, 将奴隶做为牲口使用是天经地义的,草原上的规矩就是这样的残酷, 胜者得到一切,败者只能苟且偷生。

  草原民族不讲慈悲, 他们完全依赖恐惧进行统治, 人皮鼓、嘎巴拉, 这些东西不是传说, 是鞑靼人生活的一部分, 奴隶在活着的时候, 就会知道自己将要被做成人皮制品,因为刺青工作是在生前完成的, 到底是做成鼓面还是唐卡, 供奉给上师, 只在帐主一念之间。这就是草原人, 还有草原人的宗教, 鞑靼人当然没有读过《迷信、恐惧、统治》, 但如果他们的奴隶能够明白谢六姐都说了什么,他们会很赞成的。

  鞑靼人是这样,建贼呢?罗刹人呢?在穷山恶水的所在,人们往往骁勇善战,并且善用酷刑来警告自己的敌人。别的民族,对于奴隶也完全谈不上慈悲,只是他们往往没有自己的文字,把所有残酷的刑罚和灿烂的文化一起埋葬在了历史之中。

  但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巴图尔,他是知道建贼怎么对待包衣的,和鞑靼人相似而又不相似——鞑靼人还是以游牧为主,除非是大帐主,否则小家庭一般不畜养奴隶,因为他们的食物自己也并不怎么够吃,在漠北,冬天死人也是家常便饭,老人在冬季来临时会主动减少食量,在漫长寒冷的冬季逐渐衰弱下去,有时,炭火严重不足,毡包里深夜也会结冰,很多五十多岁的老人,晚上睡下,早上就再也没有起来。

  但建贼不一样,女金人侵占了辽东的土地之后,便从纯粹的游牧,转为半游牧半农耕的生产形式,他们也是种田的——至少叫包衣来种田,建贼的战俘分成几种,第一种是汉人的农户,他们会被毒打一通,有时候还敲断一只脚,让他们从此只能拖着脚慢慢的走路,断绝了逃跑的念想。

  这些农户,很快便会被送到农庄里,建贼和鞑靼人一样,是抽丁入伍的,不过,很多女金家庭已经不再游牧了,而是以农庄为据点四处活动,农活都由汉人包衣做,他们并不做活——其实,不过是短短二十几年,现在的女金少年已经不像长辈,上马就能拉弓射箭,没有了游牧生活的历练,也就没有了天生的骑兵,女金人现在还很骁勇,但在巴图尔来看,他们正和所有陷入农耕陷阱之中的游牧人一样,逐渐地失去自己的将来。如果不能在二十几年内取得天下的话,建贼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挑战大圆的伟业了。

  第二种俘虏,是汉人中能打仗,能做生意的人,这些人会被编入旗下,成为建贼中的百姓,从此以后就有了旗份,也是包衣中的上等人了,往往还会被赐予女金的姓氏,比如从佟氏变成佟佳氏——鞑靼人也一样,会打仗的鞑靼人如果肯归附,一样能编入八旗,从此有个新前程。

  如果不肯投降,要么当场杀了,要么便是一顿折辱之后,发配做马奴去,只要熬过一个冬天,鲜少有人不肯从命的——骨气?在塞外,骨气不能当饭吃,不能当衣穿,当你浑身鞭痕,忍饥挨饿地睡在马厩里,裹着烂稻草取暖,亲眼看着自己的脚趾头冻得发紫,从脚掌上脱落的时候,你就知道什么叫做骨气了。

  巴图尔被俘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很难再自由地回到草原上了,或许他有一天会回来,以征服者的态度,来和自己的伯父谈着招安的事情——也许是奴颜婢膝,以通译的身份,伴随着女金贵族来谈结盟、求援,不论如何,他将再难以得到自由,他伯父并不看重他,是不会把他赎回来的,孛儿只斤家并不需要一个混血的投降懦夫。

  他也做好了死的准备,但不论如何,死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一开始,巴图尔想以普通骑兵的身份死去,但挨了一顿痛打之后,他改了主意。鞑靼的好男儿,如果不死在战场上,那就该死在酒杯里,死在女人的怀里,不该像现在这样,被长鞭抽打着,像猪猡一样在泥地里翻滚。

  “你叫什么名字!”抽打他的旗人用鞑靼语怒吼着,他也是鞑靼人,但在女金贵族面前卑微得就像是一条好狗,女金人已经掳掠了不少鞑靼牧民,这些牧民跟着女金人好吃好喝,已经完全遗忘了苍鹰子民的骄傲。

  女金人用来打人的皮鞭沾了水,满是粗糙的倒刺,打在哪里,哪里就是刮肉的剧痛,巴图尔杀敌一向还算勇敢,他也受过伤,但这和被鞭打的感觉是不同的,在战场上,生死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但被折磨时,你不知道这一切什么时候是个头,全看主人的高兴。

  巴图尔的意志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鞭打中逐渐衰退,他喊出了自己的名字。

  “孛儿只斤.巴图尔!”

  孛儿只斤的姓氏,在这一刻成了献媚保命的筹码,巴图尔玷污了先祖的荣光,他从此再也无颜以孛儿只斤的子民自我标榜,但他的确活下来了,鞑靼旗人止住了鞭打的动作,他的眼神发生了变化——孛儿只斤,这姓氏还在鞑靼人的耳边回响,带来了本能的敬畏。

  女金人也敬重这个姓氏,或者,说得更直白一点,孛儿只斤这个姓氏对他们很有用。将来不论派上什么用场,都值得把他养起来,巴图尔保住了性命,得到了一个小官职,但同时也处于严密的监视之下,和其余的鞑靼人分隔了开来。鞑靼人有了孛儿只斤,就像是雄鹰有了翅膀,他们就难以死心,难以服从,总是想着要逃回草原上去。

  因此,巴图尔被送到了旗主的农庄上去养伤,伤好以后,他做了个小小的马厩管事——鞑靼人是会养马的,他们养的马连女金人都自叹弗如。

  “旗主的农庄很大,就像是我们的草场一样大,上头生活着很多汉人的农奴,有些聪明的农奴已经学会了女金话。我也很快就学会了女金人说的话,于是我就跟着为我打下手的汉族小伙子学汉话。”

  鞑靼语和女金语有非常多的共有词汇,互相学习是比较简单的,生活在域外的游牧民族,一般掌握两到三门语言是基础,巴图尔处在一个没有鞑靼人的环境里,只有学会说汉话,他才能知道自己在辽东的什么地方。

  “我被送到了辽东腹地,在童奴儿的老巢附近,靠着海的农庄里,那附近最近的城市也要骑着马走两天,我想这辈子我算是完了,再也见不到草原的青天了。只能在女金人的农庄里,卑躬屈膝地当个沉默的马夫,吃着女金人的剩饭——女金人对我还算客气,但他们时常试探我,用蛇一样的眼神望着我,我要表现出对他们的款待十分感激的模样,才能让他们满意。”

  女金人待巴图尔还算是好的,他们对待农奴的手段,那才叫做残酷,然而正因为巴图尔过得还算相对不错,反而更令他内心煎熬。倘若他落到农奴的境地里去,那巴图尔也想不了太多了,他不会有能力去想的,只能在生死边缘徘徊着,无法做更多的思考。

  农庄里的农奴,几乎都是壮年,没有孩子,孩子都被杀死了,女人,长得好看的,能够做活的,可以活下来,其余的汉族妇女,许多都被先奸后杀、凌虐至死,做为对于幸存者的恫吓。这些壮年农奴,有许多在田里干着活就那样栽倒了下去,再也没有起来。因为女金人很吝啬,给汉人农奴吃的很少——这些年,辽东的收成也不太好,而朝廷的抽成又很多,大旗主自己还要聚敛财富,农奴,死了就死了,再掳掠一批来就是了。

  农庄中,主子是很少的,大部分都是农奴,还有看守他们的包衣老爷,有汉人,也有女金人,种田的农奴死得多,养马的那些,待遇还算不错,不过他们对女金人也非常毕恭毕敬,甚至争着抢着,要亲吻包衣老爷的靴子——老爷的一句话,就能决定一个人是饿死,还是吃得半饱,又或者直接被剁成肉泥,送到萨满那里献祭给长生天。

  这些农奴满脸的麻木,巴图尔见到他们的模样,有时候会暗自发抖,从前他是贵族时,也曾入侵敏朝边境,掳掠边民——巴图尔不太虐待奴隶,他们掳掠的边民,最后也被敏朝要了回去,但现在,他知道那些边民嘴角扭曲而勉强的笑意中,包含了多少恐惧,多少无奈,还有多少的绝望,多少暗藏的仇恨。

  这样的日子是没个头的,巴图尔和农奴又有什么区别呢?他有时也觉得,这就是他的报应,长生天把他施加给别人的恐惧,公平地施加到了他身上,他,勉强还能吃饱,但永远担惊受怕,时常从噩梦中惊醒,发现自己活在更深的噩梦中,对着农庄里哪个管事,他都得扭曲地露.出讨好的微笑,他要着急地追赶着大管事,解释、央求、赔笑,祈求着更多一些的口粮,更少一些的责罚。他要剃了自己全部的头发,留下一块小圆点儿,学着女金人,梳起猪尾巴小辫……

  这就是当奴隶的滋味吗?

  如果巴图尔生为奴隶,他不会想这些,如果巴图尔一直是贵族,他也不会想这些。但巴图尔是个坠落成奴隶的贵族,这样的身份往往容易诞生和平主义者,所以他不禁深深地思考起了这个难题:为什么世上要有奴隶呢?有没有一种办法,能让所有人都平等地生活在一起,不论是什么族裔,谁也不奴役谁,太太平平地过着自己的生活?

  这样的想法,或许是可笑而幼稚的,但这是一个一辈子都生活在奴隶群中的贵族,第一次摆脱了他成长的环境,用一种全新的目光来打量着自己的生活,思索着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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