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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活_分节阅读_第561节
小说作者:御井烹香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6.14 MB   上传时间:2024-12-17 19:12:59

  “所以说,对大多数人来说,豪快宜少年,壮举都是少年时做的,年岁大了,由不得就是满身市侩,甚至连自己都有点心生厌烦.....””

  别说庄长寿,就连祖将军,似乎也都有类似的感慨——由于吉亨地方有限,包括郑大木来吉亨,都是和手下人住多人间,祖天寿和庄长寿这二寿,便是分享了吉亨唯一一个待客的院子里,也不过是能做到独居一室,至于祖家的其余手下,都只能去其余居民家里借宿了。

  两人点着灯同路而回时,祖天寿就不由感慨道,“都说生子当如孙仲谋,依我看,如今这话真该改了,生子当如郑大木是真的!刚才老夫听他说起探索极南之地的意义,也是听得入港!这要是年轻个几十年,没准一个热血上头,就真被说上船了!”

  又道,“便是几十年前,尚且少年的时光,也没有他的这份见识和气魄那!当时所能想到的,无非是杀敌安边、封妻荫子、位极人臣等等,和他的这些话比起来,竟是俗套至极!也不知道郑家是如何作养出这样的少年郎的,我们家的孩子们,确实是不如!”

  庄长寿也是深有同感,因是叹道,“这大概就是时代英杰了,非常人所能及,不论生在什么时候,都会有一番作为。我们常见能登上史书,占据大篇章的,大概都是如此的资质。我们......不,祖将军不算,您抵御外敌,也是登上史书的大人物,就说庄某自己,哪怕与几位同船而行,也是边角料而已,就犹如话本中的小厮儿一般,看似同登书本,其实又哪能一样呢!”

  祖天寿听了,也是大笑道,“庄小兄弟过奖了!祖某无寸功于国,不过侥幸混到如今而已,哪能和真正第一流的人物相比!你这句话倒是说对了,就说我们这一次袋鼠地的航行吧,别看船员数百,但其实一流人物,也不过就是黄秀妹和郑大木两人而已!今晚,你算是见识过了大木,明日等黄秀妹那艘船到港,你便还能见到这又一个传奇人物了!老子戎马二十年,真心服气的人很少,这黄秀妹能算一个!”

  旧式的将领,如果不是文人出身,带的江湖气就很重,说到最后还是带出了’老子’这些粗词,不过庄长寿自然并不介意,反而感觉和祖天寿更熟络了些,不再那样格格不入了。

  两人回了吉亨,犹自还谈了半个来小时,庄长寿向祖天寿仔细介绍了谢六姐的那个典故,乃至郑大木的一些传闻,但凡在吉亨住久了,彼此见的都是那些熟面孔,一旦来了生人,谈性的确浓郁,直到煤油灯黯淡下来,这才意犹未尽分手安眠。

  也不知道是不是睡前谈得太兴奋,第二日早早就醒来了,先到屋角,把桶子里装着的那澄清烧开后,沉淀了一日的本地水,打了一些来拿来洗漱擦脸,又开了上一批储备饮用水的尾巴来喝——这也是郑大木定下的规矩,喝水都是要按日期来的,罐装水在只剩下20罐的时候便不再饮用了,储存应急,健康人改喝本地的澄清水。等新补给到了之后,再把老罐头喝掉,实现备用资源的轮替。

  按吉亨的规矩,喝了水就该烧早饭了,但今日时间尚早,祖天寿犹自高卧,庄长寿游目四顾,走到窗前,透过窗纱看了外面一眼,见日头还没有全出,外头似乎没有什么苍蝇,也是偶一动念,便掀帘子出了屋外,信步走动起来,一边甩着手一边想道,“以后还是要早起些,日出前没什么苍蝇,唯一顾虑的就是害怕有袋鼠潜伏在左右,这是夜行性动物,不得不防备,着它打几拳又或是啃咬几口,受伤感染而死都是有的。”

  袋鼠跑到城里来不是稀奇事,不然大家也不会用荆棘来防护耕地了——荆棘墙的坑坑洼洼,几乎都是被袋鼠毁坏的痕迹。昨夜的一点豪情,在这昏暗的天色、干燥的空气和飞扬的尘土,以及确确实实的袋鼠威胁中,似乎已经悄然褪去没留下一点痕迹。

  庄长寿有些顾虑地左右看了看——没见到袋鼠,倒是见到天边海岸那里,有一艘海船逐渐靠近,他先以为是黄秀妹的船,不由大喜,但随后又皱起眉来,进屋取出望远镜细看,“嗯?这是大木号吗?看着不像啊——虽然新,但这不折不扣是一艘西洋船啊!”

第1168章 西洋软帆船

  在海边生活久了, 买地又是这样一个注重航海的国家,正所谓苦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虽然大多数买地的百姓, 对于船只的性能和用途,肯定不知仔细, 但从外表上分辨船只的来历,这还是能办得到的。

  尤其是在羊城港、壕镜这些著名的海贸港口生活过的百姓,也很熟悉西洋船只的外形——除了船型的区别之外, 看风帆其实多少也能知道个大概了, 华夏的船只,一般都是用硬帆, 看着简洁利落, 而西方的海船则无不使用软帆, 船上密密麻麻的绳索, 看得人眼花缭乱, 可想而知收放起来肯定相当不便。不过, 大概是因为这种船只便于远洋航行的缘故, 西方船商对于这种不便,大概是可以忍耐的, 这么几十年下来, 也没有见到他们更改设计, 改造自己的船只做成硬帆。

  华夏、西洋的船式,截然不同,这是多年来惯见的现象, 一般人也就自然认为, 其中的区别是不可逾越的, 有一些旧船, 看着是西式,但主人是华夏东家,这倒是也有的,毕竟如今商贸活跃,很多西洋船长,来到买地之后不愿离去,就把自己的船只给卖了,在买地安家过活。

  不过,要说新的船只,怎么也都还是会认为这是西洋来船,庄长寿丝毫没有想到黄秀妹身上去,而是立刻怀疑起这艘船的来意——这条新航线,目前还没有完全公开,或者说就算公开了,也很难凭借纯粹的帆船,穿越赤道无风带来到这里,吉亨城也不是公开贸易港口,没有什么生意可做,说实话,即便是要抢,除了罐头之外也没有什么特别值钱的,要说它是为了抢劫来很不可信,如果说是迷途来的,那就更有意思了,难道是西洋人已经在这里建立起了尚未被发现的定居点了么?

  不论是哪种来意,肯定都要尽快通知林淼,庄长寿也顾不得祖天寿了,撒开丫子,一瘸一拐地跑到了城主的院子里——在一城的低矮建筑中,这算是唯一的两层小楼了。果然,这里已经忙碌了起来,不过气氛和他想得是大相径庭,七八个人正忙活着担水烧水:“五六十号人呢!饼子不定够不够,要不再打一坑吧?”

  “袋鼠肉干还有吧?虽然腥臊但也烤一点,还有鸸鹋蛋,这样,听我说,先劈开了摊上两个,让大家看看,再就是钻孔打两个,拿韭菜炒了——我这屋子里种的三大盆韭菜就是应着这几日呢!”

  “行,再开十几个罐头,也够这一顿了吧?”

  “准够了!人家在船上吃喝得也不错,就是缺水,咱们烧了澄清水,让他们能擦擦身这就比什么都强了!”

  庄长寿再傻,听到这里,也知自己是理解错了,一时也是惊讶得长大了嘴巴,林淼叉着手把事情都分派了一番,见他傻站在一边,也不由得一笑,走过来道,“怎么,这是见到船了?没想到吧!”

  “真没想到!等等,我记得昨日大木公子说,这大木号是我们自己的船厂出的——”

  庄长寿是真的惊住了,林淼哈哈笑道,“这话不假,庄大侠也可在文章中为我们吹嘘宣扬一番,这桨帆船、改良盖伦船,都是我们一厂承接定制的新样式,怎么样,这不比武林船厂那中看不中用的蒸汽明轮船,突破要大得多?

  尤其是这改良盖伦船,说实话,前后花费了十来年的功夫,才把技术难关完全攻克,下水验证之后,就是可以量产的,如此一步一步,稳扎稳打,才是船只发展之道啊!像是明轮船,噱头意义大于实用,恐怕五十年内都很难大量实装的!”

  正所谓,武无第二、文无第一,各行各业的行家大拿之间,彼此看不上眼,互相贬低这几乎是定例了,只是有些表达得含蓄,而买地的年轻人往往很直接罢了。别看林淼平素稳重,但一旦说到郑天龙主持筹建,现在也还是由郑家人接管的第一造船厂,要维护起一厂的威名,便立刻也显得尖锐了起来。

  庄长寿反正也是不懂的,微张着嘴也听得入神,怔怔问道,“这两样东西,原来不是我们华夏本就能造的么?我还以为,如今天下所有之物,再没有买地的工厂造不出来的,我们不造,只是因为自己所有的已经够好了呢。”

  “哈哈,其实这话倒也不无道理!”

  外间如此吵嚷,郑大木也不可能高卧不起,他从屋内出来,身上的衣服业已汗湿,看来是做过早锻炼的了——这个贵公子,真是从一口饭都是按着买地最标准最上乘的方式来的,一看就是卯足了劲儿要长命百岁的心气。

  精力也是健旺得比着传闻中的谢六姐,昨天折腾得那么晚,几个小时的安眠,他又精神奕奕、满面红光了,帮着林淼,笑对庄长寿解释道,“常用的船只来说,我们现有的这四大船型,改进后已经完全够用了,沙船近海、鸟船护航、福船运客、广船运货。

  按我们华夏的情况来说,最繁忙的本土船贸易线,那就是往来南洋,往南洋的航线,有什么特点?补给点多,一般来说,两三日总能到达下一个补给点。而且水文风向比较稳定,除了夏季要躲飓风以外,其余时候,什么时候可以开船,大概什么时候到港,心里都是很有数的。”

  这是确实的事情,帆船大多都是顺风而行,所以航线的一大重要讯息,就是风向,在某一时刻,这片海域的水流、风向,记录得越仔细,航线的成熟程度也就越高。

  否则,一条新航线有时候就像是一次成功的理科实验,每年的时间、载重,甚至恨不得连船员都是照搬上次成功通航的经验,这条线你是三月跑通的,别的船绝不敢九月去跑。

  尤其是在袋鼠地这样的新海域,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九月的风是如何,洋流又是如何,偏航后有什么补给点,贸然闯入那其实就是在赌命,活下来算是幸运的,那航线的开发度也就跟着上涨了,如果回不来——那不必说了,远洋航行一去不归也是很常见的事情,就相当于是祭海神了吧。

  按照郑大木的说法,华夏的老船型,在成熟海域其实是非常够用,也非常适合买地情况的,因为硬帆船需要的人手不多,操作也比较简单,水手培训期就短,更重要的是,会造硬帆船的人本来就有很多。

  “本来么,各家各有各的绝活,通过几大船厂这么一整合,不论是官营还是民营的船匠师傅,都进了船厂,兼任着专门学校的老师,把待遇这么一提,大家为了政审分,都是各吐绝活,倾心授徒,这么一二十年下来,可以这么说,我们买地任何一个船厂,对于这四大船型以及改款,把握得都还是很不错的。光是这其实就已经很不容易做到了,要知道哪怕是在以航海立身的欧罗巴,他们的船产量也和如今的买地完全无法相比!”

  在业已探明航线的海域,这些海船的表现综合来说,是优于西洋软帆船的,哪怕是作战时的表现,有买地火砲的加持,也绝不会弱于西洋船,可以这么说,华夏船只,论航速,鸟船是最快的,论火力,射程也比西洋软帆船要远,哪怕是背后的国家靠山,也毫无疑问要胜过西洋船太多,可以说是已知海域的无敌存在。

  但是,这仅限于已知海域,面对复杂未知情况,它就完全不如软帆船了——这时候,软帆船的复杂,就显示出优势了,复杂就意味着可操纵性强,意味着可以更大限度地采纳复杂风向,这样在未知海域更能保持航向,这让软帆船呈现出极强的灵活性,对于远洋航行来说,往往要横跨四到五个大风区,或者更有可能要经过赤道无风带这样漫长的只有微风的海域,软帆船对风的利用,明显超出硬帆船,让它更有可能完成如此高难度的远程航行。

  当然,对航路熟悉了之后,硬帆船凭着航海笔记也不是不能上,它所缺乏的不是远洋航行能力,而是探险能力。而这一点的缺失,便不是任何天书上的文字记叙所能补益的了。纸上得来终觉浅,有些事情不亲自做一遍,亲自去一去现场,那是真不敢讲自己已经掌握,航海无疑就是这样的一桩事业!

  “其实,打从近二十年前起,一厂就想试造软帆船了——这东西也没有凭空生造的,要造软帆船,肯定以如今西洋番乘坐的盖伦船为蓝本。只是这东西也不是说仿就能仿出来的,软帆船的肋骨是热弯一体法,这样造出来的肋骨,可以承受巨大压力,载重量和稳定性都更好一些——咱们私下说一句,明轮船如果要敢于开出近海,我看肋骨也是要一体化,否则稳定性还是太差!”

  很显然,郑大木在造船上也是个行家,这毕竟是郑家的家学渊源,庄长寿听他侃侃而谈到了这里,已经是目眩神迷了,便连不知何时寻过来的祖天寿,也听得呆住了,此时冷不丁地插话道,“热弯一体的肋骨,对木头质量——要求很高啊!南边的木头造不了——我说呢!十五年前,辽东献土之后,辽东开荒伐木造林场的很多,那些巨木我还说呢,一整根如今谁用得起!难道皇帝还想着修山陵呢?听说都是往南边去的,可南边建房也不用大梁啊!原来,还真是往南边来做造船的肋骨啦?”

  郑大木笑道,“巨木是拿来做龙骨选材的,其实也还是船只的大梁,不过的确,造船来说,高纬度地区的木材要优于低纬度地区太多了。一旦辽东战乱平息,我们造船业的选材就有余多了!

  所以说,天下平定,开拓四海,哪里是好大喜功呢?只要眼界够开阔,什么地方可都是宝地,只在于什么时候能利用上罢了!说是辽东苦寒之地,养不活多少人,如今看来竟是宝地才对,造船的木材,药材、矿产……就算气候再冷,难道伐木挖矿就养不活人了么?”

  他这样指点江山的语气,并不会惹人反感,或许是因为这些木头还真是卖给了他父亲主持下的船厂,并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领土越开阔,资源越丰富,百姓还不觉得,制造业这里受到的束缚的确也就越小,进步速度是会越来越快的。

  有了优质木材,供给船厂实验密排热弯肋骨技术,这样,船身的稳定性大大增加,船身就不再纯粹依靠隔舱板支持了,这也使得一厂在结构上可以完全仿制盖伦船的铺排,从而在力学上可以安排头帆、顶帆、斜衍帆等等,让量产软帆船成为了可能。

  “其实,这也是家父多年来的一个心愿,自他年轻时,在洋番手下做事,目睹不少我华夏海狼的船只,在西洋帆船面前几无还手之力开始,他就想要让华夏也能造出如此犀利的战船。不过,当时的情况,能达成所愿的希望实在渺茫,后来六姐横空出世,有了红衣小炮,又觉得海战只要砲利,也未必一定要西洋船方好。”

  庄长寿年少时起,买活军纵横海域,无敌天下海军的形象就已经根深蒂固,在他看来,华夏船只优于西洋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郑大木这一番话,也只有祖天寿这个年纪的人,方才感同身受,面露回忆之色罢了。其实就是郑大木自己,也只能从父辈口中辗转感受到当时船不如人那泄气的心情了,眼下的买地船只,那真是不论开到哪里,都是底气十足,拥有绝对的自信,好像倘若不是受到了纪律的约束,就凭手里的武力,就能把靠岸的港口闹个天翻地覆!?有了材料,可以仿制最重要的肋骨结构了,再加上这些年来,买地繁荣昌盛的名声,在欧罗巴也传播得越来越广,那红圈贸易,也不是每一艘船都能搭载有潜力的红圈学者的,虽然各国和教廷对造船匠的看管肯定非常严密(比学者严密太多),但毕竟买地的好日子摆在这里,总有一些船匠因为种种原因,设法改头换面,混上船跑到买地这里来博富贵的。

  也是有了他们的经验指点,经过多次试制,这艘‘大木号’终于拥有了比西洋软帆船更优越的性能,可以说是博采众家之长,结合了西洋和华夏的船只优点,在防尘性上,用了福船的象鼻隔水仓设计,在平稳性上又采纳了盖伦船的流线设计,船身的力学结构也经过改易,使船身的抗风浪性有了很大的提升。

  再加上买地的漆料涂装,在海水中的抗腐蚀性,表现也非常好。虽然说造价高昂,但应用领域非常广泛,而且可以量产,这就给华夏的探险家们,率领船队去开拓陌生航路,撰写航海笔记,提供了更好的座驾。至少是可以自产,而不是说只能去问洋番来买船了!

  “这大木号的名字,还是家父早就定下的——说来也是有趣,多年前家父开始试制时,就把此船当成自身心血所系,犹如自己的儿女一般,早就想好了,要叫做大木舰。只是后来时势转变,自以为此船没有机会下水了,方才把这个名字给我用了。”

  说到这里,郑大木也是笑了起来,“与其说是此船名字因我而来,倒不如说是我的名字,因为这船而来呢!”

  除了郑家人之外,其余人都不知道,原来大木号背后还有这样的故事,闻言都是感慨了起来。庄长寿一路听下来,其实犹如听天书一般,直到听了这轶事才算是完全听懂,连忙大力鼓掌,以示感动。反倒是祖天寿大概也是懂一点海船的,听得就很入神,还问道,“这样的新船,搭载红衣小炮之后,在海战上表现如何呢?有没有什么新的战术已经演练出来了?”

  郑大木刚说了句,“这还要演练,如今最大的缺口是在水手上,软帆操作很复杂,五年以上才能培养出熟手来……”

  刚要往下解释时,只听得远方呜呜螺响,却是大木号业已靠岸了,港口吹号传信呢,众人便忙又按下话头,去码头迎接黄秀妹,庄长寿也忙拿起一顶帷帽扣在头上,跟在后头——这港口的苍蝇是最多的,有时候在口罩外还要加一圈卡扣式的帷帽叠戴才能完全防蝇,不过这样就很闷热了。也有一些吉亨城的老住户,都完全对苍蝇麻木了,连口罩也不戴,时不时挥挥手驱赶一下罢了。

  在郑大木和祖天寿,他们其实是搭着大木号走了半道,在赤道无风带因为大木号进水,这才换船先来的,对这艘船包括黄秀妹船长,自然都很熟悉,吉亨城里的百姓,一多半都和船有关,知道大木号的来历,也都非常新奇,因此,城里虽然没有召集,但此时百姓们也纷纷聚集起来,倒有一多半人跑到岸边来接人了。

  庄长寿裹在人群里,就见着靠岸之后,船员依次下船,倒是没有搬货,这些人有男有女,但造型很一致,一个个都是裹布光头,这一看就是老水手了,只有老水手为了清洁才会剃光头,又为了防晒,必须在光头上裹布,否则,海上烈日,一天就足以把头皮晒伤,脱皮结疤乃至红肿化脓都是家常便饭。

  这群水手个个面带风霜之色,肤色黝黑深褐,面上纹路也深,因此看着比较凶相,身手敏捷,行动安静,瞧着有凶悍之色。叫人见了,也是不由心生敬畏,庄长寿见了,倒是暗暗点头,心道,“这我要多写几句,远航的水手是要能干些的,袋鼠地还好,土著好像不多,若是去黄金地、欧罗巴这样早被别国盘踞,又有土著的地方,不但要提防土著自己的愚昧和凶残,也要提防当地的管事暗中怂恿,借刀杀人。”

  他对这支探险船队的评价,倒是高了几分,不过在一群人中似乎难以分辨出黄秀妹来。不免也是有点儿着急:买地这里,从六姐往下都不讲究排场,平时还好,这种时候就真的很难找人。算是看热闹时的一大障碍了,庄长寿也是踮着脚尖,着急眺望,直到郑大木上前和一个身穿背心、短裤,瞧着大约四十多岁的中年妇人握手寒暄,方才咋舌暗道,“这就是黄秀妹船长么?个儿不高——倒是健壮,哎哟!”

  他眉头不由得一皱,“脸上倒是好长一条刀疤!之前的报道里好像没提及呢?”

  “我们买地的船员,在外可不是招惹是非撩闲架的性子,她这伤势估摸着也只能是在探索生地时和土人发生冲突,作战受伤了。但她除了发现袋鼠地之外,还有去过别的生地么?”

  “倘若是在袋鼠地受的伤,那……这袋鼠地的土著,看来也不能小觑啊!似乎也很有些凶悍,更不通人性,倒比黄金地的土著,更加野性难驯,更近于野兽了?”

  一时间,在南洋因为土著受到的心理创伤,立刻又涌了上来,庄长寿不免有些踌躇了,“这一次考察之旅,不会也要和土著发生什么接触吧……但这也是说不通的,能使刀的土著,怎么也有一定的文明了,居然对于我们买地还不知道畏惧,胆敢刀兵相见吗……”

  “若是一开始就如此敌对的话,那倒是有些麻烦了……倘若不能和南洋那样,找到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如今在开荒的时候还不打紧,等我们的日子越过越好了,他们必定会前来滋扰,甚至生出妒恨发动战争,这可不是小事!”

  庄长寿不由得又去看谈笑风生的郑大木了,“南洋的布局,是六姐做的,我看这大木公子处处都是按照六姐的模子养起来的,不知道他把六姐的前瞻学到了几分,对于这一块,可想到了什么办法不成……”

第1169章 黄秀妹的刀疤

  以庄长寿的生活来说, 他自然是想不到南洋是如何一步步被消化为华夏之地的,庄长寿能感受到的只是结果,却很少去思索结果背后的过程, 反正,他这些年来, 每下一次南洋,就能感觉到和上一次前来,又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当然, 各地的节奏各有不同, 但无不是向着积极的方向去发展。

  就说他这一次南下时,先后停靠的三个港口吧:从羊城港, 第一次上下货是在顺城港, 这里是安南港口, 也是昆顺走廊的终点, 其实被纳入华夏直管还没有几年。

  因此, 这里的买味相对是比较淡的, 从衣冠来看, 居然很有一些敏味,甚至于说, 是比如今的京城可能还要更复古一些, 在庄长寿南下的时候, 京城还没有彻底归顺,但当地的百姓所穿的服饰,什么圆裙、女子穿裤、衬衫、圆领衫之类的流行, 都是从买地过去的, 和老式的马面裙等混杂穿着, 对于老学究来说, 肯定有点儿不伦不类。

  而顺城港的富户,穿的还是规规矩矩的敏式衣裳,男子穿道袍,女子的服饰和马面裙固然有区别,但也大差不差的,因为是南面,布料肯定比较轻薄,也没有京城那样华丽,多以薄棉布为主,庄长寿看着,倒是想到了小时候,那时候,他们县里的殷实人家,很多也是这样穿的。

  不过,虽然服装形式,还是没有完全更改过来,但顺城港这里的民心却看得出很亲密于买地,满口里已经换说起了官话,这官话普及的速度之快,几乎让人以为这里根本不是安南旧地,而是两广道刚被买活军拿下的一个城镇了——这里也有很多买式打扮的汉人,正合适于庄长寿的印象。

  这些汉人很多都相当的高大,官话也有北方味儿,这都是从彩云道翻山过来,修建昆顺走廊的。受到他们的影响,本地人的口音据说也在逐渐变淡,至于买地的风俗,庄长寿待的时间有限,感受不深刻,在他来说风俗上买味不是很明显。

  有一个特征是显然的,那就是本地能见到的妇女很少,大概是因为修路是重体力活,出面者以男人为多,外来的汉人多是男子,而本地的人家,明显也还延续了从前的习俗,男主外女主内,会出来讨生活的女人,经济情况都是不佳的,在港口能接触到的管事、吏目,凡是本地的都为男子。

  庄长寿想,那些迁徙到本地来种田的汉人,肯定也是男户为多,不可能和买地村子里一样,有很多女户——他虽然在政治上没有什么兴趣也并不敏感,但也能隐约预测到一点本地的将来:现在还好,估计汉人可以娶本地的安南女子,再下一代,等到本地被完全消化,而情况还没有改变的话,女子外流,去北面民风更开放处工作的现象必然会凸现,下一代的安南百姓很大可能将会出现娶妻难的情况。

  哪怕是做乞丐,都得看生活在什么地区,羊城港住久了,有时候都会忘了成亲在如今是相当困难的事情。因为很显然,不论世道怎么艰难,羊城港的百姓要娶妻还是相对简单的,在羊城港住着,不自觉地就会忽略掉这世上其实有很大一部分人正在慢慢地绝后,比如说占城和美尼勒城的很多男土著,他们其实就面临了无妻可娶的窘态。

  不过,这些土著的遗风还是很重的,有些人始终不会说官话,还遵循原始的习俗生活,在本来的部落中,其实也没有很稳定的男女关系,这东西既然不是社会上的一种必须,那么他们似乎也就感受不到极大的压力,对于眼下的情况也就甘之如饴,并没有什么改变的愿望。至于说他们自己生理上的一些需要,在丛林中自然也有很多办法去解决,庄长寿也听到了一些传说,只因过于猎奇不雅,又没有实证眼见,也就掩去不提,没有在游记里写出来了。

  除了这些会逐渐绝后,隐没于丛林中的土著之外,美尼勒城凡是会说汉话的土著,打从心底其实已经认为自己是华夏人了,这和占城的土著是非常相似的,因为他们本来对于自己是什么人,也没有一个固执深刻的认识,就像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一样,谁教他说了什么话,那么,这个话在他心里就是真理。这些土著从会说官话以来,学的就是‘生活在华夏土地上,会说汉语的,就是华夏人’,那他们也就深信不疑地这样认定,并且把‘听六阶的话,按六姐的吩咐生活’,当成了最高的准则。

  美尼勒城和占城这里,所差别的地方,就在于美尼勒城是没有土番贵族的,而且生活了一群会说弗朗基话的土著,以及一部分弗朗基人,这和美尼勒城的历史也有一定的关联,庄长寿的感觉是,美尼勒城的生活,各方面要比占城惬意一些,也更靠近本土城市一些。

  弗朗机人把城市建出雏形这是一个,华人在美尼勒城有历史,本就有不少的住户,这似乎也是一个原因,再一个就是美尼勒城毕竟是岛城,流民到达的途径只有乘船,数量相对可控,受到流民潮的影响也小。庄长寿的感觉是,美尼勒城很像是买地的榕城、武林等城市,繁华而不过分喧闹,物价也不高,所有的规矩民俗,都是基本买化的,住民如今也是以汉人为绝对的主流——本地的土著数量是不算太多的,而且受到弗朗基挑拨内战的影响,买活军入主时,已经减员了不少。

  但凡是汉人多的地方,百姓自然以为这里就是汉土了,美尼勒城的百姓,受到历史的警醒,也很热衷于强调这一点,处处都可见到华夏历、活字旗这些标志,为了表现自己对于买活军这个勇于维护汉人利益,向外扩张的政权的拥护,本地的老华人也很积极地向买地的风俗靠拢,服饰基本是完全买化了,这就和顺城港的安南遗民有了显著的区别。

  毕竟是已经入华多年了,那些最早学会汉话,向买地靠拢的土人,如今也养大了第二代,而且很快就出现了老华人、买地迁移来的新移民(客户人家很多),和本地土著联姻的后代。

  这些后代虽然有土人血统,但却都认为自己就是纯正的华人,官话流利,长相上土人的特征也不算太明显,除了身高普遍偏矮且肤色黝黑之外,其余一切行动,和买地的百姓没有二致。庄长寿这一次造访美尼勒城时,还饶有兴致地到城外的椰树林里去走了走,发现了另一个可喜的变化:本来,椰树林深处是有很多土人妇女,做着一些隐秘而不可言说的买卖,但这一次散步时,所见到的树林窝棚里,住的多数都是等活的年轻力工了。

  那些土人妇女经过这么多年的教化,老的那些,也许总算是渐渐认可了买地的规矩,不论是被社会感染着,拥有了廉耻观念,还是有了要服从规矩的觉悟,又或者是找到了别的更轻松且更没有危险,报酬也还算过得去的活儿——譬如说,在新的社会观念普及之后,所涌现出的婚配需求中,她们发现找一个固定的丈夫,不但工作的次数变少,所得的生活物资却没有降低很多,于是便纷纷去固定住了一个长期而稳定的顾客,从自由市场上消失了。

  至于新成长起来的土人姑娘,她们自小受到的,完全是新一种教育,工作机会也多,庄长寿这些年游历下来,发现了一个道理:一个人接触到某个观念的时间早晚,其实是非常关键的。对于一个自幼就接受了某种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观念在脑海中就完全固定下来了。

  一个人如果自小就知道不告而取是偷,或者更进一步,知道偷窃是不对的,那么,除非他承受了非常重大的打击,否则他绝不会很自然地把偷窃当做谋生的手段,可要是一个人从小就生活在想要什么就去拿的部落里,那么,哪怕他长大以后受了多少遍的教育,只要时机一合适,他还是会毫不考虑地下手,而且绝不会有真正真诚的罪恶感。

  这个道理,在杜绝风月行业上也是很有用的,老的土人妇女从市场上消失之后,新人也完全没有大规模入行的心理基础,新长起来的女孩子们,自小是念诵着‘自食其力’、‘学习向上’的经文长起来的,以勤劳远见为美,和本来土人部落里的风气已经是完全两样了。

  美尼勒城的风月业,也从治安上长期的隐患,逐渐萎缩和转化为羊城港的招待制餐厅了——这种招待制餐厅,连羊城港都没有什么好办法,在美尼勒城就更不必说了,但庄长寿认为这其实也算是很大的进步,这是一个永远不会无人从事的职业,但不论如何,行业的规模的确是极大地缩减了。

  连风月业都逐渐和羊城港相差不大了,要说美尼勒城这里和华夏老土有什么不同的话,庄长寿绞尽脑汁,也就只能想起本地的信仰了。和买地那里,逐渐衰减的信仰崇拜活动相比,美尼勒城的宗教氛围仍然是相当浓厚的,祭祀活动对所有人群来说,都是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份。

  美尼勒城的华人,虽然也迎合风气进行分家,但并没有迁徙,彼此的距离很接近,每年的三节两祭,氛围是要比买地浓厚太多了的,很多迁徙到这里的客户人家,也会参与进来,寻找同姓、同样来历的客户人家,或者仅仅是乡望接近,同样出身的邻里,一起祭祀过节。庄长寿有一年来,恰好是冬至,那家家户户烧粿祭祖叩拜的画面,也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那一匾一匾,团花一样的彩色粿饼,认为是罕见之物,还曾撰文收录在自己的文集里,颇为当做一件事,讨论过呢。

  除此之外,分别信仰星月教、移鼠教的土著,还有根深蒂固要过移鼠教节日的弗朗基遗民等等,组成了美尼勒城这里丰富的节日庆祝氛围,一个月里总有两三个大小节日,是有一大部分人要庆祝的。又有每三个月一次的知识教大祭,那就更是全城参与的盛事了——

  美尼勒城毕竟是知识教的大本营之一,罪恶教堂如今已经是知识教的根据地了。这里所有人都信知识教,甚至很多时候知识教的大祭考分,可以取代买活军组织的年度考试,作为自己文化水平的证明,想要在美尼勒城获得一份工作,分数是相当重要的。一个人不论是什么身份,原本用有什么信仰,基本同时都还信仰一个知识教,倘若不信教又不是汉人,在美尼勒城里,可谓是举步维艰,想要找到一份好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

  对知识教的重视,要数美尼勒城在仪式这块是最极端的,一个普通百姓,一个月至少都要有四到五次不同宗教的祭祀活动,这和除了祭祖和时令节气,什么乞巧祭月之外,几乎不祭神的买地本土比,特点就很突出了。

  饮食上的特色,比起来简直微不足道——本地的饮食中,还是有浓厚的弗朗基人痕迹,比如说本地的饮食,就有弗朗基风味的海鲜汤等等,这都是华夏本土不太日常的吃食,固然羊城港也有很多西洋餐馆,但不太会出现在汉人的厨房中,日常也会制作弗朗基海鲜锅这样的现象。

  至于说弗朗机人逐渐开始炒菜等等,又爱好起什么辣椒回锅肉等等,这反而是很正常的事情了,欧罗巴那地方,物产匮乏,吃口有限,来到南洋,被华人饮食浸染,甚至于也开始拾掇着板凳,坐在院子门口,和一群客户人家的老嬢嬢包红桃粿的画面。

  只不过华人的红桃粿是拿去蒸好祭祖,而洋番包好蒸熟之后,还会再拿来油煎蘸糖食用而已——这里的物资还是很富足的,住民不算多,煤矿也进入丰产期,燃料便宜,农业也发展起来了,在原产地,很多东西总不算贵。就算是前几年,美尼勒城的煎物炸物也还算很普遍,食材的价格也没涨起来。

  再往南下走到占城港,人满为患,这里的乱象就比较可观了,城市的脏臭和流行病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庄长寿在这里都没有下船,就匆匆去了满者伯夷,但他之前来占城港时,能感到的是这里信仰之风,要比美尼勒城淡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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